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唐李林甫等撰注的《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云:“秀才上上第,正八品上;已下递降一等,至中上第,从八品下。明经降秀才三等。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降一等。”《新唐书·选举志下》说得更详细具体:“凡秀才,上上第,正八品上;上中第,正八品下;上下第,从八品上;中上第,从八品下。明经,上上第,从八品下;上中第,正九品上;上下第,正九品下;中上第,从九品下。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唐初承隋制,曾设立过秀才科。秀才科等第最高,但取人很严峻。“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废绝。自是士族之趋向,唯明经、进士二科而已。”
明经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第,俗称甲乙丙丁四科。进士分甲、乙二等第,世称甲乙二科。唐杜佑《通典》卷十五《选举三》说:“按令文科第,秀才与明经同为四等,进士与明法同为二等,然秀才之科久废,而明经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德以来,明经唯有丁第,进士唯乙科而已。”《通典》的这段话,曾招致后人不少非议。傅璇琮先生《唐代科举与文学》第七章《进士考试与及第》就说:
这里说自武德以来,也就是自唐初设科取士以来,明经只有丁第,进士只有乙科。《通典》所说并不确切。从现有材料来看,无论是在杜佑之前或之后,进士考试都有登甲科的。如《旧唐书》卷一二八《颜真卿传》:“开元中,举进士,登甲科。”卷一三七《于邵传》:“崔元翰年近五十,始举进士,邵异其文,擢第甲科。”卷一六三《王质传》:“元和六年,登进士甲科。”又权德舆《唐故尚书司门员外郎仲君墓志铭》(《权载之文集》卷二十四):“大历十三年,举进士甲科。”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九《甲榜乙榜》中说道:“杜氏《通典》,进士有甲乙两科,武德以来第进士惟乙科。《旧唐书》,玄宗亲试敕曰:‘近无甲科,朕将存其上第。’《杨绾传》:玄宗试举人,登甲科者三人,绾为之首,其乙科凡三十余人。是甲乙科俱谓进士也。”据此,则玄宗以前进士登第者或无甲科,杜佑把它说成自武德以至编撰《通典》的德宗时,就与事实不符了。
按,《陔余丛考》所引《旧唐书》玄宗亲试敕“近无甲科,朕将存其上第”及《杨绾传》载杨绾登甲科之首,都是指的制举试(说见下),而赵翼以为是进士第,大误。表面看来,诚如《唐代科举与文学》所说,无论是在杜佑之前或之后,进士考试都有登甲科的,就是在玄宗以前进士登第者也有甲科。如苏珽《扬州大都督长史王公神道碑》:“霸城王府君讳易从,字某。……八岁工词赋,十五读典坟,十八历涉代史,十九初游太学,二十升甲科。”(《全唐文》卷二五八)《旧唐书·王徽传》:“曾祖择从兄易从,天后朝登进士第。”知苏珽谓王易从“二十升甲科”就是指进士甲科,时在武后朝。又,周绍良先生《唐代墓志汇编·大唐故朝散大夫行申州长史上柱国刘府君墓志铭并序》:“君讳如璋,字子正,弘农人也。……某年乡贡进士,射策甲科,解褐洺州武安县尉。……开元十八载冬十月遘疾,薨于河南府道光坊之私第,春秋七十有三。”则刘如璋登进士甲科也当在高宗、武后朝。
不仅进士第如此,在杜佑之前或之后登明经甲科的也不乏其人。《千唐志斋藏石·大唐故通议大夫使持节兴州诸军事兴州刺史上柱国刘府君墓志铭并序》:“府君讳寂,字无声,梁国濉阳人也。……年未弱冠,明经甲科,解褐洺州参军。……春秋七十有二,神龙二年四月八日遘疾,卒于兴州官舍。”知刘寂登明经甲科在高宗永徽年间。《新唐书》卷二○三《崔元翰传》:“父良佐,与齐国公日用从昆弟也,擢明经甲科。”卷一六四《王彦威传》:“少孤,家无赀,自力于学,举明经甲科。”崔良佐擢明经甲科在开元初,王彦威举明经甲科则在宪宗元和时。
