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二天早晨,爱玛一起床,就看到见习生在广场上。她穿着睡袍。见习生抬起头向她打招呼,她点了点头,就赶快关上窗户。
莱昂一整天都在盼望下午6点钟到来,但是走进餐厅,仅仅看见比内先生坐在餐桌边。
昨天的晚餐对莱昂来说,可算一件大事。一连两个小时,与一位夫人闲聊,这在他还是破天荒头一回。他们谈了那么多事情,过去他无论如何是表达不清楚的,怎么在爱玛面前竟讲得那样活泼生动呢?他一向腼腆,木讷寡言,这一半是生性羞怯,一半是故意装的。在永维镇,人人都认为他举止得体。遇到年长的人高谈阔论,他总是老实听着;别人谈论政治问题,他也从不情绪激动。对一个年纪轻轻的人来讲,这的确难能可贵。而且他多才多艺,会画水彩画,能识乐谱,晚饭后不打牌的时候,就兴致勃勃地看文学书籍。奥梅先生看重他有知识,奥梅太太则喜欢他为人殷勤,因为他经常陪奥梅家的孩子到花园里玩耍。那几个小家伙,总是脏兮兮的,严重缺乏教养,而且像他们的母亲一样,有点无精打采。奥梅家照料孩子的,主要是一位保姆,还有药房的学徒朱斯丹。朱斯丹是奥梅先生的远亲,奥梅先生出于怜悯,把他收留在家,同时当用人使唤。
药店老板有意显示自己是不可多得的好邻居。他向包法利夫人介绍各店家的情况,特意请来他的苹果酒供应商,亲自尝酒,又下地窖监督把一桶桶酒摆好,还介绍怎样才能买到便宜黄油,甚至帮助与赖斯迪布都瓦接上了头。赖斯迪布都瓦是教堂管事,除负责教堂差事和丧葬事项之外,还随各家各户的喜好,按年或按钟点帮永维镇主要的几户人家料理花园。
药店老板如此殷勤,以至曲意逢迎,并非单单出于关心别人的愿望,而是另有所图的。
十一年风月[59]十九日颁布的法律第一条明文规定,任何人没有执照不得行医。奥梅违犯了这条法律,经人暗中告发,被皇家检察官传到鲁昂训话。检察官身穿袍子,肩上披着白鼬皮饰带,头戴一顶直筒无边高帽,就站在办公室里接见了他。那是上午开庭之前。走廊里传来法警笨重的靴子来回走动的声音,还有远处沉重地落下大锁的响声。药店老板耳朵里嗡嗡响,像中了风,眼看就要倒下了。他仿佛看见自己被关进了地牢,全家哭哭啼啼,药店被出卖,满地药瓶狼藉。他不得不跑进一家咖啡店,喝了一杯加苏打水的朗姆酒,让自己镇定下来。
日子一久,这次警告淡忘了,他仍和从前一样,在后店为人诊治一些小毛病。但是,镇长对他心存芥蒂,同行都妒忌他,必须时时小心提防。他对包法利先生礼数有加,极力套近乎,就是为了让他心存感激之情,日后就是有所觉察,也不便揭短。因此,他们每天早晨给包法利先生送报纸,下午总要抽点时间,离开药店,去医生家聊聊天。
夏尔满面愁容,因为没有人登门求医。一个人闷在家里,常常几小时不说话,不是在诊室睡觉,就是看妻子做针线活儿。为寻求排遣,他尽量在家里干些体力活儿,甚至用漆匠剩下的油漆,试着把阁楼又刷了一遍。可是,银钱的事令他犯愁:修缮道斯特的住宅,给太太购置衣服首饰,还有这次搬家,花的钱都不少,三千多埃居的陪嫁,两年下来,所剩无几。再说,从道斯特迁居永维镇,不少东西不是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了,就是失散了。单说那尊神父石膏像,就由于车子颠簸太厉害,掉下来,在坎康布瓦的石板路上摔得粉碎。
