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秦帝国崩溃之谜
一、来自历史的评说
秦朝是一个很倒霉的、不值得同情的王朝。从实用主义角度看,说它倒霉,无外乎是指,秦国经历几代君主省吃俭用、前赴后继地勤苦打拼,好不容易一统江湖,可仅十几年后,王朝历二世而亡。那么多的辛苦付出,瞬间打了“水漂”。几代秦国君主如果在天有知,又将情何以堪呢?
后世的历代王朝明明一直在免费享受着秦帝国以亡国的代价探索出来的新制度,也就是所谓的“百代皆行秦政制,万年咸用始皇心”。可是,后世历代皇帝、大臣和百姓依然不遗余力地诅咒秦朝,对秦帝国毫无同情之心。更可悲的是,后世帝王和官僚们没少模仿秦朝牧民施政,却总能理直气壮地站在秦帝国的对立面,耻于与之类比。
后世研究朝代兴替的人和给皇帝讲课的老师,对秦朝灭亡的原因向来极为关注。汉朝是在秦帝国的废墟上站起来的,汉朝初立的君臣亲身经历秦末血染的疆场和横暴的战争,皇帝不想丢社稷江山,将帅臣僚不想浴血沙场,百姓不想被搅进天下混战离乱中。因此,汉朝最重视秦帝国倾覆的教训,反思得更深入且彻底。汉朝的主流认识是由全国著名的大才子贾谊总结出来的。
贾谊在他的著名文章《过秦论》中提出,秦朝灭亡的主要原因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具体而言,在他看来,秦朝灭亡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秦始皇的品行太差。贾谊认为,秦始皇自私自利,内怀贪婪卑鄙之心,只想炫耀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不信任功臣,也不亲近士民,特别是不实行仁政王道。为树立个人权威,禁除诗书古籍,钳制言论,控制百姓思想。在密如织网的酷法下,老百姓动辄得咎,噤若寒蝉。他迷信诡诈权谋,把仁德信义丢到脑后,把残暴苛虐作为治理天下“不二法门”,丢弃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二是把兼并战争时期的立国政策,用于建国时期,不懂得变通。实行兼并战争,要重视诡诈和军力。安定国家,则要重视顺时权变,夺天下和保天下不能用同样方法。秦国从战国到天下一统,它的执政路线没有改,政令没有变,没有变革图新,顺应民心、天时。秦王孤身无辅,享国之日自然无多。按照贾谊的说法,秦朝如能改弦易辙,实行像商、周时期的宽容并包的政策和仁义厚德的执政理念,即使后代里出现骄奢淫逸的君主,国家也不会如此快速灭亡。
三是秦二世不思改弦易辙,而是更加暴虐无度。秦二世即位后,暴虐程度比秦始皇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破坏宗庙法度,屠杀兄弟姐妹,残害百姓。重修阿房宫,刑罚更加繁多,杀戮更加严酷,官吏执法苛刻狠毒,赏罚失序,赋税搜刮失去限度。国家内外事务繁多,令各级官吏们不堪重负。百姓穷困已极,而君主却不加收容救济。于是,上下互相欺骗,蒙受罪罚的人越来越多。史载,道路上遭到刑戮的人前后相望,连绵不断,天下人都陷入了苦难。从君卿以下直到平民百姓,人人心中自危,身处穷苦之境。陈涉在大泽乡振臂一呼,即得天下响应,率身景从,其原因就在于人民正处于危难之中,“天下苦秦久矣!”
四是忠臣谏言无门,秦二世刚愎自用,任意妄为,更加钳制不同言论。在秦朝,有很多忌讳和禁规。贾谊在《过秦论》提到,各路忠言还没说完,忠臣即被杀戮。天下有识之士只能侧着耳朵听,肃穆站立,闭上嘴巴不敢说话了。一个堵塞忠言的王朝,一个弃天下名士的王朝,一个以吏为师的王朝,一个崇尚“利出一孔”的王朝,天下必弃之。
贾谊生于公元前200年,死于公元前166年,距离秦朝灭亡不过几十年。他的思想体系比较庞杂,融合了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他总结秦朝灭亡的原因,主要立足于儒家、道家的思想。这些观点没什么错,反躬自省,通达人情。一个人总是被别人欺负,还看不到解困的希望,达到一个临界点后,奋起反击,于情于理,理所应当。这种观点经常被人拿来教育后世那些太子和年龄小的皇帝,提示他们,要有意识地约束没有止境的欲望,休养生息,尊重自然规律,才能确保国泰民安,国祚延续,避免走上秦朝二世而亡的老路。
但现在看,贾谊的观点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他写的《过秦论》虽然文采斐然,但无形中夸大了一些史实,我们不能把其中的内容都当成真实历史看待。从史料分析,秦始皇很多作为并不如贾谊所说的不堪。贾谊的论点虽然很全面,也很精到,但过分关注人主的德才优劣,给人一种感觉,只要“遇到明君,所有的事都好办。万一碰到像秦始皇和秦二世这样的君主,一切也都完了”。这样分析历史进程,略显肤浅。
秦朝成立一段时间后,有人发现在国家治理上存在问题,便从国家制度层面提出谏言,以图维护秦朝长治久安。这个人是淳于越。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阳宫和群臣举行宴会。其间,一个叫周青臣的博士向始皇帝唱颂词,高度评价郡县制的作用。郡县制度是秦始皇和李斯以及秦国几代国君都引以为豪的制度创举,在秦帝国,被公认为秦国一统天下的两大法宝之一(另一个是军功爵制)。秦始皇听完周博士的盛赞,《史记》记载,“始皇悦”。这表示始皇帝对郡县制很得意,对周青臣博士的盛赞,“深以为然”。
但另一个博士淳于越,当场站出来唱反调。他说,殷周两个王朝之所以能够存在千余年,是由于大封子弟、功臣作为辅助的缘故,陛下拥有天下,可儿孙却是匹夫。如果天下动乱,皇帝依靠什么来救助危难呢?丞相王绾等人比较认可淳于越的说法。他们认为,新征服的地方如燕、齐、楚等地,距离秦国故地太远,如果不在那些地方设置宗王,就没法有效行使国家权力。这些大臣建议,“册立诸位公子为诸侯王”。
淳于越和王绾的意思是,皇帝分封儿子们到全国各地,对镇压反秦势力,既直接,又有效。可以设想,如果出现造反者,那些嬴姓藩王割据地方,出于保卫中央就是保卫自己的动机,肯定毫不犹豫地起兵,以雷霆万钧之力镇压反叛。等到作乱的火苗被吹灭,皇帝还可能一无所知。推而言之,有强大的藩王存在,下面那些刁民即使有造反的心,也可能根本就没有造反的胆了,天下从此祥和而安宁。
淳于越和王绾等人实际上主张“一国两制”,有策略性地实施封建制度,降低统治成本。汉朝落实了这一主张。《汉书》的作者班固,认同这个观点。他说:“秦讪笑三代,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无骨肉本根之辅,外无尺土籓翼之卫。”后世很多人也都对这一观点深以为然。唐初萧瑀认为,“三代封建而长久,秦孤立而速亡”。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认为,自秦以来,有乱无治,甚至夷狄灭国,“是废封建之罪也”。
