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唱的小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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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终活着离开了那里,命还是保住了。奇怪的是,在我回房间的路上,一直到我穿过四合院,我才开始发抖。我实在说不出自己为什么如此不安。要知道,最糟糕的情况也就是院长把我开除——这是迟早的事,必然会发生,因为我的任期是有限的。怕失去职位的想法让我惊恐万分。我年纪大了,根本没办法再找一个和现在一样好的职位。况且,我曾经拥有的才华已经因为过度使用而消耗殆尽。这些年来,我的音乐博士学位以及名誉学位足以覆盖一面墙,但实际上我不会演奏任何一种乐器。这些年我也存了一点儿钱,但还远远不够。虽然每天都能在城里看到穷人,但我从来没有真正体验过贫穷。我并没有特别生动的想象力,任何熟悉我音乐的人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我却可以想象,在佩里美狄亚无家可归、遭受饥饿和寒冷的人会是什么样子。我一直在担心这个问题。因此,被解雇的威胁一直笼罩着我的生活,就像是火山灰遮住了太阳。无论我做什么事情都找不到任何乐趣。


在宗教界,他的名字将永垂不朽——博埃克的西贝柳斯。不过他出生在贝魁汉,本名叫艾默里克,是一个北方小乡绅的三子。他在农家小院和马厩里长大,理所当然能在政府部门谋得一份太平无事的工作。当他来到研究院的时候,他说他想找个地方学习逻辑、文学和修辞。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前半生从来没有创作过哪怕一小节的音乐。前半生,博埃克的音乐主要由酒馆歌曲和优雅的舞曲组成。而在研究院的教堂里,他才第一次见识到了真正的音乐,这大概就是他早期作品几乎全是祷告和唱诗班音乐的原因。当他转到音乐学院之后,我把非宗教的传统器乐介绍给他;我想,如果我最终出现在无敌骄阳的法庭上,被某个人反复讯问是否做过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事情时,我的回答就是这件事。没有我,西贝柳斯永远不可能写下一首弦乐、五首小提琴协奏曲或者三首和弦交响乐。不过在我遇到他之前,他已经写下了第一首弥撒曲。

谋杀本是个愚蠢的举动。不过回顾往事,我觉得这样的事情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迟早要发生。他一直是个急性子,而且言辞比较犀利。这两个特点集中到他身上,就像是给他穿上了一件不幸的盔甲,又教会了他使用武器的技能,让他几乎无所畏惧。还有个原因就是对金钱的嗜好——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一直缺钱花。我知道他对钱格外敏感——而且这种是非不分的缺点,往往和敏锐的智慧以及差强人意的教育紧密相关。他有足够的智慧,能看透拥护和遵守规章制度以及法律的深层次原因,但在自己遇到问题时却缺乏必要的道德规范。再加上年纪轻轻,听到别人的称赞就习以为常、洋洋自得。当他开始创作音乐时,你就会看到灾难性的后果。

即使到现在,我都不能告诉你那个被他杀掉的人的信息。根据之前的叙述,那个人有一段时间确实当过专业小偷,一个完全毫无价值的家伙,就算没有在主城正门的“正直与荣耀”马厩场被西贝柳斯割断脖子,最终也会被吊死在绞刑架上。我相信意外横死是常有的事,而且西贝柳斯可能已经逃脱了,但某个马夫正好是他宗教音乐的狂热崇拜者,认出了他并且报告了守卫。我觉得西贝柳斯的音乐有非常广泛的吸引力,完全会有这样的后果。如果我在马厩场勒死了一个人,被忠实粉丝认出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这马夫是个落魄的学术研究员。


我走到宿舍的门前,钥匙从我的指间滑落。如果有人经过的话,肯定会认为我喝醉了,其实那些天我滴酒未沾。我买不起,消费税实在太高了。我好不容易打开门,跌跌撞撞地进了房间。房间里当然是一片黑暗,我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在黑暗中摸索火绒盒和蜡烛,结果一不小心把盒子打翻了,盒子里用来点火的干苔藓掉了一地。我只好又在地上继续摸索。最终我总算打着火点燃蜡烛,然后用蜡烛点燃油灯。直到灯光照亮整个房间,我才发现房间里不止我一个人。

“你好,教授。”西贝柳斯先开了口。

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看看百叶窗——我对自己如此快的反应感到惊讶。不幸中的万幸,窗子是关着的。这样的话,他肯定不是从窗户爬进来的——

他笑了。“没关系,”他说,“没人看见我,我非常小心。”

说起来容易,相信起来也容易,不过犯错更容易。“你到这里有多长时间了?”

