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真诚解决民生问题
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所以自诞生之日起就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自己的使命。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但长期以来,大量土地却被封建地主所占有。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使广大农民饱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生活极端贫困。这既是封建专制制度的经济基础,也是中国实现独立和富强的制度障碍。在领导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经过不同时期的持续努力,终于解决了这一问题。数以亿计的农民由此迸发出了巨大的革命热情,成了最坚强、最巩固的主力军和同盟军。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还实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团结了民族资产阶级,扩大了统一战线,使之成为革命可靠的同盟军。
“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
早在建党之前和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就十分注意农民问题,开始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1919年,李大钊指出:“我们中国是一个农国,大多数的劳工阶级就是那些农民。他们若是不解放,就是我们国民全体不解放。”1922年,中共二大更是明确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强调“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
大革命时期,随着农民运动的蓬勃兴起,中国共产党对农民问题的认识又有了新发展。1925年召开的中共四大初步形成了农民是工人阶级同盟军的思想。这一时期,毛泽东对农民问题的重要性也逐渐有所认识。1926年五六月间,他在广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讲授《中国农民问题》时说:中国农民问题,在以前没有人研究过,远自文武周公,近至现在各学校都没有人研究它。辛亥革命的失败,政权落于军阀之手,完全是未得到三万万二千万农民的帮助与拥护。唯有把农民动员起来,参加革命,国民革命才能成功。因此,“中国国民革命是农民革命”,“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同年9月,他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文中更充分论述了这一问题,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同年12月,他又在湖南省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上强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就是农民问题。一切都要靠农民问题的解决。”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将革命重心转向农村,深入发动农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由此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1936年,毛泽东在回答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提问时就曾言简意赅地说:“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能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抗日战争时期,他又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文章中进一步阐述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他说,“农民在全国总人口大约占百分之八十,是现时中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力量,其中的贫农是中国革命的最广大的动力,是无产阶级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军者,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因此“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
在1945年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对农民的作用作了更全面的论述。他强调:所谓人民大众,最主要的部分是农民,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是农民。忘记了农民,就没有中国的民主革命;没有中国民主革命,也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没有一切革命。我们马克思主义的书读得很多,但是要注意,不要把“农民”这两个字忘记了;这两个字忘记了,就是读一百万册马克思主义的书也是没有用处的,因为你没有力量。
正是由于深刻认识到中国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中国共产党对农民的土地问题给予以往任何一个政党都没有过的重视。他们在中国广袤的农村领导了一场艰难曲折而又波澜壮阔的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斗争,并在此过程中得到农民的积极拥护。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国民党始终未能践行孙中山“平均地权”的主张,最后被广大农民抛弃。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前夕,美国《纽约先驱论坛报》评论说:“国民党执政20年,没有把孙中山的主义执行出来。……中国共产党的确实践了土地改革来解放中国受压迫的农民,他们不是空谈地租和税率,而是实际做了些事。”
打土豪分田地和减租减息
中国共产党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带领农民进行了土地革命的伟大尝试,并制定出符合中国革命实际情况的土地政策,巩固和发展了工农联盟。
首先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八七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提出要“没收大地主及中地主的土地,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但到11月,由于受“左”倾盲动主义的影响,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公有。这实际上是主张“土地国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
1928年7月召开的中共六大,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政策上的一个转折点。会议决定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并特别强调了正确对待富农的问题,认为目前的“主要敌人是豪绅地主”,“故意加紧反对富农的斗争是不对的”。这些都是比较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因而极大推动了土地革命,各地很快出现“分田分地真忙”的景象。但六大仍然规定“土地国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这显然是无法满足农民对土地的渴望的。