不过,淳于越的主张遭到丞相李斯的迎头痛击。李斯认为,在春秋战国时代,那些诸侯国为争抢私利,使天下陷入内战泥潭,不能自拔,最后王朝易代,国祚毁灭,天下尽归秦。现在,再实施分封,天下还会回到战国时代。如此而为,秦朝“大一统”的千秋伟业,从何而谈?所以,非封建,推行皇权专制和郡县制,要坚持不懈,做到全国一盘棋,不能有丝毫更改。从后来看,秦始皇认可李斯的主张。在秦帝国,他不遗余力地强化皇权专制,推行郡县制度,没有对他的儿孙们封王拜侯。
从后来历史发展的结果看,有一点可以证明,当时,秦朝在远离秦国故地的楚地和齐地等地区,统治基础确实很差,依靠郡县制度对那里实施统治,存在很大问题。虽然那里的郡守和县令是中央委派的,但基层管理人员都是通过考试在当地招录的。比如,刘邦、萧何等人参加秦朝的公务员考试,成为当地的基层官吏。让这些对秦朝缺乏文化和心理认同的人成为秦朝基层官吏,而之后的“政治思想”工作又做不到位,后果相当可怕。
虽然郡县制度有助于政令统一,但各地方的文化、经济和地理存在很大区别。如果不加区别对待,同样一个政令在不同地区会带来不同结果。有的地区会得到好结果,有的地区会被同样的政令戕害。秦朝的法律在关中地区执行了一二百年,但用到关东六国地区,很难避免各种反弹。
但不能说淳于越和王绾的说法完全没问题,李斯所说的也并非一无是处。从后世的一些教训看,汉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西晋的“十国之乱”和明朝的“朱棣造反”,都说明藩王势力过大,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很不利。一旦失控,改朝易代,国祚毁灭,社稷倾覆,国家离乱,几乎不可避免。
站在不同角度看问题,各有各的道理,都能做到逻辑自洽,在现实和历史中找到可资支持的案例,但从中很难找到秦朝灭亡的底层逻辑和真实原因。
秦帝国初立时,陷入两难境地。无论怎样选择,都会掉入一个深不见底的坑。后世很多王朝总结秦朝迅速大崩溃的原因和教训,各有特点,但大体上和贾谊、班固等人的说法很类似。可能是贾谊在总结秦帝国灭亡时,主要遵从儒家和道家的思想,在后世,儒学逐渐成为各朝代的主流学说,文人以儒学入仕当官,自然支持贾谊等人的说法。
二、秦国为什么无法自救
从近现代的研究看,秦灭亡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一句话,那就是“失去了社会各阶层的支持,统治基础彻底崩塌”。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是失去文化人的支持。始皇三十四年,那次咸阳宫宴会结束后,丞相李斯不但批驳淳于越等人的主张,还进一步提出“焚百家之书”,以剔除淳于越等人的非主流声音,以实现思想统一,巩固大一统。后来,秦始皇在追求长生的路上一直失败,坑杀掉几百名方士。但在当时,也有很多文化人包括儒生,从事一些和长生有关的玄学研究,不能断定被杀的人里面全都是江湖方士,应该还有很多文化人在里面。所谓的“焚书坑儒”,不仅仅禁锢和摧残文化,彻底破坏百家争鸣、思想创新的氛围,更主要的是断绝了士人进入统治阶层的渠道。秦朝遵循“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各类文化精英如果不是官吏,仅靠思想超拔和能力卓著,无法进入秦帝国的统治阶层。这些人自然对秦朝恨之入骨。后来的北魏拓跋氏和清朝,虽然是外族入主中原,但和秦朝对待文化人的态度完全不同。他们第一时间采取各类措施,牢牢地抓住中原士人的心,赢得文化人的支持,政权才得以稳固。
二是失去工商业者的支持。秦国从商鞅变法以来,严酷打击工商从业者,推行“利出一孔”,把百姓从事的职业固化到农耕和征战两个领域,由国家霸占工商业。一方面国家获得大量资财,另一方面避免战国末期正在兴起的工商资产阶级进入政治核心圈,分享政治权力,强化皇帝集权。虽然后世各个王朝如法炮制,实行“轻商”政策,但像秦朝如此严厉地打击工商业者,还相对少见。在秦朝有效控制区内,从事工商业的人,社会地位低,受到官府盘剥严重。在对人身控制极为严密的秦朝,商人经商做贾受到极大限制,也极难得到帝国的信任。根据《史记》记载,也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出于特殊原因,才可能成为像巴寡妇清这样的商人,在秦帝国统治边缘地带,把产业做得很大。
三是失去农民的支持。秦朝实行“受田制”,土地是国家的,一旦被授予田地的人死了,土地要收回国有。即便靠军功获得田地,也概莫能外。在秦朝,所有农民实际上都是皇帝一人的佃户,“有恒产者有恒心”,在秦帝国,缺乏私有产权保护,这很难让广大农民发自内心地和秦帝国站到一起。
四是失去地方宗族的支持。秦朝法律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强令分居制度,很难形成宗族大家。没有宗族支持,社会缺少中间阶层,社会组织因此缺少弹性。一旦天下大乱,很容易瞬间波及社会各个角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反观后世,在东汉末年和北宋末年,宗族势力对消灭内部叛乱和抵御外部的侵略发挥出很大作用。
五是失去官僚的支持。秦朝对失职官僚处罚很重,轻则鞭笞、罚款,重则发配边疆服苦役,甚至为奴。比如,刘邦在当泗水亭长时,有一次相互闹着玩,打伤了同是官吏的夏侯婴。按照秦朝法律,即便刘邦是官吏,也依然接受处罚,且因是知法犯法,处罚可能会更重。夏侯婴为刘邦作伪证,却因此坐了一年多的牢,还被打了几百鞭子。因他始终咬死刘邦没有伤害他,刘邦最终逃脱惩罚。从现在法律看,如果夏侯婴是轻微伤,或刘邦无意中伤害夏侯婴,且没有被司法部门当场抓住,夏侯婴也没状告刘邦,刘邦应该不会被处罚。但在秦朝却不行。在中国传统法治理念里,“轻民重刑”与商品经济不发达有着直接关系。在秦朝,“轻民法、重刑法”被发挥到极致。专制集权被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在整个秦帝国,法网密集,法条无孔不入,执行得严苛冷酷。在严刑峻法下,百姓和官员动辄得咎,各层官吏特别是基层官吏,很难真心拥护秦帝国。汉元年(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军攻占咸阳,在关中“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把细密如织的秦法简化到三条。即使在秦法治下生活一百多年的关中百姓,对“约法三章”也衷心拥护,更何况在关东六国的百姓呢!
不过,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大家却语焉不详。那就是这么多人都看出问题所在,秦朝君臣为什么就没看出来呢?难道他们不知道严刑苛法、不惜民力等暴政对国家统治不利吗?或者说他们看出来了,为什么就不能改弦易辙呢?难道仅仅是皇帝和大臣蒙昧吗?