“你一走我就进来了。你忘了锁门。”

没错,我确实忘了。

“为了防止被人发现,我替你锁了门。”他继续说道,“用你放在壁炉架那口破锅里的备用钥匙锁的门。嗯,你为什么不坐下来?你都快摔倒了,脸色也很糟糕。”

我直奔房门,赶紧把门锁上。不是因为我有很多访客,而是因为我没心情去信赖概率定律,万一来个人就麻烦了。“该死,你到这里干什么?”

他叹了口气,伸直了双腿。我猜测他的父亲在农场里或者跟着猎犬忙碌了一天之后,经常会这么做。“躲藏。”他说,“你认为呢?”

“你不能躲在这里。”

“见到你我喜出望外。”

“艾默里克,你真是不可理喻。你别指望我藏匿罪犯——”

“艾默里克。”他不断重复这个名字,就好像它带有某种超凡的魔力。“你知道吗,教授?父亲死后,你是唯一一个叫我这个名字的人。不能说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但过了这么多年,再次听到它感觉还真奇怪。听着,”我还没来得及插嘴,他又继续说,“如果我把你的魂都吓出来了,那我很抱歉,但我需要你的帮助。”

我总觉得他虽然让人愤怒得抓狂,但他的身上总有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嗓音。作为一个音乐家,我可以通过耳朵来判断一个人:他从哪里来,有多少钱。只要让他说两句话我就能判断出来,比眼睛看都要准。西贝柳斯的嗓音非常完美:辅音很清晰,犀利得像把刀;元音发音区分度高,表达干净利落。如果不从三岁开始学,你根本学不会他说话的方式。不管你怎么努力,如果你一开始就用粗野的喉音说话,像我这样,喉咙迟早要出血。可他这么说完全没问题。如果你从会走路之前就开始认真学,你的嗓音才能具备像铃声一样的清晰度,才能发出无比动听的齿音和唇音。所以演员们其实搞错了。虽然他们只要坚持每天的会话发音练习,经过多年的学习,就可以使自己的嗓音听起来像个贵族。但是一旦他们尝试大声呼喊,任何受过训练的人用耳朵一听就能分辨出是北方人的哀鸣还是南方人的咩咩叫,就像白色床单上的污点一样清晰。西贝柳斯的声音,哪怕让你花钱去听你都愿意。就算是他告诉你南门怎么走,或者咒骂搬运工把泥浆溅到了葡萄酒里,你都愿意掏钱。当然如果你碰巧不是天生的贵族,你可能会非常讨厌这种完美的嗓音。我父亲是艾普艾斯开托的一位漂洗工兼制皂工,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每天凌晨和他一起驾着马车去收集旅馆夜壶里的粪便。我已经花了整整四十年,努力让自己的发音听起来像个绅士,但我知道,虽然可以欺骗大家,却欺骗不了自己。西贝柳斯天生完美,完全不需要后天努力。

“你究竟去哪儿啦?”我问他,“守卫都快把整座城市翻个底朝天了。你是怎么从监狱的堡垒逃出来的?所有的门都有人守卫。”

他笑了。“很简单,”他说,“我并没有离开。一直躲在钟塔里。”

没错,监狱堡垒的西墙和研究院连在一起。他逃跑的当天,守卫肯定会搜查钟塔。接下来他们得出结论,西贝柳斯已经溜过监狱大门,逃到下城区去了。他们不太可能再去搜查钟塔。二十年前,有个越狱的囚犯藏在钟塔上面,当守卫们发现囚犯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而且死得很惨。当大钟敲响的时候,没人能在钟室里活下去,因为声音产生的无形压力足以让你脑浆迸裂。哦,我猜测有几个卫兵把头伸进钟室环顾了一圈,看看是否有什么异常,但他们不会进行彻底搜查,因为大家都听说过这个恐怖的故事。但是按照这种说法——

“你想问我怎么没死?”他龇牙咧嘴地大笑起来,“因为那个故事就是一堆垃圾。我一直怀疑那个故事的真实性,所以自告奋勇来揭开真相。躲在上面的那个逃犯其实死于败血症,他爬出一扇破窗户的时候被划伤了。大钟杀死他的故事纯属扯淡。你知道,很多人都愿意相信这种事情。”他的脸上露出了令人愉快的微笑,“所以如果他们在下城区找我的话,我祝福他们早日完成任务,他们去了吗?”