有一件令人操心的好事,使他摆脱了烦愁,那就是太太有喜了。产期越临近,他越发疼爱她。另一种血肉的联系正在形成,仿佛使他时时刻刻意识到一种更为复杂的结合。当他在远处看见她懒洋洋地行走,没束紧身褡的腰身在臀部以上缓缓扭动,当他们面对面待着,她疲倦无力地坐在安乐椅里,而他尽情地端详着她,这时他真是太幸福了,再也憋不住了,便站起来,搂住她,抚摸她的面颊,叫她小妈妈,恨不得拉她一起跳舞,又是笑又是哭,心头涌出充满柔情蜜意的俏皮话,和她说个没完。一想到孩子即将出世,他就抑制不住满腔的喜悦。现在他什么也不缺了。他经历了全部人生,如今坐在人生的筵席旁,怡然自得,尽情享受。
爱玛起初惊异万分,接着巴不得快快分娩,好尝一尝做母亲的滋味。可是,由于家境窘迫,不能按她的意思买一个吊式摇篮、一顶粉红色小绸帐和绣花的婴儿帽。她一赌气,便什么也不买,而把一切交给村里一个女工去做,既不选择,也不商量。这些准备工作是能唤起母爱的,做起来自有乐趣,她就体会不到了。所以她对孩子的感情,也许从一开始就打了折扣。
不过,每天吃饭时,夏尔总要谈起他们的小家伙,因此不久她也时时放在心上了。
她盼望生个儿子,身体结实,棕色头发,起名叫作乔治。这种生男孩的想法,是因为自己生活得窝窝囊囊,希望出一口气。男人至少是自由的,可以恣意放浪,周游世界,冲破艰难险阻,就是天涯海角的幸福,也要去享受享受。女人呢,则经常受到束缚,缺乏活力,任人摆布,不仅身体上软弱无力,而且法律上处于依附地位。女人的意志,就像用细带子系在帽子上的面纱,风一吹就飘来摆去;时时都有欲望在引诱她,时时都有礼俗在限制她。
一个星期天早晨6点钟左右,太阳刚升起的时候,她分娩了。
“是个女儿!”夏尔报告说。
她转过头,昏了过去。
奥梅太太几乎立刻跑过来亲她,金狮客店的勒佛朗索瓦太太也赶了来。药店老板为人谨慎,只在微开的门外随口说了几句道喜的话。他要求看看婴儿,觉得长得挺好看。
在产后休养期间,爱玛费尽心思给女儿起名字。首先,她考虑了所有带意大利字尾的名字,诸如克拉拉、路易莎、阿芒达、阿塔拉等等。她相当喜欢嘉尔珊黛这个名字,但更喜欢伊索尔和蕾欧卡蒂。夏尔希望孩子叫母亲的名字,爱玛反对。他们查遍了历书,还请教外人。
“那天我和莱昂先生谈起这件事,”药店老板说,“他很奇怪你们为什么不给她取名玛德兰,眼下这个名字好时髦哩。”
但是,老包法利夫人坚决反对用这样一个女罪人[60]的名字。奥梅先生呢,凡是能使人联想一位伟人、一个著名事件或一种崇高思想的名字,都特别喜爱。他的四个孩子,就是按这种方式取的名字:拿破仑代表光荣,富兰克林代表自由,依尔玛[61]或许是对浪漫主义的归附,而阿达莉[62]则是表示对法国戏剧最不朽的杰作的崇敬。药店老板具有哲学信念,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艺术的欣赏;他身上的思想家成分,并不窒息他感情丰富的气质;他善于区别对待事物,不把想象和狂热混为一谈。就拿《阿达莉》这部悲剧来说吧,他抨击其思想,却欣赏其风格;诅咒其观念,却赞扬其全部细节;厌恶其中的人物,却喜欢他们的对白;每读到精彩之处,总不禁心潮澎湃,但一想到戴瓜皮帽者流[63]拿它去招揽生意,又不免黯然神伤。他陷于这种矛盾的复杂感情之中,既想亲手给拉辛戴上桂冠,又想好好和他辩论一番。