从秦孝公时期,秦国推行商鞅变法,以法家的基本理念,建立和改革各种制度,以适应和应对各个时期的政治、经济、外交和战争形势。在不断完善的制度平台上,秦国吸引各国大量人才为秦国服务。比如商鞅、张仪、范雎、李斯、吕不韦等人。这说明秦国能够不断吸引外部新的思想,其制度、文化内核并不僵化。那么在秦始皇时期,为什么有一些人看出秦帝国过于专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为什么秦始皇竟然支持焚书这种决绝的方式呢?假设秦始皇内心支持淳于越等人,那么秦始皇能否在秦朝推行封邦建国制度,或者施展“平衡术”,像后来的汉朝那样实行封邦建国和郡县制并行的制度呢?其实,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原因是秦帝国的治国制度、方略和政策因“路径依赖”而被锁定了,国家制度彻底僵化,只能在既定的法家理念和以吏治国这条道路上跑到头。之所以会出现制度僵化,大概有两个原因。
一是秦国统一天下的成功经验,让秦帝国不能不依赖过去的制度和理念。秦国因郡县制度立朝,因法家思想而治国,因军功爵制度扩疆。沿着这条路径一路走来,虽然也遇到过各种困难和挫折,但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之后,仅用一百多年,秦国就统一了六国,使这个在西部边陲、远离中原的蛮夷小国,在竞争激烈的战国时代脱颖而出,成为最终赢家。因为起点太低,取得的成就又旷古未有,这个国家建立统一帝国的历程配得上无上骄傲这个词。“成功是成功之母”“经验导致惯性思维”。借鉴经验符合人的天性。借鉴经验最大的好处是,面对新事物、新问题,依赖于过去掌握的成功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成熟技巧、成熟套路,能够付出较少成本,解决诸多问题,迅速开创出较大局面。
秦始皇是历史上公认的雄才伟略、开万世基业的伟大帝王,在他统治时期,从总体上看,他不但没有从宏观层面上改革国家法律和制度,相反,在统治过程出现各种问题时,在立国理念和制度建设上,没有改弦易辙,也没有做大的调整,甚至在某些方面继续强化过去的制度,并把一些问题看成过去的制度没有落实到位所导致。而秦二世比秦始皇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是在旧制度下形成的利益集团阻挠秦帝国开展变法。秦帝国从秦孝公时期开始商鞅变法,到秦朝末年,已经历经一百三十余年。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势力强大、利益同质化的维护旧制度的集团。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研究世界各国制度变革后,指出正是存在这样的利益集团,使得一个国家和地区制度变革很难发生,导致一个地区或国家的经济和社会长期停滞发展。
举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秦国推行郡县制度,在整个国家出现大量依靠考选方式产生的文法吏,这些人与依靠血缘而产生的官吏不同,大多来自社会中下层,而依靠血缘关系当上官的人,很多是贵族阶层。如果废止郡县制度,而重开周朝的封建制度,分封自己的儿子们到各个诸侯国,国家权力必然被分割。在郡县制度下,以李斯为代表的官僚集团中那些已经获得巨大利益和稳定收益的人,不但会拼死反对,而且趁机反攻倒算,利用国家机器,把任何可能损害集团利益的思想和观点,以维护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由彻底根除。
官僚利益集团在秦国已积累百年,根基雄厚,拥有绝对强大的势力,掌握主流权力。他们的权力源于皇权,使用权力的方式依靠国家法律,整个官僚集团只能在依靠法家思想、维护皇帝专制这条路上跑到黑。
汉朝建立后,尽管承袭很多秦朝制度,但对这些制度也做出不少改动。比如,汉朝国家制度就是郡县制度和封建制度并行。之所以能如此,关键是汉朝建国依靠军功阶层,但军功阶层来自社会下层。正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所说,汉初的朝堂之上到处都是“布衣将相”。他们虽然有比较相近的利益诉求,形成内核一致的利益集团,但由于他们从战争走出来,依靠军功进入统治阶层,并集中在军事领域。在权力层面,汉朝并没有形成稳定的有历史传统的利益集团。
在汉朝建立之初,参与治国人群从其来源和推崇的治国路线上看比较复杂。有源于军功利益集团的,有推崇儒学的,有推崇黄老之术的,更有推崇法家学说的,不一而足。各种学说和利益集团并立,汉帝国究竟最终选择哪种治国路线,都拥有一批人可以任用,选择相对就比较从容,不会受到不可抗拒力量的顽强抵抗。最后,虽然汉朝承袭秦朝大部分官僚体制和法律制度,但在宏观层面选择“郡县制度”和“封建制度”并行的国家制度,采取“黄老之术”来治理国家,推行近似于“大市场、小政府”的治国理念,也就是“无为而治”。汉初的经济凋敝,统治阶层内部充斥各种相互对抗的利益集团,任何利益集团想成为主流都很难,从高祖到汉景帝,汉帝国即便想学习秦帝国,开疆拓土,实施各种苛政,也很难做到。
三、新环境下秦帝国崩溃的成本收益分析
按说,秦帝国成就灭六国、统一江山的大业绩,对以前的制度和做法自信满满,这也无可厚非。秦帝国想把那传统的制度复制到新环境上,不是不可以。如果运气好,这些制度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其实,后世很多王朝都纷纷学习上一代王朝的制度和经验,逐步站稳脚跟,实现稳步发展。比如,清朝大部分照抄明朝的制度体系,结合满族自身开创的制度,形成清朝的制度体系。统治基础虽有差异,但总体上都是一样的。新王朝抄袭旧王朝的制度,不折腾的话,一般不会出大事。但秦朝不一样,它是从一个诸侯国靠武力统一全国,诸侯国时打造的统治基础以及在这个统治基础之上的国家制度,能否有效复制到它新占领的土地上,复制后不加改良是否依然有效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秦国成为秦朝之后,旧制度在新环境下贯彻时需要付出的成本远远高于原来环境下的成本,以至超出制度收益,最后导致制度运行失灵,建立在这个制度之上的国家政权全面崩溃。
拿秦帝国贯彻的郡县制度来说,在郡县制度下,官僚并不是和皇家或者统治核心有血缘关系的人。为让这些地方官们忠于职守、忠于皇权,中央必须依靠“胡萝卜加大棒”来激励和约束地方官员,考核监督,并按照业绩对他们提拔、赏赐或罢黜。如果实施到位,效果应该很明显。但如果实施不到位呢,就很难说了。能不能实施到位,取决于两个条件,一个是能否高效地抓取官员们牧民施政的信息;另一个是官员们是否认可这种中央的执政理念,各个地方官员之间、地方和中央所信奉的价值观和文化理念是否一致。如果能够高效地获取基层官员的工作信息,即便官员们不认可中央的执政理念,也可以通过及时纠偏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如果无法有效获取基层信息,但各个地方官员与中央在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上保持一致,也依然能够保证国家稳定。但在秦王朝创建之初,上述两个条件都不具备。
