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反贪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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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骚扰驿站:官威引发收益疑团

好大的官威

乾隆六十年(1795年)五月二十二日,山东巡抚玉德密折弹劾属下道员德明。

玉德奏报,他接到泰安知县张晋禀报,兖沂曹道道员德明自兖州驻地前往省城济南。途经的泰安县,接到前途“传单”,通知泰安县预备好马匹二十二匹,轿夫、马夫等十九名,大车三辆,迎送德明过境。五月十六日晚上,德明一行抵达泰安县的夏张驿。当日,夏张驿正在接待京城兵部官差,未能如数供应物资。德明家人及随从大为不满,对驿站人员辱骂撒气。管理驿站的徐元为知县张晋的家人,略作辩解。德明家人就把徐元扭送到公馆。家人陈锦禀明了德明,对徐元严加杖责。徐元被打后伤势沉重,起立不能;而德明一行人扬长而去。知县张晋咽不下这口气,请求巡抚玉德严查核办此事。

此事虽说是知县状告道台,但是非曲直一目了然。首先,德明如到省城济南公干,应该自备车马,不能传单驿站,让沿途各县供应。德明住进驿站就已经是违例了。其次,他更不能因为驿站人员伺候不周,就纵容家人肆意辱骂、殴打驿站人员;更不能偏听家人一面之词把当地知县的家人打得重伤不起。所以,玉德接到禀报后,很快密折弹劾德明,认为“必须严刑究办”。玉德奏称,已经派济南知府前往泰安县验伤和了解情况,同时命令按察使迅速提集相关人等到济南审讯。最后,玉德奏请先将德明革职。

为了加深对案情的理解,笔者有必要介绍一下中国古代的驿传制度。古代没有通讯产业,也没有物流公司,官府的信息与物资传递就通过驿传系统进行。驿传制度是我国古代重要的通讯手段,始于春秋战国。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和各地区之间的联系,就以京城咸阳为中心,在全国大修驰道,驿传制度正式成为延续千年的官府制度。用马传送称“驿”,用车传送称“传”。历朝历代都在主要交通线沿线设置馆舍、驿站,配备人员、车马,传递公文消息,运送人员物资。遇到重要公文,通常采取“马上飞递”办法,一般日行三百至八百里。紧急公文则标明四百里、五百里或者六百里字样,沿途驿站要限时送达。现代人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六百里加急”指的就是这个细节。当然了,“六百里加急”字样不得滥填。驿传系统的优势不一定在于迅速,而在于保证交流顺畅。一条条驿传线路像蛛网一样,将全国各地连接在一起。

驿站就是网络中的节点,是古代供传递工作人员或来往官员途中食宿、换马的场所。只要各级官员手持勘合[9]、票据等官方凭证——上面通常注明来者的官职、任务与目的地等,驿站就必须无偿接待来者。驿站接待官员,类似于后世的政府接待制度,既是为官员出差赴任、迎来送往等日常行政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也是官员的一种特权。只要达到接待标准,理论上官员可以免费畅游神州大地,接受免费招待。当然,驿站接待标准也是公开透明的。官员身份品级不同,饮食、住宿、车马的接待标准不同;官员公干事务不同,接待的优先顺序也不同。

可现实和规定总有巨大的差异。官员往往肆意使用驿站,享受超规则接待,通常是一个官员带着一大帮人趾高气扬而来,呼来喝去一番后扬长而去。接待泛滥成灾,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公文和物资传送,还给驿站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考虑到驿站一般由周边地区供应,劳力从周围地区征调,驿站的超负荷使用让百姓苦不堪言,矛盾激化。所以,历朝历代都严禁官员享受驿站的特权接待。明太祖朱元璋为限制官员骚扰驿站,规定:“非军国重事不许给驿。”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推行邮驿改革,提出了六条对官员的限制,如规定非公务任何官员不得骚扰驿传;官员只许按规定享受驿站接待,不能超规格享受食宿,不许提出额外需索;除驿站供应外,任何官员不许擅派普通民户服役;还规定政府官员非公务不得动用驿站交通工具等。清朝沿袭明制,严肃驿站管理。但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擅自乘驿,给驿泛滥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靡费公帑。就在乾隆二年,朝廷明令禁止驿站给地方官安置公馆,严禁给官员呈送酒席,预备夫马、车船等一切供应;官员出差费用自理,地方官员或下级不得宴请馈赠。违例迎送者,以擅离职守论处,罚俸九个月;如果借机奉承钻营或送礼行贿,革职。

朝廷律法俱在,且三令五申,德明竟然还如此高调地骚扰驿站,乾隆皇帝在奏折上朱笔御批:“可恶,岂止如此!”

