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天堂 This Side of Paradise(双语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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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尖塔与滴水兽

起初,艾默里只是注意到充沛的阳光,日脚爬过长长的绿色草坪,跳跃舞动在铅制的窗棂上,游走在尖塔的顶端、塔楼和垛堞的围墙上。渐渐地他意识到自己正行走在大学路上,千真万确,他一意识到手里还拎着行李箱,便立刻调整了姿态,目不斜视地和他身边的路人擦肩而过。有几次他可以断定他被人用挑剔的目光打量了一番。他暗暗地怀疑,不知是不是自己的衣服有什么不妥,又想到早上真该在火车上刮下脸。他感到自己在这些一身白色法兰绒、不戴帽子的青年中很不自在,身体毫无必要地变得僵硬、不听使唤,他猜想他们一定是三四年级的学生,从他们信步而行的干练姿态中就能看出。

他发现大学路十二号是一幢规模很大、破败失修的大楼,眼下很显然尚无人居住,但他知道通常这里都会有十几个大一新生入住。和女宿管员匆匆交涉了一番,他就出门开启探索之旅了,但他走出还不到一个街区就惊恐地意识到眼下他可能是城里唯一一个戴帽子的人。他只好匆匆忙忙地返回大学路十二号,摘下他的高顶圆帽,头上什么也没戴就出了门。他沿着拿骚街闲逛,在一个橱窗前逗留了一会儿,对里面展示的一组运动摄影照片研究了一番,其中有一张是橄榄球队长阿伦比的巨幅照片,接着他被一个甜品橱窗上方“吉格[1]屋”的招牌吸引。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耳熟,所以他就踱步走进了店里,在一个高凳上坐了下来。

“来一杯巧克力圣代。”他对一个黑人伙计说。

“双份巧克力吉格?还要点别的吗?”

“嗯——要。”

“培根小圆包?”

“嗯——没错。”

他一口气吃了四个小圆包,觉得挺对胃口,接着又来了杯双份巧克力吉格,这才感到心满意足。他漫不经心地浏览了挂在墙上排成一排的枕头套、皮质锦旗和“吉布森少女”[2]的画,之后便离开了。他把手揣在兜里,继续沿着拿骚街向前溜达。他开始慢慢能区分高年级学生和刚入学的新生了,虽然要到下周一新生才会领到专属于他们的无边小帽。那些看起来轻松自如、毫不拘束的恰恰是新生,他们很显眼,一列列火车不断送来新的成员,他们倏忽间就被吸收进了那个不戴帽子、穿着白鞋子、拿着书本的大群体,他们的主要任务似乎就是沿着大街无休止地逛来逛去,拿出崭新的烟斗吞云吐雾。下午的时候,艾默里意识到那些刚来的学生已经把他看作高年级学生了,他煞费苦心地尽量表现得很和善,既带着司空见惯的从容,又带着漫不经心的挑剔,在他看来这里的普遍表情就是这个样子。

五点钟的时候,他觉得有必要找人说说话,于是回到宿舍看看是否有别的人住进来。从摇摇晃晃的楼梯爬上来,他无可奈何地打量了一番自己的房间,想想除了班旗和运动队的张贴画,再也不必尝试更有创意的装饰了,这个房间简直不可救药。正在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进来!”

门口出现了一张清瘦的脸庞,来人有一双灰色的眼睛,还带着幽默的微笑。

“有锤子吗?”

“没有——抱歉。说不定十二号太太,随便叫她什么吧,她那儿会有。”

这个陌生人走了进来。

“你也是这个避难所的住户?”

艾默里点了点头。

“我们付了那么多租金,就住这么个牛圈一样的破烂地方。”

艾默里不得不同意,确实如此。

“我想到校园里走走的,”他说,“但他们说那里的新生太少,少到会落单迷路。所以只好在这里干坐着,学着做点什么事情。”

那个有着灰色眼睛的男生打算介绍一下自己。

“我的名字是霍里德。”

“我叫布莱恩。”

他们以时下流行的微微俯身的方式握了手。艾默里咧嘴笑了起来。

“你在哪里读的预备?”