首先,秦帝国建立之初,根本无法短时期内在全国实现政令畅通。当秦国仅占有关中和巴蜀地区时,因为国土小,信息和物资传输线路足够短,行政信息传输成本较低,可以确保较高的行政效率,对地方官员的控制力也比较强,中央和地方保持政令统一。但统一六国后,秦帝国疆土面积扩大了好几倍,原来很有效的郡县制度因为信息和物资传输的成本太高,在新的疆土上就逐渐失灵了。秦始皇认识到这一点,便在全国推行“车同轨、书同文”的制度,修建秦直道和驿站。但这些提高行政效率的措施,在短时期内是否很有效就很难说了。秦始皇还通过不断到各地巡游的方式,将皇帝的威权播之四海;公开宣布信奉齐地、楚地图腾信仰,从文化和思想上收拢旧六国的百姓人心。这些软硬兼施策略,实际上有些一厢情愿了。比如,秦始皇到吴中巡游,项羽当时在跪拜迎接的人群中,他看到秦始皇的仪仗,曾暗自说:“彼可取而代之也。”对秦始皇毫无畏惧。
陈胜吴广造反后,各地郡守县令们心里很明白,靠他们为秦帝国保土安民,抵抗起义军,毫无可能。这些地方官吏中有很多人,从起义烽火刚开始燃起,就放弃拼死报国、效忠秦朝的想法,如会稽太守殷通、沛县的县令。还有的地方官吏,稍微被人一忽悠,就干脆直接“下海”,参加造反队伍,准备跟着大家一起“捞鱼”,如范阳县的县令徐公。这些官吏的做法其实也可以理解,毕竟为升官发财的理想,把命弄丢了,实在不值当。秦帝国治下的各地官僚迅速放弃抵抗,甚至主动附逆,是起义烽火迅速波及全国的重要原因。
军功爵制度也面临同样问题。战国时期,秦国士兵打仗机会多,容易立功受爵。在秦朝,虽然国家和匈奴、百越打仗,立功发财机会依然有,但相对来说,机会少多了。将士们在服役期间,大部分时间在边疆驻守和防御,即使运气好,也很难受爵,但付出的成本则是长期在外,吃苦受累、妻离子散,难以享受天伦之乐。更何况,国家疆土比以前大多了,一个人去某个地方戍边,要走很长的路,同样是建军功立爵位,秦朝老百姓付出的成本更高。但秦朝对实行百年的军功爵制度非常自信,丝毫不知吝惜民力,征发旧关东六国的人,到很远的地方打仗或服劳役。非把刀架到脖子上,逼着大家去,大家也只能造反了。陈胜吴广起义就是在这种制度背景下爆发的。
汉朝很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对秦制进行变通和修正。比如,汉朝非常重视用优惠政策吸引老百姓前往边疆生活,而后从这些移民中征发军队,作为守边疆主力,并用其他地方的军队来辅助。汉朝也允许百姓以钱代戍,比如,汉朝规定百姓可以花三百文钱,请人代为戍边,这叫“过更”(如果没钱,百姓不得不亲自去戍边,则称为“践更”。)
虽然汉朝承袭秦制,但汉朝的“上层建筑”却开始主动攻打匈奴,也主动用和平手段,招抚百越。国家实行轻徭薄赋、减少苛法的爱民政策,那意思好像是“我虽然是秦朝的化身,但对秦朝制度有限使用”,很在乎“得民心者得天下”。所以,汉朝虽然披着秦制的外衣,但没有在秦朝覆亡的轨道上走下去,而是走上另一条路。
其次,秦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法家治国理念,导致民间思想被压制,百姓很难对这个帝国产生文化认同。秦始皇焚书坑儒,除了法家、医学和占卜等方面的书籍,收缴天下其他所有种类的书籍。文化的高度专制导致各地百姓,特别是新占领地区的百姓,不得不面临文化思想被压制或与旧的本土文化割裂的痛苦,自然对秦朝难以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当秦国遇到危机时,各地百姓包括一些当地选拔的官员,很难自发、自愿地支持秦朝。
秦朝之所以搞文化专制主义,正是因为在秦国延续百年的法家治国理念。这种理念来自商鞅。根据《商君书》所传达出的思想以及由此而衍生的观念,在秦国或者秦朝,除耕、战以外,任何活动和能力都是多余且无意义的,甚至任何不利于皇权专制的经济、文化活动,都可能威胁到王朝的长治久安。在这种观念下,秦国需要不断征发民力,要么用于战争,要么用于各个领域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王朝攫取民间资源的能力,强化对民间的控制力,更重要的是,消耗掉国内任何可能毁灭国家的民间力量。如此,则可以理解,秦朝建立后,为什么在国内广泛而深入地征发民力,修筑长城、阿房宫、秦始皇陵,驱使青壮年到南方的百越和北部的边疆,戍边征伐。
秦国故地已经习惯这种单一文化下的生存环境,但在秦朝新占领的土地上,多元化的文化生态已延续数百年,秦帝国在短期内如果强行推行单一的思想文化,必然造成巨大反弹。正如陈胜、刘邦等人为鼓动大家,在各个场合,喊出“天下苦秦久矣”的口号。这个“苦”既表达对秦帝国无休止役使百姓的愤怒,也表达对秦帝国强制推行单一文化和理念的否定。
按说单一的治国理念,如果有其他理念辅助和制衡,会将这种理念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至于使国家制度过于僵硬,失去弹性,最终因失控而导致国家败亡。但很可惜,秦朝即便想到,也无法这样做。正如上文所述,秦朝上下充斥着信奉法家文化的既得利益者,形成稳固而强有力的政治集团,国家从上到下在这一利益集团的操作下,只能僵化地贯彻既定的治国理念,并沿着法家思想形成的制度轨道一直走下去。
法家过于强调利益交换,全国上下弥漫着浓厚的功利主义和官僚主义。各种规章和法律层出不穷,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细枝末节。《商君书》第一章的内容认为,在商鞅推行的法家理念下,统治者只需要扮演法律制定者的角色,法律下发到百姓,由百姓互相监督,各个法律就可完美执行。统治者向担负职责的官员宣布法律,而官员则必须回答其他官员或百姓对法律提出的疑问。如果不能胜任答疑解惑的责任,也将被处罚。“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法家的治国理念,将社会、经济和文化困入一个密不透风的法网之中。虽然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制度体系使法律得以高效执行,但这种突出“权力”“制衡力”“对抗力”的国家治理理念,将皇帝、官员和百姓纳入一种互不信任、缺乏尊重、忽视人的个体感受和讲求利益交换的氛围中。国家和社会一旦遇到内部或者外部的突变,很容易由点及面,瞬间形成系统性的“雪崩”。
