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中国人的精神
(一篇在北京东方学社宣读的论文)
首先,请允许我向诸位对今天下午我要论述的内容略做解释。我这篇论文的主题是“中国人的精神”,并非仅论及中国人的性格或特征。此前中国人的特征经常被描述,但是我想诸位都赞同我的看法:那些对中国人特征的描述或列举,都未能真正勾画出中国人的内在本质。此外,即便谈论中国人的性格或特征时,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您所知,中国北方人的性格不同于中国南方人的性格,就像德国人的性格不同于意大利人的一样。
但我用“中国人的精神”这一表述,是指中国人的生存精神,是指中国人的心态、性情还有情操中所具有的那种在本质上与众不同的东西。它使中国人区别于其他所有民族,尤其区别于那些现代的欧洲人和美国人。或许,我应该将我所讨论的主题称作“中国式的人”,用更简洁的话来说,就是真正的中国人,这样最恰当。
那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我确信诸位同我一样,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主题。尤其当环顾今日之中国,我们会发现,中国式的人——真正的中国人——似乎即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式的中国人——所谓的进步的或现代的中国人。事实上,我建议,在真正的中国人——那种旧式的中国人——从世界上完全消失之前,我们应该最后将其审视一番,看看我们能否从这种人身上找到某种天生与众不同的东西,使其区别于世界上所有其他民族,也区别于我们如今在中国所见到的新式中国人。
我想,首先打动你们的一点是,在旧式的真正的中国人身上,没有野蛮、残忍和残暴的特性。借用一个形容动物的术语来形容真正的中国人,那么中国人就是驯化的动物。即使以一个社会最底层的真正的中国人为例,各位也会赞同我的看法,与同一社会阶层的欧洲人相比,他身上的兽性更少,那种野蛮的动物性——德国人所谓的“动物野性[1]”——更少。事实上,在我看来,如果用一个英文单词概括一个中国式的人给你留下的印象,那就是“gentle”,即“温驯”之意。我所说的“温驯”并不意味着性格柔弱或者怯懦顺从。已故的麦高文博士[2]曾说过:“中国人的温驯,并不是那种伤心绝望、被驯服的民族的温驯。”事实上,我所说的“温驯”是指不冷酷,不苛刻,不粗野,不暴戾,没有任何令人不快的东西。可以说,真正的中国人身上有一种内敛、审慎、节制的圆融品质,就像一块经过千锤百炼的金属所呈现的质感一样。甚至,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身体上或者道德上即便存在无法弥补的缺陷,至少也会被其温驯的品质淡化。真正的中国人也许是粗糙的,但粗糙中没有粗劣。真正的中国人也许是丑陋的,但丑陋中没有丑恶。真正的中国人也许是粗俗的,但粗俗中没有好斗和嚣张。真正的中国人也许是愚钝的,但愚钝中没有荒唐。真正的中国人也许是狡猾的,但狡猾中没有恶毒。我想说的是,真正的中国人即使在行为、思想和性格上有缺点和瑕疵,也不会令人厌恶。你很难找到一个令你极其厌恶的旧式的中国人,哪怕是在最底层的中国人里,你也很难找到。
我说,真正的中国人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温驯”,那种无以言表的温驯。当你对真正的中国人身上这种无以言表的温驯品质进行深入分析时,你会发现这种温驯品质是同情心和智慧结合的产物。我曾把中国式的人比喻为驯养动物。那么,是什么让驯养动物与野生动物如此不同呢?是通人性,即驯养动物身上有某种人类的特性。这种区别于动物的人类特性是什么?是智慧。但是驯养动物的智慧不是一种思想智慧。它不是经过思考的智慧,也不是狐狸知道在哪里可以吃到小鸡的那种源自本能的智慧。狐狸那种本能的智慧是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所有动物都拥有的。但驯养动物身上具有的这种可以称为“通人性的智慧”,与狐狸式的或动物式的智慧有很大的不同。驯养动物的智慧不是来自思考推理,也不是出于本能,而是源于同情,源自一种爱和依恋的感情。一匹纯种的阿拉伯马能明白它英国主人的话,不是因为它学过英语或是它天生能听懂英语,而是因为它爱着并且依恋着它的主人。这就是我所说的通人性的智慧,它区别于单纯的狐狸式的或者动物式的智慧。正是因为拥有这种“人性的特质”,才使驯养动物区别于野生动物。同样,正是因为拥有同情心和真正的“人性智慧”,中国式的人,即真正的中国人,才被赋予了这种无以言表的“温和”品质。
我曾在某处读到过一位外国人写的文章,他在中、日两个国家都居住过。他说,一个外国人在日本住的时间越长,就越讨厌日本人;而在中国居住的时间越长,就越喜欢中国人。在这里,我不知道他对日本人的评价是不是符合事实。但是,我相信你们所有在中国居住过的人都会跟我一样,赞同他对中国人的评价。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外国人在中国居住的时间越长,对中国人的喜爱——你可以称为“欣赏”——就会与日俱增。在中国人身上有种无法形容的特质,尽管他们缺乏卫生习惯和文雅举止,尽管他们的头脑和性格中有很多缺点,他们依然比其他民族更能赢得外国人的喜爱。这种无法形容的特质,我把它称为“温驯”,在外国人的心中,即便这种“温驯”无法弥补中国人行为和道德上的缺点,至少也淡化和减少了那些缺点的影响。就像我试图向你们描述的那样,这种温驯是我说的那种“同情或真正的人性智慧”的产物,这种“人性的智慧”既不是源于思考推理,也不是源于本能,而是出于同情——源自一种出于同情心的力量。那么,中国人具有这种同情的力量的秘密是什么呢?
在这里,我冒昧地给出一种解释,如果诸位愿意,也可以把它称为“一个假设”,以下就是我的解释。中国人具有这种力量,这种强大的同情的力量,是因为他们完全地,或者说几乎完全地过着一种心灵生活。中国人全部的生活就是一种感觉生活,这种感觉并非来自身体器官的感知,也不是来自所谓的情绪冲动,而是来自我们本性的最深处——心灵或者灵魂——的情感,或者叫作“人性情感”。甚至,我在这里可以说,真正的中国人过着一种感性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以至于有时他可能忽视了许多他应该做的事,甚至忽视了一个活在世间、有灵有肉的人在感官上的很多需求。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人对不洁的环境无动于衷,对缺乏精确性那么毫不在意了。当然,这些是题外话了。
我说中国人具有同情的力量,是因为他们完全在用心灵感受生活,即过着一种富于情感和人情关爱的生活。首先让我来举两个例子,以此来解释我所说的过着一种心灵生活的意思。下面是我的第一个例子。诸位中可能有人认识我在武昌的一个老朋友及同僚——他曾在北京做过外务部尚书——梁敦彦先生。梁先生告诉我,当最初接到汉口海关道台的任命时,他欣喜万分。他渴望成为清朝大员,想要得到顶戴花翎,并不是因为他在意顶戴花翎,也不是因为自此以后他会享有荣华富贵(在武昌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很穷),而是因为他的晋升会让他远在广州的老母亲满心欢喜。这就是我所说的,中国人是用心灵去感受生活,过着一种富于情感和人性关爱的生活的意思。
另一个例子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在海关工作的苏格兰朋友告诉我,他曾有一个中国仆人,那个仆人不但撒谎、敲诈,还总去赌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但是当我的朋友在一个偏远的港口患了伤寒病倒了,身边又没有同胞朋友照顾他时,正是他的那个中国仆人——那个讨厌的流氓——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连他亲密的朋友和亲属都不能做到那样周到。我认为,《圣经》里有一句论及一个女子时所说的话,同样可以用来形容那个中国仆人,也可以用来形容普通的中国人,这句话是:“多宽恕他们一些,因为他们爱得更多。”在中国的外国人看到并了解到中国人的习惯和性格中有许多不足和缺点,但他们仍然喜欢中国人,因为中国人有同情心,或者像我所说的那样,中国人是用心灵去感受生活,过着一种富于情感和人性关爱的生活。
我想,现在我们找到了一条线索,可以探知中国人具有同情心的秘密——是同情的力量,它赋予了真正的中国人同情心和真正的人性智慧,让中国人拥有无以言表的温良。下面,让我们来验证一下这一线索或者假设。看看“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生活”这一假设,是否既能在我前面举出的两个个例中得到验证,又能在我们看到的中国人的实际生活的普遍情况中得到验证。
首先,来看看中国的语言。由于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生活,我说,中国的语言也是一种心灵语言。现在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在中国的外国人中,孩子和未受教育的人学习汉语要比成人和受过教育的人更加容易。原因是什么呢?我说原因在于孩子和未受教育的人是用心灵语言来思考和说话;而受过教育的人,特别是受过欧洲现代智力教育的人,是用头脑或智力的语言来思考和说话的。事实上,受过教育的外国人觉得学习汉语那么困难的原因,恰恰就在于他们受到的教育过多,在脑力和科学方面所受的教育过多。《圣经》用来形容天国的那句话,我们也可以用来形容中国的语言:“除非你成为一个孩子,否则你就不可能学会中文。”
接着,来看看另外一个在中国人生活中人所共知的事实——中国人有极好的记忆力。秘密是什么?秘密就是:中国人记忆事情是用心灵而不是用大脑。心灵具有同情的力量,具有像胶水一样的作用,比刻板而不动感情的大脑或者智力,能更好地保留住所记之事。举个例子,这也可以解释我们童年时期记忆所学之事的能力,要比成年后记忆所学之事的能力强得多。这是因为孩子,就和中国人一样,是用心灵而不是用大脑来记忆东西的。
再接下来,来探讨一下中国人生活中的另一个公认的事实——中国人的礼貌。人们经常说,中华民族是特别注重礼仪的民族。那么真正的礼貌的本质是什么呢?是体谅他人的感受。中国人有礼貌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生活,他们能觉知自己的感受,因而对他们而言理解他人也很容易。尽管不像日本人的礼貌那样刻意讲究,中国人的礼貌却令人愉悦,就像法国人用优美的语言表达的那样,“由心而发的礼貌(la politesse du coeur)”。另一方面,日本人的礼貌虽然讲究且周全,却无法令人愉悦,而且我已经听一些外国人说不喜欢日本人的那种礼貌,因为它像是一种在戏剧表演中用心排练后,硬记下来的礼貌。这与中国人发自内心、自然流露的礼貌不同。事实上,日本人的礼貌就像一朵没有香味的花;而真正的中国人的礼貌有一种芳香,一种自然散发的名贵香水的芬芳[3]。
最后,来看看中国人的另外一个性格特征——缺乏精确性,美国传教士亚瑟·史密斯[4]曾因揭示了中国人的这个特征而声名大噪。那么中国人缺乏精确性的原因是什么呢?我要说,这还是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生活。心灵是一种微妙而敏感的平衡。它不像头脑或智力那样是一套僵硬、刻板、精确的工具。用心灵去思考,你就不可能做到像用头脑或者用智力去思考那样稳定而精确。至少,做到这一点是极其困难的。中国人使用的毛笔是一种柔软的刷子,事实上,它或许可以作为中国人精神的一个象征。用它写字和作画非常困难,但是一旦你掌握它的用法后,你用它书写和绘画时,会创造出一种用坚硬的钢笔书写和绘画时所无法达到的美感和优雅。