玉德奏请将德明革职,已经算是很严厉的处置了,乾隆皇帝还是不满意,认为德明作为道台,即便有公事到省城办理也应当自备车马,违例下令属县预备车马,又听信家人的话殴打重责驿站人员,罪行累累。“上司家人长随,虽严加约束,犹难保其不向属员私行勒索;若再明知纵容,益复无所忌惮,何事不可为耶!”乾隆从德明骚扰驿站一事,推断德明纵容家人作恶,骄横跋扈,可恶可恨,岂止革职就能了事的?要立刻革职拿问,交给巡抚提同相关人等严审究办。如果被打的徐元伤情平复,则按照相关的法律将德明定罪;如果徐元伤重身亡,就拿德明抵命。

乾隆皇帝借机重申了驿站制度的重要性,指出当时外省中高级官员经过基层州县,私下命令驿站预备车马轿夫,供应酒食,肯定屡见不鲜。如果州县官员因为是上司来到,隐忍不报,而地方大员也暗中遮掩,没有被披露的情况应该也不在少数。为此,乾隆特别表彰了泰安知县张晋的持正敢言。

乾隆皇帝如此重视骚扰驿站一事,玉德接到圣旨之后自然不敢怠慢。查明德明正在曹县的黄河工地后,玉德立刻派人赶赴曹县工地,宣布谕旨,将德明革职,押回省城审问。涉案的德明家人被悉数押解济南。徐元和夏张驿的夫役等人也被押解济南作证。德明骚扰驿站一案,全面展开问讯。那么,此案的详细情况到底如何,其中又有什么有趣的细节呢?

兖沂曹道管辖山东南部,辖有兖州、沂州、曹州三府及济宁直隶州,兼管山东境内黄河河工(当时黄河经过山东西南的曹州府夺淮入海),地域广阔。道员官署驻扎兖州。德明是去年刚刚到任的道员,本次计划先到济南办事,然后折向曹县督办河工,因此随带的家人、跟班比较多。时值五月端午节,德明也置办了一些礼物,准备到省城馈送各位上司。出行之前,德明交代心腹家人陈锦料理相关事宜。他还写了一张条子,递给出发地的滋阳县,要求提供马十二匹,轿夫、马夫十一名。滋阳县知县陈时看到条子后,不敢违抗,一面迅速提供夫役、马匹,一面按照德明要求如数填写驿站传单,发给下一站的宁阳县。

再说那德明,出身满洲世家,历任府道地方官职。清朝的“道”介于府和省之间,道员既可以和布政使、按察使合称“司道”,也可以和知府并称“道府”。一个道员通常管辖三到四个府,同时负责河工、粮饷、盐务等某个专项事务,是正四品官,俗称道台。德明道台官品不高,架子却不小,自带了家人、马匹,加上跟随的书吏、差役若干,以及道员官署的轿夫二十余人、大车三辆,再加上滋阳县提供的人马,组成庞大的一行人马,从兖州启程浩浩荡荡出发了。第二站为宁阳县。宁阳知县看到上司莅临,忙不迭地安排公馆饮食,恭敬有加,并且及时地将传单发给了第三站泰安县的夏张驿。

泰安是一个大县,迎来送往的任务较重。德明抵达之日,泰安夏张驿同时接待了兵部的官差。驿站恭恭敬敬地把德明迎进公馆安顿好后,难以如数提供传单上的人马。出面料理的陈锦等人大为恼怒,开始对驿站人员骂骂咧咧。

驿站有朝廷设置的驿丞等官吏,但当地长官往往加派亲信家人来实际负责驿站运转——这也反证了驿站的重要性。泰安县委派在夏张驿实际负责的是知县张晋的亲信家人徐元。徐元阅人不少,也算是见多识广,见状慌忙过来赔着笑脸解释,同时赶紧安排送来了草二百二十斤、麸三斗、料三斗喂马。陈锦认为远远不够,又自个儿掏腰包添买了一些。事后,陈锦越想越气,再次辱骂徐元。徐元不服,上前争辩。陈锦恼羞成怒,随即挥拳猛击徐元。旁人赶紧拉开两人后,陈锦仍不解气,令随行的差役张勇清等人将徐元拉到公馆殴打。徐元大嚷大叫起来。德明听见后,把徐元唤进来查问,可又不听其解释,下令暂时锁押,明早送到泰安县处理。“我已经尽心尽职,你为什么骂我打我?”徐元更加不服,争辩了一句,“泰安不归兖沂曹道管辖。”徐元说的是实情,德明闻听,却觉得是下人在挑战自己的威严,大怒,喝令杖责。手下本就和徐元有仇,闻言立马将徐元拖翻在地。他们杖责不打屁股,专挑徐元的腿骨猛击,杖杖落在骨头上。德明担心闹出人命,打到第七板就令释放。此时,徐元痛得呼号惨叫,已经站不起来了。

