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的主体力量之竞合
网络空间是一个流动空间,政府、企业、社会均为重要参与者,它们在互动与博弈中引发了社会结构和相互力量的复杂变化。
伴随网络空间新权力的形成和权力的流动,网络通过赋权社会,使得传统社会的科层制、中心化的组织方式逐步呈现去中心化等特征。在这一演进过程中,互联网技术以开放式架构为基础,使得每个在线的网民、组织都成为一个平等、开放的节点,通过各种网络传播平台、各种信息符号进行连接,形成新的权力结构和社会阶层。
权力不对等的改变
进入数字社会,权力的流动带来主体之间力量的对比变化。
政府:管理更加透明并接受全方位社会舆论监督,简政放权的步伐大大加快,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变的步伐加快,权力相对有所削弱。
企业:特别是平台企业,已经开始扮演公共承运人的角色,承担提供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或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其权力由此得到了提升,社会的声音也被放大。
社会:网民作为一个群体,其声音通过网络赋权被扩大了,在网络舆论场中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其作为权力主体的力量也在不断增强。除了网民,社会力量还包括各种第三方力量,如媒体、技术社群等。
尽管如此,政府仍是国家和数字社会中最主要的权力主体。总体而言,国家承担最重要的治理责任,对外参与国际竞争和国家安全保障,对内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监管,缩小数字鸿沟,维护公平。平台企业凭借技术和资源,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力得到提升,但也意味着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特别是需要扮演公共承运人的角色,应与政府共同参与对数字社会问题的治理,让权力得到合理的发挥。网民同样要合理利用权力,做负责任的个体,不能滥用个体权力。
信息不对称的弱化
在数字社会中,信息即权力的特征尤为明显。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的特征,知识分享盛行,网络搜索为弱化信息不对称提供了重要的工具,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在网络上查询各种信息资源,网络覆盖了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企业的经营及产品信息也在企业网站及相关渠道上传播,总体上趋于更加透明。以前如果一个人刻意隐瞒,那么我们很难了解其个人信息。但在数字时代,我们通过大数据分析就可以实现精准的人物画像,因为个体在互联网上的行迹可以被追溯、被还原。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化,个体的权力和社会的声音得以放大。公众已经越来越习惯于通过互联网“围观”和得到答案。特别是围绕权力的运行,舆论的呼声对于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效率都提出极高的要求,当面对一些热点事件时,如果政府不主动发声,就会有来自各种渠道的声音和猜测,真相可能被掩埋,部分网民情绪失控可能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伴随社会监督力量的明显增强,政府应创新治理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信息不对称在数字时代有所弱化,社会的声音放大,但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也变大了,可能我们看到的只是别人“希望我们看到的”,“信息茧房”加固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想法,或者真相可能被湮没在众声喧哗中;或者有一天我们会怀疑自己看到的不过是一部部“黑客帝国”系列的电影;或者“看似正常的现实世界实际上似乎被某种力量控制着”,我们所看到和感受到的不过是一种“数字幻象”,虚拟与现实已无法分清。
未来,数字孪生的世界是否会再映射和影响现实社会?谁又能说完全没有可能呢。信息越来越多,我们有时却因为过多的碎片化信息而难以做出选择和判断。
利益不一致的协调
政府、企业和社会作为不同的主体,具有一些共同的目标,如共同促进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生态友好等。但其利益也存在不一致性,各有侧重。在政府层面,首要目标是维护政权的安全和稳定,保障经济社会的良好运行,为人民谋幸福。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企业和社会的支持。在企业层面,重要目标是求发展,在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创造和积累财富。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在社会层面,重要目标是使个体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使个体过上幸福的生活,并努力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提供保障。
这3个主体利益不一致的协调在数据治理导向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三方权益必须统筹协调。
政府对于数据安全具有底线思维的要求,安全和稳定于一国而言是第一位的。
企业具有发展诉求,更多地希望将数据看作资产,通过数据流通,盘活并利用资产,但数据流通有可能带来安全问题。
社会中的个体有保护隐私的诉求,既需要保护个人隐私,又希望得到企业提供的便利服务(享受便利服务通常需要让渡一部分隐私,如位置信息)。同时,个体有理由要求其数据在被第三方使用之前经过脱敏处理,而且能从中有所收益。
当然,所有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和非此即彼的,往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际情况可能相当复杂。然而,其中涉及的数据治理必须明确权属关系,3个主体必须加强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