汉朝汲取教训,从汉文帝开始,国家鼓励和默认民间收藏各类图书,尊重文化事业发展。从全国选取文学贤良,作为国家官员。这些政策使国家逐渐争取到宗族大家、工商业者、农民、官僚和文化行业经营者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在国家治理结构上,汉朝把封建制度和郡县制“混搭”起来,既有法家治国理念下的严刑峻法,也有封土建邦体制下的地方自治。在汉朝草创之初,国家治理结构被注入弹性基因,度过了最初的艰难岁月。
不过,汉朝的国家制度并不是没有一点问题。在汉景帝时期,爆发“七国之乱”。虽然叛乱时间并不长,前后也就两个多月,但对国家政权的冲击非常大。这说明汉朝采取折中苟且的制度架构,无法真正确保国家稳固,需要再找到另一个“非制度化”的工具,为国家制度保驾护航。
经过艰难探索,汉朝在国家层面上构建新的意识形态体系,从此找到隐性的“非制度化”工具。汉景帝的儿子汉武帝即位后,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虽然对皇帝搞专制有制约,但从总体上看是维护皇帝权威的。以“仁”为内核的儒学,既通普世性的人性,而且简明易懂,更符合广大百姓朴素的基本价值观,得到社会各阶层的真心拥护。从此,地方官和老百姓在思想上逐渐有支撑,精神上有信仰,为皇帝服务时自觉性明显提升,大大地降低了皇帝专制统治的执行成本,减少了封建制和郡县制看似不相容的制度之间的排异性。
当然,历代王朝都看到儒学对治国理政的价值。他们在加紧建立高效的信息、物资传输系统的同时,也加紧改造儒学。改造后的儒学也就越来越受到皇权青睐。随着信息和物资传输系统的完善,以及儒学思想在民间的普及和深入,实施对皇帝专制统治有利的郡县制度就更容易了,其逐渐成为各个王朝主流的行政管理制度,而封建制度逐渐成为历史的配角。阳儒阴法,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政治理念,并全方位渗透到国家战略、制度建设和思想文化之中。
四、大泽乡:一次有蓄谋的兵变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秋,九百多个戍卒从中原地带出发,去北方的渔阳戍边,走到蕲县大泽乡(今宿州市),“斩木为兵,揭竿为旗”,起兵反秦。读者朋友对这个起义的过程都很熟悉。按照《史记》记载,起义原因是,因为天降暴雨,不得不在大泽乡歇着。这么一耽误,去边疆戍边,无法如期到达。按照陈胜的说法,秦朝律法不答应,“失期当斩”,所有人都要被处死。里算外算,都是个死。这些人想到此,一不做二不休,干脆造反,拉起反秦大旗,攻城拔寨,与秦军以命相搏。
上过中学的人对大泽乡起义的前因后果都很熟悉,知道这是由于“官逼民反,不得不反”。回顾中国造反史,基本上都沿用了大泽乡起义的模式。
首先,造反前,先弄些鬼神符咒之类的东西,宣布造反必定成功,前途一片光明,让大家相信,造反后大部分人能活下去,小部分人还会活得更好。其次,造反的领头人带着大家一起杀掉官军,算是逼着大家纳了“投名状”,从此,谁想单独逃跑,就可以栽赃陷害,说这事是谁干的。再次,是讲大道理,宣传造反有理,内容无非是“朝廷昏庸,奸臣当道,官吏残暴,平头百姓活得不容易,想幸福很难”,以此表明“不去造反,活着更惨”。最后,提出激发大家造反热情的口号。为了让文化水平有限的大多数人记得牢、喊得响,口号一般要朗朗上口、简明易懂、直奔主题。虽然后世的很多造反或者起义,省略了某些程序,但大部分是不会超出这个范畴的。
对大泽乡起义,很多人形成一种固定的印象,认为这是在偶然条件下,陈胜、吴广组织的“农民”暴动。这么说,也不是不可以。在历代王朝里的起义中,参加造反的人中肯定有农民,而且还不会少。毕竟,在历代王朝里,农民始终是人口主要构成成分。但要是较起真来,在这次起义中,却也不太像标准的农民起义。我们说一次起义是不是农民起义,一个标准是看起义队伍是不是主要由农民组成的。另一个比较重要的标志是,领导起义的人是不是农民。这样看,大泽乡起义或者说造反,怎么看都更像一次有蓄谋的兵变。
第一个原因是参加大泽乡起义的人是军人而非农民。大家都知道,与陈胜、吴广一起参加大泽乡起义的这支队伍,目的是去渔阳县(在今北京市境内)戍边。戍边的这支队伍其实是一支军队。不过,这支军队之所以在起义之后,要“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可能是秦朝对从关东六国征发的人,怀有警惕之心,在没有到达目的地之前,不会发给他们武器。秦始皇曾收缴关东六国的兵器,铸成十二个铜人,放在咸阳。这说明秦朝禁止民间私藏武器,以防止民间暴动,增加统治成本。
第二个原因是起义的倡导者陈胜和吴广不是农民。在起义之前,陈胜和吴广应该不是农民。从《史记》记载看,在被征发前,陈胜、吴广并不是什么农民或者小手工业者。为什么呢?首先看他们的名字。陈胜的字是涉,吴广的字是叔。那时候,一般百姓仅有名,没有字,而且名字起得不伦不类。比如,刘邦在成为“刘邦”之前叫“刘季”,按照“伯、仲、叔、季”的排序,“季”是最小的意思。他的名字可以被翻译成“刘小儿”。这样的名字肯定不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应有的“大号”。那时候,有名、有字的人都是那些有一定社会地位和身份的人,比如,张良,字子房,这名字叫起来,显然比“刘季”显得更正式且高贵。仅从名字上看,陈胜、吴广就不应该是普通农民,很像是贵族后裔,或者是出生在有社会地位的家庭。
陈胜、吴广的认知水平和文化品位比一般百姓高很多。在鼓动大家时,陈胜说,扶苏、蒙恬受冤,楚国被灭很冤和项燕将军精神不死,一看就像心怀天下、经常关心国际国内时事的人,不像是把柴米油盐之类的事看得很重的人。大家知道,在乡下做工时,陈胜说过“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样透着文化意味的话。作家二月河认为,“就算是经过了文言修饰,就这个言语去琢磨,他的家庭背景似乎也不简单”。
史学界确有陈胜出身“贵族后裔”的说法。贾谊的《过秦论》透露了一个信息:“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按照秦帝国的法律,“迁”原是指一种政治刑事处分,即流放之意。例如,《史记·商君列传》记载,非议法令的人,皆为“乱民”,“尽迁之于边城”。《史记·货殖列传》记载,“秦末世,迁不轨之民于南阳”。在这里,被“迁”的对象一般是亡国贵族后裔、“不轨之民”和某些刑事犯。陈胜属于哪一种目前尚无文献为证,所以,无定论。但综合陈胜的一些言行来看,他有名有字,且对秦制和时事比较了解,这些特征都不同于出身社会底层的人。由此,得出一种推论,他很可能是陈国贵族的后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卢南乔、苏诚鉴等人都持类似观点,并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
既然陈胜、吴广和跟随他们起义的人都不是农民,他们组织的起义则很难被说成农民起义。为什么说大泽乡起义是一次有蓄谋的兵变呢?