最后,爱玛想起在沃比萨尔庄园做客的时候,曾听见侯爵夫人叫一个年轻女子白尔特,于是选定了这个名字。由于鲁俄老爹不能来,他们就请了奥梅先生做教父。奥梅先生送来的礼物,全是他店里现成的东西:六盒黑枣、一整瓶健身粉、三筒蛋白松糕,还有从壁柜里找出来的六根棍儿糖。施洗礼的当天晚上,摆了一大桌酒席,本堂神父也在座。大家兴致很高,临到行酒,奥梅先生唱了一首《善良人的上帝》,莱昂先生唱了一曲威尼斯船歌,老包法利夫人是教母,也唱了一首帝国时期的浪漫曲。最后,老包法利先生要求把孩子抱下楼来,说是要给她行洗礼,端了一杯香槟酒往她头上浇。这种对初次圣礼[64]的嘲弄,使布尔尼贤神父大为生气。老包法利引用《众神之战》[65]中一句话回敬他,神父站起来就要离席。太太们好言挽留,奥梅先生也从中调解,神父这才重新坐下,泰然自若地从碟子里端起喝了一半的咖啡。
老包法利在永维镇待了一个月。每天早晨,他总要到广场上抽一袋烟,戴着他那顶带银色道道的漂亮橄榄帽,全镇上的居民大为欣赏。他喝烧酒成瘾,常常差女佣去金狮客店买一瓶,记在儿子账上。他往丝围巾上洒香水,把儿媳所有的科伦香水全用光了。
儿媳并不讨厌他。这位公公可是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经常讲起柏林、维也纳、斯特拉斯堡,还有他当军官时的情况、他有过的情妇和他摆过的盛大酒宴。再说,他显得和蔼可亲,甚至有时在楼梯上或花园里,揽着儿媳的腰叫道:
“夏尔,你得当心哩!”
这样一来,包法利老太太不放心了,生怕久而久之,老伴会对儿媳的思想产生不良影响,危及儿子的幸福,所以催老伴尽早和她回去。包法利老太太或许还存有更严重的不安哩,她的老头子可是个什么也不顾的人。
一天,爱玛突然坐不住了,渴望去看望托给木匠的妻子哺乳的小女儿。她也不翻翻历书,看圣母的六个礼拜[66]是否过了,就一个人出了门,向罗莱家走去。罗莱家位于村头山坡下,在大路和草原之间。
时值正午,家家户户放下了窗板。碧空中一轮烈日,照射得青石屋顶金光耀眼,山墙顶上仿佛冒着火花,连风都是灼烫的。爱玛走着走着,感到体力不支,加之路上的石子又磨脚,她拿不定主意是折回去好,还是进到哪户人家歇息一会儿。
正在这时,莱昂先生从路旁一家大门里出来,腋下夹着一卷文件。他上前向爱玛打个招呼,随即站到勒乐铺子前面灰色凉篷下面。
包法利夫人说她去看她的孩子,但累得走不动了。
“要是……”莱昂欲言又止。
“你要去什么地方办事吗?”爱玛问道。
见习生说他没有事,爱玛便请他陪她一道去。一到傍晚,这件事便传遍了永维镇。镇长夫人图瓦什太太当着女佣的面说:“包法利夫人是往自己脸上抹黑嘛。”