上述这些是与中国人的生活相关的几个简单事实,任何人,即便是对中国人没有一点了解的人,也能观察到这些事实,理解这些事实。而且通过探讨这些事实,我想我已经证明了“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生活”这一假设。
因为中国人用心灵去感受生活,过着一种孩童般的生活,所以中国人在很多方面都非常简单纯朴。确实,有一个事实值得注意:作为世界上一个历史源远流长的伟大民族,中国人至今在很多方面还很原始纯朴。这个事实让浅薄的外国学者认为中华文明没有进步、停滞不前。不过,必须承认的是,就纯粹的智识生活而言,中国人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发育停滞的人。正如诸位所知,中国人不但在自然科学方面,而且在纯粹的抽象科学方面,比如数学、逻辑学和哲学等方面,进步很小甚至可以说没有进步。事实上,欧洲语言中的“science(科学)”与“logic(逻辑)”这两个单词,如今在汉语中还没有确切的对应词。中国人用心灵体验生活,过着如孩童般的生活。中国人对抽象科学没有兴趣,因为这些领域并不涉及心灵和感觉。事实上,每一件与心灵和感觉无关的事情,像是统计报表之类的东西,中国人都不喜欢,甚至达到了厌恶的程度。但是,如果统计报表和纯粹的抽象科学让中国人充满了厌恶,那么欧洲人正在研究的自然科学——为了验证科学理论,要肢解和损伤活生生的动物——则会令中国人感到憎恶和惊恐。
我得说,就纯粹的智识生活而言,中华民族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发育停滞的民族。中国人至今仍像孩童般,用心灵去感受生活。在这一点上,尽管中华民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却直到今天在很多方面还是如孩童般天真幼稚。但诸位应该记住的一点是,这个民族虽然如孩童般用心灵去体验生活,在很多方面都是原始且纯朴的,然而中国人却拥有在原始人身上找不到的思想和理性的力量,这种思想和理性的力量使中国人能成功地处理复杂而棘手的社会生活、政治和文明的问题。在此我要斗胆地说一句,无论古代还是现代的欧洲民族,都未获得这种力量。就中国人的这种成就而言,其重大意义就在于,它切实地使一个管辖着亚洲大陆大部分人口的庞大帝国维持了和平与秩序。
实际上,在此我要说的是,中华民族最奇妙的独特之处,并不在于他们用心灵去感受生活。所有早期原始民族也都是用心灵去感受生活的。如我们所知,欧洲中世纪的基督徒也同样是用心灵去感受生活的。马修·阿诺德[5]就说过:“中世纪基督徒的诗歌就是依靠心灵和想象创作出来的。”但是,在此我想说明,中华民族最奇妙的特质是:虽然他们过着心灵生活、孩童般的生活,却仍然拥有一种思想和理性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中世纪的基督徒或任何原始的民族所没有的。换句话说,中华民族最奇妙的特质是,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熟民族,作为一个具有成年人理性的民族,这个民族到今天仍然能够过着孩童般的生活,或者说用心灵去感受生活。
因此,不应该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发育停滞的民族,而更应该说这是一个永不衰老的民族。简言之,中华民族最奇妙的特质就在于其拥有了永葆青春的秘密。
现在我可以回答开始时提出的问题了: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我们现在看到,真正的中国人就是以成年人的理性和孩童的心灵去生活的人。简言之,真正的中国人是兼具成人思想和孩童的心灵的人。因此,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精神。那么,中国人具有不朽的民族精神的秘密是什么呢?诸位会记起我在讨论一开始时就说过,中国式的人——真正的中国人——之所以具有那种无以言表的温良气质,正是因为他们拥有真正的人性智慧。真正的人性智慧是同情与智慧两者相结合的产物,是心与脑共同协作的结果。简单地说,真正的人性智慧是心灵与智慧的完美结合。如果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是一种不朽的民族精神,那么,其不朽的奥秘就在于心灵与智慧的完美结合。
现在诸位会问我,既然这种心灵和智慧的完美结合,使中国人作为一个种族和民族能够过着一种永葆青春的生活,那么,中国人是从哪里,以及如何得到这种民族不朽的秘密的呢?答案显然是:从他们的文明中得到了这种秘密。你们肯定不希望我在这有限的时间里,长篇大论地给各位做关于中华文明的演讲。但我愿意尽力给诸位讲一些与我们现在讨论的主题有关的中华文明的事情。
首先,我要告诉诸位,在我看来,中华文明和现代欧洲文明有一个极大的、根本性的区别。在此,让我引用在世的著名艺术评论家伯纳德·贝伦森[6]先生的一句绝妙之言。在把东方艺术和欧洲艺术做对比时,他说:“我们欧洲的艺术有一种演变为科学的致命倾向,而且我们几乎没有什么杰作中不带着利益分割的战场印记。”现在我要说的是,欧洲文明,正如贝伦森先生所言的欧洲艺术一样,也是一个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争夺的战场:一方面是科学和艺术为了各自的权益斗争不断,另一方面是宗教和哲学的冲突。事实上,这是大脑和内心——智慧和心灵——不断冲突的残酷战场。在中华文明中,至少在过去的两千四百年间[7]没有这种冲突。我认为,这就是中华文明和欧洲现代文明的一个极大的、根本性的区别。
换言之,我认为在现代欧洲,宗教能满足人们的心灵却不能满足头脑的需求,哲学能够满足人们的头脑却不能满足心灵的需求。现在让我们看看中国。有些人说中国没有宗教。毫无疑问,中国的多数百姓甚至并不重视宗教。我这里指的是欧洲语言字面意义上的宗教。中国的道教和佛教,以及道教和佛教的寺庙、仪式和庆典,它们的娱乐性超过了教化作用;可以说,它们对中国人审美意识的触动,胜于对他们的道德感和宗教感的触动;事实上,它们更多唤起的是人们的想象,而非启发他们的心灵或灵魂。不过,与其说中国人没有宗教,不如说中国人不想要宗教更准确——他们没有对宗教的情感需求。
中国人,就连中国的普通大众都没有对宗教的情感需求,如何解释这一奇特的事实呢?对于这一点,一个英国人给出了解释。这个英国人就是罗伯特·道格拉斯爵士,伦敦大学的中国学教授,他在对于儒家学说的研究著作中说道:“四十多代中国人都绝对地信服一个人的权威言论。中国人所信服的那个人就是孔子,其学说特别适合那些他所教导的中国人的本性。中国人具有蒙古人种的那种不善思考的黏液质[8]大脑,他们本能地排斥那种研究超出自己经验范围的事物的想法。他们对来生的观念仍未被激发,孔子所阐述的那种朴素的、讲求实际的道德体系,对满足中国人的所有需要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当那位博学的英国教授说中国人对宗教没有情感需要,是因为他们有孔子学说的教导时,他是对的;但当他断言中国人对宗教没有情感需求,是因为中国人具有蒙古人种的那种不善思考的黏液质大脑时,他却完全错了。首先,宗教与思考无关,而与感觉和情感有关;它是有关人类灵魂的某种东西。即使野蛮原始的非洲人,一脱离了纯粹的动物生活,他们的灵魂就苏醒了,他们的灵魂就会感觉到对宗教的那种需要。因此,尽管蒙古人种的头脑或许属于黏液质型,但是我认为有一点必须要承认,那就是蒙古人种中的中国人是一类比非洲未开化的人更高等的人种。那么,中国人也必定有灵魂。只要有灵魂,就必定会对宗教有需求,除非他们拥有某种宗教的替代物。
事情的真相是,中国人不需要宗教的原因,是他们拥有儒家学说这一能够取代宗教位置的人类社会文明哲学和道德规范体系。人们说儒家学说不是一种宗教,这话完全正确。就一般的欧洲词汇的意义而言,儒家学说不是一种宗教。但我随后要说儒家学说的伟大之处正在于此——它不是宗教。事实上,儒家学说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不是宗教,但它能取代宗教;它能够使人不再需要宗教。
现在,要弄清楚儒家学说为什么能够取代宗教,就有必要找到人类、人类个体需要宗教的原因。在我看来,人类感觉需要宗教的原因,和需要科学、艺术及哲学的原因相同——因为人类是有灵魂的。现在让我以科学为例,我这里指的是自然科学。让人们从事科学研究的原因是什么?现在大多数人认为,人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需要铁路和飞机。但驱使真正的科学家从事研究的动机并不是因为他们需要铁路和飞机。如果人类像当今持进步论观点的那些中国人一样,因为想要铁路和飞机才从事科学研究,那么人类将永远无法触及科学。过去欧洲那些真正的科学家,致力于推动科学进步,并使建造铁路和飞机成为可能,但他们头脑中想的根本不是铁路和飞机。激励那些欧洲真正的科学家为了科学进步,致力于工作并取得成就的原因,是他们灵魂深处所感受到的那种渴望,他们渴望揭开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奇妙的宇宙的奥秘。所以我说,人们感到需要宗教,与他们感到需要科学、艺术及哲学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人类是有灵魂的。因为人类有灵魂,所以人类会关注过去、现在,以及未来(不像动物那样只关注现在),并感受到需要了解他们所生活的这个宇宙的奥秘。除非人类理解了宇宙万物的某些性质、规律和用途,弄清宇宙万物的发展方向。否则,人类就像黑屋子里的孩子,觉得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是危险的、不安全的,他们心里就会充满了不确定性。事实上,正如一位英国诗人所说:“宇宙的神秘是重压于人们身上的负担。”因此,人类需要科学、艺术和哲学,与其需要宗教都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是为了减轻他们——
神秘的负担……
来自这个未明世界的
沉重的、令人厌烦的负担
艺术和诗歌能使艺术家和诗人看到这个宇宙中的美和秩序,从而减轻了宇宙的神秘给他们带来的负担。像歌德就曾说过:“谁拥有了艺术,谁就拥有了宗教。”因此诗人就没有宗教需求。哲学能使哲学家看到宇宙的规律和秩序,从而为他们减轻了宇宙的神秘给他们带来的负担。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对智者来说,智力生活的王冠就是喜悦;就像对于圣徒来说,宗教生活的王冠是喜悦一样。”因此,像斯宾诺莎[9]那样的哲学家对宗教也没有需求。最后,科学也能使科学家看到宇宙的规律和秩序,从而为他们减轻了宇宙的神秘所带来的负担。因此,像达尔文[10]和海克尔[11]教授这样的科学家也没有宗教需求。
可对于不是诗人、艺术家、哲学家或者科学家的普通大众来说,生活充满艰辛,而且他们时刻暴露在自然力量的威胁,以及他们同胞的残酷无情之下,有什么能为他们减轻“来自这个未明世界的重负”?是宗教。但是,宗教如何为普通大众减轻宇宙的神秘所带来的负担呢?我认为,宗教是通过给大众安全感和永恒感来减轻这种负担的。面对自然力量的威胁和他们同胞的残酷无情,以及由此产生的神秘感和恐惧感,宗教给了人类大众庇护——让人们能从宗教中找到安全感的庇护;这种庇护是一种信念,它让人相信有某种超自然的存在,它对那些威胁人们的力量拥有绝对权力与控制权。此外,人们面对自己人生沉浮和岁月流逝:从出生、孩童时期、青春岁月、垂垂暮年,一直到死亡,以及生活中的变化无常和由此产生的神秘感,宗教也给了大众庇护——在这种庇护下,人们能够找到永恒感。而这种永恒感让人们相信人有来生。由此,我认为,对于那些不是诗人、艺术家、哲学家或科学家的普通大众,宗教通过给予他们一种安全感和永恒感,来减轻来他们在生活中感受到的那种来自这个未明世界的神秘重负。耶稣基督说:“我赐予你安宁,这安宁,世界无法给予,也无法夺走。”这就是我所说的宗教给了普通大众一种安全感和永恒感的意思。因此,除非你能找到一种可以带给普通大众同样安宁的东西,一种像宗教一样能够给他们安全感和永恒感的东西,否则,普通大众会一直怀有对宗教的需求。