早有人跑去禀告了泰安知县张晋。张晋气愤难平,又不便和德明当面理论,选择公事公办,将前因后果报告巡抚大人,要求查办。德明和告状信前后脚到达省城,他在济南待了几天,就赶到曹县处理河工去了。离开济南前,德明也听说了张晋告状,有一些担心,跑了几个地方打听,但没有太在意。毕竟,骚扰驿站的并非他德明一人,而且知县状告道台,胜算本来就不大。

可是,德明这一次遇到了“公事公办”,接着又撞到了乾隆的枪口上。玉德奉旨查案,很快就问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接着,审讯的重点就落在追查为何擅自传驿,究竟是谁的主意,又是谁具体操办的?

张晋提交了泰安县接到的传单,传单用朱标判,由宁阳县发往泰安县。证据俱在,德明推说自己并不知情,都是下面的人办理的。家人陈锦供称是滋阳知县自行发单,自己也不知情。责任推到了倒霉的滋阳知县陈时身上。玉德就急调陈时来济南询问。

滋阳知县陈时,云南人,乾隆五十九年也就是去年刚刚以举人身份署理滋阳县知县。他以举人之身,荣膺知县实职,殊为不易,任职后谨小慎微。而滋阳县又是兖州府、兖沂曹道的附郭县。附郭,简单说就是上级衙门在辖区内,下级和上司同处一城。附郭的行政区通常冠以“首”字。比如,杭州府附郭浙江省,是浙江的首府;钱塘县又附郭杭州府,是杭州府乃至浙江省的首县。清朝有句俗语,叫作:“前生不善,今生知县;前生作恶,知县附郭;恶贯满盈,附郭省城。”说的是清朝地方官员事务繁重,怨声载道,抱怨是前生作恶,遭到报应,今生才做地方官的,其中附郭的官员上辈子更是恶贯满盈,今生才被惩罚来给各级上司做牛做马。各种招待、供应、差使,让附郭的知县疲于奔命,苦不堪言。

陈时就是这么一个倒霉角色。滋阳县衙门和兖沂曹道衙门近在咫尺。接到道台德明起程需要夫马的指令,陈时明知违反制度,作为属下也立即照办,填写了驿站传单,启动了驿传系统。那么,陈时是否需要承担德明骚扰驿站的责任?

知县自尽与送礼疑云

出事后,最煎熬的可能就是滋阳知县陈时了。违规启用驿站责任重大,陈时越想越觉得不妙,在奉调前往济南的一路上唉声叹气。走到历城铁塔寺,因为夜深不能进城,陈时只好暂时住下。一同前来的还有陈时的弟弟和儿子,当天晚上两人不断劝解宽慰。亲人宽慰他,你是奉命行事,主要过错不在于你。没想到,陈时还是想不开,竟然于当夜自缢身亡。

一桩骚扰驿站案,竟然死了一位朝廷命官,玉德大为意外,当即委派官员调查陈时之死。

陈时之子供述:“五月十五日,德明去济南前派了一名差役任文炳,送来夫马单,上面写着需要用的人手、马匹数目,叫县里发传单。我父亲立刻叫书吏照写了一张,亲自盖印,发宁阳县转递前途预备。后来听到德明被弹劾拿问,解送济南审办,我父亲立即感到恐惧,终日忧虑不安,不巧刚刚得了痢疾,病情日益加重。六月十九日,省里来文调我父亲去济南。他越发害怕,又不敢耽搁,第二天就带病起身。我叔叔陈明,因为看到我父亲神情恍惚,饭也不吃、觉也不睡,放心不下,也就跟着一同到济南来照应。父亲在路上说:‘传单是我签发传递的,如何能抵赖?如果承认了,不但要去官,还要问罪。原籍云南距此地八九千里,你们如何回去?’他终日忧愁落泪,我同叔叔早晚劝解。我们一路慢慢行走,至二十五日行至距济南附近的铁塔寺,投宿歇店。不料,父亲趁我们睡熟时自缢身死。”

陈时之子将德明当天交办的夫马、车辆需索底单呈出,与泰安县提供的传单数目完全一致。这可以证明,驿站传单虽然是陈时签发,却是德明明确要求的。

骚扰驿站案叠加人命案后,审讯力度骤然加大,陈锦和任文炳面对人证、物证抵赖不过,交代所发传单请示过主人德明。再提讯德明,德明也承认了下来。至此,案情基本明朗。玉德认为可以结案了,奏请乾隆皇帝拟将德明发往伊犁军台效力赎罪,将陈锦、任文炳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

乾隆皇帝在前一个请求处朱批:“错了。”在后一个请求处朱批:“更错了。”