首先,陈胜、吴广都是军官,有条件主导这次兵变。在《史记》中有明确记载,陈胜、吴广在这支队伍中分别担任“屯长”的职务。根据《后汉书·百官志》云:“屯长一人,比二百石。”由于汉承秦制,秦军中的屯长,大致是俸禄二百石、有编制的正式军官。《韩非子·定法篇》说:“商君之法,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如此推测,屯长至少应是四级爵位。很可能陈胜入军队后,已经杀过四个敌人,或者立过相当于杀四个敌人的战功。虽然屯长不是什么高级军官,但能担任这样的职务,之前应该在军中有一定地位,最起码有一定的军事或类军事的工作经验和令人信服的管理能力。在这支队伍中陈胜、吴广具有一定的威望,也具有一定的指挥权。客观上,他们两人有条件在最短时间里,发挥出组织力和领导力,组织起此次起义。
其次,陈胜是有广博的社会见识、远大理想和抱负的人。在乡下,他给人打短工时,跟工友们说“苟富贵,勿相忘”,引起众人嘲笑。他对工友们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陈胜始终认为,他不是凡人,更不想当凡人。陈胜拥有强烈动机,时刻留意寻找各种机会,包括组织兵变和其他形式的造反,实现个人的远大抱负。
正如上面的分析,陈胜、吴广和项梁、项羽、张良这些六国旧贵族一样,可能都有着贵族血统。这些人并不安分,渴望社会回到战国时代。在那个时代,天下遍布诸侯国,国家间战事不断,各国想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存活下去,并不容易。为生存和发展,君王们对有治国才能、打仗技能和政治运筹能力的人很尊重,给予这些有真才实学的人立功发展的机会。这些人通过立功,获得封侯封爵等相关奖励,从此享受鲜衣怒马、豪车美宅的贵族生活。
在秦朝,战争频次减少,立功受奖的机会不多。天下一统后,秦朝皇帝面临灭国级别的压力小很多。国家需要更多能干活、会生产和守法的百姓,不太需要在乱世有用武之地的辩士、武将和谋臣。那些从旧六国存活下来的武将、谋臣,以及受过这方面训练的人,要么失业,要么改弦更张。那些旧六国的贵族后裔,在秦朝沦落为平民,自然心理失衡,非常希望能够推翻秦朝,恢复旧有秩序。
陈胜和吴广很可能属于希望造反变天、改变当前无望生活的人。我们不知道,在大泽乡之前的漫漫长夜,他们忍受着怎样的煎熬和孤独;在大泽乡,他们终于等到一个绝佳机会;在大泽乡之后,他们将压抑已久的愤懑与不满全部释放出来,畅快淋漓,登上人生巅峰。
此外,从《史记》记载看,此次起义是陈胜、吴广胁迫和诱骗大家参与的。既然陈胜是一个对天下事很熟悉的人,对秦朝法律也比其他人更了解。但他在鼓动大家造反时说,“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籍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这个说法现在看来显得很不靠谱。学者程步认为,从湖北睡虎地考古发掘出来的秦朝竹简看,根据秦律规定,戍边迟到,戍卒最多接受罚款的处罚,并不是被处死。从现实角度考虑,这样的规定确实合情合理。那时候,交通不发达,远赴边疆驻守,要走很远的路,即便全力以赴,也不容易按时到达。由不可抗力导致“失期”,秦朝若把这些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毁掉,显得很不明智。
但有些学者认为,对失期的人“不斩”的法律,可能不适合秦二世时的秦朝。据《史记》记载,秦二世即位后,修改很多秦律。很可能对戍边迟到问题加大处罚力度,有可能出现这种严苛至不近人情、不通常理的律条,但目前没有过硬的证据证实秦二世究竟修改了哪些法律,也无法找到证据,证明确实有“戍边失期当斩”这条新规。
其实,从陈胜动员戍卒们起义的过程看,秦律可能没有那么残酷。根据《史记》记载,陈胜鼓励大家起义时说“籍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这句话的意思是,“大家现在继续出发,没有按时到达边疆,即便不被国家处斩,戍边过程中也有六七成的人会死。”这句话可以表明戍边很危险,可能会在作战中战死,也可能在服兵役过程中累死或者病死。但姑且不论戍边过程如何死,仅从陈胜说的话,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到底按照秦律对这些没有如期到达边地的人,是杀,还是不杀呢?说实在的,从他的话看,陈胜好像承认,“籍第令毋斩”“戍边失期”并不会一定依法被处死。由此推测,众戍卒响应陈胜、吴广号召,反秦起义,绝不是因为陈胜说的这番话。
五、陈胜、吴广为什么能成功
根据《史记》记载,在说这句话之前,陈胜、吴广非常认真地做了三件事,最终成功地促使众戍卒跟他们走上不归路:一是擅杀带队的将官。陈胜、吴广用挑衅的方式惹怒秦朝带队的将尉,并出手杀掉他们。按照秦朝军律,带兵官一旦被杀,他手下的兵一定要被连坐,谁也脱不了干系。更何况是手下士兵犯上作乱,擅杀将官呢。陈胜和吴广更像蓄谋已久的造反者,而不是临时起意、不得已而为之的“林冲”。这么看,陈胜、吴广除了诱骗和误导大家参与起义,还胁迫大家参加此次起义。二是陈胜、吴广制造神迹,对众戍卒形成很有效的心理暗示。在准备起义前,吴广把写有“陈胜王”字样的“丹书帛”放到鱼肚里,故意让别的戍卒买鱼时发现它。晚上,吴广在祠堂里边,点上篝火,模仿狐狸叫:“大楚兴,陈胜王。”现代人觉得这些都是封建迷信,不足为信。但在当时,百姓对这些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笃信无疑。这些“神”操作客观上促进了起义成功。后世很多人开始起义或造反时,也都有类似的舆论操作。三是以项燕和公子扶苏名义起义,团结“亲秦”和“亲楚”的两类人,并为起义披上合法外衣。项燕是楚国最后的上将军,在抵抗秦军失败后,兵败自杀,死得悲壮,受楚地百姓敬仰,很有号召力。公子扶苏是秦始皇的长子,据说为人仁厚,被秦二世、赵高和李斯联手逼杀,在秦帝国治下的民间很有感召力,在戍卒中,那些“亲秦”的人中,自然会喜欢和爱戴扶苏,希望他不死,而成为秦帝国的皇帝。陈胜、吴广抬出这两个不同阵营里的人,正是借用他们身上“从民欲”的特征,为起义赋予了正义的能量。
陈胜说的更能提起众人精神的话,是那句千古流传的名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再配上“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彻底点燃了压抑和困顿已久的众人。众人血脉偾张,群情激愤,皆曰“敬受命”。这句话迅速传播开来,一代英豪应声而起,其中包括后来叱咤风云的项羽和刘邦。而这句话也点燃了后世无数代人,历史影响力绵延两千多年,进入中国人的精神文化谱系。
从表面看,此次起义显得很仓促,应该很难成功。但此次起义不但做大、做强,而且瞬间形成“燎原之势”。为什么这一次几乎毫无准备的起义,竟然能成功?总结此次起义,可以发现,这次好像临时起意、准备得潦草不堪的起义,无意中进入了一个非常有利于起义发展壮大的“局”。