但我认为,儒家学说不是宗教,却能代替宗教。因此,在儒家学说里一定有什么能给予人类大众同样的安全感和永恒感,就像宗教提供给他们的一样。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在儒家学说里,到底是什么像宗教一样给予人们同样的安全感和永恒感。
人们经常要我讲一讲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贡献。我可以讲出孔子为中华民族做的许多贡献。但是由于今天时间有限,在此我只能给你们讲一个孔子为中华民族做的主要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贡献——一件他终生在做的事情。孔子自己说过,后人会借此了解他,了解他为他们做的事情。当我为你们解释完孔子的这个主要贡献之后,你们就会理解,在儒家学说里是什么像宗教一样给了普通大众安全感和永恒感。为了解释清楚这一点,我必须请诸位允许我略为详细地介绍一下孔子的生平。
你们有人可能知道,孔子生活在中国历史上的一段扩张时期——那一时期,封建分封制时代已经走到尽头,半宗法式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亟待发展和重建。这种巨大的变化必然不只带来社会秩序的动荡,也引起了人们思想的混乱。我曾说过,中华文明在过去的两千五百年中,没有心灵和头脑的冲突。但我现在必须告诉诸位,在孔子生活的扩张时期,中国就像如今的欧洲一样,人们的心灵和头脑之间也产生了严重的冲突。孔子时代的中国人发现他们自己正处于包括制度、成规、公认的信条、习俗和法律在内的庞大体系之中——事实上,这个庞大的社会文明体系是从他们敬仰的祖先那里继承来的。他们的生活要在这个体系中继续,然而,他们开始意识到这个体系不是他们创造的,也不符合他们实际生活的需要;对于他们来说,这只是惯例,而不见得是合理的。两千五百年前中国人这种意识的觉醒就是今天在欧洲所谓的“现代精神”的觉醒——那种自由主义精神,以及对事物追根究底的探索精神的觉醒。中国当时的“现代精神”意识到,旧的社会文明秩序与人们实际生活的需要不相符,于是,不仅要重建一套社会文明的新秩序,还要为这套社会文明的新秩序找到一个理论基础。但在当时的中国,所有寻找社会文明新的理论基础的尝试都失败了。有些理论,虽然满足了中国人的头脑——中国人的智力,却没有满足他们的心灵;另外一些理论,虽然满足了人们的心灵,却没有满足他们的头脑。就像我所说的,在两千五百年前的中国,这种头脑和心灵的冲突由此被引发,正如现在我们在欧洲看到的一样。在人们试图重建社会文明新秩序进程中的这种心灵和头脑之间的冲突,使中国人对所有文明都感到不满,在由这种不满导致的苦恼和绝望中,中国人想推翻和毁灭所有文明。当时在中国的一些人,例如老子[12],就像今日欧洲的托尔斯泰一样,他们都看到了心灵和头脑的冲突导致的悲惨和苦难,于是认为社会文明的本质和体系有根本性的错误。老子和他最有才气的学生庄子,都告诉中国人要抛弃所有文明。老子对中国人说:“抛开一切,跟随我;随我到群山中,到群山中的隐士之所,在那里过真正的生活——过一种心灵生活,一种不朽的生活。”
然而,孔子虽然也看到了当时的社会和文明状态所带来的悲惨和苦难,但他意识到罪恶并不在于社会和文明的本质和体系,而在于社会和文明所行之路不正确,在于所建立的社会和文明理论基础错误。孔子告诉中国人不要抛弃他们的文明——在一个具有正确理论基础的社会和文明中,人们也可以过一种真正的生活,用心灵去体验的生活。事实上,孔子终其一生都在努力尝试把社会和文明引入正确的轨道,给文明一个真正的理论基础,以防止它的毁灭。但是,在孔子生命最后的岁月里,当孔子发现他不能阻止中华文明的毁灭时,他做了什么呢?就像一个建筑师看着自己建的房子着了火,在燃烧,马上就要坍塌时,他明白他不可能救这所房子了,他知道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保存好这所房子的设计图纸,以便日后可以重建房子;所以,当孔子看到他不能阻止中华文明这个建筑无法避免的毁灭时,他认为他应该保存好中华文明的图纸和设计,因此中华文明的图纸和设计被保存了下来,现在被保存在被人们称为“五经”的五本经典之作中——它们是“中国的圣经旧约全书”。我认为,这就是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伟大贡献——他为中华民族保存了中华文明的图纸和设计。
我认为,当孔子保存并挽救了中华文明的图纸和设计时,他为中华民族做了伟大的贡献。但这并不是孔子为中华民族做出的最主要、最伟大的贡献。他最伟大的贡献是,在保存中华文明的设计图时,孔子对这一文明的设计蓝图进行了新的综述分析和新的阐释,在这一新的阐释里,他给出了真正的“国家”概念——这是一个国家的真正而合理、永恒而绝对的根基。
但是,古代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现代的卢梭和赫伯特·斯宾塞也对文明进行了诠释和推理,并试图给出一个真正的“国家”概念。那么,我提到的欧洲伟人们的哲学和关于文明的学说,与另一种文明学说——被称为“儒家学说”的哲学和道德体系,在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在我看来,这种不同是这样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没有成为一种宗教或者说等同于宗教的信仰,没有成为一个民族或民众所接受的信仰,而儒家学说已经成为中国民众的一种宗教或者说等同于宗教的信仰。我在这里所说的“宗教”,不是欧洲人狭义所指的“宗教”,而是就广义而言的“宗教”。歌德说:“唯有民众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唯有民众过着真正的人的生活。”[13]那么当我们提到广义的“宗教”时,正如歌德所言,我们通常指的是一套真实且有约束力的道德准则,它被人类大众接受,或者至少,也是被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普通大众接受。从这种宽泛而普遍的意义上来讲,基督教和佛教是宗教。而儒家学说,如诸位所知,也已经成为一种宗教,因为儒家学说被所有中国人认可,其道德准则实际上约束着整个中华民族。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即使在这种宽泛和普遍的意义上讲,也不能成为宗教。我认为,这就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与儒家学说之间的不同——一种依然是学者的哲学,而另一种则成为整个中华民族,也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普通大众的宗教或者说等同于宗教的信仰。
从“宗教”这种宽泛而普遍的意义上来讲,我说儒家学说,如基督教和佛教一样,是一种宗教。但是,你们也许记得我说过儒家学说不是欧洲狭义上的宗教。那么,儒家学说和欧洲人的宗教区别是什么呢?区别当然是后者包含了一种超自然的起源和因素,而前者则没有。但除了这种超自然和非超自然的区别之外,还有另一种区别存在于儒家学说与欧洲狭义的宗教(如基督教和佛教)之间。欧洲的宗教教导人要成为一个好人。不过儒家学说的教导远不止于此,儒家学说还教导人要成为一个良民。在基督教的教理问答里问道:“人的主要目标是什么?”而孔子语录里问道:“公民的主要目标是什么?”这样问是因为儒家认为一个人不是孤立的,而是处于同他人及国家的联系中的。基督教的教理问答中回答说:“人的主要目标是赞美神,荣耀神。”孔子语录里回答说:“公民的主要目标是成为孝子和良民。”有子,孔子的弟子,他的话被引用在《论语》中:“一个明智的人要致力于生命的根本——人的主要目标,生命的根本确立了,智慧、信仰也就有了。那么,成为孝子和良民,不正是这一根本吗?是一个有道德的人的主要目标。”[14]简言之,欧洲的宗教,旨在让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成为一个理想的完人——成为一个圣徒,一个佛陀,一个天使;而儒家学说,则旨在让人成为一个品行良好的公民——做一个孝子和良民。换句话说,欧洲的宗教说:“如果要拥有宗教信仰,你就必须成为一个圣徒,一个佛陀,一个天使。”而儒家学说则说:“如果你成为一个孝子和良民,那么你就拥有了宗教信仰。”
事实上,欧洲狭义所指的宗教,如基督教或者佛教,和儒家学说真正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个人的宗教,或者可以称作“教堂宗教”;而另一个是社会宗教,或者可以称作“国家宗教”。我认为,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伟大的贡献就是:他为中华民族灌输并确立了一种真正的国家观念。在确立了真正的国家观念的同时,孔子也使其变成了一种宗教。在欧洲,政治是一门科学;但在中国,政治自孔子时代起,就是一种宗教。简言之,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伟大的贡献就是:他创立了一种社会的宗教,或者说国家宗教。孔子在其晚年所著的《春秋》一书里,记述了这种国家宗教。孔子给这本书取名为“春秋”,是因为这本书的主旨,是要记述影响国家兴衰的真正的道德根源,春代表兴起,秋代表衰落——国家的春与秋。这本书也可以被称为“当代编年史”,类同卡莱尔的《当代短论》。在这本书里,孔子概述了社会和文明走向错乱和腐朽的历史,以及这种错乱和腐朽导致的所有苦难和不幸,孔子找到这种苦难和不幸的真正根源:那就是人们没有真正的国家观念,没有正确的责任观念,即对国家和君主尽义务的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孔子在这本书中还宣扬了君主拥有神圣的权利(君权神授)的观念。我知道在座的所有人,或者大多数人,不相信君主拥有神圣的权利。在此我们暂不争论这个问题。我只想请你们听我把下面的话说完,再来做出判断。同时,请允许我引用卡莱尔的一句话。卡莱尔曾说:“统治我们的君权,如果不是神授的权力,那就是魔鬼般的罪恶。”现在,在君主拥有神圣的权利这个问题上,我希望你们记住并深思卡莱尔的这句话。
在《春秋》这本书里,孔子教导说,在人类社会中,所有普通的关系和交往中,影响着人们行为的,除了趋利避害这种基本动机之外,还有一种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这种超越了人类基本动机的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就是“责任”。因此,在人类社会的所有关系中最重要的人民群众与君主的关系中,也有“责任”这种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来影响和鼓舞人们的行为。但是,让一个国家的人民向国家或者君主尽义务的合理依据是什么呢?在孔子时代之前的封建分封制度时期,由于半家族式的社会秩序和统治形式,当时的国几乎就等同于家。因此,人们并不觉得向君主尽责任还需要什么清楚和稳固的理论依据。因为,他们都是同一宗族的成员,血缘关系和亲情的纽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他们和他们的君主,亦即他们宗族中地位较高的成员,捆绑在一起。但是在孔子的时代,中国的“封建土地分封制”已经走到尽头。那时国家的规模已经超过了宗族的规模;而那时国家的公民不再只由同一宗族成员组成。因此,就有必要为国家的公民找到一个清楚、合理、稳固的新的理论依据,让他们向其君主尽“责任”。那么,孔子为这种责任找到的新依据是什么?孔子在“名声荣誉”这个词里为这种责任找到了新的理论依据。
