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日历(2022):无规矩不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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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叁月

【法律分析】

袁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损坏自行车的损失应当由吴某承担。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损害另一方较小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袁某紧急情况下对梅某造成财产损害,应当由引起险情的吴某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说明的是,若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若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三月 01

星期二

农历壬寅年正月廿九

3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1996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三月 02

星期三

农历壬寅年正月三十

每周学点民法典,实用案例全解析

18.为躲债玩失踪,会有什么后果?

【案例】

王某约朋友贺某一起去云南合伙开服装店,两人协商后,双方分别出资30000元,由王某负责店面选址、装修。贺某将30000元交给王某后,对方却迟迟不提合伙开店的事。贺某等了几个月见开店无望,要求王某退还之前交付的30000元,王某却说钱已花了,没钱还给贺某。无奈之下,贺某只好要求王某先打欠条。之后,贺某又多次向王某讨要欠款无果,经打听王某用同样的招数骗了不少人,为了躲债,此后多年一直杳无音信。王某为躲债玩失踪,会有什么后果?

三月 03

星期四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一

【法律分析】

为躲债玩失踪,不是好办法,可能会“被失踪”,甚至“被死亡”。民法典规定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制度,就是为了结束下落不明者的财产无人管理、义务不能及时履行的非正常状态。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债务人被宣告失踪后,经判决确认债务事实存在,就能直接执行失踪人留下的财产。如果被宣告死亡那就更糟糕了,会被注销户口信息,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三月 04

星期五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三月 05

星期六·惊蛰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三

3月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民法典相关名词解释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

三月 06

星期日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四

3月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1981年

每周学点民法典,实用案例全解析

19.宣告死亡的人“复活”,婚姻关系还能恢复吗?

【案例】

黄某于四年前突然失踪,经多方查找,依旧下落不明,妻子费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后回娘家居住,一直未再嫁人。突然有一天黄某回到村里,并来到费某娘家找费某跟他回家,被费某拒绝。黄某认为费某依然是自己的合法妻子,而费某则认为黄某被宣告死亡后两人的夫妻关系已不存在了,不同意跟黄某回去。那么黄某与费某的婚姻关系还能恢复吗?

三月 07

星期一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五

【法律分析】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至于婚姻关系是否自行恢复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配偶没有再婚的,原来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不必再进行结婚登记;(2)配偶没有再婚,但也不愿意再共同生活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则不会自行恢复夫妻关系;(3)配偶已经再婚的,不管是已离婚还是丧偶,都不能自动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费某要是不愿意与黄某恢复婚姻关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

三月 08

星期二·妇女节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三月 09

星期三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七

每周学点民法典,实用案例全解析

20.救助他人导致其受伤需要赔偿吗?

【案例】

侯某在回乡行程中,路过一条小河,碰巧遇见一名小孩溺水,便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进行施救,但在救助过程中不慎导致被救小孩腿部局部挫伤,侯某是否需要赔偿?

三月 10

星期四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八

【法律分析】

侯某不需要赔偿。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紧急救助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救助人的紧急救助行为基于自愿,即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行为;二是救助发生在紧急情势之下,即受助人处于紧急情况需要获得立即救助;三是受助人所受损害与紧急救助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因紧急救助之前或之后的救助人行为造成的,则不能适用该条法律规定予以免责。

三月 11

星期五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九

3月1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2018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月 12

星期六

农历壬寅年二月初十

民法典相关名词解释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人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三月 13

星期日

农历壬寅年二月十一

每周学点民法典,实用案例全解析

21.小时候遭性侵长大后还能追诉吗?

【案例】

林某十三岁时被性侵,由于当时年幼无知,没有选择起诉要求赔偿。林某在年满二十周岁时想起诉要求赔偿,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三月 14

星期一

农历壬寅年二月十二

3月1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

【法律分析】

林某的赔偿请求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

现实中,许多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有的因年幼受到侵害却不自知;有的因对方是亲戚、师长,不敢、不便或羞于求助;有的因家人受社会传统观念影响而有所顾忌。这些家长从未成年人的名誉、声誉和健康成长等现实角度考虑,不愿或不敢公开起诉索赔,而没有能力进行自我保护的未成年人,只能选择承受那份“难言的痛”。等他们成年后愿意或敢于寻求法律保护时,却往往被告知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而遭遇维权无门的困境。

民法典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推到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后,意味着那些有过不幸遭遇的孩子,成年后依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让坏人付出代价,接受惩罚!因此,林某成年后,满三年的时间范围内,都可以起诉索赔,且如果存在法定的中止、中断事由,“截止时间”还可以延后。

三月 15

星期二

农历壬寅年二月十三

3月1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修正)》2015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三月 16