乾隆皇帝认为德明因公事到省城,擅自使用驿站,一开始就错了,接着纵容家人骚扰地方,是错上加错,最后拖累当地知县,导致陈时自缢,情节尤为严重。乾隆斥责玉德拟罪不当,仅将德明革职发配,有轻纵的嫌疑。他要将此案作为整顿吏治的典型事件,将德明改为绞监候,先在省城济南重责四十大板,再关押在按察司监狱等候发落。陈锦自恃是官员家人,依仗主人的声势任意骚扰,滋阳县陈时所发的传单就是陈锦转给他的。陈时畏罪自缢,也是陈锦酿成的。乾隆着重指出,外省陋习,督抚司道的家人在所属的地方借主人官威滋事、欺压官民。此事恰巧由泰安知县张晋揭发,山东巡抚玉德不得不据实参办。而其他的督抚隐忍欺瞒不报,对地方弊病置若罔闻,想必也不少。因此,乾隆要求将陈锦从重惩处,杀一儆百。陈锦立即在济南被绞死,抵陈时一命,作为各省督抚司道家人为非作歹的负面教材。

寻常案子,至此可以完结了,但此案已经成为乾隆皇帝盯紧之案,又在敏感时期爆发,因此尚未完结。乾隆的谕旨,笔锋一转,提及明年正月就要举行禅让大典。乾隆彼时在位已有六十周年,本人则是八十五岁高龄。为了向在位六十一年的祖父康熙致敬,也求得一个圆满结局,乾隆公开宣布禅位。此时的案子未能如其所愿处理,乾隆便训斥玉德以为自己即将退位,对属下有意宽松处置。禅让大典即将举行,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老皇帝乾隆亲口说出来,应该是有切身的感受。权力所有者在即将失去权力的时候(哪怕是形式上),心里百感交集。乾隆一方面意在功成身退、颐养天年,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的权威在朝野下降,实权旁落。他借训斥玉德强调“嗣后惟当倍加谨慎”,即便禅位以后遇到此等事件,“必当加倍治罪”,暗示即便自己当了太上皇,也还是“关心”天下大事的太上皇。乾隆命令将此道谕旨交给在京的官员传阅,宣示的意味就更加明显了。

德明骚扰驿站,乾隆有意把此案办成宣示自己整顿吏治、显示权力依旧巩固的标本案件!皇权再一次影响司法,刻意拔高案件,塑造案件形象。

那么,乾隆还要处置德明案的其他什么内容吗?乾隆的另一大关注点是德明前往济南携带的三辆大车。直觉告诉他,里面装满了礼物。那么,德明有没有馈赠给包括山东巡抚玉德在内的上司?玉德仅到任五个月(乾隆六十年正月到任),德明与顶头上司并不熟悉,难道不是趁机去济南结交玉德?德明的问题,仅仅就只是骚扰驿站这么简单吗?

乾隆有意借此整饬官场风气。山东省官员在审讯德明时,遵旨反复询问三辆大车当中装了什么,有何意图。德明供认:“本年五月,我因要禀报地方公务及黄河情形,前往济南,吩咐家人姚六携带三镶玉如意三柄、绣蟒袍三件、蜜蜡朝珠一串、绣画三轴、扇子三木匣等九样礼品,并用箱子装驮,带往省城送人。这些礼物原预备着送给巡抚、司道、同寅。后来,我打听到山东端午节没有送礼习俗,也就没有打开包裹。”

那么,德明去趟省城,一定要携带那么多礼物吗?必须要!中国自古有礼尚往来的传统,清朝官场将之发扬光大到极致。当时官场形成了一整套送礼规矩和文化。清朝官员送礼,首推“三节两寿”礼。“三节”是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官员和他夫人的生日。遇到这五个日子,平常人家也要相互送礼,官场中人更是逮住机会,大张旗鼓地操办起来了。同时,迎来送往、人情应酬成为官员日常工作之一。与百姓不同的是,官员们的礼尚往来与金银密不可分,而且金额大得惊人。寻常人家,三四两银子足可度过一个小康月份。而官场馈赠,往往以数十起步,成百上千两银子往来也是常事。比如,清朝中期陕西粮道给西安将军“三节两寿”礼,每次是八百两白银;给八旗都统的礼物,每节是二百两白银。这些人是有业务往来的。而陕西巡抚是粮道的直接上司,“三节”扩展到了“四季”,粮道每个季度要送巡抚一千三百两白银。陕甘总督是粮道上司的上司,但因为领导关系隔了一层,只要送“三节”礼就行了,每次金额降为一千两白银。