去年我在日本的时候,教育外相菊池男爵(Baron Kikuchi)请我翻译孔子讲授国家宗教的《春秋》一书中的四个汉字。这四个汉字是——名分大义。我把它们译为“荣誉和责任的伟大原则”。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中国人使儒家学说和所有其他宗教有了特殊区别,他们没有把孔子的学说称为“教”(“教”在汉语里一般是用以称呼宗教的术语,如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这样的宗教),而是把孔子的学说称为“名教”——名声荣誉的宗教。还有,在孔子的学说中,“君子之道”这一术语,理雅各博士[15]翻译为“高人的行事之法”[16],在欧洲语言里与“君子之道”意义最接近的词是“道德律”[17]。“君子之道”照字面意义解释,就是“君子之法”,也就是“君子行事的法则”。其实,孔子的整个哲学和道德体系可以归结为:君子之法。孔子把“君子之法”编成法典,并使其成为宗教——一种国家宗教。这种国家宗教的第一信条就是“名分大义”,即“荣誉和责任的伟大原则”,也可以被称作“荣誉的法典”。
在这一国家宗教里,孔子教导说,对于国家和所有社会和文明来说,唯一正确、理性、永恒、绝对的根基,都是这种“君子之法”,即人的荣誉感。我想,在座诸位,即便是那些相信政治里毫无道德可言的人,都明白并且愿意承认,人的荣誉感在人类社会中是多么重要。但我不确定是否在座各位都意识到:无论对于人类社会里的哪个群体而言,人的荣誉感都是绝对必要的;事实上,正如谚语所言:“盗亦有道”,即便是一群盗贼也有他们的荣誉感。如果人没有荣誉感,所有社会和文明会立即崩溃瓦解,化为乌有。请允许我为各位解释一下其中的缘由,让我们拿像赌博这样一件社会生活中的琐事来举例。只有所有坐下来参加赌博的人内心都受一种荣誉感的约束——输者付钱,才能在某种花色的纸牌或者骰子出现时,愿赌服输,否则赌博也无法进行下去。再说商人,除非商人们在内心认可并接受荣誉感的约束去履行合同,否则所有交易都无法进行下去。可是各位会说,违约的商人可以被送上法庭。的确如此,可是如果没有法庭,又会怎样呢?此外,再看看法庭,法庭怎样才能让食言的商人履行他的合约呢?靠武力。事实上,如果人类没有荣誉感,仅凭武力的话,社会只能暂时得以维系。不过我认为我能够解释,为什么仅凭武力无法使社会永远地维系下去。警察可以使用武力迫使商人履行合约。可是律师、地方官员,或者共和国的总统这样的人呢?他们又怎样让警察履行自己的职责呢?诸位知道这些人不能通过武力去达到目的;但是,那要通过什么手段去达到他们的目的呢?要么是通过警察自身的荣誉感,要么是通过欺骗的手段。
在现代,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很遗憾,也包括在中国——律师、政客、地方官员,以及共和国的总统都是用欺骗的手段让警察履行职责的。在现代社会,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告诉警察,他必须履行职责才能对社会有益,对国家有益;而有益于社会则意味着这个警察能够按时得到薪水,如果没有薪水,警察和他的家人会饿死。我要说的是,对警察说这番话的律师、政客或共和国的总统,这些人使用了欺骗的手段。我说这是欺骗,是因为所谓的“国家的利益”对警察而言,意味着他们每周能得到的十五先令的薪水,这点薪水仅能使他和他的家人不至于饥饿,而对律师、政客、地方官员,以及共和国的总统来说,则意味着每年一到两万英镑的收入,这些人住着好房子,用着电灯、开着汽车和享受舒适奢侈的一切,让成千上万人不得不用血汗劳动来供养他们。我说这是欺骗,是因为如果没有人的内心里认可的荣誉感——没有那种让赌徒把口袋里的最后一分钱付给赢了他的人的荣誉感,那么,所有导致社会贫富不均的财产转移和占有,就没有任何的理由和约束力。因此,虽然那些律师、政客、地方官员,以及共和国的总统大谈着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但他们真正依靠的是警察内心所具有的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不但让警察履行职责,还让他们尊重财产权,并满足于一周十五先令的薪水;而律师、政客及共和国的总统却得到每年两万英镑的收入。我说这是欺骗,是因为当这些现代社会中的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在要求警察具有荣誉感的同时,自己却相信“政治上没有道德,没有荣誉感”,并且公然地据此行事。
诸位可能还记得,我引用过卡莱尔的话:“统治我们的君权,如果不是神授的权力,那就是魔鬼般的罪恶。”现代的律师、政客、地方官员,以及共和国总统的这种欺骗行为,就是卡莱尔所说的魔鬼般的罪恶。正是这种欺骗行为,这种现代社会公职人员的虚伪狡诈,一边在政治上毫无道德、毫无廉耻地说话行事,一边却仍然在巧言令色地大谈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正是这种狡诈,引起了卡莱尔所说的,也是我们如今所看到的“遍地的苦难、暴动、骚乱、贫苦阶级起义的热潮、暴政复辟的寒流、无数民众的穷困潦倒和军队的养尊处优”。简而言之,正是这种欺骗手段和武力并用,狡诈和军国主义结合,律师和警察的勾结,催生了现代社会的无政府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这种武力和欺骗手段并用,伤害了人们心中的道德感,引发了无政府主义者们的一些疯狂行为——将炸弹投向那些律师、政客、地方官员,以及共和国的总统。
事实上,如果一个社会的民众心中没有荣誉感,社会政治中毫无道德的话,我认为这个社会是无法维系的,至少是无法持久的。因为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那些为律师、政客、地方官员,以及共和国的总统所哄骗的警察,会因此陷入自我怀疑之中。警察被告知,履行其职责于社会的有益。但是警察只是社会的一分子,也可怜,至少他和他的家人都是社会最重要的一分子。若有其他的途径(哪怕是做暴徒),只要能比当警察得到更多的报酬,能改善警察与其家人的生活条件,那也意味着他为社会尽责。那么,警察迟早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政治中既没有荣誉感也没有道德,如果做一个革命党或者无政府主义者能得到更好的报酬以供养自己和家人,而且那也意味着造福社会,那么,他就没有理由非做警察了。在一个社会中,一旦警察得出这样的结论时,那么,这个社会就注定要崩塌了。孔子在《春秋》这部书中讲授了他的国家宗教,并描述了他所处的时代——那个时代正如今日之世界,官员没有荣誉感,政治中没有道德——社会注定崩塌。孟子说:“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
不过言归正传,我认为,人们心中没有荣誉感的社会无法维系,无法持久。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即使在赌博或做买卖这样无足轻重的琐事中,荣誉感在人与人的关系中都如此重要且不可或缺。那么人类社会建立的两个最基本的制度——家与国,在此两者中,荣誉感必然更加不可或缺。那么,如诸位所知,在所有民族的历史上,社会文明的兴起总是始于婚姻制度的确立。欧洲的教会宗教使婚姻成为一种神圣之事,不容亵渎。在欧洲,婚姻圣礼的合法性由教会和上帝赋予。不过这只是一种表面的形式,或者可以说是法律上的认可。婚姻的神圣性,其真正的、内在的约束力——正如我们在没有教会宗教的国家所见到的那样——是人内心的荣誉感,即男女之间的君子之道。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换句话说,对荣誉感的认同,即对君子之道的认同,使所有公民社会的国家中建立了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又使家庭建立。
我说过,孔子所教导的国家宗教是一套荣誉的法典,而且这套荣誉的法典源自君子之法。但是现在,我必须告诉你们,在孔子时代之前很长的时间里,中国就已经存在着不明确、未成文的君子之法。这种不明确、未成文的君子之法的法典被称为“礼”,即礼仪、修养,或者说举止得体之法。后来,在孔子时代之前,中国出现了一位伟大的政治家,此人被誉为中国杰出的立法者——周公(公元前一一三五年为周武王辅相)。他在孔子之前,最先明确、整理并制定了一部文字形式的君子之法的法典,也就是中国那时所说的“礼数、修养、举止得体之法”。因为它是由周公制定的成文的君子法典,所以被称为“周礼”——周公之礼。这部周公礼法的法典可以被认为是中国前儒家学说,或者,就像在前基督教时代犹太民族的摩西律法那样,可以称为“中国人的旧礼”。正是这套周公礼法——首部文字形式的“君子之法”法典,第一次在中国赋予了婚姻的不可侵犯性。因此,中国人至今还把婚姻的圣礼称为周公之礼,也就是周公礼法。通过婚姻圣礼制度,中国的前儒家学说,或者旧礼建立了家庭制度。它曾一度保证了中国人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因此在中国,这种被认为是前儒家学说,或者旧礼的周公礼法,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家庭宗教”,以区别于孔子后来所教导的国家宗教。
现在,可以说,孔子在其教导的国家宗教里,针对之前已经存在的那种“家庭宗教”做了新的解释。换句话说,孔子在他教导的国家宗教里赋予了“君子之法”一种新的、更广泛、更全面的内涵。在孔子时代之前的那种中国旧礼,即“家庭宗教”,确立了婚姻的圣礼。孔子,通过在他教导的国家宗教里赋予了“君子之法”新的、更广泛、更全面的内涵,确立了一种新的圣礼。孔子确立的这种新的圣礼,不再称为“礼”——礼法,他称这种新的圣礼为“名分大义”,我译成“荣誉和责任的伟大原则”或者“荣誉法典”。通过“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的确立,孔子为中国人创立了国家宗教,这种国家宗教代替了从前的那种家庭宗教。
孔子在他提出的国家宗教里教导说,在之前,由于人们处于旧礼之下,即“家庭宗教”之下,一个家庭中的妻子和丈夫受到了婚姻圣礼的约束,也就是受周公礼法的约束,以确保他们婚姻契约的神圣不可侵犯,并且绝对遵守它。因此,在孔子确立的这种国家宗教的新礼教下,国家的民众和他们的君主之间要受“名分大义”这一新礼的约束,也就是受国家宗教确立的“荣誉和责任的伟大原则”或者“荣誉法典”的约束,以保证忠于他们之间的契约,把它当作庄严而神圣的事物,并予以绝对遵守。简而言之,这个由孔子确立的称为“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的新礼,正如在孔子时代之前确立的那种作为婚姻圣礼的旧礼——周公礼法,是一套关于“忠诚的契约”的圣礼。通过这种方法,如我所言,孔子赋予了君子之法一种新的、更广泛的、更全面的内涵,而且由此给之前的那种中国的家庭宗教以一种新的阐释,使之成为国家宗教。
