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美
美的概念在流行的美学体系中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由这个基本观点得出了如下的定义:美是在有限的显现形式中的观念;美是被视为观念之纯粹表现的个别的感性对象,因此在观念中没有一样东西不是感性地显现在这个别的对象上,而在个别的感性对象中,又没有一样东西不是观念的纯粹表现。从这方面说,个别的对象就叫形象(das Bild)。这样,美就是观念与形象之完全的吻合,完全的统一。
我不必去说,这种基本概念(黑格尔由此得出美的定义)现在已被公认是经不起批评的;我也不必去说,既然美只是由于未受哲学思想启发、缺乏洞察力而发生的“假象”(黑格尔语),有了哲学思想,观念在个别对象上的显现之貌似的完全就会消失,结果思想发展得愈高,美也消失得愈多,直至我们达到思想发展的最高点,那就只剩下真实,无美可言了;我也不想用事实去推翻这一点:实际上人的思想的发展毫不破坏他的美的感觉;这一切都是早已反复申说过的。作为形而上学体系的结果(黑格尔哲学的主要思想)和一部分,上述的美的概念随那体系一同崩溃。但是一个体系也许谬误,而其中所包含的一部分思想,独立地来看,也许还能自圆其说。所以还要指出:即使离开那现已崩溃的形而上学的体系单独来看,流行的(黑格尔定义的)美的概念也仍然经不起批评。
“一件事物如果能够完全表现出该事物的观念来,它就是美的,”——翻译成普通话,就是说,“凡是出类拔萃的东西,在同类中无与伦比的东西,就是美的。”一件东西必须出类拔萃,方才称得上美,这是千真万确的。比方,一座森林可能是美的,但它必须是“好的”森林,树木高大,矗立而茂密,一句话,一座出色的森林;布满残枝断梗,树木枯萎、低矮而又疏落的森林是不能算美的。玫瑰是美的;但也只有“好的”、鲜嫩艳丽、花瓣盛开时的玫瑰才是美的。总而言之,一切美的东西都是出类拔萃的东西。但并非所有出类拔萃的东西都是美的;一只田鼠也许是田鼠类中的出色的标本,但却绝不会显得“美”;对于大多数的两栖类、许多的鱼类,甚至许多的鸟类都可以这样说:这一类动物对于自然科学家越好,就是说,它的观念表现在它身上愈完全,从美学的观点看来就愈丑。沼泽在它的同类中愈好,从美学方面来看就愈丑。并不是每件出类拔萃的东西都是美的;因为并不是一切种类的东西都美。美是个别事物和它的观念之完全吻合,(黑格尔的)这个定义是太空泛了。它只说明在那类能够达到美的事物和现象中间,只有其中最好的事物和现象才似乎是美的;但是它并没有说明为什么事物和现象的类别本身分成两种,一种是美的,另一种在我们看来一点也不美。
同时这个定义也太狭隘。“任何东西,凡是完全体现了那一种类的观念的,就显得美,”这意思也就是说:“美的事物一定要包含所有在同类事物中堪称为好的东西;在同类事物中所能找到的任何好的东西,没有不包含在美的事物中的。”在有些自然领域内,同一种类的东西中没有多种多样的典型,对于这些领域内的美的事物和现象,我们确是这样要求的。例如,橡树只能有一种美的性质:它必须干高叶茂;这些特性总是呈现在美的橡树上,在其他的橡树上再没有别的好东西。可是在动物里面,一当它们被养驯的时候,同一种类中间就表现出多种多样的典型来了。
在人身上,这种美的典型的多样性更加显著,我们简直不能设想人类美的一切色调都凝聚在一个人身上。
“所谓美就是观念在个别事物上的完全的显现,”这个说法决不能算是美的定义。不过其中也含有正确的方面——那就是:“美”是在个别的、活生生的事物,而不在抽象的思想;这也含有对于真正艺术作品的特性的另一正确的暗示:艺术作品的内容总是不仅对艺术家,而且对一般人来说也都是有兴趣的(这个暗示就是说:观念是“不论何时何地都起作用的一般性的事物”);其所以如此的理由,我们留待后面再说。
常被认为和上面的说法一致,实际上却有完全不同意义的另一个说法是:“美是观念与形象的统一,观念与形象的完全融合。”这个说法确实说出了一个根本的特征——然而不是一般的美的观念的特征,而是所谓“精美的作品”即艺术作品的美的观念的特征:只有当艺术家在他的作品里传达出了他所要传达的一切时,他的艺术作品才是真正美的。这是当然的,只有在画家完全描绘出了他所要描绘的人时,他所作的画像才是好的。但是,“美好地描绘一副面孔”和“描绘一副美好的面孔”,是两件全然不同的事。当我们给艺术的本质下定义时,我们还得说到艺术作品的这个特性。在这里我以为需要指出一点:认为美就是观念与形象的统一这个定义,它所注意的不是活生生的自然美,而是美的艺术作品,在这个定义里已经包含了通常视艺术美胜于活生生的现实中的美的那种美学倾向的萌芽或结果。
那么美实际上到底是什么呢,假如不能把它定义为“观念与形象的统一”或“观念在个别事物上的完全的显现”?
