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亚洲地区
2.1.5.1 日本数据资产相关现状
日本政府数据开放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虽然2011年的“3·11”地震灾害才真正使日本政府开始重视数据开放的重要作用,但后续经过一系列政策和行动计划的推动,日本在数据资产及其管理等方面走在了亚洲各国的前列。
日本的大数据战略较为务实,以应用开发为主。日本政府提出“提升日本竞争力,大数据应用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和能源、交通、医疗、农业等传统行业结合方面,日本大数据应用都是可圈可点的。2013年6月,日本正式公布了新IT战略—《创建世界尖端IT国家宣言》,全面阐述了2013—2020年以发展开放公共数据和大数据为核心的日本新IT国家战略,提出要把日本建设成为一个具有世界最高水准的、广泛运用信息产业技术的社会。在日本政府公开的大数据战略方向中,关键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开放数据。2012年6月,日本IT战略本部发布《电子政务开放数据战略草案》迈出了政府数据公开的关键性一步。《电子政务开放数据战略草案》启动后,国民可浏览中央各部委和地方省厅公开数据的网站。为了确保国民方便地获得行政信息,政府将利用信息公开方式标准化技术实现统计信息、测量信息、灾害信息等公共信息的公开,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较小的网络流量向手机用户提供信息,并尽快在网络上实现行政信息全部公开并可被重复使用,以进一步推进开放政府的建设进程。2013年7月27日,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牵头成立了“开放数据流通推进联盟”,旨在由产、官、学联合,促进日本公共数据的开放应用。
(2)数据流通。与亚洲其他国家类似,日本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落后于欧美国家。实际上,不仅日本行政部门对于公开信息持消极的态度,企业在如何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方面的动力也不足。日本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如何处理隐私和信息保护的问题已经很关键,修改和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也已经被提上日程。日本政府内阁提出,在进一步充分利用匿名化技术,并制定合理运用大数据规则的前提下,应当修改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2013年,日本IT综合战略也提出,尽快建立跨政府部门的信息检索网站,以便企业利用政府的大量信息资源,并计划到2015年年底达到与其他发达国家同等的信息开放程度。关于个人信息、保护隐私等问题,日本政府针对法律措施的必要性等展开了研究,并在2017年施行了新版《个人信息保护法》。
(3)创新应用。2012年7月,日本总务省ICT基本战略委员会发布了《面向2020年的ICT综合战略》,提出“活跃在ICT领域的日本”的目标。《面向2020年的ICT综合战略》重点关注大数据应用所需的社会化媒体等智能技术开发、传统产业IT创新、新医疗技术开发、缓解交通拥堵等公共领域应用等。例如,通过IT技术实现农业及其周边相关产业的高水平化,使农业经营体共享经过积累并分析的农业现场的相关数据及新技术;构筑医疗信息网络,根据门诊数据及处方笺,确立地区和企业的国民健康管理对策;对社会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通过传感器的远程监控,在2020年前实现对全国20%的重要基础设施实施检修;改革国家及地方的行政信息系统,2021年之前,原则上将所有的政府信息系统云计算化,减少30%的运行成本。
在亚洲地区,日本的数据保护法建立较早且比较全面,与澳洲相似,日本重视对法律的修订,以提升法律的适用性。例如,《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法》自2003年起共经历了10余次修订。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于2015年进行了大幅修订,修订版于2017年5月30日起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体系如下:①总则,规定了基本理念、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职责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等;②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业者的义务等;③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设置及业务内容;④关于个人信息处理业者的义务;⑤杂则;⑥罚则。通过立法确保数据资产利用与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能够有效落实(见表2.11)。
表2.11 日本数据资产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续表)
日本利用大数据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矢野经济研究所的报告显示,2011年日本的大数据相关行业的市场规模为1900亿日元,2012年约为2000亿日元,同比大约增长5%,到2013年以后,每年将增长20%。日本总务省在2013年版《信息通信白皮书》中估算,如果充分利用记录个人购物数据等庞大数据的“大数据”服务,零售业、制造业等四个领域有望通过促进销售和削减成本带来每年7.77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800亿元)的经济效益。《信息通信白皮书》指出,显示大数据交换量的“国内流通量”在2005—2012年的7年间猛增了4.5倍。