换句话说,儒家学说的国家宗教把忠诚契约作为一种圣礼,就像在孔子之前的时代,中国的家庭宗教把婚姻契约作为圣礼一样。正如依据由家庭宗教建立的婚姻圣礼,妻子被要求绝对忠实于她的丈夫,在中国,根据孔子倡导的国家宗教所确立的“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的这种忠诚契约的圣礼,中国人被要求绝对忠诚于皇帝。在中国,在孔子倡导的国家宗教里,这种忠诚契约的圣礼可以被称为“忠君之礼”或者“忠君之教”。诸位可能记得,我说过孔子在某种程度上宣扬了“君权神授”的思想。但是与其说孔子宣扬了“君权神授”,倒不如说孔子教导了“忠于君主的神圣责任”。在中国,孔子教导的这种神圣责任,或者说绝对忠诚于君主的责任,不像欧洲的君权神授的思想。欧洲的“君权神授”,其合法性源于像是上帝或者某种神秘的超自然存在的权威,而中国的“君权神授”,其合法性源于君子之法——人内心的荣誉感,正是这种荣誉感让中国的所有妻子忠于自己的丈夫。事实上,孔子所倡导的这种绝对忠诚于君主的思想,也是来自那种使商人信守承诺履行合约、使赌徒愿赌服输的同样简单的荣誉感。
那么,既然我所说的家庭宗教——包括中国的旧礼教,以及所有国家的教会宗教在内——是通过确立了婚姻的圣礼制度和神圣性建立了家庭,因此我要说,孔子教导的国家宗教,是通过确立了这种忠君之约的新礼教制度建立了国家。如果你认为世界上第一个确立婚姻的圣礼和神圣性的人,为人类和文明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想,随后你就会理解当孔子确立了忠君之约的新圣礼和神圣性时,他做出了多么巨大的贡献。婚姻的圣礼制度保证了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没有它人类就会灭绝。忠君之约的圣礼制度保证了国家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没有它人类社会和文明就会全部毁灭,而人类会重返原始或者动物状态。因此,我告诉你们:孔子为中华民族做得最伟大的事情是他赋予了中国人一种真正的国家观念——这是一个国家真正的、理性的、永恒的、绝对的基础,而且,他使这一观念成为一种信仰——国家宗教。
孔子在一本书里讲授了这种国家宗教,就像我告诉过你们的,这本书就是孔子在他生命的最后岁月中所写的《春秋》。在这本书里,孔子首先确立了忠君之约的新圣礼,称为“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因此,这一圣礼通常被称为“春秋名分大义”,或者简称“春秋大义”,也就是春秋时代的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春秋时代的重大原则或法典。这本孔子教导忠诚的神圣责任的著作是中华民族的大宪章(Magna Charta)。它包含了神圣的誓约——神圣的社会契约,孔子正是借此使全体中国人民绝对效忠于君主。因此在中国,这个契约或圣礼,这个荣誉的法典,不仅是国家和政府的,也是中华文明唯一的真正的章程。孔子说通过这部著作后人会了解他——了解他为世界所做的贡献。
我兜了一个大圈子才回到我想说的重点上,恐怕已经耗尽了你们的耐心。不过现在我们已经回到我最后留给你们的问题上。你们还记得我说过人类大众总是会感到需要宗教——我指的是欧洲字面意义上的宗教,这是因为宗教提供给他们一种庇护。通过信仰神这一全能的存在,人类大众能找到他们生存的永恒感。但是,我说过孔子教导的这种哲学和道德体系,即儒家学说,能够替代宗教,能够让人类大众不再需要宗教。因此,我认为,在儒家学说中一定有某种东西能像宗教一样给人类、给大众同样的安全感和永恒感。现在,我认为我们已经找到了这种东西。那就是孔子在他的国家宗教里所教导的“忠于君主的神圣责任”。
正是由于“中华帝国”中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有绝对效忠于皇帝的神圣责任,就像诸位能够理解的那样,在中国民众的心里,皇帝被赋予了一种绝对的、至高无上的、超越一切的全能力量;而这种对至高无上的、卓越的、无限的皇权的绝对信仰,给予了中国人——中国的民众——同样的安全感,就像在其他国家对神、对宗教的信仰能给予大众同样的安全感一样。这种对皇帝拥有全能力量的信仰,也保证了在中国民众的心目中国家的绝对稳定性和持久性。国家的这种绝对稳定性和持久性又保证了社会发展的无限持续和永恒。这种社会发展的无限持续和永恒,最终让中国人在心中相信种族的不朽。因此,正是这种对种族不朽的信仰,这种由神圣的忠于君主的责任,而衍生出的对皇帝的全能力量的信仰,给了中国人一种生命的永恒感,就像在其他国家宗教给予大众对来生的信念一样。
此外,正如绝对忠诚于君主的神圣责任确保了民族的不朽,祖先崇拜保证了家族的血脉延续。事实上,中国的祖先崇拜并非建立在对来生的信仰上,而是建立在对种族不朽的信念上。当一个中国人临死的时候,使他得到慰藉的不是他相信会有来生,而是相信他的孩子、孙子、曾孙、所有那些他最亲近的人,都会记住他,想念他,永远热爱他。因此,在这种想象中,对一个中国人来说,死亡就像开始一场很长、很长的旅行,即便没有全然的希望,至少也会有很大的“可能”与亲人重逢。这样,儒家学说里的祖先崇拜,以及忠于君主的神圣责任,在中国人活着的时候给予了他们生存的永恒感,在他们死时给予了他们慰藉,而在其他国家里,给予大众同样慰藉的是信仰来生的宗教。正是这个原因使中国人把祖先崇拜放在和忠于君主的神圣责任的原则同样重要的位置。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儒家学说教义,即我称为中国的国家宗教的整个体系,真正包含的只有两样东西:对君主的忠诚和对父母的孝顺——用汉语说,就是“忠孝”。“忠诚”共有三条,汉语称为“三纲”,即儒家学说或者说国家宗教中的三个最重要的责任,按照它们的重要程度依次是:第一,绝对忠诚于君主;第二,孝顺父母,敬奉祖先;第三,婚姻的神圣和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这三条中的后两条已经包含在我所谓的家庭宗教,或者说在孔子时代之前的中国的旧礼教里;然而第一条——绝对忠于君主——是孔子最先倡导的,并借此为中华民族确立了国家宗教或者说新体制宗教。在儒家学说里,忠诚的第一条——绝对忠于君主的责任,取代了在其他宗教里的第一条——对神的信仰。正因为儒家学说有这种相当于信仰神的内容,所以就像我已经说明的那样,儒家学说能够替代宗教。于是中国人,甚至中国的普通民众,都不觉得需要宗教。
不过现在,你们可能会问我正如神的权威使人类遵从宗教确立的道德准则,那么如果没有宗教教导人们对神怀有信仰,如何能让人类、让普通大众遵从孔子教导的道德准则——那种绝对忠于君主的责任呢?在我回答你们的问题之前,请允许我首先指出你们的一个极大的错误,那就是人们确信神的权威约束人类遵守道德准则。我告诉过你们,在欧洲,婚姻的圣礼和神圣不可侵犯性是教会赋予的,而教会权力的合法性是神赋予的。不过我说过这只是个表面的、形式上的认可。婚姻的神圣,其真实的、真正的、内在的约束力,就像我们在所有没有教会宗教的国家中见到的那样,是荣誉感,是男女之间的君子之法。这样,使人们遵守道德准则的真正权威是人类的道德感,是人类的君子之法。因此,对神的信仰,并不是让人们遵守道德准则的必要条件。
正是基于这个事实,让十九世纪像伏尔泰[18]和汤姆·潘恩[19]这样的怀疑论者,以及当今像海勒姆·马克希姆爵士[20]这样的理性主义者,认为对神的信仰是由宗教的创立者发明、由牧师们维持的一种欺骗或欺诈。不过这是恶劣荒谬的诽谤。所有伟人,所有智慧超凡的圣贤,都是信仰神的。孔子也信神,虽然他很少提及这点。甚至才智出众且极为务实的拿破仑也信仰神。正如赞美诗作者所说的:“只有智识粗俗而浅薄的愚人,才会在心里说:‘神是不存在的。’”但是圣贤之人对神的信仰不同于普通大众对神的信仰。具有伟大智慧的人对神的信仰是像斯宾诺莎那样的信仰:对宇宙的神圣秩序的信仰。孔子说:“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就是宇宙的神圣秩序。圣哲们赋予这种宇宙的神圣秩序不同的名称。德国人费希特[21]称它为宇宙的神圣思想。中国的哲学语言称它为“道”——道路。但是,无论圣哲们为宇宙的神圣秩序取了什么名字,我们都必须承认,正是对这种宇宙的神圣秩序的认识,使这些圣贤看到了遵守道德准则或者说道德律的绝对必要性,因为它们是宇宙的神圣秩序的一部分。
因此,尽管信仰神对于使人遵守道德准则来说并非必要条件,但是对神的信仰,必然让人意识到遵守这些规律的绝对必要性。正是认识到这种遵守道德准则的绝对必要性,才使那些智慧非凡的圣贤理解和遵守那些道德准则。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但是另一方面是,普通大众并不具有非凡的智慧,无法理解这种引导智慧非凡的圣贤对宇宙的神圣秩序的逻辑,因而不能了解并遵守道德规律的绝对必要性。的确,就像马修·阿诺德说的:“道德律,最初总是作为一种思想为人所知,之后才作为律法被严格遵从,而这必然只有圣人能做到。普通大众既没有足够的智慧去把这些道德律作为思想来理解,也没有足够坚毅的品格把它们当作律法来严格遵从。”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赫伯特·斯宾塞所教导的哲学和道德,只对学者有价值。
但是宗教的价值在于它能使人,甚至能够让缺乏智慧和坚毅品格的普通大众严格地遵守和服从道德准则。不过,宗教是通过什么方法、怎样使人们做到这点的呢?人们认为宗教通过教导人们信仰神,从而使人们服从道德准则。然而,就像我已说明的那样,这是个极大的错误。使人们真正遵守道德规律或道德准则的唯一力量,是道德感,是人们心中的君子之法。孔子说:“游离于人心之外的道德准则并非真正的道德准则。”就连耶稣基督在宣扬他的宗教时也说:“神的国度就在你心中。”因此我认为,人们认为宗教只要教导人们信仰神就可以让人们遵守道德准则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马丁·路德[22]在《丹尼尔书》(又译为《但以理书》)的评论里说得好:“神,只不过是人们内心寄托信任、忠实、希望和爱的所在。如果这种寄托是对的,那么神就是真实的;如果这种寄托是错的,那么神也是虚假的。”因此,宗教教导的这种对神的信仰,只是一种“寄托”,或者,我把它称为“庇护”。接下来路德写道:“这种寄托,这种对神的信仰,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就沦为虚假。换句话说,对神的信仰一定是对神的真实认识,是对宇宙的神圣秩序的真实认识,正如我们所知,这只有智慧非凡的人才能做到,而普通大众无法做到。”由此,你们看到,人们认为宗教教导的对神的信仰能够让普通大众遵守和服从道德准则,其实是个错觉。人们恰当地把这种宗教所教导的对神的信仰——神圣的宇宙秩序的信仰——称为一种信念、一种信任,或者,是我所说的一种庇护。然而,这种庇护,这种宗教教导人们对神的信仰,尽管虚幻,却有助于使人们遵从道德准则,因为,就像我说的,对神的信仰给予人类及普通民众一种安全感和永恒感。歌德说过:“虔诚,即宗教所教导的对神的信仰,它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它可以赋予人的心灵和性情一种完全的宁静,从而达到人类修养的最高境界。”换句话说,宗教教导的对神的信仰,通过给人一种存在的安全感和永恒感,使他们保持平静,给予他们的心灵和情绪必不可少的安宁,去感受内心的君子之法或者说道德感,我重申一遍,这一点才是使人类真正服从道德准则或者说道德律的唯一力量。
然而,如果宗教教导的对神的信仰只是有助于让人们遵守道德准则,那么,宗教赖以让人类和普通大众遵守道德准则的主要基础是什么呢?是启示。马修·阿诺德所言不假:“无论最高贵的灵魂持有什么信条,无论是异教徒恩培多克勒[23]还是基督徒保罗[24],他们都坚信启示的必要性,那是一种使道德完善的有感染力的强烈情感。”就像我说的,宗教主要借此让人类,让普通大众能够遵守道德准则或者道德律。那么,宗教中这种启示或者说有感染力的强烈情感、这种极为重要的力量是什么?
