嬗变中的上海:民生发展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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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抽样设计

一 调查总体设定

“上海都市社区调查”基线调查于2016年正式启动。基线调查采用隐分层的多阶段概率与规模成比例(PPS)的随机抽样方法,以街道、居(村)委会及家庭户分别作为初级、二级、三级抽样单元。各阶段的抽样单位如下:第一阶段,以街道、乡镇为初级抽样单位;第二阶段,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二级抽样单位;第三阶段,以家庭户为三级抽样单位。抽中的家庭户中满足调查条件的所有家庭成员将接受调查。

为保证调查的结果能在各区具有代表性,我们在各区分别抽取样本,同时各区的样本家庭户数不少于300户,人口数量大的区如浦东新区、闵行区等适当加大设计样本量。

在样本抽取上,我们首先按照市中心区、新市区以及各街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外来人口比重,对上海各区所有街道、乡镇进行排序,形成隐分层,并以街道、居(村)委会及家庭户分别作为初级、二级、三级抽样单元,按照系统抽样法抽取抽样单元。每个区抽取不少于5个乡镇、街道作为初级抽样单位(PSU),每个抽中的乡镇、街道各抽取2个居(村)委会作为二级抽样单位,再从每个抽中的居(村)委会中抽取30户进行家庭和个人层面的调查,最终共抽取了90个乡镇、街道,180个居(村)委会,5400个家庭户。

在充分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基础上,基线调查综合考虑了抽样总体差异性程度、调查费用、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以及结合以往上海市若干社会调查的经验,最终将调查样本量确定为5400个家庭户。这5400个家庭户不仅能满足对总体的估计,而且有较高的代表性,能满足对各区子总体的估计,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样本量。

“上海都市社区调查”基线调查的样本家庭户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户籍登记在被选中社区/村庄且家庭成员也居住在该社区/村庄的家庭户;(2)户籍登记在被选中社区/村庄但家庭成员居住在该社区/村庄不满6个月的家庭户;(3)户籍登记在被选中社区/村庄以外但家庭成员居住在该社区/村庄6个月以上的家庭户。

由于受到实地调查中各种复杂情况和困难的影响,例如被访者不配合、房屋拆迁等,基线调查共完成家庭户样本5102个,完成率达94%;样本覆盖全上海市16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