“安多佛——你呢?”

“圣瑞吉斯。”

“哦,是吗?我有个表兄在那儿读过。”

他们详细地聊了聊这位表兄,接着霍里德宣布说他要和弟弟碰面六点一起吃饭。

“一起来吧,咱们一起去撮一顿。”

“好啊。”

在肯尼沃斯饭店,艾默里见到了伯恩·霍里德——那个长着灰色眼睛的是凯里——他们点了清汤和蔬菜,饭菜寡淡。他们一直盯着别的新生看,那些新生要么一小撮聚在一起显得局促不安,要么一大堆聚在一起看起来无拘无束,像在家里一样自在。

“我听说公共食堂伙食很差。”艾默里说。

“那是谣传吧。你总得在那儿吃——不然就要多花钱到外面吃。”

“简直是犯罪!”

“太过分了!”

“哎,在普林斯顿你第一年什么都得忍着。简直就是个见鬼的预备学校。”

艾默里表示同意。

“但是朝气蓬勃,”他坚定地说,“就是给我一百万,我也不想换到耶鲁去。”

“我也不去。”

“你打算参加什么社团了吗?”艾默里问那个当哥哥的。

“我没有——伯恩要在这儿参加普林斯——《普林斯顿人日报》社,你知道的。”

“对,我知道。”

“你打算参加什么社团吗?”

“嗯——对。我想试一试新生橄榄球队。”

“在圣瑞吉斯参加过吗?”

“玩过一阵儿,”艾默里故意低调地承认说,“但我现在太他妈的瘦了。”

“你不瘦。”

“嗯,我去年秋天比较壮。”

“哦!”

他们吃完饭去看了电影。电影院里,坐在艾默里前面的一个人会不时地油腔滑调地点评几句,艾默里几乎听上了瘾,那里疯狂的喊叫声也让他着迷。

“哟嚯!”

“噢,甜心宝贝儿——你这么大个儿,而且又强壮,可是你却如此温柔!”

“抱一个!”

“噢,抱一个!”

“亲她,亲那个女人,快点儿!”

“噢噢噢——”

一帮人打起口哨,吹起《在海边》的曲调,观众很快就嗡声应和起来。接下来他们又唱起一首歌,混杂着一片跺脚声,难以辨别是什么曲子,再后来是一首无休止的不连贯的挽歌。

噢——噢——噢——

她在一家果酱工厂工作,

这——似乎——也很好,

但你无法欺骗我,

因为我——太过——了解,

她根本不会整夜都在做果酱!

噢——噢——噢——

他们随着散场的人群推推搡搡,互相交换着好奇又冷漠的眼神。当他们拥出影院之际,艾默里断定自己喜欢看电影,并且希望能像前排的学长一样陶醉其中,像他们一样把双臂搭在椅背上,用凯尔特发音的英语对电影做一番辛辣的点评,他们的态度既带着批判的睿智,也有宽容的诙谐。

“想来杯圣代吗——我是说吉格?”凯里问道。

“当然。”

他们饱餐了一顿夜宵,然后溜达着又逛回十二号楼。

“美妙的夜晚。”

“真让人开心。”

“你们要拆包行李吗?”

“差不多。走吧,伯恩。”

艾默里打算在前面的台阶上坐一会儿,于是就跟他们道了别。

林立的树木在天空中织就了一张巨毯,随着最后一线暮光的暗去,这张巨毯上黑影绰绰,如鬼魅丛生。早早升起的月亮在拱门和穹顶之上遍洒华光,月华细若游丝,清透如纱,从月亮的边缘漫洒进苍茫的夜色。夜色之中有缥缈的歌声,那是一支哀婉的乐曲,飘忽不定,怅惘不绝。

他记起九十年代的一位校友曾跟他讲过布斯·塔金顿的有趣消遣:塔金顿先生三更半夜站在校园正中,对着群星放声高歌,那些夜不能寐、窝在沙发里的本科生本来就胸中郁结,听到歌声更被勾引得思绪万千。

这时,大学路远处幽暗的路上,一群白衣飘飘的身影打破了夜的昏暗。他们身穿白衣白裤,步调一致,手挽着手,昂首挺胸地阔步走来:

回去喽——回去喽,

返——回——到——拿骚——大楼[3],

回去喽——回去喽——

回到——美好的——古老的——安身之所。

回去喽——回去喽,

从这——世间的——舞场——出走,

我们——在——归途中——一往无前——不回头——

返回——到——拿骚——大楼!

