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辽东移民政策的陆续出台与辽东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明代辽东,通常指辽东边墙以南辽东都司直接控制地区,清朝入关以后,又以盛京或奉天而取代之,但习惯上仍称辽东。明代辽东都司人口不多,从《辽东志》和《全辽志》的记载来看,总数不到40万人,如果加上难以统计的人口,也不过50万人左右。努尔哈赤南下,辽东有数十万人外逃,在此后的数十年里,清朝从周边地区不断掠夺人口,辽东人口总数增加很多,但顺治元年(1644),清军入关,清廷随之迁往北京。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搬迁是举国性的,一个完整的国家、完整的国家机器和其几乎全部的臣民从辽东迁往中原,人们习惯称这次大移民为“从龙入关”。据日本人《鞑靼漂流记》记载:顺治元年(1644)十月,十多名日本漂流人被押送北京,在路上走了35天。“在这三十五天当中,往北京搬家的鞑靼人,络绎不绝”。[1]顺治三年(1646)二月,朝鲜冬至使从北京返回,其在写给国王的报告中说:“沈阳农民,皆令移居北京,自关内至广宁十余日程,男女扶携,车毂相击。”[2]这次移民,从顺治元年(1644)八月开始,到顺治三年(1646)二月还没有结束,估计经过这次大移民后,留在辽东的人口已不足3万人。[3]
从历史上看,辽河流域南部一直是东北生产条件最好,人口最密集,经济最繁荣,文化结构与中原最为接近的地区。中原人口向北迁移,北方人口向南运动,往往相会于辽东,因此,辽东是中原经营东北的基地,向北推进的桥头堡。顺治初年,辽东人口迁移入关,目的在于控制京畿和稳定全国,当此目的达到以后,经营东北只是迟早的事情。顺治六年(1649),除桂王控制的西南和郑氏集团控制的东南沿海外,清朝已基本控制了全国,京畿、直隶、山东等地的社会秩序迅速恢复,这样就把经营东北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据《清世祖实录》记载,顺治六年(1649)正月,朝廷发布上谕:“关外辽人,有先年入关在各省居住者,离坟墓,别乡井,历年已久,殊可悯念。著出示晓谕,凡系辽人,各写籍贯姓名,赴户部投递,听候察收,有愿入满洲旗内者,即入旗内;欲依亲戚居处者,听归亲戚。内有通晓文理,堪任民牧者,准送礼部考选。有素善骑射堪为将领者,准送兵部试用。有人材壮健愿入行伍者,给与粮饷,照满洲一例恩养。其有愿还故乡者听。若安土重迁,不愿来京报名者,亦从其便。”[4]允许辽人返回故乡,开发辽东。顺治八年(1651),朝廷的政策进一步放宽,允许外省人口迁移至辽东居住。据《清朝通志》记载:“时山海关外荒地特多,(顺治)八年,令民愿出关垦地者,山海道造册报部,分地居住。”[5]顺治十年(1653)九月,经满汉大臣会议议决:“将辽东为省,先以辽阳城为府,设知府一员、知县二员,招募人民前去收养开垦。若招民一百名者,文授知县,武授守备。百名以下六十名以上者,文授州同、州判,武授千总。五十名以下者,文授县丞、主薄,武授百总。若数外多招者,每一百名加一级。”“辽东地方广阔,田地最多,招去官民,任意耕种,俱照开荒之例,给与牛种。”[6]用授予官职等特别优惠的政策鼓励民众迁往辽东居住。三个政策陆续出台后,各省人口开始向辽东移动,如浙江义乌人陈达德于顺治十一年(1654)“招徕民户一百四十家”,为表彰其功绩,朝廷特任命陈达德代理辽阳知县。[7]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得以开垦,辽东经济慢慢恢复起来。
在传统的农耕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三个重要的指标:其一是人口的增加,其二是土地的开垦,其三是州县的设置。下面让我们分别看看辽东移民政策实施以后,如上三个指标的变化。