建立新的没有破坏旧的那么容易,防卫要比攻击困难;因此我认为正确的关于美的本质的意见,很可能不会使所有的人觉得满意;但是假如我所阐述的美的概念——那是从目前关于人类思想与活的现实之关系的主导的见解中引申出来的——还有欠缺、偏颇或不可靠之处的话,我希望那并不是概念本身的缺点,而只是我阐述的不得其法。
美的事物在人心中所唤起的感觉,是类似我们当着亲爱的人面前时洋溢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1]我们无私地爱美,我们欣赏它、喜欢它,如同喜欢我们亲爱的人一样。由此可知,美包含着一种可爱的、为我们的心所宝贵的东西。但是这个“东西”一定是一个无所不包、能够采取最多种多样的形式、最富有一般性的东西;因为只有最多种多样的对象,彼此毫不相似的事物,我们才会觉得是美的。
在人觉得可爱的一切东西中最有一般性的,他觉得世界上最可爱的,就是生活;首先是他所愿意过、他所喜欢的那种生活;其次是任何一种生活,因为活着到底比不活好:但凡活的东西在本性上就恐惧死亡,惧怕不活,而爱活。所以,这样一个定义:
“美是生活”;
“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
——这个定义似乎可以圆满地说明在我们内心唤起美的情感的一切事例。
为要证实这一点,我们就来探究一下在现实的各个领域内美的主要表现吧。
在普通人民看来,“美好的生活”“应当如此的生活”就是吃得饱,住得好,睡眠充足;但是在农民,“生活”这个概念同时总是包括劳动的概念在内:生活而不劳动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叫人烦闷的。辛勤劳动却不致令人精疲力竭那样一种富足生活的结果,使青年农民或农家少女都有非常鲜嫩红润的面色——这照普通人民的理解,就是美的第一个条件。丰衣足食而又辛勤劳动,因此农家少女体格强壮,长得很结实,——这也是乡下美人的必要条件。“弱不禁风”的上流社会美人在乡下人看来是断然“不漂亮的”,甚至给他不愉快的印象,因为他一向认为“消瘦”不是疾病就是“苦命”的结果。但是劳动不会让人发胖:假如一个农家少女长得很胖,这就是一种疾病,体格“虚弱”的标志,人民认为过分肥胖是个缺点;乡下美人因为辛勤劳动,所以不能有纤细的手足,——在我们的民歌里是不歌咏这种美的属性的。总之,民歌中关于美人的描写,没有一个美的特征不是表现着旺盛的健康和均衡的体格,而这永远是生活富足而又经常地、认真地,但并不过度地劳动的结果。上流社会的美人就完全不同了:她的历代祖先都是不靠双手劳动而生活过来的;由于无所事事的生活,血液很少流到四肢去;手足的筋肉一代弱似一代,骨骼也愈来愈小;而其必然的结果是纤细的手足——社会的上层阶级觉得唯一值得过的生活,即没有体力劳动的生活的标志;假如上流社会的妇女大手大脚,这不是她长得不好就是她并非出自名门望族的标志。因为同样的理由,上流社会美人的耳朵必须是小的。偏头痛,如所周知,是一种有趣的病,——而且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无所事事,血液停留在中枢器官里,流到脑里去;神经系统由于整个身体的衰弱,本来就很容易受刺激;这一切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经常的头痛和各种神经的疾病;有什么办法!连疾病也成了一件有趣的、几乎是可羡慕的事情,既然它是我们所喜欢的那种生活方式的结果。不错,健康在人的心目中永远不会失去它的价值,因为如果不健康,就是大富大贵,穷奢极侈,也生活得不好受,——所以红润的脸色和饱满的精神对于上流社会的人也仍旧是有魅力的;但是病态、柔弱、委顿、慵倦,在他们心目中也有美的价值,只要那是奢侈的无所事事的生活的结果。苍白、慵倦、病态对于上流社会的人还有另外的意义:农民寻求休息和安静,而有教养的上流社会的人们,他们不知有物质的缺乏,也不知有肉体的疲劳,却反而因为无所事事和没有物质的忧虑而常常百无聊赖,寻求“强烈的感觉、激动、热情”,这些东西能赋予他们那本来很单调的、没有色彩的上流社会生活以色彩、多样性和魅力。但是强烈的感觉和炽烈的热情很快就会使人憔悴:他怎能不为美人的慵倦和苍白所迷惑呢,既然慵倦和苍白是她“生活了很多”的标志?
可爱的是鲜艳的容颜,
青春时期的标志;
但是苍白的面色,忧郁的症状,
却更为可爱。[2]
如果说对苍白的、病态的美人的倾慕是虚矫的、颓废的趣味的标志,那么每个真正有教养的人就都感觉到真正的生活是思想和心灵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在面部表情,特别是眼睛上打下了烙印,所以在民歌里歌咏得很少的面部表情,在流行于有教养的人们中间的美的概念里却有重大的意义;往往一个人只因为有一双美丽的、富于表情的眼睛而在我们看来就是美的。
注释
[1]我是说那在本质上就是美的东西,而不是因为美丽地被表现在艺术中所以才美的东西;我是说美的事物和现象,而不是它们在艺术作品中的美的表现:一件艺术作品,虽然以它的艺术的成就引起美的快感,却可以因为那被描写的事物的本质而唤起痛苦甚至憎恶。——车尔尼雪夫斯基注。
[2]引自茹科夫斯基翻译的故事诗《阿丽娜与阿尔辛》(1815),但与原诗稍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