艾默里在这个魅影般的行进队伍走近之时,闭上了眼睛。歌曲的音调太高,已经唱不上去了,此时只剩下男高音的部分,他们成功地把调子飙到临界点,而后又缓缓地下降,成为迷人的和声。艾默里随即睁开了眼睛,但心里还有些担心,怕看到的画面会破坏他心中丰富迷人的和谐幻景。

他很快就松了一口气。昂首阔步走在队伍最前列的就是橄榄球队长阿伦比,他身材健美,目空一切,好像今年学院的希望就寄托在他身上了。人们期望他那一百六十磅的身躯能在深蓝和深红[4]的防线之中闪躲腾挪,锁定最后的胜局。

艾默里聚精会神地盯着一排排手挽手肩并肩的队伍。他们穿着马球衬衫,脸庞已经模糊不清,他们的声音在凯旋的欢歌中融合——接着行进的队伍穿过了黑暗中的坎贝尔拱门,当他们转向东边,朝着校园而去时,声音便渐渐沉寂了下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艾默里安静地坐在那里。他感到遗憾,学校居然禁止新生在宵禁之后外出,因为他很想到那些树影婆娑、花香四溢的小路上走走。在那里,威瑟斯普恩楼像一个黑暗中的母亲,默默端坐于两座带阁楼的子楼——辉格楼和克里奥楼——之上;在那里,哥特式的利特尔楼如黑色的长蛇一般,逶迤蜿蜒至下面的奎勒楼和帕顿楼,那些楼宇的谜一样的暗影又投射在一片静谧的湖边坡地上。

白日里的普林斯顿在他的意识里慢慢显现——威斯特学院和校友会,总是让人联想到六十年代;砖红色的七十九号楼傲然挺立;上下派恩楼宛如伊丽莎白时代的贵族少女,对屈身于市井小贩之中颇为不满;还有高高矗立的霍尔德楼和克利夫兰两座塔楼,它们似有青云之志,梦幻般的尖塔直插云霄。

他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普林斯顿——它惬意的美景,难以捕捉的意蕴,月夜里学生联谊会的纳新狂欢活动,大型体育活动中身材健硕、生气勃勃的人们,以及课堂上和所有这一切活动中弥散的争斗气息。那天,那些穿着运动衫的新生一脸懵懂、筋疲力尽地端坐在体育馆,推选出了来自希尔学校的某人为班长,来自劳伦斯维尔学校的某人为副班长,来自圣保罗学校的某位曲棍球明星做秘书长。从那次选举班委开始直到大学二年级结束,这种让人无法喘息的社交关系,这种对“老大哥”——这一称呼几乎从来没有被正式提起过,也从来没有被真正认可过——这一怪咖的崇拜一直都存在。

首先是关于学校的比拼,因为艾默里是来自圣瑞吉斯的唯一一人,因而只能看着其他的组群成形,扩大,再组合;来自圣保罗、希尔、庞弗雷特这些预备学校的学生在公共食堂里就餐,总是坐在那些大家心照不宣预留出来的座位上;他们在健身房属于他们的特定角落里更衣,那些毫不重要且怀有社交野心的人下意识地形成了一个壁垒来保护自己,排挤那些友好的,但迷迷糊糊,还是高中生做派的人。艾默里从意识到这些开始,就对社交壁垒深感厌恶,在他看来,这是强者为追随他们的弱者人为设立的差别待遇,以排斥和他们实力相当的另一些强者。

