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设历程
(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生的背景
随着科技进步的加快和全球竞争的加剧,技术创新活动呈现出规模大、社会协作等复杂巨系统特性,技术创新成本也越来越高,单个企业的有限资源很难满足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的需求。[1]合作创新愈发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模式,企业迫切需要寻求有资源互补优势的合作伙伴,组成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保持竞争优势。因此,随着全球化竞争以及对研发能力的挑战,高校/科研院所在解决技术难题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由此高校、科研院所成为企业合作伙伴的重要备选对象,产学研合作成为知识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发达国家的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不仅从事产业化开发、应用研究,甚至还开展基础研究,而由于长期以来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我国科研人员过多地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的创新力量不足,从而使产学研合作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产学研合作不畅,严重制约着我国科技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加快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引起政府、企业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为使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建立产学研合作运行机制,我国于1992年开始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在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产学研合作多以短平快的项目合作为主,缺乏战略层面的深层次合作,无法适应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需要;产学研合作形式松散,创新资源分散重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有效支撑服务,等等。因此,为进一步引导和明确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我国于2005年开始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引导工程。而后,又于2007年提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和利益纽带的新型技术创新组织形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陆续制定了《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和《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了各地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步伐。与此同时,各地方结合产业实际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大力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和发展。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改变了企业单打独斗、恶性竞争的局面,有效整合了创新资源,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有机结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实现科技资源有效分工与协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构建创新型国家具有战略意义。尤为重要的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以聚集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平台等创新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共建共享。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逐渐成为推动产业竞争格局演变的新型产业组织形态。
(二)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概况
1.发展特点
云南省自2010年起全面启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工作,截至2014年底已在贵金属材料产业、红外光电产业、钛产业、民族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领域认定了48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见表1-1)。
表1-1 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清单
表1-1 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清单-续表
云南省48家联盟试点,在产业领域、组建模式、发展目标以及区域布局等方面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产业领域分布广泛,以农业和生物医药产业为主
目前,云南省48家联盟试点涉及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矿产资源、交通航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服务等产业,几乎涵盖所有重点发展领域。其中现代农业产业占比最高,达到45.8%,其次为生物医药产业,占比16.7%(见图1-1)。联盟所涉领域大多为传统优势产业或国家倡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前景好,产业附加值高。但与此同时,这些产业要么面临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要么正处于成长期,都有许多共性关键技术需要解决。而如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避免无序竞争、形成行业自律也是各联盟试点单位应关心的问题。
图1-1 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涉及产业分布情况
(2)组建模式多样,以龙头企业主导为主
根据核心成员(一般为联盟发起单位,即盟主)不同的经济类别,可以把联盟划分为企业主导型、高校/科研院所单位主导型、社会组织主导型。
其中,私企牵头13家,国企牵头11家,高校牵头5家,科研院所牵头17家,社会组织牵头2家。企业类占比50%,高校/科研院所单位类占比约为45.8%,社会组织类占比约为4.2%(见图1-2)。
图1-2 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性质分布
(3)联盟目标多元化,以产业技术攻关为主
通过调研及座谈我们发现,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合作的目标不尽相同,技术攻关型为其联盟主要目标类型。
——技术攻关型
技术攻关型联盟主要以发挥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各自优势,降低研发成本和风险,共享创新资源为目的。利用企业对市场需求反应灵敏、销售渠道健全的特点,结合高校基础研究的积累及人力资源,再加上科研院所对某一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及工程技术的系统性开发体系,三者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提升研发效率,缩短产品投放市场周期。技术攻关型联盟大多是为解决某一领域中某一类或几类关键技术,共同开展项目研究。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中有15家技术攻关型联盟,占联盟总数约31%,其中比较典型的有贵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贵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云南省第一批认定的省级试点,同时也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试点,其目标为在国家政策与资金引导下,依托联盟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和促进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大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建立贵金属材料领域公共技术创新支撑平台,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贵金属材料领域前沿、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基地;产学研结合的纽带和载体;技术创新资源的集成与共享通道。该联盟有企业12家,高校12家,科研院所8家,牵头单位是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成员涵盖国内贵金属材料产业领域内的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包括清华大学、中南大学、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该联盟自成立以来已申请各类政府项目20项,获得项目经费1.29亿元,该联盟内部自筹经费组织项目15项,投入经费344万元;申请发明专利112项,授权36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5项,授权13项;研制国家标准15项,批准2项,研制行业标准45项,批准24项,研制企业标准32项,批准32项;近年来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取得核心技术成果18项;组织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3项;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省级技术创新人才18人,省级创新团队4个;组织建设研发机构6个,包括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贵金属催化技术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国家实验室、胡壮麒院士工作站、郑兰荪院士工作站、邱冠周院士工作站。