金钱往来,难道不会触犯律法吗?直接送钱,当然违法。但官员们金钱往来频繁,早已发明各种学问,沾钱却不带钱字,反而透着一股亲切和雅致。官员离境,地主要送“别敬”;同僚启程,官员要送“程仪”;官员题字,求者要送“润笔”。地方官和朝廷衮衮诸公及相关部院官员联络感情,夏天送礼称“冰敬”,意思是让收礼方买冰降温;冬天送“炭敬”,意思是买炭保暖;有事没事还送“瓜敬”“果敬”,逢年过节要送“节敬”。这些名字听着就透着一股人情味,让人不好反驳,更不便严格按照律法来查办。礼金往来在清朝中后期已经普遍化、制度化,官场中人丝毫不用担心送礼的途径问题、安全问题。大家俱在其中、各得其乐。

如果有官员不参与礼尚往来,会怎么样呢?毕竟明清官员俸禄微薄,基层官员年俸才三四十两,宰辅重臣年俸也不到二百两。官员法定收入,远远承担不起高标准的礼金。可是,如果不参与应酬送礼,官员连正常行政都会寸步难行。正是由于官俸低微、行政资金匮乏,加之种种财权限制,丰厚的礼金俨然成了官员们生活质量的保障、行政事务的润滑剂和官场关系的催化剂。没有钱怎么办?挪用公帑、税外加征、摊派多报,等等,只要官位职权在手,官员们总会想出办法来。通常地方衙门都有明暗两套账目,明面的账目是承受核查,可以公开的,官员私底下记录职分肥瘦、外快多寡、礼金标准等的暗账,不便公开,却是官员安身立命的指南。新旧官员交接之时,一大内容就是传递暗账。通常后来者要掏钱购买,俗称买账。买账代表新任官员认可既有的礼金往来系统。不买账的结果,不是上司勒令接收,就是黯然去职。礼尚往来最终褪去了温情脉脉的面纱,变成了强制性的赤裸裸的金钱往来。

本案主人公德明,于案发前一年才赴任兖沂曹道,在山东官场算是“人地两生”。礼尚往来便是他尽快融入同僚的必要手段。从审讯可知,德明赴济南并没有任何公事可办。五月份是水患时节,他完全可以从兖州驻地直接赶去曹县工地,中途折去济南纯粹是为了馈赠。道台在地方官序列中,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层级,一省之内仅次于督抚藩臬,也要四处馈赠。德明携带有一批扇子,显然想作为遍赠底层官吏、幕僚乃至部分官员家人的伴手礼。基层州县官员的送礼压力自然更大。他们不像德明那样有能力操办三辆大车的礼物,更不能动员驿传系统,所以济南也不是想去就去得了的。据说,清末张之洞出任山西巡抚,发现当地官员不愿意跑北京城。细问之下,张之洞得知进京的成本太高,部院衙门的官吏们需索馈赠水涨船高,吓得山西官员都不敢进京了。德明显然比一般官员财大气粗,组织了一场送礼之行,谁料因为管束家人不当、自身又骄横粗暴,闹出一场大乱子。

德明一口咬定,得知山东省没有端午节送礼的习惯后,自己并没有把礼物送出去。乾隆活了八十多年,皇帝就当了六十年,阅人无数,随即命令逼问德明:就算端午没有送礼,过年过节必然是要礼尚往来的,之前有无送礼?都送给了谁?这个问题,令人尴尬。其实,询问的人和受审的人,双方心里都明白。审讯的场面颇为吊诡,大家都揣着明白装糊涂,还要一本正经地把事情从头过一遍。德明咬紧牙关,坚持没有送过礼。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乾隆皇帝相信。玉德的任务很重。他先在回奏中引用德明的话说:“以前所带的东西,如果真的送给了巡抚司道官员,如今我已经身犯重罪,难道我还要替巡抚等人隐瞒吗?”同时,玉德自掏一千两银子将陈时的家属送归云南,并主动缴纳了两万两银子的议罪银[10]给内务府。更重要的是,玉德的认错态度非常好。他受到训斥后一遍又一遍地表达惶恐和对乾隆皇帝的敬佩之情;又表示皇上慧眼如炬,经审三辆大车果有装载礼物。乾隆皇帝像所有专制君主一样,喜欢奉承,且本性自负,在玉德的几番马屁攻势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很快忘记了追究送礼陋习,沉浸在扬扬得意之中。明德到底有无送礼,不了了之。玉德等人跟着侥幸过关。

临时起心,随意延伸,是皇帝掌握司法特权的表现。这一点在涉及官员的司法案件中尤其明显。国家名器本就为皇帝授予,官员自然不比寻常百姓。但官员因一事犯罪,导致抄家清算、株连亲族的情况并不少见。笔者不否认这是官员咎由自取,但皇帝的随意司法,难免有案件扩大化乃至伤及无辜的危险。案件的处理,也更多取决于于皇帝情绪的变化,法无常法,律无固律。这是古代涉官司法案件的一大特征。