去奶妈家的路就像去公墓一样,出了街向左拐,顺着矮小的房屋和院子之间一条小径走。小径两旁,女贞树正花满枝头,婆婆纳、野蔷薇、荨麻和灌木丛中高高伸出的木莓,也正开花。透过篱笆上的窟窿,可见破旧的房子前面,不是猪在粪土堆上拱来拱去,就是拴住的牛在用犄角蹭树干。两个人肩并肩,慢步走着。爱玛靠在莱昂身上,莱昂放慢脚步合着她的步子。闷热的空气中,一群苍蝇在他们前面嗡嗡乱飞。
他们看见一棵老胡桃树,树荫下有座房子,知道那就是奶妈的家。房子矮矮的,盖着褐色的瓦,阁楼天窗下挂有一串葱。靠荆棘篱笆,立着一捆捆细树枝,圈住一畦生菜、几株薰衣草和架子上正开花的豌豆。草地上东一摊西一摊泼满了脏水,房子旁边晾晒着一些难以辨认的破衣烂衫、几双线袜、一件红色印花布女上衣,篱笆上还搭着一条粗布床单。听见栅栏门响,奶妈出来了,怀里抱一个吮着奶头的婴儿,另一只手牵着一个瘦弱的小家伙,脸上长满瘰疬。小家伙是鲁昂一位帽商的儿子,父母忙于做生意,把他留在乡下。
“请进。”奶妈说,“你的小宝贝在那里睡着了。”
整个住宅只有楼下这个房间。靠里壁有一张大床,没挂帐幔;窗台下放着一口和面缸;一块窗玻璃破了一个洞,用蓝色的纸剪了一个太阳,糊在上面。门后角落里洗衣板下面,摆着一双高帮皮鞋,底上的钉子闪闪发亮;旁边有一个瓶子,盛满了油,瓶口插着一根羽毛。落满灰尘的壁炉台上,在一些火石、蜡烛头和火绒之间,扔了一本《马修氏历书》。整个房间里最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是一幅吹喇叭的名誉女神画像,多半是从一张化妆品广告上剪下来的,用六枚木鞋钉子钉在墙上。
爱玛的孩子睡在地上一个柳条摇篮里。她将孩子和被窝抱起来,一边摇晃,一边低声哼起儿歌。
莱昂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看到这位穿紫花布袍子的漂亮太太,置身在如此贫困的环境之中,他觉得十分奇特。包法利夫人给他看得脸红了。莱昂连忙转过身去,心想他这样看她,也许有些失礼。过了一会儿,孩子吐奶,弄脏了爱玛的皱领,她就把孩子放回摇篮。奶妈赶忙过来给她揩,连声说不会留下印痕。
“她往我身上吐的次数可多呢,”她说,“我一天到晚要不断给她洗!你能不能向杂货店老板加缪打个招呼,让他给我留一两块肥皂,我要用的时候就去取。这样你也方便,免得我常去打扰你。”
“可以,可以。”爱玛连声说道,“再见,罗莱大嫂!”
她说罢朝外走,在门槛上蹭了蹭脚。
奶妈一直送到院子尽头,一边诉说自己夜里不得不经常起床的苦处:“有时我实在困乏得不行,往椅子上一坐就睡着了。所以,无论如何你要给我一磅磨好的咖啡,让我早上兑牛奶喝。一磅够喝一个月的。”
等奶妈道完谢,包法利夫人抬脚就走,在小径上走了一段路,听见后面木头鞋响,回头一看,又是奶妈赶来了。
“又有什么事?”
那乡下女人把她拉到路边一棵榆树后面,开始谈她的丈夫,说他干那行当,一年才六法郎,船长还……
“有话直说。”爱玛道。
“好吧,”奶妈唉声叹气说道,“我担心我丈夫看见我一个人喝咖啡,心里会不痛快。你知道男人都……”
“说了给你,我就会给的……”爱玛说道,“真烦人!”
“唉!好心的太太,就只为他受过伤,胸口经常揪着疼得要命,他说喝点苹果酒便可以减轻。”
“别拐弯抹角好不好,罗莱嫂子!”