他打定主意要成为班上受人仰慕的重量级人物,便报名参加了新生的橄榄球训练。但在第二周,他担任四分卫的时候扭伤了膝关节,虽然那时他的事迹已经在《普林斯顿人日报》上的一个角落里有过一段报道,但膝伤使他不得不退出剩下的比赛。他被迫退出并开始重新思考眼前的情势。

十二号楼里住着十来个各式各样让人莫名其妙的人物。那里有来自劳伦斯维尔的三四个毫不起眼、失魂落魄的家伙;有两个来自纽约一所私立学校的业余户外爱好者(凯里·霍里德把他们叫作“粗俗的酒鬼”);一个犹太青年,他也来自纽约。当然,好像为了对艾默里有所补偿,还有霍里德兄弟俩,第一次见面,艾默里就喜欢上了这哥儿俩。

有传言说霍里德兄弟俩是双胞胎,但实际上那位黑色头发的哥哥凯里比金色头发的弟弟伯恩要年长一岁。凯里个子高挑,长着一双幽默诙谐的灰色眼睛,会不经意间绽放出迷人的微笑;他立刻就变成了这幢楼里大伙的良师益友,是那些出格行为的管理者,是自负的监督者,还是那些难得听到的讽刺笑话的贩卖者。艾默里会依据自己对大学教育的理解,对大学应有的样子和大学实际的样子大谈特谈,并依此畅想他们之间的友谊会有怎样的前景。凯里那个时候还不喜欢一本正经地谈论问题,因而总是温和地嘲笑艾默里,说艾默里对社交圈的错综复杂兴趣盎然实在有些不合时宜,但凯里依然喜欢艾默里,对他兴致不减,并觉得他很有意思,招人喜欢。

伯恩一头金发,沉默寡言但认真专注,他每次出现都行色匆匆,夜深人静时他悄无声息地回来,一大早便又出门去图书馆开始他的工作——他加入了《普林斯顿人日报》,他一心想在激烈的竞争中打败另外四十来个对手,赢得众人觊觎的头等奖。十二月间他染上了白喉症被迫退出了比赛,头奖旁落他人,可是,他在二月份重返学校,甫一回来,便义无反顾地重新投入奖项的争夺之中。可想而知,艾默里同他的交往,不过是上课来去的路上三五分钟的闲聊,因此他不可能深入了解伯恩的兴趣所在及其背后的原因。

艾默里不满足于这样毫无生气的生活。他在这里绝无自己当年在圣瑞吉斯的风光,那时他广为人知,备受青睐。然而,普林斯顿依然在激励着他,许多将要发生的事情会激发他身上马基雅维利的潜质,只要他能插入一个楔子,给自己一个支点,他也可以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高年级俱乐部激起了他强烈的好奇心,他曾经在前一年夏天缠着一个不愿多说话的毕业生盘问了一番:常春藤俱乐部,高高在上,十足的贵族风范,让人望而却步;木屋俱乐部,是一个不容小觑的混合组织,成员中既有卓尔不群的冒险家,也有衣冠楚楚的好色之徒;虎吧俱乐部,成员大都人高马大,体格健壮,他们还践行着预备学校的行事准则,看起来活力十足;方帽和长袍俱乐部,他们反对酗酒,有些许宗教色彩,有权有势,在政治上举足轻重;殖民俱乐部行事浮夸;四方俱乐部是文学团体;还有其他一些俱乐部,成员的年纪和地位都各不相同。

凡是一个低年级学生抛头露面、做备受瞩目的事情都会被贴上该死的“出风头”的标签。电影院因为有那些快人快语的辛辣点评而门庭若市,但那些发表这些评论的人则被认为是在出风头;对俱乐部评头论足是在出风头;在某些事情上坚持己见,比如说,支持举办狂欢酒会或者坚持滴酒不沾都是在出风头。简言之,就是不能容忍一个人引人注目,崭露头角,那些举足轻重的人物则都是不受限制的,可以任意妄为,那么到二年级的俱乐部选举时,每个人都应该已经被缝进了某个袋子,使他在剩余的大学生涯中永不再出头。