德明骚扰驿站一案,至此案情基本厘清,相关人等从严从重惩处。乾隆皇帝本想细查德明送礼详情,最终也不了了之。

官员高收入之谜

对于贪腐事件,乾隆皇帝历来是从严从重处置,雷厉风行。贪腐官员往往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抄家清算就成了查办的固定项目。早在训斥玉德拟罪不当的同时,乾隆就下旨由定亲王绵恩率步军统领衙门查抄德明在京家产。绵恩奉旨后,迅即带人赶往正阳门内中街德明的宅院,查封德明住所一处,连同马圈等附属建筑一共六十九间半。这处空闲的宅院由德明的一个朋友借住,并代为看家。绵恩下令打开所有房间的橱柜箱笼,查获了一些朝珠、如意和字画,以及房契地契四十余宗,财产并不算太多。

绵恩怀疑德明隐藏、转移了财产,严厉审讯借住的朋友和在京的德明管家弟弟姚七。这两个人都坚称绝无隐藏。

乾隆年间查抄犯事官员的家产是步军统领衙门的职责之一,衙门里的官吏差役们对抄家早已经驾轻就熟,德明的这点情况完全难不住他们。步军统领衙门很快在严密查访之余,查出德明转移财产的蛛丝马迹。再次审讯姚七,姚七在刑夹拷打之下很快就扛不住。他交代说:

去年主人德明赴山东任职时,交给我木匣子三只,存放在家中。本年二月内,主人又差家人杨四带回银子三千两,五月主人差家人吕四送回银子九千八百七十两,共计带回一万两千八百七十两银子。六月间,我们听说主人遭弹劾,唯恐抄家,就将存银九千七百五十两陆续送到了后泥洼胡同朋友的家里收存,又把主人之前交的木匣子三只送到了宣武门外刘氏的家中寄存。

绵恩当即下令前往各处搜查,查获三个木匣子里装着的都是黄金,每个匣子十二包,每包五十两,共计一千八百两黄金。

姚七还供出了德明在一些铺面银号里的资产,也被一一起获。

绵恩上奏乾隆查明德明名下银子二万七千三百余两,钱二万一千七百余贯,财产总数约为四万两白银;后来又查出了隐藏的资产,计有银子一万三千三百余两、钱四百五十贯、金一千八百两,财产总数约计又有四万余两。前前后后查出来德明的家产在北京就有八万两白银,而房屋、家具以及他在山东的任所的财产还不计算在内。德明之前曾经赔付陕西潼关工程银六万七千余两,已经缴清。加上如今查出来的巨额财产,总计他的身家不会低于二十万两白银。那么道台的年俸是多少呢?一百零五两白银,德明的财富情况显然属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乾隆接到报告,感到震惊。档案显示,德明出身于下五旗包衣家庭,家里并不富裕,谈不上有什么家底。就算他长期担任地方官而且就算他负责过税收,有多年的合法收入,他的俸禄和养廉银等积攒下来也不会有这么多钱。更何况德明任兖沂曹道道员才一年多,所得的合法收入就更少了。一个原本贫穷的八旗子弟,怎么就在几年之间,积攒了如此巨额的财富呢?因此,乾隆皇帝明确指出这个德明在任内肯定有贪污、索贿、腐败的情节,不可不严查根究。

与此同时,山东省官员也在审讯德明。德明知道自己在京城的家产已经被起获,也解释了财富来源。他是这么说的:“我于乾隆四十九年担任潞安知府,又管理铁厂税务。铁厂可是一个肥缺,我管的那一年产铁特别旺盛,除缴纳正税外剩下银子五万余两。乾隆五十年,我升任陕西省潼关道,又经管潼关的税务,每年完税之外约得银二万余两,我做了六年,约得银十三万余两。”再加上正常的俸禄和养廉银,德明供述的收入与现有的家产基本吻合。

山东按察使奉命赶往兖州查抄德明的任所财产,严密查抄后逐一登记造册。又审问了德明的管家姚六。姚六为主人算了一笔账:“老主人福禄从前当护军校,家中原本只有老圈地六十亩,住屋六七间。”这个老圈地指的是清朝入关时,从龙入关的八旗军民每人都分得的京畿地区的土地。可见,德明家一开始是普通的旗人,真正发家是从德明担任地方官开始的。