诸位可能还记得我说过,整套儒家学说可以概括为一个词——君子之法,我认为在欧洲语言里最接近这个词的同义词,是“moral law”(道德律,即道德规律)。孔子说君子之法隐秘玄妙。孔子说:“君子之法博大而又精妙。”[25]然而孔子又说:“普通男女虽然智力平庸,也可以理解君子之法。普通男女虽然并不贤明,也可以实行君子之法。”[26]歌德也知道儒家学说称为“君子之法”的奥秘,称它为“公开的秘密”。那么,人类在哪里,以及怎样才能发现这个秘密呢?诸位还记得我曾告诉过你们,孔子说过,对君子之法的认识开始于对夫妻关系的认识——对夫妇在婚姻中的真正关系的认识。因此歌德所说的“公开的秘密”,即孔子的“君子之法”,首先是由夫妇发现的。那么,他们又如何发现了这个秘密——孔子所说的“君子之法”呢?
我说过,在欧洲语言中与“君子之法”意义最接近的是“道德律”。那么,孔子的“君子之法”,与哲学家及伦理学者所说的道德准则或者说道德律(其区别于宗教导师们教导的道德信仰或道德律),这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呢?要弄清孔子的“君子之法”,与哲学家及伦理学家的道德律之间的不同,我们首先要弄清宗教的道德律,与哲学家及伦理学家的道德律之间的不同。孔子说:“我们把天命称为我们生命的法则。依生命的法则行事,称为道德律。当道德律被精练并规范时,我们称为宗教。”[27]因此,根据孔子的观点,宗教的道德律与哲学家及伦理学家的道德法则,两者之间的不同在于:宗教是一种更精练、更有序的道德律,是道德律的更深刻或者说更高的标准。
哲学家的道德律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服从我们的生命法则,也就是理性。而理性,正如人们通常理解的那样,是指我们推理的能力,是一种缓慢思考和推理的过程,让我们能够辨别和认识事物外在形式上那些可定义的特性和品质。所以理性,也就是我们推理的能力,仅能使我们看到道德关系里那些可定义的特性和品质、道德观念和是非曲直(或说正义)的外在形式、固化形态。理性本身,也就是我们推理的能力不能让我们看到是非曲直的那些虽然无法定义却存在的永恒不变的本质,也可以说,理性不能让我们看到“正义的生命或灵魂”。正因如此,老子说:“能用语言描述的规律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德规律。能被文字定义的道德思想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德思想。”[28]伦理学家的道德律也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服从我们生命的法则,即良知,也就是我们的心。不过,就像希伯来《圣经》里的智者说的:“人的心里有诸多诡计。”因此,当我们把良知作为我们的生命法则并服从时,我们服从的很可能不是我所谓的正义的灵魂的声音,不是正义的永恒不变的本质,而是存在于一个人内心里的诸多诡计。
换句话说,宗教告诉我们,在我们遵从生命法则时,必须遵守真正的人性法则,而不是人性中动物性的或肉欲的法则。圣保罗称这种动物性或肉欲的法则为“关乎肉体的法则”,奥古斯特·孔德著名的门徒利特尔先生将它准确定义为“自我保全和繁衍的法则”;而我们生命的真正法则,圣保罗称之为“关乎灵魂的法则”,孔子将它定义为君子之法。简而言之,宗教告诉我们要遵守的这种真正的生命法则,就是耶稣基督所说的我们心中存有的神性。这样我们看到,正如孔子所言,宗教是精练的、精神化的、有序的道德律,是比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法则更高、更深刻的标准。因此,耶稣基督说:“除非你的正义(或者道德)超越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相当于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正义(或者道德),否则你决不能进入天国。”
和宗教一样,孔子的君子之法也是精练的、有序的道德律,是比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律更深刻、更高的一种道德标准。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律告诉我们,我们必须遵从生命的法则,哲学家称之为理智,伦理学家称之为良知。但是,和宗教一样,孔子的君子之法告诉我们,我们必须遵守我们真正的人性法则,它不是街上庸俗之人或者粗俗不洁之人的那种生命法则,而是爱默生所说的世界上“最简朴、最纯洁的心灵”的生命法则。事实上,想要弄清君子之法是什么,我们首先必须是一个君子,用爱默生的话说,就是要具有那种简朴和纯洁的精神。因此,孔子说:“人能够提升道德标准,而并非道德标准能提升人。”[29]
然而,孔子说,只要我们愿意学习并努力习得君子的美好情操或良好的修养,我们就能够懂得什么是君子之法。在孔子的学说里,良好的修养对应的汉字是“礼”,这个字曾经被翻译成不同的词义,比如“礼仪”、“礼节”和“礼貌”,但是“礼”字真正的意思是“良好的修养”。那么,当这种修养,这种君子的美好情操和修养,应用到道德行为中时,就是欧洲语言中的“荣誉感”。事实上,孔子所教导的君子之法就是荣誉感。被孔子称为君子之法的这种荣誉感,不像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律那样,不是对是非曲直的外在形式或者规则的机械、刻板的认识;而是像基督教的《圣经》里的正义那样,是一种本能的、鲜活的、生动的感知,它感知到了是非曲直或者正义的无法定义的绝对本质,即正义的生命和灵魂,那就是所谓的“荣誉”。
现在,我们能够来回答这个问题了:最先认识到夫妻关系的男女,是如何发现了这个秘密,即歌德说的“公开的秘密”、孔子说的“君子之法”的呢?他们之所以能够发现它,是因为他们具有君子的高尚情操和良好修养,也就是荣誉感,这使他们看到了是非曲直或者正义的无法定义的绝对本质,感知到了正义的命脉和灵魂,即所说的荣誉。然而又是什么给予,或者说促使男人和女人具有这种美好情操、这种良好修养,或者说荣誉感,使他们看到“荣誉”这一正义的灵魂呢?茹贝尔[30]用优美的法语给出了解释。茹贝尔说:“一个人除非爱邻如己,否则他不可能对他人真正公正。”因此,是启示,使男人与女人看到茹贝尔所说的真正的正义,令他们觉悟“荣誉”这一正义的灵魂,使他们发现了歌德所说的“公开的秘密”,发现了孔子所说的“君子之法”。这种启示就是爱——男女之爱。可以说,男女之爱孕育了君子之法;有了“君子之法”,人类才建立了社会和文明,而且建立了宗教并找到了神。诸位现在应该能够理解歌德借浮士德之口所做的忏悔,其开头是:
我们头上顶着的不是天堂的穹顶吗?
我们脚下踩着的不是坚实的大地吗?
我已经阐述过,不是宗教教导应该信仰神的信条,才使人们遵从道德准则。真正使人们遵守道德准则的是君子之法,即人们心中的天国的道德准则,宗教正是借助了这一点。因此君子之法才是宗教的真正生命,而对神的信仰以及遵守宗教教导的道德准则,可以说,只是形式。不过,如果说宗教的生命、宗教的灵魂是君子之法,那么宗教的感染力就源于“爱”。这里说的“爱”并不仅仅意味着人类最早所认识的那种男女之间的情爱。这里说的“爱”包括人类所有真实的感情,如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也包括对所有生灵的爱心、善意、同情、怜悯、宽恕之情。事实上,所有真实的人类情感都包含在“仁”这个汉字中,“仁”字在欧洲语言里最接近的同义词,用古老的基督教语言说,就是“虔敬”,因为它是人所拥有的最类似神的品质;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仁爱”,即仁慈的爱;或者,仅用一个字表示,就是“爱”。简而言之,宗教的灵魂,宗教的“启示”的之源,就是汉语中的“仁”或“爱”——或者你可以用任何你喜欢的字来命名,它最先以男女之爱的形式为世人所知。于是,这就成了宗教的感染力所在,宗教极为重要的价值。就像我说过的,宗教主要依靠它使人类、使普通大众能够服从那构成了神圣的宇宙秩序的一部分的道德准则或者说道德律。孔子说:“君子之道始于对夫妻关系的认识;但是在它达到最高深的境界时,它可以统御天地——统御整个宇宙。”[31]
现在,我们已经在宗教里发现了这种启示,这种有感染力的强烈情感。但是宗教里的这种启示,这种有感染力的强烈情感不只存在于宗教里——我指的是教会宗教。一个人如果感受到自己对道德准则的遵从动机超过了对趋利避害的考量,每一个感受到这一点的人,都会感知到这种启示,或者说感知到这种有感染力的强烈情感。事实上,这种宗教的启示或者说这种有感染力的强烈情感存在于人的每一个行为中,它不是源于人类趋利避害的根本动机,而是被责任感和荣誉所激发的。所以我说,宗教的这种启示或者说这种有感染力的强烈情感并非只能在宗教中找到。但是,宗教的价值就在于,在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留下的道德准则语录里,都包含了这种启示或者说这种有感染力的强烈情感。这是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律里所没有的,就像马修·阿诺德所说的,揭示那些准则,使人们能够更容易遵从它们。不过,这种在宗教道德准则语录里的这种启示或者说这种极具感染力的强烈情感又不只能在宗教里被找到。所有伟大的文学巨匠,特别是诗人,他们的语言中也包含宗教里的这种启示或者说极具感染力的强烈情感。例如,那些我曾经引用过的歌德的话,也含有这种启示或者说极具感染力的强烈情感。但不幸的是,文学巨匠的语言不为普通大众所知,因为文学巨匠所说的是受过教育的人的语言,普通大众无法理解。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都有这样一个优势:他们大多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而且,他们说的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的简单、直白的语言,能够让普通大众理解他们。因此宗教的真正价值,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宗教的真正价值,就是它能把那种启示或者说极具感染力的强烈情感传达给普通大众。想要明白这种启示或者说极具感染力的强烈情感是如何进入宗教中的,如何进入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宗教中的,就让我们来回顾一下这些宗教是如何产生的。
正如我们所知,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都是天性中具有罕见、甚至异常强烈的情感的人。这种异常强烈的情感天性让他们强烈地感受到爱,或者说人类之爱,就像我说过的那样,这种人类之爱是宗教灵感的源泉,是宗教的灵魂。这种热烈的感情——爱或者说人性之爱,使他们能够看到那种无法定义的是非曲直或者正义的绝对本质,看到他们称为“公正”的正义之魂,而这种对正义的绝对本质的清晰感知,使他们能够看到是非曲直的法则,或者说道德律的内在统一。因为他们具有异常强烈的情感天性,他们拥有强大的想象力,所以无意中,他们强大的想象力赋予了道德律人格,让它化身为一种全能的超自然的存在。对于这种全能的超自然的存在——宗教创始人们想象中的道德律的人格化统一,被他们命名为“神”,创始人们也相信,他们感受到的炽烈的情感——那种称为“爱”或者“人类之爱”的情感——来自神。这样,启示或者说极具感染力的强烈情感就进入了宗教,揭示了宗教的道德准则,为普通大众能够心悦诚服地走上这条笔直又狭窄的遵守道德准则之路,提供了必要的动机或情感的力量。但是,宗教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它的道德准则里具有启示或者说极具感染力的强烈情感,也在于这种启示或者说极具感染力的强烈情感又可以揭示这些准则,让人们能轻而易举地遵守。宗教的价值,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价值,在于它们有一个必要的组织来给人以启示,激发人的那种强烈的情感,使人们遵从道德准则。这个组织被称为教会。
很多人认为,教会被创立就是为了用来教导人们信仰神的。但这是一个大错误。正是对现代基督教会的这种误解,让一些像已故的弗劳德先生[32]那样诚实的人对现代基督教厌恶至极。弗劳德先生说:“在英格兰我听过上百次布道,都是关于‘信仰之神秘’‘圣职者的神圣使命’‘使徒的传承’等,但是没有一次布道是关于‘普遍的诚实’‘那些古老的戒律’,像是‘你不可撒谎’‘你不可偷窃’的宣讲。”虽然我对弗劳德先生满怀尊敬,但当他在此说教会——基督教会——应该教导道德时,我认为他也犯了错。毫无疑问,建立教会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有道德,为了让人服从如“你不可撒谎”及“你不可偷窃”这样的道德准则。但是说到功能,在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里,教会的真正功能,不是教导道德,而是让人拥有信仰。就像我曾向诸位所说的,信仰不是如“你不可撒谎”“你不可偷窃”之类的刻板、乏味的教义,而是一种启示,一种让人们服从那些道德准则的强烈情感。因此,教会真正的功能不是教导道德,而是激发人的道德感,激发人们成为有道德的人;事实上,就是激发并且唤起人们遵守道德的强烈情感。换句话说,在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宗教里,教会就是给人以启示,并激发人的强烈情感,以使人们遵守道德准则的组织。但是,教会是如何给人启示,并激发人的这种强烈情感的呢?