艾默里发现给《拿骚文学杂志》投稿总是让他一无所获,而加入《普林斯顿人日报》却可以让他受益良多。他曾经有过要投身表演事业的模糊想法,希望自己在英语戏剧协会的表演能名垂青史,但这样的想法渐渐不了了之,因为他发现那些最精明的头脑和最具天赋的青年才俊都聚集在三角俱乐部。那是一个表演音乐喜剧的社团组织,他们每年都有一次大型的圣诞巡演。与此同时,他在公共食堂里感到异常孤独,坐立不安,新的欲望和雄心壮志在他的心中涌动,让他心意难平,他的第一学期就这样蹉跎过去了。他一边对那些天生的优越分子嫉妒不已,一边和凯里满心烦忧,疑惑着他们为什么没有立刻被公认为是班上的精英分子。

许多个午后他们懒洋洋地站在十二号楼的窗户前,看着班上的同学从公共食堂里进进出出,他们注意到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身边已经像卫星一样聚集了一群小跟班,而独来独往的书呆子总是步履匆匆,低着头垂着眼,艳羡着那些大群体的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我们就是见鬼的中产阶级,这就是原因!”他对凯里抱怨说。那一天他正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带着沉思般凝重的表情,一根接一根地抽着法提玛[5]香烟。

“对,为什么不呢?我们读的是普林斯顿,和那些不起眼的小学校比,我们就有了优越感——感觉高高在上,更有自信,穿得更体面,引人注目——”

“我不是看不惯让人目眩的等级体系,”艾默里坦白说,“我喜欢有一群人中龙凤高高在上,但是天哪,凯里,我得是他们当中的一个。”

“可现在,艾默里,你只是一个出臭汗的小市民而已。”

艾默里躺在那里,一言不发。

“我不会——总这个样子,”他最后开口说,“但我讨厌通过埋头苦干来成就什么。我要展示我的才干,你懂吗?”

“值得尊敬的伤疤。”凯里突然朝着马路那边伸长了脖子,“瞧,那是朗格杜克,你要不要看看他长什么模样——他后面就是亨博德。”

艾默里一跃而起,蹿到窗户边上。

“哦,”他一边审视着这些重要人物,一边喃喃着,“亨博德看起来像个人物,但这位朗格杜克——他是个粗人,对吧?我对这类人信不过。未经打磨的钻石看起来总是大一点。”

“嗯,”凯里说道,刚才那股兴奋劲儿这会儿已经过去了,“你是个文学天才。就看你的了。”

“我不知道”——艾默里吞吞吐吐——“我是否真的是。我有时确实觉得自己有天赋。这听起来像是魔鬼在大放厥词,除了你,我不会对任何人这么说。”

“这没什么——行动吧。你把头发留长,像文学杂志上那个丹维里埃一样开始写诗。”

艾默里懒洋洋地拿起桌上的一沓杂志。

“读过他最近的大作吗?”

“从没落下过。确实难得一见。”

艾默里开始翻看其中的一期。

“嗨!”他惊声叫起来,“他只是个大一新生,对吗?”

“对。”

“听听这个!我的天哪!”

一个侍餐的女子开口说道:

夜色那丝绒般的帷幕从天际垂下,

白色的蜡烛,屈身于银色的烛台之中,

在风中摇曳着微弱的火苗,

皮亚,庞皮亚,来——快过来——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首餐具室即景诗。”

她的脚趾紧绷如同一只振翅而飞的鹳;

她躺在床上,躺在白色的床单之上,

双手置于平静的胸前,如圣徒一般,

贝拉·库尼莎,快快醒过来!