首先,辽东移民政策实施后的人口变化。今天,每当我们提到清初辽东人口的时候,往往说移民政策实施之前“无有一民”,“无有一民”不是说之前这里没有人,而是没有民人,只有少量的旗人。辽东移民政策实施以后,移民陆续进入,人口显著增加,但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多。康熙中期以前,辽东人口还相当稀少,移民政策实施八年后的顺治十八年(1661),奉天府尹张尚贤在奏疏中说:“盛京形势,自兴京至山海关,东西千余里,开原至金州,南北亦千余里……合河东河西之边海以观之,黄沙满目,一望荒凉。”“河东河西之腹里观之,荒城废堡,败瓦颓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8]康熙九年(1670)三月,朝鲜使臣鼎重自北京返回,路经辽东,回国报告说:“山海关外,则有同无人之境矣。”[9]康熙十八年(1679)秋,杨镳就任辽阳知州,“目击心怆”,“平原旷野,可井而赋,可沟而涂,今一望苍莽,风烈气肃,树木少植,三春罕间关之和,炎夏无荫庇之影,百里村落,茅茨石垒”。[10]康熙二十一年(1682)高士奇随康熙皇帝东巡,经过抚顺时看到“旧堡败垒蓁莽中,居人十余家,与鬼伥为邻。惟一古刹,塑像狰狞,未经焚毁,炉香厨火,亦甚荒凉,过之黯惨,时闻惊风,虎尾欲竖”。[11]
移民政策实施以后,辽东社会进入二元体制时代。所谓二元体制就是人分两类,即旗人和民人,旗人归旗署管理,民人归民署管理。八旗制度是清朝统治的基础,虽然“三年比丁”,定期进行人口统计,但具体数字属“机密”,外传的很少。至于州县管理的民人,康熙七年(1668)“始行编审户口”,每五年统计一次,但只有丁数,而没有口数。据《盛京通志》记载:康熙七年(1668)奉天有丁16643人,直到雍正十二年(1734),才有丁47476人。[12]总数不大,增长速度也不快。
乾隆五年(1740),朝廷改变州县民人统计方式,规定丁口同时奏报。今天,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清代档案中,可以找到乾隆年间大部分年份的奉天府《奏报民数谷数折》,其缺失年份可以用台湾出版的《宫中档乾隆朝奏折》补足,这样,我们就可以获得从乾隆六年(1741)到乾隆五十八年(1793)奉天地区几乎每年的民人数字。据笔者统计,从乾隆六年(1741)到乾隆五十八年(1793),除没有人口数据的乾隆五十三年(1788)外,50多年里,奉天的人口数字基本每年都在增长,乾隆六年(1741)奉天民人口数是377454人,到乾隆五十八年(1793),增长到849704人。移民进入辽东,有的加入八旗,成为旗人,有的归入州县,成为民人。如果民人口数与旗人口数相差不多的话,估计到乾隆末年,辽东地区的总人口有170万人左右,这个数字早已超过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
其次,移民政策实施后土地数量的变化。随着移民的进入,土地开垦数量不断增加。康熙十八年十二月(1680),为安排新满洲,清朝政府对奉天的土地进行了全面丈量,“东自抚顺起,西至宁远州老君屯,南自盖平县拦石起,北至开原县,除马厂羊草等甸地外,实丈出(旗地)五百四十八万四千一百五十五晌,……民地八十七万八千七百七十五晌”。[13]康熙十九年(1680),盛京户部侍郎塞赫等奏报:勘察过未垦荒地荒甸共有11547600余晌,内除皇庄、喂马打草地22400余晌外,仍有11525200余晌荒地荒甸。康熙二十年(1681),奉天对土地进行了统计,这年共有旗地2492046亩,民地382150亩,半个多世纪以后的雍正十二年(1734),共有旗地16006812亩,雍正五年(1727),共有民地2595368亩,增长了5倍多。进入乾隆年间,奉天地区的荒地大部分得到开发,旗民之间争地的矛盾已经逐渐显露出来。
最后,旗署和民署逐步建立起来。人口的增多,土地的开垦,把社会管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先是旗署建立起来,民署随之设置。就旗署而言,最早设置的是盛京、兴京、牛庄、凤凰城驻防,它们基本是清朝入关前设置的;另外开原、铁岭、复州、岫岩、金州、义州、广宁等城守,它们都是清朝入关以后设置的。到康熙二十九年(1690),最后一批城守设置完毕,奉天地区共有八旗驻防城24座,其中盛京将军直辖盛京、兴京、抚顺、辽阳、盖平、牛庄、开原和铁岭等城;熊岳副都统管辖凤凰城、复州、岫岩、金州等城;锦州副都统管辖锦州、宁远等城。就民署而言,顺治十年(1653)设置辽阳府,辖辽阳县、海城县二县。顺治十四年(1657),改辽阳府为奉天府,辽阳县为辽阳州。康熙元年(1662),增设锦州府,辖锦县;康熙三年(1664),增设承德、盖平、铁岭、开原、广宁、宁远等州县。雍正五年(1727),增设复州、永吉州、长宁县;雍正十二年(1734),增设复州和义州。至此,奉天地区共设置15个州县。
顺治年间颁布移民政策,经过近百年的社会整合,辽东经济得以恢复、发展,并逐渐走向繁荣,从而为农副产品的输出和海上贸易的活跃提供了前提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