一是从起义爆发的地点看,大泽乡这个地方经济发达,有利于获得补给,反秦的社会基础非常雄厚。大泽乡是在今安徽省中部偏北地区,这里属于战国时期的楚国,且距秦朝的核心统治区关中比较远。起义后,来自关中的秦朝正规军队不可能迅速赶来镇压。实际情况是,起义军队迅速攻取蕲县后,不到一个月,连克铚(今安徽省濉溪县)、酂(今永城市西)、苦(今河南省鹿邑县)、柘(今河南省柘城县)、谯(今安徽省亳州市内)五个县城。在控制安徽、河南交界的大片区域后,随即决定进攻战略要地陈县(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陈县在两周和春秋时期,曾是陈国都城;战国后期,又曾经是楚国陪都。秦灭六国后,把陈县定为郡治所在地。以上这些地方都是当时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虽然起义之初,这些起义队伍没有武器,暂时是“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在之后的征战中,这支队伍通过攻占城市,很快得到补给。在攻打陈县之前,起义军已拥有战车六七百乘,骑兵一千多人,步卒达到数万之众,实力已相当强大。同时,围绕大泽乡的周边地区,曾经是楚国和韩国的故地,曾经爆发过惨烈的秦灭楚战争。根据北京大学田余庆教授的研究,秦国派李信率军灭楚时,曾因为在陈县附近爆发反抗秦国的叛乱,导致第一次伐楚失利。之后,也多次爆发过小规模的反叛。这里反秦的社会基础悠久且雄厚,陈胜、吴广在这里起义,很容易得到广大民众的响应。
二是起义军队的规模有利于控制和管理。当时,参与大泽乡起义的戍卒有九百多人。从管理学角度看,任何组织实现高效运行,都面临着如何把组织控制在合适规模之内的问题。从起义效率的角度看,参与起义的人数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人数太多,不好统一号令,容易出现变数。作为基层军官,陈胜、吴广即使能搞定一个带兵的将尉,如果还有其他将尉,他们能不能瞬间搞定,就是一个未知数。如果不能,则起义很可能会胎死腹中。如果起义军队人数太少,则很难在短期内形成巨大的影响力。一旦在短期内不能做大做强,那么不用等秦朝的正规军过来镇压,秦朝地方军队也有能力将其镇压。这样看,起义队伍的规模至少要达到独立攻占一个中小城市的水平。一旦攻城成功,队伍很快得到补给,在短期内可获得更多的兵员和物资。而陈胜、吴广起义后带出的队伍人数是九百多人,这样的规模不算大也不算小,既能抵抗秦军地方军队,也能迅速壮大,巩固和扩大战果。
三是起义人员都是经过一定的训练,具有一定的军事技能。陈胜、吴广等九百多人是去北部边疆戍边,这是一支承担军事或准军事任务的队伍。在出发前,很可能会接受一定的军事训练,比如接受列队、使用兵器等方面的训练,特别是应接受过纪律性很强的军事化管理。这些人聚到一起,不是一群乌合之众。大概在大泽乡起义一年前,刘邦曾带人去骊山服劳役,主要从事挖土、推车之类的工作,在组织纪律性和作战能力方面要差很多。陈胜、吴广组织这些准军事化或者说已军事化的人集聚在一起,投入作战,很容易上手。显然,这很有利于他们在短期内攻城拔寨,占据重要城市。
除了上述原因,还有另外三个外部的客观原因,也比较重要。
一是秦始皇已死,秦朝政局不稳。大泽乡起义发生在公元前209年,而秦始皇在公元前210年去世。刚登基一年的秦二世还面临着皇位合法性被质疑的压力,在秦朝上下流传着秦二世谋篡皇位的谣言。秦二世在赵高的辅佐下,处理政敌的手段非常强硬,缺乏策略,丧失了人心。秦始皇具有巨大的威慑力和娴熟的掌控力,只要他在世,很多人即使不满,也不敢造反起事。但二世登基后,大家就不会像对待秦始皇那样敬畏他了。秦朝的政局暗流涌动,天下人心浮动。
二是陈胜、吴广没有受到政府的严密控制,有机会领导起义。当时,秦朝政府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对以下两种人进行严密控制。一类是关东六国的旧贵族。秦朝统一六国后,出于怀柔和安抚的政策,对六国的旧贵族并没有赶尽杀绝。那时候,虽然生活很窘迫,但很多六国贵族的族群得以存续下来。比如,在楚地,项氏家族里除了项梁、项羽,我们知道的还有项庄、项悍、项声等人。在齐地,田氏家族里除了田荣,还有田都、田市、田广等人。族群越大,地位相对越高,名望也就越高。从当时情形看,最有意愿、能力和资源首先发动起义的人应该是项梁、项羽、张良等关东六国的旧贵族。这些人的祖上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张良的祖父连任战国时韩国三朝的宰相,父亲张平继任韩国二朝的宰相。作为韩国高级贵族的后裔,秦国攻灭韩国,对他们的刺激要远远大于普通百姓。公元前218年,张良毁家纾难,在博浪沙雇凶刺杀秦始皇,失败后流亡于江湖。项梁、项羽叔侄自始至终密谋推翻秦朝,并掌握一些地下反叛的武装力量。但这些人始终受到秦政府的监视或追捕,他们没有机会通过正常途径公开地掌握一支人数众多的军队。而陈胜、吴广则不同,他们虽然说也是贵族,但与项梁、项羽、张良相比,应该不在一个层次。而陈胜、吴广起义成功后,来投奔他的都是社会底层的人。
另一类是具有造反倾向的黑社会组织。秦朝还对游离于政府控制外的涉黑组织予以打击。比如曾打击过张耳、陈馀为首的“黑社会”组织,逼迫这两人隐姓埋名,从外黄县外逃他乡。不过,想领导“黑社会”组织,必须要人缘好,能积聚一定人望,这些都是基本条件。但陈胜在乡下和别人一起务农时,对嘲笑他的人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显然,他为人比较孤傲,很难成为“黑社会”组织的首领。在到达大泽乡之前,他应该不是“黑社会”组织的头目。因此,尽管陈胜、吴广在秦末第一个拉起起义大旗,但他们在平时应该不是秦朝政府重点监控的对象,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最终是他们,而不是那些更热衷起义的人第一个挑起反秦大旗了。
三是秦朝在大泽乡周边没有布置足够多的正规军。秦朝创建之初,收集天下兵器,铸造了十二个铜人,放在咸阳。迁关东六国具有社会号召力和经济实力的贵族入关中居住,既削弱六国旧地的经济实力,也防止这些贵族在六国旧地鼓动民众反抗秦朝,开展复国运动。在秦朝看来,六国故地的民众失去了造反能力、条件和实力。与此同时,秦朝继续开疆拓土,秦朝征发五十万军卒,南征百越;征发三十万人,北防匈奴。之所以这么做,主要原因是,秦朝实行郡县制度,如果百越之地无法被征服和纳入行政管理体系,对那里实施编户齐民的管理,那些不愿或者受不了秦朝管理的民众,会大量逃亡到百越,长此以往,会严重冲击秦朝的郡县制度,甚至动摇该制度得以有效运作的社会基础。因此,秦朝必须把国家腹地的军队征调走,实行“虚内强外”国防战略。当大泽乡起义爆发后,陈胜、吴广率领的队伍几乎没有遇到实力强大的正规军队,为这支起义军队迅速壮大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
六、陈胜、吴广为什么败亡
虽然陈胜、吴广起义很快做大做强,但在章邯率领的秦军打击下,很快败亡,陈胜、吴广先后被杀。后人总结他们失败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起义队伍从开始就各自为政,一盘散沙,争权夺利,内耗过甚;陈胜、吴广志大才疏,缺乏谋略,过早称王,暴露了自己的野心,气度不足,缺乏领袖气质,难以成就大事业;得意忘形,贪图享乐;赏罚不明,滥杀无度,难以网罗优秀人才,诸如此类。但总结后,应该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因。
一是陈胜没有顺应社会思潮,失去六国特别是楚国贵族及其后裔的支持。秦末,那些关东六国贵族后裔虽然已经是亡国之人,成为被秦朝重点监控的人群,但毕竟秦朝建立时间不长,在战国时代的关东六国中,老百姓接受贵族统治已延续几百年,形成很多不容易在短期内改变的社会心理。比如,老百姓对从贵族后裔特别是国君后裔中选出的统治者更认可,觉得这些人当起义的领袖,理所当然,合情合理。如果陈胜、吴广起义后,让这些贵族的后裔当君王,哪怕是名义上的,由贵族后裔挑头,组成临时性的、过渡性的政权,尊重一下老百姓的传统心理,也不至于迅速被抛弃。