“乾隆四十九年,主人升任了潞安府知府,每年有养廉银四千两,主人做了一年零四个月,得养廉五千余两。同时管理铁厂,当年产铁正旺,在任一年零四个月盈亏铁厂收入是五万余两。乾隆五十年,主人升任了潼关道,每年养廉银两千两,在任七年共得养廉银一万七千余两。又管理潼关税务,每年正额外约剩二万余两,主人做了六年,约剩银子十三万余两。乾隆五十六年,主人丁忧回京,因为银两难以携带,主人就陆续换成黄金,有二千多两金子带回家中,将一千八百两金子交我兄弟收存。此外,乾隆四十九年主人出了本钱一万两,在前门外的珠市口大街开了一家协泰号布店,邀了几个掌柜,也生了一些利息;主人又在涿州买了十二顷地。”

对于德明个人财富的积累,德明及其管家的供述基本上是可信的。也就是说,德明的巨额财富并不是敲骨吸髓压榨百姓而得来的,也不是“来源不明”,而是清朝中期一个地方官的正常收入。

那么,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怎么会那么高呢?他们的收入到底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呢?合法收入和真实收入之间又存在哪些差别呢?

清朝官员的俸禄很低,即便是正一品的内阁大学士年俸也只有一百八十两银子。九品官员的年俸只有三十三两五钱。这笔收入维持官员的基本生活是足够的。但是,清朝官员责任重、压力大,工作任务繁多。正式官员屈指可数,每个衙门或地方政区通常只有三五个职官。比如,地方知县一个人就要承担征收赋税、司法刑狱、文教科举,乃至造桥铺路等地方建设的重任。如此重的责任必然要求他们雇用大批幕僚、长随、家人等辅助人员协助。这些人员的开支是由官员自己承担的。此外,衙门只有极少的行政开支,完全不足以维持日常行政。官员要自费贴补官府的行政。最后,奉养亲属、官场应酬等开支也是官员的沉重负担。

清朝设置官员低薪制的本意,是为了减轻百姓负担,轻徭薄赋。在实践中,过低的待遇和繁重的职责严重不配套,迫使官员抑制不住地扩张财政实权,想方设法满足个人工作和部门运转的需要,反而将老百姓限入暧昧不明、纠缠不清的税收困境之中。老百姓并没有减轻赋税,官员们的负担也非常沉重。

这些沉重的负担如何解决呢?它们因官而异,官员也只能利用权力来解决。最普遍的做法就是额外征收赋税。清朝官员以银两熔铸有折损、粮食储运有损耗等名目,加征正税之外的耗羡,或者干脆明说加征,加征比例高达正税的三四成甚至更高,这些火耗是由官员自由支配的小金库。雍正年间推行“火耗归公”,就是为了限制额外加征税赋的规模,统一由省级政府管理。朝廷从上缴的火耗当中拨款向官员发放养廉银,因地因官而异,每年从数百两到两三万两不等。不过,官员在“火耗归公”之后,继续征收新的额外税赋,老百姓的负担非但没有降低,反而增加了。这种非正式的财政税赋,规模与正税相当,征收却更加频繁,形成了一套并不亚于正式财政制度的经济系统,是官员的主要财权。

对于部分地方官员来说,如果辖区内有官办事业,或者本身监管某项专门业务,就会有额外的收入。比如,云贵地区的州县有朝廷开办的铜矿、汞矿等官办企业,按例是由辖区的地方官监管;还有很多道台监管海关税收、粮饷收支等,这些就成了他们的利源。清朝对官办事业、海关税收等机械地采取等额管理,每年下达任务指标。官员对指标完成之外的部分收益是掌握支配权的。如果管理得当,这会是一笔巨大的收益。本案的德明,其主要收入就来自专辖的事业。

综上,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主要是由四部分构成:俸禄、养廉银、火耗、专辖事业。这四部分呈现逐渐递增的关系。京官的收入则调整为:俸禄、养廉银、地方官的孝敬、专管业务的灰色分润四大部分。

此外,地方官员还有一些并不普遍的补充收入。比如,商户的奉献。在许多城市,当铺、乐坊、钱庄等行业为了求得官府的支持或者默许,会向地方官奉献银两。地方衙门财政周转困难的时候,也会暗示这些行业贡献资金。这在部分城市几乎成了惯例。又比如,买卖特许资格。清朝社会的商业中介组织、行会组织等,统称为“牙行”。开设牙行需要官府的特许,也就是需要获得“牙牌”。牙牌的获得,在多数地方简化为了买卖交易。尽管朝廷对牙牌有总量和区域性控制,但是地方官府往往装聋作哑、视而不见,积极出售牙牌,这也是财政压力使然。在经济发达的江南,盐商的奉献则是当地官员的另一项重要收入补充。还有一些颇具经济头脑的地方官,则打起了官银流转周期的主意。他们会将暂时不用的官银,放到资本市场上去生息,用利息收入来补贴财政。不用说,这种行为不仅有违朝廷规章,而且存在经营风险。总之,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官员们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具体到德明个人的经济账,他对俸禄只字不提,可见俸禄低微,在他的收入构成当中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养廉银每年在两千到五千两之间,收入并不高;因为火耗收入是非法的,所以德明也就避而不谈;德明收入最高的项目来自担任山西潞安知府时候管辖的潞安铁矿,一年就超过了五万两银子;德明收入最大的来源是担任陕西潼关道台时候管辖的潼关税务,每年有超过两万两银子,任职六年则超过了十三万两。这些收入,扣除掉迎来送往的应酬和幕僚团队、家属的开支,在抄家的时候还剩下大约二十万两,应该说这是可以理解的。