他一直有这种好奇心,还有一种真正的学者本能。他把这两个特质结合了起来。我敢说,当质疑在他脑海里产生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绝对安全的藏身之处肯定会派上用场。我真的很想知道他十五岁、十七岁或者二十一岁的时候,在档案馆会查些什么东西。

“不过我可不是说待在里面很快活,”他继续说,“特别是排钟真正响起的时候,你知道吗,整个钟塔都在震动。钟塔一直没塌,真是个奇迹。但我发现,如果把蜘蛛网全部塞进耳朵里——直到不能再塞为止——钟塔里枯燥的噪音还是可以忍受的。那里唯一不缺的就是蜘蛛。”

我一直害怕蜘蛛。我确定他是知道的。

“好吧!”我厉声说道。我感觉自己很尴尬,因为我的第一反应其实是钦佩。“这么说你杀了人,然后设法躲了三个星期。真令人印象深刻啊。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是靠什么活下来的?你应该瘦得像根耙子。”

他耸耸肩。“我并不是一直都待在那里。”他说,“中午和午夜我会出来溜达。”估计大钟敲十二下的时候,塞再多的蜘蛛网耳朵也扛不住。“让我吃惊的是,有那么多完美的食物都被扔到了厨房。如果你能进入研究院的厨房,你肯定要做些什么,那么多食物不吃太浪费了。”

我觉得他这种天才,能把绝望的逃亡和钟楼里三个星期的煎熬搞得像个学生的恶作剧,就和他写下第七弥撒曲一样不费吹灰之力。第七弥撒曲是他连续宿醉、好不容易头脑清醒的空闲时间写下来的。也许取得卓越成就的秘密,真的不是勤奋努力。不过首先,你必须查查档案,或者学习维萨尼模式的十二个主要调制方法,或出生在一个血统可以追溯到伯曼德时代的家庭。

“好吧,”我站了起来,“很抱歉,你所做的一切都徒劳无功。我还是要把你送进去。你一定要明白这一点。”

他又笑了起来。他太了解我了。他知道,如果我真要这么做的话,一看见他就该做了——用最大的嗓门儿叫守卫,而不是惊慌地检查百叶窗。他还在大笑,我的样子应该极其严肃。不过他是对的。“当然可以,”他说,“你请继续。”

我又坐了下来。在那一刻,我真的很恨他。

“协奏曲完成得怎么样了?”他问。

有那么片刻,我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然后我才想起来他的最后一首协奏曲,或者说那首本应该成为他遗作的曲子。就是在死囚牢房他给我的那些乐谱。“你不是说别完成的吗?”我说。

“太好了。”他显得很开心,“我以为你不会在意我说的话。好吧,我很感动。谢谢你。”

“那你到我这儿来干什么?”我问他。

“我需要钱。”他回答道。他的声音有点儿不自然,失去了往日的魅力,“还有衣服、鞋。当然还要有个人能在夜里为我敞开门,诸如此类的事情。”

“我做不到!”我说。

他叹了口气,“你知道你能做到。你的意思是不想这么做。”

“我可没钱。”

他一脸悲伤地看着我。“我要的又不是大数目,”他说,“是用来打通上下各个环节的。只要够我逃出城去,上船离开这里就行了。”他停顿了一下——我认为这是做做样子——然后补充道,“我不是来白要一份礼物。我有东西要卖给你。”

一瞬间,我感觉浑身冰凉。我能猜到。他还有什么东西可卖,除了——

“在那该死的钟楼里待了三个星期,”他继续说道,这种腔调听起来和他以前一个样,“整天无所事事。幸运的是,在我第二次去翻垃圾桶的时候,有个房间的门正敞开着。估计是个一年级学生的房间,他还没学会把房门锁好。他有墨水、钢笔和半令上好的纸。真希望他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了。”


我热爱音乐,音乐就是我的生命。音乐见证了我一生的发展,给了我无穷的乐趣,这些乐趣根本无法量化和衡量。音乐也把我从艾普-埃斯卡托伊的漂洗场送到了研究院,让我留在这里,直到现在。我所担任的一切职位,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音乐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