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号球衣
2022年,哈林地区第155号大街,弗雷德克·道格拉斯大道。
这里是纽约街球文化最繁盛的街区,是让无数街球爱好者奉为篮球麦加的圣地,这里是洛克公园。
洛克公园出现过让无数街球爱好者奉为“伟大”的街球球员,从早期的山羊,毁灭者,到现在的骨头收集者,教授以及NBA退役球员拉夫·阿尔斯通等等。
几乎所有的街球传奇明星都在洛克公园表演过,许多NBA球星也曾来这里与街球高手切磋。
球场上花哨的运球,快速迅猛的过人,劲爆的扣篮,与球场边上围观球迷的欢呼声谱奏出最好的战歌。这种劲爆的运动让人寻脉喷张。
可恰恰在场边的长凳上的一个帅气“大叔”与洛克公园的氛围格格不入。
他身子轻懒的靠在座椅上,手里拿着一瓶啤酒,黑色的卫衣微敞,微微可以看到里面块状的胸肌和腹肌,看上去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结实、高大、有力量;光洁俊俏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这张脸和身材的组合给人一种异样的美感。
他是谁,他是廉稻。是一名华裔编导,同时也是一名篮球训练师。
2004年14岁的廉稻被父母从家乡接到美国纽约来上学,就读于哈克里中学。
廉稻在国内学习成绩就非常不错,而且特别喜欢篮球运动。而能来到篮球运动的起源地,这让他感到十分的激动。
廉稻由于有着183cm的身高和203cm的臂展,所以高一便入选进入了学校篮球队,但一直没有得到教练的重用。
原因是廉稻放学后经常混迹于纽约的一些野球场,造成他的球风偏街球化,运球华丽,有一手不错的中投,但不注重防守。
菲尔德教练是一个标准的学院派,他认为街球就是华而不实,没什么卵用;所以导致廉稻高中两年没有得到什么上场机会。
2006年由于父母公司转型并搬迁到硅谷,于是跟随父母转学到加州惠特尼高中,同年加入校篮球队。
并在高四帮助“惠特尼高中”取得了20胜8负的学校历史最佳战绩,同时带领球队杀入南加州州际联赛半决赛,虽然最终落败与布兰登·詹宁斯率领的橡树山高中,但也终于得到了一些NCAA大学的青睐。
廉稻以为会收到UCLA、南加州大学以及亚利桑那州立三所大学的橄榄枝,而等来的却只有南加州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橄榄枝。
UCLA和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认为廉稻虽然有着出色的身高和臂展,以及出色的控球能力,但普通的身体素质以及对抗能力使这两所大学望而却步。
而廉稻选择加入了南加州大学,除了南加大特洛伊人队的实力相比较斯坦福更强以外,还有就是南加大有着全美第一的影视艺术学院,是美国影视艺术的摇篮;同时也造成这里的女生不仅多,而且还很性感漂亮。
当然廉稻不是冲着南加大的女同学来的,他只是比较热爱艺术(﹁﹁)~→……
特洛伊人的教练蒂姆看着廉稻的体测数据,又是点头又是摇头,感觉有些失望。廉稻的身高臂展都很不错,同时还有一手不错的控球和三分。
这在高中的时候确实可以呼风唤雨,但这是在大学,是在NCAA,这里是世界篮球天才的集中地,几乎所有的天才都希望通过NCAA打出名声从而进入NBA。
当把廉稻和所有的NCAA天才放在一起比较,廉稻就会显得比较平庸,普通的身体素质不说跟那些飞天遁地的黑人比较,即使在国内廉稻的身体素质也不属于顶尖,只能说是出色;和这群肌肉~棒子相比就更比不上了。
廉稻有着203cm的身高,223cm的臂展。单从身高和臂展上看的话,哪怕是NBA的球探看到也会心动。可是篮球运动不是光看身高臂展,身体素质以及其他的天赋技能同等重要。
蒂姆看着廉稻的体测数据虽然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对于廉稻的篮球生涯也有些担忧,身体对抗能力差,身体会很容易受伤。
但还是选择让廉稻留下来。
后来也的确像蒂姆担忧那样,廉稻在大二的一次比赛中受伤,右脚脚踝重度骨折。廉稻不得不离开自己最爱的球场。
但目前蒂姆实在是有些无人可用。
去年OJ·梅奥已经参加选秀进入NBA,又由于蒂姆被爆出的“黑金风波”,导致特洛伊人队没有招到特别出色的高中生球员,大四队员的毕业,导致很多位置出现空缺。
虽然今年有两个天才加入,但来自欧洲的天才大前锋武切维奇,因为要核实业余身份,所以还不知道要缺席多少场比赛。
倒是另一个加州天才后卫可以弥补外线上的压力。
廉稻在大三退出了特洛伊人队。
“fuck,下水道的水管工都他妈比你投的准,你还不如回家去喂孩子,我都可以打爆对面。”
后面黑人小伙的骂声打断了廉稻的思绪。原来是球场上空位三分没有命中,这让他很是鄙夷,于是不仅口吐莲花。
廉稻笑着摇了摇头,当年的自己何尝不是一样意气风发,可是时间……
喝光手中的啤酒,手指用力,易拉罐被捏扁在手中。站起身,随意的把手中的易拉罐丢进了身侧五六米的垃圾桶中。
整理了一下略显凌乱的卫衣,正准备往外面走,突然看到自己坐的长凳靠背,放着上一件球衣。球衣五颜六色,中间一个1字,代表球衣的号码。
廉稻有些纳闷,自己来的时候没有看到长凳上面有东西,而且自己一直坐在这里,不可能有人会趁机把球衣放在自己背后靠背上的,即使放上去自己感觉得到。
身后口吐芬芳的黑人小伙,穿的是一件湖人紫金色的球衣,那硕大的24号说明,后面的这个黑人小伙,是曼巴精神的继承者。
环顾一周,除了发现有几个女观众向自己抛媚眼外,没有看到有相似的1号球衣。
等等,为什么我看到一个长相帅气白人男孩也像自己抛媚眼。廉稻以为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再看,那家伙竟然像自己噘嘴。
“草”
廉稻来了一句经典国骂,出门没有看黄历,遇见基佬了。
那几个女生抛媚眼也就算了,虽然那几个小黑妞不符合自己的审美,但最起码是个女的呀;但是看到一个男的对自己作出同样表情,恶心的他差一点把刚喝进肚子里的啤酒又都给吐出来。
廉稻赶忙急匆匆的拿起座椅靠背上面的球衣逃离球场。
廉稻怕晚走一步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拿48码的鞋印到那个白人38码的脸上。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迎男而……呸,不对……是阳刚之气。
就这样廉稻拿着球衣,急匆匆的离开了洛克公园。
打开自己停靠在路边的车,这时他才注意到,自己竟然把这件不属于自己的球衣带离了球场。
但一想到之前也没有找到它的主人,再加上廉稻感觉只是一件篮球体恤上衣,也值什么钱。也就没有在意,随意的把手中的球衣扔在了副驾驶。
回到家,躺在床上,脑子一片昏昏沉沉。
廉稻以为是因为喝了一瓶啤酒的缘故,也就没有放在心上,不一会就进入了梦里。
廉稻没有查觉到的是,他带来的那件球衣,正一点点分解融化,然后漂浮在林克的身体上空。这件球衣分解后仿佛像一只只小的萤火虫,就这样成球衣状在空中漂浮着。
突然,漂浮的球衣缓缓下落,然后吸附在了廉稻的身体上,溶解在他的皮肤里,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