——产业链整合型
产业链整合型联盟以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链为总体目标,产品创新依赖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需要获得产业上下游产品配套。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中有32家产业链整合型联盟,占联盟总数约66.7%,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云南省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云南省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属云南省第二批认定的省级试点,联盟的任务是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新机制;继承和共享技术创新资源,突破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战略及共性、关键技术瓶颈,搭建联合攻关研发平台;开展技术辐射,培育云南省花卉产业重大技术及产品创新的产业集群主体,使联盟成为云南省花卉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整合资源,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机制,构筑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统一协调和充分利用优势科技资源,建立在产业技术创新价值链基础之上的契约式协作机制;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建立技术转移和回馈机制;瞄准前沿,统筹关键技术联合研发,规划与分工协作,突破产业共性技术;共同开展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产业化问题。该联盟现有成员17家,其中企业12家,高校1家,科研院所4家,牵头单位是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该联盟成员涵盖云南省内从事花卉研发、种植、销售、园林工程等相关领域的知名机构,如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杨月季园艺有限公司、云南省花卉产业联合会等。该联盟抓住花卉产业链条短、各企业经营品种单一、相互沟通交流少等特点,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的科研优势,以技术链凝聚产业链各方,通过组织各类研究及产业化项目把产业链条上各方串联起来,共同促进“云花”产业发展。例如,以联盟牵头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为全面技术支撑单位,联盟成员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承担单位的“提升鲜切花产业的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于2014年获得云南省科技厅立项支持,项目起止年限为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总经费为2700万元,其中专项经费300万元,自筹2400万元。该项目以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云花产业升级版为目标,以云南最具全球竞争力的月季、香石竹与非洲菊三类鲜切花为主要研究对象,提升科技创新体系、生产经营体系、市场服务体系三大产业核心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标准、技术、市场、资本等关键要素的有效配置,实现科技对产业链的全支持和全覆盖。在此模式下,该联盟成立近3年来,依托各成员单位建设技术创新平台15个,其中国家级平台4个,省级平台9个,其他2个;组织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26项,其中直接转让技术成果16项,技术转化8项,成果转化、示范生产2项;已发布技术标准36项,在研31项,获授权新品种69项,获授权专利70项,新申请专利67项;获得云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云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类三等奖1项,云南省标准技术创新奖1项。
又如食用菌是云南省特色优势产业,面对食用菌产业前端采摘、中端物流、后端深加工产业链条不完整的问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牵头组建云南省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同步开发产业链上各项产品和技术。该联盟成员覆盖了采摘、物流、外贸、研发、包装等完整的食用菌产业链,大大提升了食用菌市场规范性和国际知名度。
——技术标准合作型
技术标准合作型联盟的目标是制定产业技术标准,通过技术标准实现创新技术的商业化。虽然技术标准本身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但部分技术包含了大量创新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这类技术标准关系到产业潜在的商业利益,已成为企业积极争夺的对象。通过技术标准合作型联盟制定竞争性技术标准,有利于产业新技术应用、整个产业竞争力提升、保护消费者利益。该联盟现有成员1家,牵头单位是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了解决三七产业化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三七产业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成三七产业标准化及国际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成员单位的专利许可证进行限量互换,实现技术共享。
(4)地域分布较广,以昆明地区为主
云南省联盟试点,目前主要分布于昆明市、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大理州、普洱市等州市,其中大部分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光电子、新能源、节能环保、交通服务等高新技术产业,其他州市,由于经济、科技水平相对较弱,技术创新能力缺乏等原因,尚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省级试点认定。联盟试点中有28家牵头单位在昆明市,占到联盟总数的75%(见图1-3)。
图1-3 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区域分布
2.主要成效
为全面了解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取得的成效,课题组于2013年年底收集了相关联盟试点运行情况总结。鉴于第三批联盟试点成立时间较短,故文本分析仅以第一批和第二批联盟试点为样本,分别从技术平台共建、项目联合申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
(1)共建联盟试点技术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云南省各联盟试点在联盟成员各自原有平台的基础上进行资源共享,扩大平台应用范围,开展合作交流,为联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其中,以云南省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云南咖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云南省生物疫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云南磷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云南省临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为主的15家联盟试点在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平台建设以实习培训基地、信息化网站建设、国家级及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研发中心、研发核心技术创新平台等多种形式为依托,以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与核心技术的创新为发展方向,推动所在行业快速发展。
云南省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并有效运行了13个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及联盟内部的创新平台,其中5个平台于2013年新获立项或认定,分别是科技部国家观赏园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商务部的3个公共服务平台和昆明市科技局昆明特色植物组培快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余8个创新平台均有效运行并取得突出成效,如云南省花卉育种重点实验室与云南省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
