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相关名词解释
2.1 健康相关名词
2.1.1 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于1948年在其组织宣言中指出,健康(Health)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痛苦,还是躯体和生理上的完好以及良好的社会适应状态;享有最高标准的健康是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与种族、宗教信仰、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条件无关;政府部门对其公民的健康负有责任,应提供充足的卫生和社会保障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在《阿拉木图宣言》(Declaration of Alma Ata)中重申这一定义,并指出:“达到尽可能高的健康水平是世界范围内一项最重要的社会性目标,而其实现则要求卫生部门及社会各部门协调行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人的健康的标准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1)躯体健康:
指人的机体及其生理功能方面的健康,包括身体发育正常,体重适当,体形匀称,眼睛明亮,头发有光泽,皮肤有弹性,睡眠好,能够抵抗一般性感冒和传染病等。
(2)心理健康:
指人的精神、情绪和意识方面的良好状态,包括智力发育正常,自我人格完整,心理平衡,有正确的人生目标和较好的自控能力,精力充沛,情绪稳定,处事乐观,能从容不迫地负担日常生活,对于繁重的工作不感到过分紧张与疲劳,思想和行为符合社会准则及道德规范,与周围环境保持协调,具有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主观愿望和自觉行动,能够对健康障碍采取及时、合理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措施。
(3)社会适应性良好:
指人的外显行为和内隐行为都能适应复杂的社会环境变化,能为他人所理解,为社会所接受,行为符合社会身份,与他人保持正常的人际关系。同时,还应该经受良好的文化教育,掌握与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科学知识或专业技能,培养从事工作、生产、劳动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综合素质,不断丰富人生经历、积累人生经验、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2.1.2 健康公平
健康公平指每个人都应有公平的机会发挥其全部健康潜能,如果可以避免,任何人都不能被剥夺机会。健康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健康状态公平和卫生保健公平两个方面。
(1)健康状态公平是指在生物学范围内,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机会尽可能达到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好状态。
(2)卫生保健公平是指每个人都能公正和平等地获得可利用的卫生服务资源,它涉及卫生服务提供、卫生服务筹资和利用三个方面的公平,具有水平公平和垂直公平两方面的含义:
1)水平公平:①同等需要者在卫生服务上的消费相同;②同等需要者获得、利用卫生服务的机会相同,享受到的卫生服务质量相等;③同等需要者对卫生服务的利用相等。
2)垂直公平:①基于消费者付费能力基础上的累进制筹资机制;②基于消费者需要基础上恰当的、高效的卫生服务。
健康不公平是指在个体或人群组别间,存在着不必要的、可避免和不公正的健康状态及其危险因素或卫生服务利用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合理的不平等就是健康不公平。
2.1.3 健康决定因素
健康决定因素(或健康影响因素,determinants of health,DH),有时也称健康危险因素(health risks),是指能使疾病或死亡发生的可能性增加的因素,或者是能使健康不良后果发生概率增加的因素。
关于健康决定因素有不同的分类标准,基本包括生物遗传因素、行为生活方式因素、环境因素、医疗卫生服务因素四类。表2-1将健康决定因素细分为生物因素、个人/家庭情境、社会环境、物理环境、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
表2-1 健康决定因素一览
保持人们良好健康状态的因素往往不在卫生健康部门的直接影响范围之内,涉及到很多非卫生健康部门。健康影响评价关注的是可以被改变的健康决定因素,并在人群层面上保护或促进健康。年龄、性别和遗传等个性生物学因素是重要的健康决定因素,但它们无法改变,因此不是健康影响评价关注的内容。
健康影响评价通过分解可改变的健康决定因素(图2-1),分析政策、计划、方案或项目在这些因素上的影响,以达到影响和优化政策、计划、方案或项目的目的,并将健康保护和促进有效地融入其中。
2.1.4 健康社会决定因素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健康社会决定因素委员会(Commission on Social Determinants of Health,CSDH)”提交报告《用一代人时间弥合差距:针对健康社会决定因素采取行动以实现健康公平》。其核心观点是:在各国内以及国家之间,健康不公平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健康不公平的因素除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合理外,主要是个人出生、生长、生活、工作和养老的环境不公平,而决定人们日常生活环境不公平的原因是权力、金钱和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其根源是在全球、国家、地区层面上广泛存在着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制度性缺陷;因此,必须对健康和健康不公平的情况进行科学的测量,理解其严重程度并分析原因,从全球、国家和地区层面做出高度的政治承诺,采取“将健康融入各项公共政策”的策略,建立跨部门的合作机制,动员社会组织和居民广泛参与,改善人们的日常生活环境,从法律、政策和规划等各个方面采取行动,用一代人的时间弥合健康差距。
图2-1 可改变的健康决定因素的分析框架
报告对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social determinants of health,SDH)做出定义:即在直接导致疾病的因素之外,由人们的社会地位所拥有的资源决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及其他对健康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经济地位、社会排斥、居住和工作环境等多方面的内容,反映了人们由出生、成长、生活、工作直至衰老面临的不平等,并最终导致了健康的不平等。
社会决定因素被认为是决定健康和疾病的根本原因,它包括人们从出生、成长、生活、工作到衰老的全部社会环境特征,如收入、教育、饮水和卫生设施、居住条件和社区环境等。
2.1.5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Health in All Policies,HiAP)是一种以改善人群健康和健康公平为目标的公共政策制定方法,它系统地考虑这些公共政策可能带来的健康后果,寻求部门间协作,避免政策对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的提出是以健康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为基础,重点关注公共政策对健康决定因素的后续影响,旨在提高各级政策制定者对健康的责任。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即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的机构,包括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
2.1.6 健康结局
健康结局(health outcome)是指人群中个体和群组或整个人群的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