针对这一问题,苏区中央局1931年2月8日发出通告指出:农民“热烈地起来参加土地革命,他们的目的,不仅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主要的还要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必须使广大农民在革命中取得他们唯一热望的土地所有权,才能增强他们对于土地革命和争取全国苏维埃胜利的热烈情绪”。2月27日,毛泽东也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写了一封信,明确提出:“过去田归苏维埃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的空气十分浓厚,并且四次五次分了又分,使得农民感觉田不是他们自己的,自己没有权来支配,因此不安心耕种,这种情况是很不好的。省委应该通令各地各级政府,要各地各级政府命令布告催促农民耕田,在命令上要说明过去分好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分的)即算安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新分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江西省苏维埃政府3月15日发布文告正式宣布:“土地一经分定,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统统归农民。”这就纠正了过去不切实际的“土地国有”口号,有利于土地革命的推行。
经过三年多的土地革命实践,中国共产党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可行的土地革命路线、方针、政策,即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这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农民的革命热情,为根据地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持。刘少奇后来说:“中央苏区过去只有二百多万人口,几个县的土地改革搞彻底了,支持了多年的战争,抵住了蒋介石。”
但由于王明左倾路线在六届四中全会的上台,土地革命政策又很快出现波折。1931年11月,中共中央致信苏区中央局提出:“地主阶级必须彻底消灭,绝对不能分田和租田给他及其家属。凡是富农的土地都须没收,只有在他们自己耕种的条件下,才分坏田给他们。”这种所谓“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企图从肉体上消灭地主和不给富农以经济出路的做法,把他们中的许多人逼上绝路或投靠敌人。同时,这一时期的土地革命还侵犯了中农利益,严重危害了根据地的社会安定和生产发展。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战争失败,中央苏区取得的土地革命成果也随之荡然无存。这为以后制定广为农民欢迎的土地政策提供了教训。
第二个阶段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七七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已取代阶级矛盾而居于首要地位。为了团结更多的人抗日,中国共产党改变了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转而实行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需要的土地政策,即减租减息,一方面要求地主减租减息,改善农民生活,调动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要求农民在减租减息之后交租交息,照顾地主的利益,争取和团结地主站在抗日一边。
在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普遍推行了广泛、深入的减租减息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第一,实现了土地制度的初步改革,引起了农村土地占有状况和阶级结构的变化。抗日根据地内封建土地制度被削弱,农民个体经济得到了发展。第二,调动了各阶层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根据地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第三,发动和组织了农民,打破了地主的专制统治,建立了贫、雇、中农基本群众的政治优势,根本改变了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培养了大批扎根于群众的农村基层干部。第四,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支援了持久的抗日战争。第五,减租减息政策的施行,为后来彻底地消灭封建土地制度、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丰富经验,创造了有利的历史前提和条件。
这一时期,除了减租减息,各抗日根据地在民生问题上还开展了大生产运动。1940年后,由于日寇的疯狂扫荡和国民党停止供应以及经济封锁,各抗日根据地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正如毛泽东所说:“最大的一次困难是在一九四〇年和一九四一年,国民党的两次反共摩擦,都在这一时期。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国民党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来对待我们,企图把我们困死,我们的困难真是大极了。”为克服困难、渡过难关,减轻边区农民负担,各抗日根据地掀起了热火朝天的大生产运动。
大生产运动对各抗日根据地克服严重的经济困难,坚持抗战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大大改善了机关、部队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减轻了根据地人民的负担,密切了党群关系。对此,毛泽东曾说:“部队机关学校既然自己解决了全部或大部的物资问题,用税收方法从老百姓手中取给的部分就减少了,老百姓生产的结果归自己享受的部分就增多了。”
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蒋介石很快发动了全面内战。在这种阶级矛盾急剧激化的情况下,过去减租减息的界限不断被农民强烈的土地要求和国内政局的变化所突破。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战争需要,1946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土地会议上提出:“如能在一万万几千万人口中解决土地问题,即可长期支持斗争,不觉疲倦。”因此,“解决土地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全党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同年10月,他又指出:《五四指示》颁布以来,“凡深入和彻底地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地方,农民即和我党我军站在一道反对蒋军进攻”。
在新的形势下,中国共产党适时地改变了解决土地问题的内容和方式,有步骤地、循序渐进地形成了一套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政策,最终形成了一条土地改革总路线,即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分别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在这一路线的指导下,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获得了深入的发展。到1948年下半年,解放区大约有1亿农民分得了土地。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以雷霆万钧之力,猛烈冲击着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特别是在一亿人口的老区和半老区,基本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打碎了几千年来套在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贫雇农基本获得相当于平均水平的土地和其他生产、生活资料。
1948年,有一个在晋冀鲁豫解放区北方大学任教的美国人韩丁曾经作为观察员参加山西省潞城县的土改。他后来根据这段经历写了一本书《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在这本书开篇,他写道:“中国革命创造了一整套新的词汇,其中一个重要的词就是‘翻身’。……对于全国几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意味着破除迷信,学习科学;意味着扫除文盲,读书识字;意味着不再把妇女视为男人的财产,而建立男女平等关系;意味着废除委派村吏,代之以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机构。总之,它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
毫无疑问,土地改革带来这一翻天覆地的变化,使亿万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并由此迸发出难以估量的革命热情,为解放战争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持。关于这一点,甚至连国民党方面都意识到:“共产党策动减租与分田之运动,深合于农民之要求,……故能广泛号召农民受其驱使,为其效命。”