星期三

农历壬寅年二月十四

每周学点民法典,实用案例全解析

22.劝架被误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某日晚10点,从公园锻炼回来的金某路过一家小店门口时,看到一对青年男女在激烈争吵并互相拉扯,经打听,得知是一对小夫妻因家庭纠纷在吵架。见两人吵得比较凶,金某就上前好言劝解。两人不但不予理睬,还越吵越激烈,就在丈夫拉扯妻子的过程中,因用力过猛,将站在一旁的金某撞倒在地难以起身。围观群众立即拨打120,金某被送往附近医院,被诊断为腰椎骨折。经司法鉴定,金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金某索赔被拒,将青年夫妻起诉至法院。

三月 17

星期四

农历壬寅年二月十五

【法律分析】

本案由夫妻俩因家庭琐事争吵引发,他们在公共场合争吵不休,并互相拉扯推搡。热心的金某对双方进行劝解,是善意维护公序良俗的正当行为。然而,在金某试图劝架的过程中,夫妻俩均未保持冷静克制,反而继续争执拉扯误伤金某,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月 18

星期五

农历壬寅年二月十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月 19

星期六

农历壬寅年二月十七

民法典相关名词解释

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可以成为个体工商户。

三月 20

星期日·春分

农历壬寅年二月十八

3月2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

每周学点民法典,实用案例全解析

23.登记在五岁儿子名下的房产算谁的?

【案例】

张某与刘某登记结婚的次年生下儿子张小某。为了便于孩子上学,夫妻俩在工作所在地全款购买了一套总价100多万元的房产,并将张小某户口迁至房产名下,还办理了所有权人为张小某的房产证。

多年后,张某与刘某夫妻感情破裂,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分割张小某名下的房产。刘某提出反驳,表示此房产是夫妻俩赠与儿子张小某的财产,不能分割。

三月 21

星期一

农历壬寅年二月十九

【法律分析】

父母共同出资将房屋登记给未成年子女,一般来说,应视为对子女的财产赠与。该房屋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张小某就是该房的权利人了。张小某尚未成年,该财产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如果张小某的父母是为了规避债务风险,才把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则不存在赠与的意思表示,那么这套房产的真实权利人并非张小某,而是实际出资人张小某的父母。本案中,产权登记为张小某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三月 22

星期二

农历壬寅年二月二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三月 23

星期三

农历壬寅年二月廿一

每周学点民法典,实用案例全解析

24.能公开房东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吗?

【案例】

李某毕业后准备在公司附近租一套房,为了查明房屋的真实状况,李某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时查阅并复制了该不动产登记信息。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想收回房屋另租给朋友,李某则以公开房东不动产登记信息相威胁要求续租房屋。李某的做法是否合法?

三月 24

星期四

农历壬寅年二月廿二

【法律分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然而,不动产资料中包含着诸多涉及不动产所有权人隐私的个人资料,如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动产的具体地址、面积等,利害关系人如果非法利用这些资料,将会损害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因此,民法典新增了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规定,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因此,李某以公开房东不动产登记信息相威胁要求续租房屋的行为违法。

三月 25

星期五

农历壬寅年二月廿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九条 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三月 26

星期六

农历壬寅年二月廿四

民法典相关名词解释

善意相对人:指对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知情或者不应当知情的权利人。

三月 27

星期日

农历壬寅年二月廿五

每周学点民法典,实用案例全解析

25.为结婚买房,婚没结成房产怎么分割?

【案例】

廖某和王某恋爱三年,准备结婚,商议在单位附近买一套房子。廖某筹措了首付款,王某负担装修费用。廖某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将房屋的权利人写在两人名下。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闹分手,王某要求分割房产,廖某不同意,起诉至法院。这房产该怎么分割?

三月 28

星期一

农历壬寅年二月廿六

【法律分析】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结婚或同居而购置房产,男方为了表达对女方的爱慕或出于女方要求,把房屋产权登记在两人名下。在恋爱关系破裂,婚没结成的情况下,房产分割也就成为最大的争议焦点。我国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证上登记有男女双方的名字,则双方在该房屋所有权上就是共有关系。

民法典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廖某和王某原系恋爱关系,为结婚而共同购买房子,现双方恋爱关系终止,房产共有的基础已不存在,王某要求分割双方共同共有的房产,于法有据,应予准许。在具体分割上,按照双方对房屋贡献的大小等因素,确定各自份额,并考虑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为一方所有,并由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月 29

星期二

农历壬寅年二月廿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三月 30

星期三

农历壬寅年二月廿八

每周学点民法典,实用案例全解析

26.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案例】

某小区的电梯内安装了媒体机,播放大量广告,商家累计支付给物业公司20余万元。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擅自利用业主共有的电梯经营广告,应当将广告收入归还业主。物业公司则称,由于小区公共设施出现老化现象,需要经常维修,而小区公共维修基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电梯广告收入已被用于补贴公共维修资金。

三月 31

星期四

农历壬寅年二月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