“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是贵金属联盟依托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先后投入建设和运行费用3326.95万元,形成了专业性强、特色鲜明的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研发平台。实验室目前拥有稀贵金属冶金循环回收技术研究、稀贵金属催化技术及应用研究、稀贵金属新材料新技术及应用研究和稀贵金属分析检测评价4个科研平台。针对实验室应用基础研究、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分析检测评价的目标,实验室需要拥有先进的贵金属科研和检测平台,目前拥有相关仪器设备250余台。随着重点实验室新科研楼的投入使用,实验室科研用房达到11000余平方米,确保了科研工作的需求。同时,实验室应积极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瞄准行业发展前沿,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和开展创新性研究力度;实验室建设期间新承担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共计65项、申请/授权发明专利69项、制定标准和规范28项、发表论文103篇、获省部级科技奖励共11项。研究成果在环境治理、制药、电子、航天航空等领域获得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行业关键技术创新、辐射和推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申报联盟试点联合项目,实现技术链与产业链紧密结合
据统计,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自成立运行以来,都启动、实施了相应的项目,联盟试点通过政府立项及其内部立项等,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以高新技术重大产品的产业化为主要任务,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核心,深化产学研结合,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共实施项目207项,项目涵盖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新产品开发、应用基础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类型,项目累计投入资金69.76亿元,其中累计申请政府资助4.46亿元(见表1-2)。
表1-2 云南省联盟试点(第一、二批)联合项目汇总
表1-2 云南省联盟试点(第一、二批)联合项目汇总-续表
(3)加强科技创新成果,提升综合创新水平
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成立后,围绕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签订了一批科研攻关项目,部分项目正在积极地研究实验中,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联盟试点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展研究,据统计,2013年,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共突破核心关键技术24项,获得专利授权142项,发表学术论文58篇,其中SCI/EI 31篇,制定国标8项、行标15项、地标12项、企标6项;现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完成成果转化的项目有14项;少数联盟已开始进行产业技术路线图的编制工作,其中,多联产煤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已完成《云南省煤化工产业技术路线图编制报告》。
(4)初步形成多层次人才体系,支撑作用逐步显现
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和不足,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通过“联合培养”新技术人才的形式,构建了定位明确、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根据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规划,均逐步构建了相关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创新团队,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学术技术骨干和技术创新人才。联盟试点共计培养研究生(含硕士、博士)103人,省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33人。
团队建设方面,各联盟试点根据联盟内自身发展的需要,借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团队来突破产业内共性关键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并尽快实现规模化。截至2013年底,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共建成云南省省级创新团队3个(贵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稀贵金属低维材料省创新团队”和“稀贵金属电接触新材料及制备技术省创新团队”,云南省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工业纯钛板卷生产技术研发省创新团队”),院士工作站2个(贵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胡壮麒院士工作站”与“郑兰荪院士工作站”)。通过人才团队的建设来解决高端、领军人才匮乏和断层的现象,推进了产学研合作的组织化、制度化、长效化。
3.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仍处于发展初期,运行方面尚存在“六为主、六缺乏”等问题。
(1)组建动因方面:以政府项目为主,缺乏市场性动力
现阶段,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组织形式较为松散,协同创新行为具有短期化和形式化的特征。在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过程中,大多数以争取财政项目支持为主要手段,具有明显的套利性,真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发投入组织项目的还不多。
(2)成员选择方面:以短期利益为主,缺乏战略性
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成员选择标准主要集中在资源互补、能力互补、诚信度、是否具有合作精神等方面。在实际运行中,盟员大多看重短期内成员之间如何合作而取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尚缺乏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组织盟员开展长期项目储备等长远的战略规划。
(3)沟通协调方面:以少数盟员沟通为主,缺乏协同性
调研发现,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日常沟通不紧密,主要集中在初始关系较为紧密的联盟成员之间进行,其他盟员的参与度不高,难以发挥联盟试点盟员协同创新作用。有的联盟试点盟员分布在不同省区市,只有在项目申报时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且沟通方式较为单一,多以会议和电话为主,难以形成盟员有效信息反馈的良性互动局面。
(4)风险共担方面:以形式规定为主,缺乏约束性
据不完全统计,云南省绝大多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在风险共担机制方面只在联盟组建时,对联盟盟员在风险共担方面的责、权、利做了简单规定,但约束性不强。少数联盟试点并未考虑风险方面的问题,在合作协议中的风险防控措施规定不具体,致使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研发失败等不可预见的风险时,难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5)成果共享方面:以理想化设计为主,缺乏操作性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认定之初即要求联盟盟员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等合作成果共享做出责权利相关规定,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利益分配的制定缺乏可操作性。比如联盟试点在解决所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时,通常会结合各盟员所处产业链和技术链的位置做合理分工,并就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知识产权等成果做明确划分,但对于没有实际参加项目攻关的联盟盟员的利益共享鲜有说明。这一方面会影响盟员积极性,另一方面会使联盟试点的成立动力和目的不一致,不利于联盟试点持续发展。
(6)退出机制方面:以盟员数量稳定为主,缺乏灵活性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应为开放式的组织模式,允许盟员自由进出。但调研中我们发现,云南省部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虽然签署退出协议等,但是并未建立“可进可退”的灵活的退出机制,退出机制仅停留在协议层面,导致一些既没有合作能力也没有合作意愿的企业长期滞留在联盟试点中,导致联盟试点工作主体臃肿、联盟盟员合作意愿下降等问题,直接影响联盟试点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