“我的天,凯里,这到底是写的什么东西?我发誓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要知道我也是位文学爱好者呀。”

“这确实让人捉摸不透,”凯里说道,“你读的时候只要想着灵车和变味儿的牛奶就好了。这首不像其他几首诗那么热烈。”

艾默里把杂志丢在了桌上。

“哎,”他叹了口气,“我知道自己身处云端,绝非等闲之辈,可我厌恶别的人也出类拔萃。我拿不定主意是应该陶冶心志,立志成为一名伟大的剧作家,还是应该对《英诗宝库》[6]嗤之以鼻,做一个普林斯顿的老滑头。”

“干吗要费这个神?”凯里建议说,“最好像我一样,随波逐流。我打算跟在伯恩的燕尾服后面,沾亲带故也能赚得一些名望。”

“我不能随波逐流——我要成为万众瞩目的中心。我要做一个能掌控他人的人,哪怕是为了别人的利益,或者成为《普林斯顿人日报》的主席,或者三角俱乐部的主席。我想要受人仰慕,凯里。”

“你太过在意你自己了。”

艾默里听了这话一下子坐了起来。

“不。我也是在为你考虑。我们应该趁着大家都趋炎附势并以此为乐的时候,立刻出门和班上的同学打成一片。比如说,我要在六月份的舞会上带上一个美人儿,我不会真的这么做,除非我能做到风度翩翩,游刃有余——我会把她介绍给所有的好色之徒、橄榄球队长,以及所有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

“艾默里,”凯里不耐烦地说道,“你不过是绕来绕去地在原地打转。如果你想要出人头地,就出去干点儿什么;如果你不想,那就放松点儿,顺其自然。”他打了个哈欠。“算了吧,我们把屋子里的烟散一散。一会儿我们下去看橄榄球训练吧。”

艾默里渐渐地接受了这个观点,决心在来年秋天开启自己的事业,眼下他偃旗息鼓,只顾看着凯里想方设法在十二号楼里找乐子。

他们在那个犹太青年的床上放满了柠檬派;他们每天晚上往艾默里房间的煤气喷嘴里吹气,弄得煤气在整幢楼里四处飘散,让十二号太太和本地的管道工大惑不解。他们制造了烂醉的效果——把照片、课本还有家具都塞在了卫生间,当时两个粗鲁的酒鬼刚刚从特伦顿[7]的一夜狂欢中回来,喝得不省人事,迷迷糊糊地发现东西都搬了家,一时迷惑不解,后来他俩权当是个笑话,一笑置之,这让艾默里他们大失所望;他们吃完晚饭就开始打牌,玩比大小和二十一点,累积赌注,一直打到凌晨;有一次赶上一个人过生日,他们就撺掇那人去买香槟来庆贺,他们开怀畅饮,喝了个够。那晚聚会的出资人一直没醉,凯里和艾默里就出其不意地将他从楼梯上扔下,害他滚落了两节楼梯,艾默里俩人后来羞愧难当,后悔不已,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一直在医务室照看这位同学。

“老实交代,这些女人都是谁?”凯里有一天诘问道,他对艾默里信件繁多颇为不满。“我最近都注意看了邮戳——法明顿、多卜斯、威斯托弗,还有达纳霍尔[8]——这都是怎么回事?”

艾默里咧嘴一笑。

“她们都是双子城[9]的。”他把她们逐一介绍了一遍,“这是玛丽莲·德·维特——她很漂亮,有一辆自己的车,那真是方便极了;这是莎莉·韦瑟比——她现在越来越胖了;这位是米拉·圣克莱尔,她是我的旧相好,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很轻易地亲到她——”

“你给她们写了什么情话?”凯里质问道,“我什么都试过了,她们就知道发疯似的起哄开玩笑,一点儿都不怕我。”

“你是‘乖小孩’类型的男生。”艾默里解释说。

“就是这样。我妈总觉得她得陪着我,这样和女孩子在一起才是安全的。说实话,这简直烦死了。我如果牵了她们的手,她们就笑话我,而且也不拒绝,就好像那手不是长在她们身上似的。只要我牵起一只手,那只手就好像和她身体的其他部分脱节了。”

“你就假装生气,”艾默里出主意说,“告诉她们你快气疯了,让她们开导开导你——你回到家就装疯——半个小时后再回来——吓唬吓唬她们。”

凯里摇了摇头。

“这没用。去年我给圣提摩西[10]的一个姑娘写了封爱意浓浓的情书。有一处地方,我心里慌得不知道该怎么下笔,于是就写道:‘天哪,我多么爱你!’谁知她用指甲剪剪掉了‘天哪’两个字,然后把那封信在整个学校里传看。一点用处也没有。我就是‘老好人凯里’,无可救药。”