在土地改革中,亿万农民获得了土地、粮食、房屋。为了保卫翻身果实,他们以“保田参军”为口号,到处掀起了风起云涌的参军热潮。由于明确打仗的目的,由翻身农民组成的人民军队,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好。这些新战士关心政治和部队建设,阶级觉悟高,对新解放区未翻身的农民有高度同情心,决心帮助他们获得彻底解放,因而作战勇敢,经常奋不顾身。
为了保家保田,翻身农民还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踊跃支前,担负了巨大的战争勤务,并以粮草、被服等物资支援自己的子弟兵,充分保障了解放军的物资供应和各种需求。在淮海战役期间,苏、鲁、豫、皖、冀五省动员随军民工22万,二线转运民工131万,后方临时民工391万,共转运伤员11万人,运送粮食5.7亿斤、弹药物资330万吨。这些民工的战勤工作,还包括挖战壕、架电线、抢修交通线、清理战场、搬运缴获物资等。因此,陈毅曾经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毛泽东也明确指出:“我们的解放战争,主要就是靠这一亿六千万人民打胜的。有了土地改革的胜利,才有了打倒蒋介石的胜利。”
保护民族工商业
在中国近代资本主义企业中,本国资本包括官僚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两个部分,由此分化为官僚买办大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两个阶级。这两个阶级往往互相渗透和转化,但性质上又有区别。由于他们代表的生产关系不同,对革命所持的态度也不同。
官僚买办资本是作为帝国主义垄断资本的附庸而存在。辛亥革命后,官僚资本主义的发展比较快。国民党统治全国后,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更是控制了全国政权。他们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并通过发行法币和内债,进行投机等一系列非法活动,进一步扩张了官僚资本,使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民族资本是中国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中小规模资本,同帝国主义势力联系较少。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法令,奖励实业发展。由于恰逢第一次世界大战,资本主义列强无暇东顾,加上民族资产阶级自身地位的提高,民族资本主义迎来短暂的春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办实业的热潮。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帝国主义卷土重来,由于受到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双重压迫,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又遇到了很大的阻碍。这就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一方面具有很大的软弱性,经常向帝国主义和大资产阶级妥协;另一方面又具有一定的革命性,经过争取,可以成为革命的同盟军。
但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共产党的认识是经过了一个曲折过程的。大革命时期,陈独秀过高地估计了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性,忽视其软弱性,由此形成了“二次革命论”,认为国民革命应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主体,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待将来生产发展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尖锐了,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党对资产阶级只联合不斗争,处处妥协退让,甚至自动放弃对武装、政权和土地革命的领导,犯了右倾错误,导致大革命最终失败。
土地革命战争前期,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曾经附和蒋介石政权背叛革命,中国共产党一度接受了斯大林和共产国际的论断,不加分析地把整个资产阶级都当作革命对象,甚至把民族资产阶级看作最危险的敌人,而看不到“九一八事变”后民族资产阶级政治态度的变化。这种“左”倾关门主义使党的总路线出现了严重偏差,最终导致土地革命战争受挫。不过在此期间,毛泽东等人也曾对根据地的经济构成进行了有益探索,认为“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以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因为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私人经济,不待说,现时是占着绝对的优势,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必然还是优势”。这种在实践中产生的新认识,为后来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在抗日战争中,随着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形成,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认识逐渐成熟。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描绘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蓝图。他指出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纲领是:在政治上,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在经济上,“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保护民族工商业。
1945年,毛泽东又在中共七大上进一步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他一再强调要发展资本主义。他说:“有些人怀疑中国共产党人不赞成发展个性,不赞成发展私人资本主义,不赞成保护私有财产,其实都是过虑的。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中国人民的个性发展,束缚着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破坏着广大人民的财产。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任务,则正是解除这些束缚和停止这种破坏,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他还说:“有些人不了解共产党人为什么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提倡它的发展。我们的回答是这样简单:拿资本主义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并提出:“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统治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及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获得广大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国家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向前发展。”毛泽东在七大上作的《对〈论联合政府〉的说明》中,还特别强调:“这个报告与《新民主主义论》不同的,是确定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是无害有益的”。
保护民族工商业政策的提出意义十分重大,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时任蒋介石侍从室组长的唐纵曾在日记中记载:“在第七次大会上毛泽东的政治报告,主张保持私有财产制度并发展资本主义,这是中共一个很大的转变。这个转变在中国收到很大的效果,后方许多工商界和国民党内部失意分子,过去对于共产党的恐怖心理,已完全改观。”由此可见这一政策产生的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