在战国时期的关东六国中,一个人能成为某国的国君或权臣,背后都有氏族支持。这些人作为各个氏族的代表参与国家政治。这些氏族不仅控制着大量的财富,还控制着众多的人力资源。虽然秦帝国统一六国之后,打击旧六国的氏族,但是秦帝国立国时间短,这些积累了几百年的氏族的根基不可能被完全摧毁。如果在秦末,起义军能争取到关东六国氏族的支持,就能在短期内得到大量资金和人力的支持。而能否争取到这些人的支持,主要就是在起义军中主动给他们官职和地位,或者拥立他们为起义军的首领,也就是说,拉他们入伙,赋予高位,或者让他们挑头。
当时,有很多人都认识到利用这些有影响力的六国贵族的益处。比如,张耳和陈馀去投靠陈胜时,张耳曾向陈胜献计,“愿将军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国后,自为树党,为秦益敌”。范增投靠项羽的叔父项梁时,也劝说他立楚王后裔熊心为楚王,以此号召楚地的百姓响应反秦起义,支持楚国复国。像张良这些贵族后裔,当初参加起义的唯一目的,就是恢复秦统一六国前自己所在国的社稷。
陈胜称王后,虽然打着“张楚”的旗号,公开表示“张大楚国”,他自己却称王了。老百姓一下子从心理上不太认可。更关键的是,很多比他地位高的贵族后裔很难从心理上服他,也很难真心追随他。这些人背后所代表的氏族力量不可能支持他。
同时,陈胜建立的国家叫“张楚”,这意味着他把自己定位在诸侯的位置上,那么,关东六国中其他如魏国、赵国、齐国、燕国,会怎么看呢?他们也趁着这个机会,恢复自己国家的政权。齐国国君的后裔田儋,趁天下大乱很快自立为齐王。魏国人周市,占领魏国故地后,派出使者,往来五次,说服陈胜把魏国宗室的公子咎送给他。陈胜答应后,在魏地,周市拥公子咎为魏王。
陈胜攻入陈县之后,在当地父老、豪杰的推举下,他被立为陈王。但经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他这样做实在太草率了,瞬间失去了很多支持。可以说,陈胜打造了一个自己无法控制的平台,戴上了一顶“大一号”的不适合自己的“帽子”。
二是陈胜、吴广的出身不高贵,在社会上没有真正号召力。陈、吴二人虽然也算是贵族后裔,但与楚怀王、赵王歇、魏王豹、韩王成等关东六国国君或者权臣的后裔相比,这两个人的贵族身份就显得不够分量了。按照司马迁的说法,陈胜称王后,以前和他在乡下一起受别人雇佣种田的老朋友,来找他“共富贵”。陈胜也答应了,可这人言语轻佻,在大庭广众之下,说陈胜以前的窘事,不尊重陈胜,后来让陈胜给杀了。很多人把这事看成陈胜不会团结人的例证。但也可以反过来想这件事,难道说,陈胜对以前的旧相识以礼待之,并对关于他的不敬言语听之任之,陈胜就能得到大家的拥护,并夺取天下吗?其实也未必。种种迹象表明,虽然都借用陈胜的名号纷纷起义,但大家对陈胜、吴广并不尊重,甚至可能还认为,他们靠投机取胜,对他们的能力并不完全信服,自然对他们不会产生尊重和敬畏之心了。
比如,武臣、邵骚、张耳和陈馀受陈胜之命去河北征伐,当他们在河北站住脚,就在一起商量,擅自立山头,脱离陈胜控制。经过商量后他们决定,武臣称赵王,陈馀为大将军,张耳为右丞相,邵骚为左丞相。陈胜刚称王,秦嘉等人也都趁势起事。陈胜派一个叫武平君的人过去,监督秦嘉作战。武平君相当于陈胜派到秦嘉军中的监军。不过,秦嘉对大家说,武平君年少不懂军事,鼓励大家不要听他的,还以陈胜的名义杀了他。
由此可见,这些人投靠陈胜、吴广更像是趁着他们开创的起义时机,为自己捞资本和好处。
三是陈胜、吴广没有坚强、稳固的核心团队。虽然陈胜、吴广出身不算太高贵,但刘邦还不如他们。可是刘邦却拥有一个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的集团,后世称之为“丰沛集团”。这个集团里的人很多是在刘邦没有起义前,已经和他有多年良好的私人感情,信任他,愿意和他同甘共苦,愿意接受他的领导打天下。在这些人中,有萧何、曹参、樊哙、夏侯婴、卢绾等人。
陈胜、吴广始终缺乏这样一支拥护他们、忠于他们并对他们不离不弃的核心团队。起义后,尽管很多人来投靠,但这些人中很多对他们并不忠心,也不是真心拥护,完全是希望利用他们的声望,实现个人的抱负。正是因为没有核心团队的拥护和支持,虽然陈胜、吴广的名头很大,但当他们遇到重大打击时,周围全力作战、誓死保卫的却很少。而他们一旦遭到重大挫折或者失败,当初投靠他们的人,要么坐视不管,要么就作鸟兽散。他们不得不面临彻底的失败,根本没有像刘邦那样有多次东山再起的机会。
四是赏罚不明,滥杀无度,自毁长城。由于陈胜、吴广打造了一个与自身条件不相称的平台,使得他们从一开始就失去对全局的掌控力。从目前的史料上看,在应对局势不稳和失控问题时,陈胜采取了极端错误的方法。
举个例子可以说明。吴广奉命攻打秦朝重镇荥阳,但久攻不下。他手下的将领田臧认为吴广骄傲,且不懂兵法,于是就矫陈胜的王令把他杀了,并把吴广的首级送给陈胜。吴广本无罪,且有拥立之功,现在身首异处。凶手杀了人,还派人把首级送来,陈胜非但没有惩处田臧,反而封田臧为楚国令尹,赐予上将军职。可见在当时的情况下,陈胜赏罚不明,怎能不失掉人心?
相反,陈胜放掉该杀的人,却把不该杀的人杀了。陈胜手下有一员大将叫葛婴,在外面攻城略地,立了一个叫襄强的人为楚王。但他听说陈胜自立为王后,就主动杀了襄强,还亲自跑回去,把这个事告诉了陈胜。看来葛婴还算是一个忠诚之人,但陈胜还是把他给杀了。
又比如,一个叫邓说的将军,是和他来自一个地方的人,邓说和章邯军队作战,打了败仗。按说胜败乃兵家常事,而章邯率领的秦军已经打到了家门口,陈胜正需要人对抗秦军,但在这个关键时刻,陈胜竟然把邓说杀了。
陈胜滥杀无度,直接导致他身边难以聚集优秀人才。后来,陈胜在逃亡的路上,被车夫庄贾谋害。庄贾这么做,除贪图秦朝奖励外,也不能排除他是一种出于自危心理的自救行为。
从秦朝方面看,陈胜、吴广是此次全国性叛乱的祸首,打掉他们,对威慑其他叛乱队伍,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所以,章邯率领秦军东出函谷关后,必将首先打击陈胜和吴广。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陈胜率先遭到秦军猛烈攻击,当在情理之中。
章邯攻打陈胜之前,陈胜趁着起义风潮汹涌之势,主动派出军队进攻秦帝国的关中腹地。不过,他选的将领是周文。周文曾在春申君、项燕的军队做过将领,但独立指挥如此大规模的作战,经验和能力严重不足。陈胜将攻击秦帝国核心地区的重大任务交给他,是致命的败笔。最后,在咸阳附近,周文大军被章邯杀得大败。
陈胜死后,后世给他的谥号是隐王。《谥法》云:怀情不尽曰隐。这个谥号很适合他。汉朝给陈胜很高的政治地位。这也可以理解,刘邦的出身低,起兵反秦,只有依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追溯到陈胜建立的“张楚”政权,汉朝的建立才能找到法统基础,汉朝只能继承陈胜留下的政治遗产。唯其如此,刘邦立下的“除暴诛叛”功业(除暴,是指第一个进入关中,消灭秦朝;诛叛,是指打败项羽),才有正当性。刘邦成为汉朝开国皇帝,才具有合法性。
刘邦建朝后,在芒砀山为陈胜置守墓人三十户,四时祭奠,一直到司马迁写《史记》的时代依然延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