众所周知,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不仅在其所教导的道德准则中注入一种启示或者说一种极具感染力的情感,也激发了教徒对宗教创始人及其人格的无限崇敬、热爱和狂热之情。当伟大的宗教导师死后,教徒们为了延续对导师的无限敬仰、热爱和狂热的感情,便建立了教会。我们知道,那就是世界上所有教会的起源。这样,教会通过延续、激发、鼓励那种亲传门徒最初感受到的、对宗教导师和创始人的无限崇敬、热爱和狂热,让他们感知启示并激起人们的强烈情感,从而使人们遵守宗教的道德准则。人们理所当然地信仰神,也就是信仰宗教,并认为自己所信奉的是一种诚信,是一种依托。但是,到底是对谁的信任呢?是对宗教导师和创始人的信任,如伊斯兰教里的“先知”,基督教里的“中保[33]”。如果你问一个勤勉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为什么他信仰神并且遵守道德准则。他会理直气壮地回答你,他这么做是因为他信穆罕默德这个先知。如果你问一个勤勉虔诚的基督徒为什么他信仰神并且遵守道德准则。他会理直气壮地告诉你,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爱耶稣基督。因此,诸位看到的对穆罕默德的信仰,对耶稣基督的爱,事实上就是教会要在人们心中极力保持、激发、鼓励的,是那种对宗教导师和创始人无限敬仰、热爱和狂热的情感——是宗教启示的源泉,它是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真正让人们、让普通大众遵守道德准则的力量。[34]
我已经讲了这么多,不过现在我可以回答诸位此前问我的问题了。各位一定记得曾问过我,如果没有宗教教导的对神的信仰,我们如何能让人类,让普通大众,遵从孔子在其国家宗教里教导的道德法则——绝对的忠君之责呢?我已经向诸位解释过,并不是因为宗教教导的对神的信仰使人真正遵守道德准则。宗教能够使人遵守道德准则,主要是通过一个被称为教会的必要组织,给人以启示并激发人们心中那种强烈的情感,从而使人们遵从那些道德准则。现在,对于诸位所提的问题,我要告诉诸位,孔子的教义体系被称为“儒家学说”,也就是中国的国家宗教,与其他西方国家的宗教类似,也要通过一个相当于教会的组织,让人们遵守道德准则。在中国,在儒家学说的国家宗教里,这种组织就是学校。在中国,学校就是孔子的国家宗教中的教会。诸位知道,在汉语里宗教的“教”和教育的“教”是同一个字。事实上,因为学校在中国就相当于教会,宗教对中国人就意味着教育与文化。中国的学校的目标和宗旨,类似于教会宗教的目标和宗旨,是教人懂得弗劳德先生所说的那些古老的戒律,比如,“不可撒谎”以及“不可偷窃”。事实上,就是要教导人行善。而不像现代的欧美的教育,是教人如何谋生、赚钱。“不论我们准备说话还是准备行事,”约翰逊博士说,“也不论我们希望于人有益还是希望令人愉悦,首先,是要有正确的信仰与道德观;其次,是熟悉人类历史,了解那些体现了真理并被事实证明为合理的范例。”
但是,我们已经了解到教会通过给人以启示,激发人们心中的强烈情感,从而让人们遵守道德准则,而它给人以启示,激发人们心中的强烈情感,主要是通过激发和唤起人们对宗教导师和创始人个人及其人格的无限崇敬、热爱和狂热之情。那么,中国的学校——孔子的国家宗教的教会——和其他西方宗教的教会之间有一个不同。中国的学校——孔子的国家宗教的教会,确实也像西方宗教的教会一样,能通过唤醒和点燃人们的灵感或者强烈的情感,让人们遵守道德准则。但是中国的学校用来给人以启示,激发人们心中的强烈情感的方法,有别于西方宗教的教会所用的那些方法。中国的学校——即孔子的国家宗教的教会——不是通过激发和鼓励对孔子个人的无限敬仰、热爱和狂热之情,启发和唤醒人们内心的这种强烈情感的。孔子生前的确激发了无数亲传弟子对他的极大崇敬、热爱和狂热之情,而且,他死后,在所有研究并理解他的伟人中也激发了一种同样的感情。但是孔子无论在生前还是死后,都未曾激发普通大众的崇敬、热爱和狂热之情——那种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在普通大众的内心激发出的情感。中国的民众,并不像伊斯兰教国家的民众热爱和崇拜穆罕默德,或者像欧洲的民众热爱和崇拜耶稣基督那样,热爱和崇拜孔子。因此,孔子并不属于被称为宗教创始人的那一类人。成为欧洲词语意义上的宗教创始人,这样的一个人必须具有极罕见,甚至异常热情的情感天性。孔子其实是有王室血统的,他是商朝王室的后裔,商朝统治中国的时间早于孔子生活的朝代,商朝人具有像希伯来人那样热情的情感天性。但是孔子生活的朝代是周朝,周朝人具有像希腊人那样良好的理智天性,周公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就像我告诉过你们的那样,周公创立了孔子之前的礼教,或者说旧体制宗教。如果我可以做个类比的话,孔子在血统上像希伯来人,具有希伯来人那种热情的情感天性,他又在最好的理智文化中接受了教育,具有了希腊式文明中最好的理智修养。事实上,正如有一天欧洲人会承认伟大的歌德是最完美的人性典范,是欧洲文明哺育出的真正的欧洲人;中国人承认孔子是最完美的人性典范,是中华文明哺育出的真正的中国人。我认为,恰如伟大的歌德一样,孔子是学识渊博、有修养的人,不属于被称为宗教的创始人一类。的确,甚至在孔子还活着的时候,除了他最亲近的弟子之外,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并未被世人了解。
我认为,中国的学校,即孔子的国家宗教的教会,不是通过激发和唤起对孔子的敬仰、热爱和狂热的情感,给人以启示并激发人们那种强烈的情感,从而使他们遵守道德法则的。那么,中国的学校又是如何给人以启示或唤起人们那种强烈的情感,从而让人们服从道德准则呢?孔子说:“在教育中,人的性情修养,开始于学诗,自立于学礼,完成于学乐。”[35]中国的学校——孔子的国家宗教的教会——是通过教他们诗歌来给人以启示或者唤起人们强烈的情感,使他们服从道德准则。事实上,如我告诉过你们的那样,所有真正的文学巨匠的著作都包含宗教道德准则中的那种启示或者说极具感染力的强烈情感。在谈到荷马和他的诗歌《荷马史诗》中的高尚情操时,马修·阿诺德说道:“在《荷马史诗》以及少数文学巨匠的作品中的高尚情操,能使平庸的普通人变得高尚文雅起来,能让他改头换面。”事实上,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是真实的,是正确的,就是纯洁的,是可爱的,是值得称颂的。任何具有美德,能获得赞誉的事情,孔子的国家宗教的教会——中国的学校,都会教导人们思考;并且借此给人以启示,激发人们强烈的情感,从而使他们服从道德准则。
诸位大概记得我说过,真正的文学巨匠的著作,比如《荷马史诗》,很难被普通大众所熟知,是因为所有文学巨匠用的都是受过教育的人的语言,普通大众很难理解。既然如此,那么孔子的这套学说,即儒家学说,中国的国家宗教,又是如何给中国普通民众以启示并激起他们心中的强烈的情感,进而使他们能够遵守道德准则的呢?我来告诉诸位,在中国,在孔子的国家宗教中,与其他宗教的教会相对应的组织是学校,但这其实还不够准确。在中国,在孔子的国家宗教里,能够确切地与其他宗教的教会相对应的真正组织是家族。在中国,孔子国家宗教的真正的、真实的教会是家族,学校仅仅是家族的一个附属物。中国的每一家都供奉着家族祖先的牌位,每一个村镇都有家族祖先的宗庙或祠堂。我曾经向你们解释过启示之源,即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能够让人类、让普通大众遵守道德准则的真正动力,是教会激发和唤起人们心中对宗教导师和创始人的无限的崇敬、热爱和狂热的情感。然而,孔子的国家宗教的启示之源,能够让中国的民众遵守道德准则的真正动力,是“他们对其父母的爱”。其他国家的教会宗教,如基督教的教会,宣扬的是:“爱耶稣基督。”而在中国,孔子的国家宗教的教会,即家族,教导说“爱你的父母”。圣保罗说:“让每一个唤基督之名的人都远离不公正。”而汉朝《孝经》一书的作者,说的话几乎与那位基督徒如出一辙,他说:“让每一个爱父母的人远离不公正。”简而言之,基督教的本质、动力和真正的启示之源是对基督的爱;而中国的国家宗教——儒家学说,其本质、动力和真正的启示之源是“孝心”——对父母的爱,包括敬奉祖先。
孔子说:“要聚集在父辈们以前聚集的那个地方;要举行他们以前举行过的同一典礼;要演奏他们以前演奏过的同样的音乐;要对他们骄傲的事情表示尊敬;要爱他们所爱的那些人;供奉已经去世的先人,如同他们仍然活着,虽然他们已经离世,却好像仍然和我们在一起那样,这就是最大的孝心。”[36]孔子又说:“恭谨地对待去世的父母,追念久远的祖先,百姓的道德就自然敦厚了。”[37]儒家学说就是这样给人以启示并激发人们内心的强烈情感,使人们遵守道德准则的;其中最高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绝对的忠君之责,就像在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里最高尚、最重要的道德准则就是敬畏神灵一样。换句话说,基督教的教会宗教说:“敬畏上帝,并服从他。”而孔子的儒家学说教导说:“尊敬皇帝,并忠于他。”基督教的教会宗教说:“如果你愿意敬畏上帝并服从他,你首先必须爱基督。”孔子的儒家学说教导说:“如果你想尊崇并效忠于皇帝,你首先必须爱你的父母。”
现在,我已经给诸位解释了为什么自孔子时代以来的两千五百年间,在中华文明中没有心灵和大脑的冲突。没有这类冲突的原因是中国人,甚至中国的普通民众,都没有对宗教的情感需求——我指的是欧洲字面意义上的宗教;而中国人没有对宗教的情感需求,是因为儒家学说给了中国人某种能够代替宗教的东西,那就是绝对的忠君之责,是孔子在他给中华民族创立的国家宗教里教导的、被称为名分大义的荣誉法典。我认为,孔子对中华民族最伟大的贡献,是给中国人确立了国家信仰,这种教导中国人对君主绝对忠诚的国家信仰。
孔子及他为中华民族所做的贡献,是我认为有必要说的。因为这与我现在讨论的主题“中国人的精神”密切相关。因为我想告诉诸位,而且诸位也会理解,一个中国人,尤其是他如果受过教育,却故意忘记、抛弃或丢掉了“荣誉法典”——孔子在国家宗教里教导的“名分大义”,背弃了他曾经宣誓对君主的绝对忠诚。这样的中国人已经失去了中国人的精神,失去了他的民族精神,他不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最后,请让我简略地概括一下我所讨论的主题——中国人的精神,或者说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真正的中国人,是既有成年人的理性,同时还具有孩童般纯真心灵的人,而中国人的精神是灵魂和智慧的完美结合。如果纵观中国的文学和艺术著作,看到中国人的精神成果,诸位会发现正是灵魂和智慧的完美结合使它们赏心悦目。马修·阿诺德对荷马诗歌的评价,用来评价所有中国典籍也是正确的,他说:“不但具有伏尔泰不能企及的触动人心的力量,而且还具有伏尔泰所有令人钦佩的简洁和理性的印记。”
