货币:交换商品和服务的手段
虽然正统或新古典经济学家在设计经济模型时很少关注作为“中介”的货币,但他们还是认为货币与商品类似。他们认为,货币是有形资产或稀缺商品的代表,如黄金或白银。与任何商品(如玉米)一样,正统观点中的货币可以被搁置或保存、积累,然后被借出。储户把他们拥有的盈余借给借款人,银行家仅仅是储户和借款人之间的中介。
尽管一些机构(储蓄银行、信用社、旧时的英国建筑协会和今天的众筹)收集储蓄并将其出借,但在1694年英国央行成立之前,商业银行家并没有充当借款人和储户,以及“耐心的”借款人和“不耐心的”贷款人之间的“中间人”。
此外,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货币具有稀缺价值(如黄金或白银),所以他们理论化地将货币视为市场力量,就好像货币的“价格”——利率,是反映货币的需求和供应关系的结果。许多人认为,像商品一样,货币或储蓄可以变得稀缺。
但是,货币并不像商品,并且像卡尔·波兰尼所说的那样,将其定义为商品是在创造一种“虚假商品”。相反,随着发达经济体中健全货币体系的发展,永远都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社会最紧迫的需求,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那么,相关的问题在于:谁控制着货币的创造?创造货币到底是为了什么?
正统或新古典主义,与现代凯恩斯主义或明斯基主义,对货币和利息的本质的理解中间有着巨大的鸿沟,其差距不亚于16世纪托勒密与哥白尼对宇宙概念的理解的差异。“古典”经济学家一直在大学内占主导地位,所以要缩小这样的知识差距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们在金融机构中尤其具有影响力,其理论大受欢迎。这些机构很久以前就把一些货币理论边缘化了,例如,伟大的苏格兰经济学家约翰·劳(John Law,1671—1729)的理论,他在1705年简洁地解释了货币的本质。其后是亨利·桑顿(Henry Thornton,1760—1815)和亨利·邓宁·麦克劳德(Henry Dunning MacLeod,1821—1902)。凯恩斯(1883—1946)以这些理论为基础,为官员和政治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然而,即使是当时主流的正统经济学家,也发现他的货币理论和政策颇具挑战性,正如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在《经济分析史》(History of Economic Analysis)中所说的那样:
要让经济学家认识到银行贷款和银行投资确实能创造存款,这被证明是极其困难的……即使是在1930年,那时大多数人转换了观点并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一学说,凯恩斯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必要重新阐述和捍卫它……并且对于其中一些最重要的方面,甚至现在也不能说已经得到了充分理解。
一小部分杰出的经济学家明白,货币作为发达货币体系的一部分,并不是,也从来不是以商品的形式出现的。相反,货币和利率都是社会建构的一部分:社会关系和社会分工主要是,也最终是以信任为基础。我们称为“货币”的东西有其原始的信任基础。“信用”(credit)一词来源于拉丁词“信条”(credo)——我相信(I believe),“我相信你会付钱,或许是现在,或许是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偿还我”。货币和它的“价格”——利率,成为该信任和承诺的标尺。也可以说,如果缺乏信任,货币和利率则是信任缺乏程度的标尺。如果银行家不完全信任客户会偿还,他们会要求更多的抵押或更高的利息支付。
正如约翰·劳在1705年的著名论断中所表示的那样,在上述观点下,货币不是我们交换商品和服务的目的,而是我们进行这种交换的手段。
要理解这一点,可以想想你的信用卡。信用卡用户在开始花钱之前,大多数账户上都没有钱。一切只是与银行家的社会契约:对银行家承诺或有义务,在未来的某个时间以约定的利率偿还由于你的信用卡消费而产生的债务。因为用货币购买不像以货易货,所以当你在信用卡上花费了“货币”时,你不会用这张卡来交换你购买的产品。是的,卡会留在你的钱包里。而信用卡及其所依赖的信用,让你有权购买产品或服务。这是你获得购买力的手段。
在卡上的支出是“无中生有的”支出。无形的“信用”无非就是银行和零售商相信,卡的所有者和他的银行会遵守协议来还款。因此,信用和货币就是一种基于信任的社会关系,这种信任是进行交易的人之间的信任:银行家与其客户之间,买方和卖方之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货币不会是,也从来不是像卡片、石油或黄金这样的商品——尽管硬币和纸币像信用卡一样被当作信用的便利工具,供个人之间从事交易。因此,如果一个客户从银行家那里获得比其他大多数人更多的信任,他将获得黄金卡或白金卡。如果银行家不相信客户的支付能力,客户将不会被授予信用卡,或可能被授予一张额度非常低的卡。结果就是,该客户将失去购买力。
信誉、相信和信任,即某人可以被评估为可靠和诚实的,且他们提出的支出或投资都是合理的,这是所有货币交易的核心。没有信任,货币体系将崩溃,交易将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