与其他地区和国家显著不同的是,日本注重大数据和数据资产的应用,通过数据应用创造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日立、松下、富士通、丰田等日本科技和制造企业鉴于多年的积累和优势,对于大数据应用的创新和开发走在全球前列。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日立和东芝在能源管理、智能家庭、交通安全等方面都有很多成功的实践;对于智能交通、车联网等方面,本田、丰田等日系汽车巨头也都投入了很大精力。以下是大数据应用实践案例。
1.日立制作所—发展指导大数据利用方式的服务项目
从2012年6月起,日立向用户企业提供“Data Analytics Meister Service”,包括:“构建活用大数据的企业形象”“选定活用大数据实施方案”“具体运用验证及安装工作”等服务,为不同的用户企业提供最适合的系统分析方式及活用大数据的具体实施方案,帮助企业创造出新的商业价值。
2.NEC—活用脸部数据,以增加产品销售额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NEC)通过独自开发的脸部验证技术“Neo-Face”,提供“活用脸部验证技术营销服务”,通过设置于店铺内的摄像机所拍摄的顾客脸部数据,可自动识别顾客的年龄、性别及来店经历。它可推算出不同年龄段来店者状况和回头率,分析两者同销售额的关系等,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增加销售额。用户企业无须自行购置该系统,只需要缴纳每月7万日元的设备使用费,即可使用该项服务。
3.电通—提供位置信息分析服务“Draffic”
日本电通公司利用GPS系统收集70万人的位置信息,开发出位置信息服务“Draffic”,实现人群流动可视化。通过这项服务,日本电通公司不仅可以获得持有NTT DoCoMo内置GPS系统的部分手机和智能手机用户的现在及3年期间的移动情况,而且可以指定具体日期分析手机用户的移动情况。由于“Draffic”可把检测区域缩小到边长为50米的正方形内(2500平方米),因此它可以更确切地分析顾客在商业设施或商场的流动状况,比如来店的人来自何处又将去何处及其人数等。
4.富山大学附属医院—提供“处方知识”和“输入支援功能”
富山大学附属医院在最近9年间共积累了1700万例病例记录、1000万个客户、1亿4300万件用药处方及300万例病名。富山大学附属医院以这些数据作为基础,实时地提供“处方知识”和“输入支援功能”。“处方知识”可根据患者的具体症状与病情,协助医师分析出最佳药物处方方案。而“输入支援功能”则可将输入的单词和文章的候选,通过下拉菜单进行多项提示,可帮助医师提高电子病历的输入作业效率。
5.丰田汽车—采集实时交通数据为政府和企业服务
丰田汽车通过采集行驶在道路上车辆的实时交通信息,提供针对本地政府和企业的大数据服务,并在灾难发生的时候对驾驶员起到帮助作用。该项服务已经可以自动收集日本国内路面驾驶的约70万辆丰田汽车的数据,经过数据处理之后为丰田的客户提供服务。
2.1.5.2 亚洲地区数据资产相关现状
亚洲国家的数据开放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亚洲地区在数据资产领域发展排名前列的国家有日本和新加坡等。日本和新加坡两国政府在数据资产管理和应用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积极推动利用数据创造社会价值,注重利用大数据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例如,早在2006年,新加坡就推出了“智能城市2015”发展蓝图,并于2014年将该发展蓝图升级为“智慧国家2025”计划,计划用接下来的十年将新加坡建设成为智慧国度。“智慧国家2025”计划充分意识到了未来“大数据”的重要性,未来十年将侧重大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应用,也就意味着新加坡将成为利用“大数据治国”的国家。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研发的电子地图(OneMap),为基于位置的服务(LBS)的企业提供了开放数据平台;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则通过开放新加坡交通数据,鼓励企业甚至个人开发提升公共交通效率的应用软件;新加坡环境局通过掌握不同地区环境的数据,为社会提供气象、环境和疾病暴发等的信息服务。
在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方面,日本有《开放数据基本指南》,新加坡有《个人数据保护法令》等(见表2.12),但关于数据资产管理和评估的标准很少或几乎没有,这是相比北美、欧洲和大洋洲地区,有所欠缺和不足的地方。
表2.12 亚洲地区数据资产相关法规和标准
从亚洲地区(尤其是日本和新加坡两个国家)的数据开放、管理与应用来讲,数据资产在不同行业的应用实践非常广泛,技术对社会的渗透力很强并且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数据服务社会。这是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我们可以在实践与探索中,推动政策法规和指南标准的不断完善。
从国外总体情况来看,北美地区、欧洲地区和大洋洲地区开放数据及数据资产起步早,而且有非常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也有相关指南和标准指导数据共享和管理的具体实践。其中,美国最早于2013年在《开放数据政策—将数据当作资产管理备忘录》中明确提出将数据作为资产进行管理,并建立了具有实操性的数据资产积分系统;欧洲地区在数据保护上最严格,颁布的法规涉及面广泛;大洋洲地区注重数字经济发展,国家战略直接与数字经济相关;亚洲地区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日本、新加坡尤其注重“大数据治国”,利用数据资产创造社会价值。国外不同地区的数据资产化在政策战略、法规标准上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