马修·阿诺德把希腊最杰出的那些诗人的诗歌称为富于想象力的理性女祭司。中国人的精神,就像我们在中国那些最杰出的艺术和文学作品中看到的那样,恰恰是马修·阿诺德所说的富于想象力的理性。马修·阿诺德说:“后来的异教诗歌靠的是感觉和领悟,中世纪基督徒的诗歌靠的是心灵和想象。不过,现代精神生活的核心,或说现代欧洲精神的核心,既不是感觉和领悟,也不是心灵和想象,而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
如果马修·阿诺德所说的关于欧洲人民的现代精神的核心的这番话是真的,如果当代的欧洲精神有赖于富有想象力的理性——而且必须如此的话,那时诸位就能明白,对于欧洲人民来说,这种中国人的精神,这种被马修·阿诺德称为富有想象力的理性的精神,是多么有价值。它具有非凡的价值,而且它是多么重要啊!诸位应该研究这种精神,试着理解它,热爱它,而不是忽视、轻蔑并且试图毁灭它。
但是现在,在我做最后总结之前,我想请诸位注意,当诸位思考我所解释的这种中国人的精神时,诸位应当记住:它不是一种科学,不是哲学,也不是布拉瓦茨基夫人[38]或贝赞特夫人[39]所主张的见神论或者任何“主义”。中国人的精神甚至不是人们所说的心理——那种大脑和思维积极活动的产物。我想告诉诸位,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精神的状态,一种灵魂的倾向,各位不能像学习速记或者世界语一样学会它。简言之,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心态,若用诗人的语言说,它是一种平静而受到庇佑的心境。
那么最后,请允许我为诸位朗读最具中国气质的英国诗人华兹华斯[40]的几行诗,它胜过我已经说出的或能够说出的任何言语,它会为诸位描述这种平静而受到庇佑的心态,即中国人的精神。这几行英文诗歌以我不可能运用的方法,在各位面前展示了中国式的人的灵魂和智慧的完美结合,展示了赋予真正的中国人平静而受到庇佑的心态——那种无以言表的温驯。在《丁登寺》这首诗的字里行间,华兹华斯写道:
同样,我相信
我可能已经拥有了另外一种天赋给予他们
看上去更崇高的天赋:受到庇佑的心态
在这种心态下,神秘的重荷,
沉重而令人厌烦的负担,
所有这个无法了解的世界所给予的一切
得到了缓解;那种平静而受到庇佑的心态,
它包含的友爱,轻轻地引导着我们——
直到,这肉体躯壳的呼吸,
甚至我们人类血液的流动
几乎停滞,我们渐渐睡去,
变成了肉体中一个活的灵魂:
当我们的眼睛由谐和的力量,
以及喜悦的深刻力量而变得平静,
我们认清了事物的生命。
平静而受到庇佑的心态能够让我们认清事物的内在生命。这种心态就是充满想象力的理性,也正是中国人的精神。
注释
[1]原文为德语Rohheit,意为“动物野性”。
[2]麦高文博士(D.J.Macgowan),生平不详。
[3]原文为法语instar ungurenti fragrantis。
[4]亚瑟·史密斯(Arthur Henderson Smith,1845—1932),中文名明恩溥,美国传教士、基督教活动家、神学家。亚瑟·史密斯一生有多本著作问世,《中国人的气质》是他最负盛名的作品。自1872年至1926年,亚瑟·史密斯生活和工作在中国。他促成美国政府退还“庚子赔款”一事,清华大学就是依靠这笔资金得以建立的。
[5]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国诗人、评论家。
[6]伯纳德·贝伦森(Bernard Berenson,1865—1959),立陶宛裔美国艺术鉴赏家和历史学家,以关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方面的作品,包括《文艺复兴时代的威尼斯画家》等著称。
[7]文章后面多处提到“在过去的两千五百年间”,所以此处疑为作者笔误。
[8]根据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人希波拉底的看法,人体内有4种体液(血液、黏液、黄胆汁、黑胆汁),每种体液所占比例的不同决定了人气质的差异,其中黑胆汁占优势的人就属于抑郁质。传统的气质类型共有四种,即多血质、胆汁质、黏液质、抑郁质。黏液质型的人,情绪隐而不露,对人冷淡,固执拘谨,言行少而慢。
[9]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1632—1677),荷兰哲学家,是唯物主义唯理论的主要代表之一。主要著作有《神学政治学》《伦理学》等。
[10]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著有《物种起源》等书。
[11]海克尔(Ernst Heinrich Haeckel,1834—1919),德国生物学家。
[12]老子(前570?—前470?),春秋时期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今河南省鹿邑县东)人,又称“老聃”。传说老子一生下来时眉毛和胡子就都是白色的,所以被称为“老子”。老子著有《道德经》,他的学说后被庄周发展。史载孔子曾向老子学礼。
[13]原文为德语Nur saemtliche Menschen erkennen die Natur;nur saemtliche Menschen leben das Menschliche。
[14]《论语》中的原文是:“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
[15]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近代英国著名汉学家,曾任香港英华书院校长,伦敦布道会传教士。他是第一个系统研究、翻译中国古代经典的人。理雅各的多卷本《中国经典》《法显行传》和《中国的宗教:儒教、道教与基督教的对比》等著作在西方汉学界占有重要地位。他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对于儒家思想进行独特的理解和分析,认为中国在远古是有一神教崇拜的,而后来这种信仰丢失了;并从比较宗教学的立场将儒家学说与基督教相比较,反驳了儒家学说完全不是宗教的说法。
[16]原文为the way of the superior man。
[17]原文为moral law,直译的话,即“道德律”,指“道德规律”“道德法则”。
[18]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作家、哲学家。主张由开明君主执政,并强调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主要著作有《哲学通信》《形而上学论》《哲学辞典》等。
[19]汤姆·潘恩(Tom Paine,1737—1809),英裔美国思想家、作家、社会活动家和革命家。他撰写的小册子《常识》,极大地鼓舞了北美民众的独立情绪。1791年他在伦敦出版了《人的权利》,对法国革命进行捍卫。
[20]海勒姆·马克希姆(Hiram Maxim,1840—1916),生于美国缅因州,后移居英国,发明家。他发明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广为使用的自动反弹发动机枪。
[21]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德国哲学家。他在唯物主义范围内看到了人的能动作用,看到了理论认识与实践活动的统一性,这种辩证法思想影响了黑格尔。
[22]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的创始人。生于德意志艾斯莱本(Eisleben)。维滕贝格大学神学博士。曾任该大学神学教授。1517年发表抨击教皇出售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揭开宗教改革运动的序幕。
[23]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前495—前430?),古希腊哲学家,他的思想中有浓重的神秘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预言家和江湖术士,他也被很多人认为是异教徒。
[24]保罗,天主教称保禄,是《圣经》中的人物,出生于公元3年,他被基督教史学家公认是对于早期基督教会发展贡献最大的使徒,可称为基督教的第一个神学家。
[25]孔子的原文是:“君子之道,费而隐。”
[26]孔子的原文是:“愚夫愚妇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
[27]孔子的原文是:“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28]即“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29]孔子的原文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30]茹贝尔(Joseph Joubert,1754—1824),法国诗人,其著名作品《随思录》在死后出版。
[31]孔子的原文为:“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32]弗劳德(James Anthony Froude,1818—1894),英国历史学家和作家。因对16世纪英国的研究和对托马斯·卡莱尔的研究而著名。
[33]指耶稣,《圣经·新约》中称他是上帝和人类之间的中保。
[34]孟子在谈及中国历史上两个最纯粹、最像基督的人物时,说:“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意为:当人们听说了伯夷和叔齐的精神和性情后,放荡的无赖不再自私,而胆怯的人有了勇气。)
[35]孔子的原文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36]孔子的原文为:“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37]孔子的原文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38]布拉瓦茨基夫人(Madame Blavatsky,1831—1891),俄国见神论的奠基人。
[39]贝赞特夫人(Annie Besant,1847—1933),英国作家、女权主义者、见神论的代表人物。
[40]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诗人。他最重要的全集《抒情歌谣集》同柯勒律治合作出版,为建立英格兰诗歌的浪漫主义风格做出了贡献。1843年被封为桂冠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