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辅助器具的产品分类
针对不同类型的功能障碍,有对应的各种不同类型的辅助器具。由于类型不同,为了便于查询、应用和管理,特别是建立和使用辅助器具数据库,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方法。
(一)按照使用人群分类
按照六类残疾人相应的六类功能障碍者分类,即视觉障碍者、听觉障碍者、言语障碍者、肢体障碍者、智力障碍者、精神障碍者,相应的辅助器具分为视觉障碍辅具、听觉障碍辅具、智力障碍辅具、肢体障碍辅具。此分类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方便,便于理解,是目前国内较为常用的分类方法;缺点是分类依据不唯一,科学性差,反映不出辅助器具的本质区别,如视觉障碍者和智力障碍者服药时均需要配药盒,但他们的需求却不一样。
(二)按照使用环境分类
不同的辅助器具可用于不同的环境。ICF将辅助器具使用环境分为九大类,分别为生活用、移动用、交流用、教育用、就业用、文体用、宗教用、居家用、公共用。其在“环境因素”部分的“产品和技术”中列出了普通产品和辅助产品(表1-1)。该分类方法的优点为使用方便、针对性强,缺点是反映不出辅助器具的功能区别。
表1-1 ICF辅助器具分类
(三)按照使用功能分类
国际标准ISO 9999按照功能对辅助器具进行分类。经过不断更新,最新版本更新于2016年,即《康复辅助器具分类和术语(GB/T 16432-2016)》,其将辅助器具分为了12个主类、130个次类、780个支类(表1-2)。在该分类方法中,每一类辅助器具均有自己的6位数代码。6位数中,前两位表示主类代码,中间两位数表示次类代码,最后两位数表示支类代码,每类辅助器具的代码均是唯一的。代码能反映各类辅助器具在功能上的联系和区别,并且有利于统计和管理。但在个人使用时,该分类方法不太方便,故在国内尚未广泛运用。该分类方法,又可划分为个人使用和机构使用,在12个主类中有8个主类(04、06、09、12、15、22、27、30)均为个人使用,另外4个主类(05、18、24、28)为个人和机构均可使用,这说明辅助器具以个人使用为主。
表1-2 康复辅助器具分类
(四)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
为了推动我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发展和科学管理,加强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服务规范化引导,参照国际标准ISO9999-2011,结合我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组织制定并发布了《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简称《目录》)。首次列入《目录》的有12个主类、93个次类和538个支类,共计1001个产品。《目录》的发布,意味着民政部对康复辅助器具实行目录管理。
《目录》所列举的产品并非康复辅助器具的全部,还有很多辅助器具未纳入其中。随着我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和行业的发展,我国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必将覆盖越来越多的康复辅助器具门类,《目录》的范围也将随之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