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6 医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根据目前医用防护用品(简称“防护用品”)管理现况,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技术指南,为合理规范的管理和使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规范,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医用防护用品定义
指医务工作者和进入有感染风险区域的人群(如探视人员或其他人员等)所使用的必要防护性用品,其作用是隔离病原体,保证人员的安全和环境清洁。主要包含: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防护眼镜(防雾型)、工作服(白大褂)、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一次性医用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和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等。本规范讨论防护用品仅限于个人穿戴用品。
二、医用防护用品使用原则
医务工作者应根据不同暴露等级,科学合理配备和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级别分三级:一级防护、二级防护、三级防护。不同防护等级与所在岗位无直接关系,与患者接触程度(如距离、飞沫、直接接触、空气流通情况)直接相关。具体如下。
1.一级防护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工作服(白大褂),接触普通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一次性乳胶手套。
适用范围:普通门诊、普通病房医务工作者。
2.二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面屏/防护眼镜(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一次性乳胶手套。
适用范围:急诊科诊区、儿科门(急)诊日常诊疗佩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工作服(白大褂),视接诊患者情况启动二级防护。缓冲病房采用二级防护。
3.三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外加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外戴)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正压式头套、防护服(外加套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一次性乳胶手套,视情况使用医用防水靴或一次性防水鞋套。
适用范围:①用于为高度疑似或确诊的患者实施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产生气溶胶操作的医护人员。②发热门诊、呼吸二部二病区、临床微生物实验室以及出现新型冠状病毒高度疑似(经我院专家组会诊确定的)或确诊病例的诊区。③呼吸科住院总、麻醉科医生在急诊诊区、儿科门(急)诊进行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气管插管、采呼吸道标本等)采用三级防护。
注意:医用外科口罩及医用防护口罩按说明书使用,如无说明书则建议每4~6小时更换一次,遇口罩潮湿、破损及污染情况随时更换。
所有防护用品均由各诊疗区域护理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管理、发放、登记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