“嗯,”奶妈行了一个礼,接着说,“要是你不嫌我要求太多……”她又行一个礼,眼睛里流露出恳求的神色,终于说出了口:“如果你肯开恩,就给一小罐烧酒吧。我会拿一部分给你的小宝贝揩脚的。你的小宝贝那双小脚丫,像舌头一样嫩。”
爱玛打发掉奶妈,又挽住莱昂的胳膊,加快脚步走了一阵,才渐渐慢下来,东张西望的目光,突然落在小伙子肩头上。莱昂身上的大衣有着黑绒大翻领,梳得又平又齐的栗色头发,搭在领子上。爱玛还注意到他的指甲留得长长的。在永维镇就没见过那么长的指甲。在见习生,保养指甲是件大事,他的文具盒里有一把小刀,专修指甲用的。
他们沿着河岸返回永维镇。时值暑季,河岸显得宽了,连河边花园的墙基也露了出来。每个花园有几级台阶,通到水边。河水急速而无声地流着,看上去十分清凉。细长的水草,在水流的推动下俯伏在一起,宛如被扔掉的绿色头发,散开在澄澈的水里。不时可见一只细脚虫,在灯芯草尖端或睡莲叶面爬动或歇息。阳光照射下,水波上现出许多蓝色的小气泡,一个接一个,不断破灭又不断出现。枝条修剪过的老柳树,在水里倒映出灰色的树皮。河对岸远近的草地,显得很空旷。正是农家吃晌饭的时候,少妇和她的伙伴,只听见小径上他们自己有节奏的脚步声、彼此的交谈声和爱玛的袍子的窸窣声。
顶上嵌有碎玻璃片的花园围墙,像暖房的玻璃棚一样发烫。砖缝里长出一些桂竹香,包法利夫人打着阳伞经过时,伞边一碰,枯萎的花就化成黄色粉末洒落下来。有时,墙头里探出的金银花或铁线莲的枝子倒垂下来,钩住伞边的丝线,随即在绸伞面上拖一下。
两个人谈起一个西班牙舞蹈团,不久要在鲁昂的戏院演出。
“你去不去看?”爱玛问道。
“去得成就去。”莱昂答道。
他们彼此就没有别的话可谈吗?然而,他们的目光正在进行更严肃的对话;当他们努力搜寻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来说时,双方都感到浑身酥软无力,仿佛心灵里有一种深沉、绵绵不断的絮语,盖过了声音的絮语。这种新的甜蜜感觉使他们惊诧,但谁也不想道破它的存在,也不想找到它的根源。未来的幸福就像热带的河岸,把充满乡情的湿润和馥郁的和风,吹送向两边广阔无垠的原野,人们沉迷、陶醉在里面,对那尚看不见的地平线,连想都不去想。
路上有个地方,被牲口踩得陷了下去,积了一片烂泥,里面稀疏地摆了几块长绿苔的石头,必须从上面蹬着过去。爱玛常常停下来,看下一步在什么地方落脚;有的石头一踩就摇晃,身子也跟着晃动,她张开双臂,身子前倾,眼睛里现出犹豫的神色,生怕掉进泥水坑里,但跨出一步之后就哈哈大笑。
自家的花园到了,包法利夫人推开小栅栏门,小跑着登上台阶,就消失了。
莱昂回到办公室。上司不在,他看一眼案卷,削好一支羽笔,拿起帽子就走。
他来到阿尔盖山上的牧场,躺在森林边缘的松树下,透过盖在眼睛上的手指缝,望着天空,一边自言自语:“真无聊!无聊透顶!”
他顾影自怜,恨不该生在这个小镇,交上奥梅这样的朋友,又偏偏碰上纪尧曼先生那样的东家。纪尧曼先生戴一副金丝眼镜,蓄棕红色颊髯,打一条白领带,心思全扑在业务上,对微妙的感情问题一窍不通,尽管他凛然摆出一副英国绅士派头,最初曾令见习生倾倒。至于药店老板的妻子,那倒是诺曼底最贤惠的一类太太,性情温顺得有如绵羊,热爱自己的儿女、父母和亲戚,听见别人有难就落泪,对家里的事样样放手,还讨厌穿胸衣,可是她行动那样迟缓,言谈那样乏味,相貌那样平庸,见识那样狭隘。虽然她三十岁,莱昂二十岁,他们的卧室门对门,而且他每天同她说话,见习生却压根儿没有想过,她在哪个男人眼里会是一个女人,她除了身上那件袍子,还有什么女性的特点。
此外还有什么呢?比内,几个生意人,两三个小酒馆老板,本堂神父,还有镇长图瓦什以及他的两个儿子,倒都是一些有钱人,但粗俗不堪,孤陋寡闻,自己种地,关起门来大吃大喝,又假装笃信宗教的。真是令人无法忍受的一群!
在这班平庸的人之中,爱玛犹如鹤立鸡群,然而也离他更遥远,因为他隐隐觉得她与他之间,横着一条鸿沟。
起初,莱昂曾与药店老板一道,去过爱玛家几次。夏尔似乎并不怎么乐意接待他。而他呢,一方面唯恐自己冒昧,另一方面又想与爱玛亲近,但又觉得与她亲近几乎不可能,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