德明并不是一个大贪大恶之人,实在是因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从经济角度看,地方官员类似于朝廷的税收承包商。他在完成朝廷的税收任务、不激发地方矛盾的前提下,有相当自由的经济裁量权。地方官员运作得当,确实能够积累巨额的个人财富;运作不当或者频繁遭遇灾荒事故,同样会背负巨大亏损,贴钱赔补,苦不堪言。钱粮赋税是地方官的第一大要务,是对官员情商智商、进退取舍的巨大考验,自然也是官场考核的重头戏。

德明骚扰驿站案引发出来的馈赠礼品和巨额财产调查,都是处于灰色地带的清朝官员实际的做派。为了维持日常行政和自身的生活,官员们的收入来源多样,相互馈赠成风等。

高居紫禁城的乾隆皇帝不太了解官员的实际状况,不免有惊诧震撼之感。他下令调查,便遭到了山东官员集体的暗中抵制。这不是某个官员贪赃枉法或者横征暴敛的问题,而是整体大环境促使个体作出的客观选择。环境不变,处理某个官员的灰色收入,其他官员难免有物伤其类之感,不会配合深挖。德明案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调查问责却难以深入。

乾隆六十年八月初七,乾隆皇帝决定完结德明骚扰驿站一案。他降谕旨指出,地方督抚等官员应该洁身自好以身作则,不能私受馈送,相习成风。可是,各省馈赠之风并未禁绝。德明的礼物,可能是因为端午节无送礼的先例而作罢,玉德等人免于处罚。但是,皇帝重申要整饬官场风气,禁绝馈赠之风。

乾隆皇帝同时又发出了一道谕旨,瞄准的是地方官员不正常的巨额收入问题。

德明在潞安府管理铁厂,只用了一年多就得到了银子五万多两,如果再任职十年不就有五十万两了吗?这些钱理论上都是剥削商人百姓而来。可见各地类似的职位都是肥缺,如果遇到了不能洁身自好的人,危害巨大。而督抚平时又不知道稽查,听任下面的官员中饱私囊,或者干脆就任用私人,把亲信调任这些肥缺,分肥沾润。

乾隆下令山西巡抚查办潞安府铁厂的收益,要求制定税则,削减额外私收税费;制定章程削减主管官员的超高收入。乾隆同时要求各省督抚普遍核查有无类似的情况。乾隆认为,官办事业正常发展,管理官员略有利润,商民可以承担又有收益,这才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超高收入”与“略有利润”之间的度,如何把握?在保证官员公正廉洁和激发市场积极性之间,如何搭建合适的激励机制?是否需要对清朝原有固定计划的经济体制,以及机械僵化的管理考核制度进行变革?这些问题,乾隆皇帝不知是视而不见,还是压根没有想过。

应该说,乾隆皇帝的想法是好的,至于各省的督抚有没有认真地贯彻落实,地方官员有没有贯彻执行,就不得而知了。但是,之后还是发生了地方官办事业的主管官员贪腐的案件,官员们还是对地方的肥缺趋之若鹜。

就在皇上发布谕旨的同一天,玉德奏报审讯德明的报告,同时又处理了一名官员:曹单同知吴晙华。曹单同知隶属曹州府,是德明的下属,估计在黄河河工事务上吴晙华与德明两个人交集较多,进而发展出了密切的个人关系,且多有金钱往来。吴晙华曾代德明变卖过二百两金子,又因为母亲治病借过德明一千三百两银子。玉德拟将德明改为斩监候,以逢迎交结上司之名将吴晙华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吴晙华的行为,放在平时断然不会遭到如此严重的惩处。很可能是因为乾隆皇帝盛怒,高度重视此案,山东方面不得不随之株连,处理一两名与德明关系密切的人塞责。

乾隆皇帝怀疑德明原本要交结新上任的玉德,玉德就推出了一个交结德明的吴晙华,反而显得自己风清气正。涉官案件,法无明文、皇权横加干涉的特征在此处暴露无遗。玉德于嘉庆元年六月调任浙江巡抚,后任闽浙总督。他的儿子桂良,入阁拜相权重一时,远比其父要著名得多。

由于德明出身内务府包衣,其家产以及礼物变卖所得的银两都上交了内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