的确,从现存材料来看,无论是在杜佑之前或之后,进士、明经考试都有登甲科的。那么《通典》这样说,难道真的是与事实不符吗?我们认为事情并非如此简单。首先今本《通典》的这段话有误。《册府元龟》卷六四○《贡举部·条制二》载:“按今科第,秀才与明经同为四等,进士与明法同为二等,然秀才之科久废,而明经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德以来,明经惟有丙丁第,进士惟乙科而已。”毫无疑问,这段话是转抄《通典》的,《通典》原文当是如此。再查台湾世界书局影印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通典》是这样写的:“……自武德以来,明经惟有丙丁第,进士惟乙科而已。”显然,今本《通典》在传抄录时将“明经惟有丙丁第”一句脱一“丙”字,这就更增加了后人怀疑的程度。
其次,杜佑生于盛唐开元年间,卒于中唐元和年间,享年七十八岁,见多识广,又博通古今典制,以当时人写当代事,耳闻目睹,必有所据,不可能信口雌黄。且《通典》成书后,广传于世,“大为士君子所称”,“儒者服其书约而详”,并未见唐人对《通典》的这种说法提出异议。
再次,我们从另一角度来考察,也可以看出《通典》所言,确有所据。唐代明经、进士及第,只意谓着获得了出身,也就是说,取得了官资。这个官资,就是品阶散位。《唐六典·尚书吏部》云:“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其中,“有以秀、孝”,就是以汉之秀才、孝廉喻唐之进士、明经,这在唐人诗文中屡见不鲜。该书又谓:“凡叙阶二十九……从八品下曰承务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从九品上曰文林郎,从九品下曰将仕郎。”明经及第后授阶应由上上第从八品下之承务郎到中上第从九品上之文林郎,进士授阶,甲科,从九品上文林郎;乙科,从九品下将仕郎。然翻检载籍,明经授阶多为文林郎,进士则为将仕郎。如《千唐志斋藏石》收有《大唐故左卫长史颜君墓志铭并序》,云:“公讳仁楚,字俊,琅耶人也。……弱冠州举孝廉,射策高第,授文林郎,贞观十有八年也。”《唐代墓志汇编·大唐故文林郎崔君墓志铭并序》载:“君讳沉,字处道,博陵安平人。……贞观十七年,(乡)贡明经高第,授文林郎。”《全唐文》卷二一六收有陈子昂《周故内供奉学士怀州河内县尉陈君石人铭》,云:“君讳该,字彦表,绵州显武人也。……君少好学,能属文。上元元年,州贡进士,对策高第,释褐授将仕郎。”《旧唐书·白居易传》云:“贞元十四年,始以进士就试,礼部侍郎高郢擢升甲科。”白居易在《留别吴七正字》诗中也自称:“成名共记甲科上,署吏同登芸阁间。”(《全唐诗》卷四三六)吴七即吴丹,与白居易同年及第。然而白居易的《初授拾遗献书》却云:“五月八日,翰林学士、将仕郎守左拾遗臣白居易顿首顿首,谨昧死奉书于旒扆之下。”(《全唐文》卷六六七)《祭杨夫人文》亦云:“维元和二年岁次戊子八月辛亥朔十九日己巳,将仕郎守左拾遗、翰林学士太原白居易,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陈氏杨夫人之灵。”(《全唐文》卷六八一)将仕郎是白居易进士及第后所授之出身官资——阶官散位衔。
由以上数例所授衔知,颜仁楚、崔沉,所中只是明经丁第,即中上第从九品上之文林郎;陈该、白居易也只是进士乙科,从九品下之将仕郎。墓志、史书所谓“高第”、“甲科”云云,不过是誉辞而已。可见《通典》所说“自武德以来,明经唯有丙丁第,进士唯乙科而已”,不能说不符合事实。
进士、明经除等第外,还有名次。第一名有状元、状头、榜头、科首、第一人等等之称,不再赘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