艾默里不禁莞尔一笑,他试着想象自己变成“老好人艾默里”。可他完全做不到。

二月份,雨雪天气接连不断,旋风般的新生年中考试也结束了,十二号楼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妙趣横生,即使那没有什么意义。艾默里照例每天会在“乔尔”享用一次大餐,其中包括总会三明治[11]、玉米片和土豆条,通常他是和凯里或者埃里克·康尼奇一起。埃里克毕业于霍奇科斯学校,少言寡语,是个清高的老滑头。他就住在艾默里隔壁,和艾默里一样,因为班上的其他同学都去了耶鲁,他在这里也就成了孤家寡人。乔尔餐厅的装修很普通,没什么美感可言,卫生条件也不容乐观,但食客们可以无限制地赊账,这正是艾默里看重的方便之处。他父亲一直在尝试做矿业股票的投资,因而,他的零花钱虽然也够花,但总不如他预想的那般宽绰。

乔尔餐厅的另一项优势是地处偏僻之处,可以躲过高年级学生审视的目光,所以每天下午四点钟,艾默里要么邀上好友,要么带上一本书,然后来这里开始他的消化体验。三月份的一天,他来了之后发现餐厅满座了,于是便默默地走到最后一张桌子旁,在一名大一新生对面的椅子上坐下,那名新生正埋头于一本书,读得津津有味。他们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艾默里在那里坐了二十多分钟,一边吃着培根小圆包,一边读着《华伦夫人的职业》(萧伯纳的书是他年中考试期间在图书馆浏览书刊时偶然发现的);对面那位新生,也一边全神贯注地读着自己手里的书,一边吃掉了一份三合一的巧克力麦芽牛奶。

艾默里渐渐地对自己这位午餐伙伴手里的书产生了兴趣,他的眼睛好奇地打量起这本书。他从倒着的书页上认出了作者和书名——斯蒂芬·菲利普斯的《玛佩萨》[12]。他对于这个名字一无所知,他的诗歌知识仅限于周日古典文学课上学的“到花园里来,莫德!”[13]之类的诗篇,以及最近被迫去读的寥寥几首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诗作。

他一时兴起,打算和这位同伴聊上几句,于是先酝酿了一会儿,佯装出自己对这本书很感兴趣,然后大声赞叹,好像是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一样:

“啊!好东西呀!”

那位新生抬起头来,艾默里刻意表现出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你是在说你的培根小圆包吗?”他沙哑、温和的嗓音和他那副巨大的眼镜,以及表现出的热切恰好相配。

“不,”艾默里回答道,“我说的是萧伯纳。”他把书倒过来解释说。

“我还从没读过萧伯纳,但我一直想读。”那个男生顿了顿接着说道,“你读过斯蒂芬·菲利普斯吗?你喜欢诗歌吗?”

“是的,很喜欢,”艾默里急切地回应说,“但我没怎么读过菲利普斯。”(他除了已经去世的大卫·格雷厄姆·菲利普斯,还没听说过任何其他姓菲利普斯的。)

“我想,这很正常。当然,他也算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他们开始热烈地讨论起诗歌,讨论当中他们互相做了自我介绍,艾默里的这位同伴不是别人,正是那位“超凡脱俗的托马斯·帕克·丹维里埃”,那位在《文学》杂志上登载热烈的爱情诗的人。他大约十九岁,微微有些驼背,淡蓝色的眼睛,艾默里从他的大体外貌上就能判断出,他没有多少社会竞争的意识,也不了解那些一门心思钻营的现象。还有,他喜欢读书,艾默里似乎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样爱书的人了。要是隔壁桌上圣保罗学校的那帮家伙没有把他错认作一个笨蛋,他会非常享受他们的这次邂逅。那帮家伙似乎并不在意他们这边,所以他干脆畅所欲言,聊起各种各样的书——他读过的书,有所耳闻的书,他从未听说过的书,像布兰塔诺书店里口若悬河的店员一样,一口气说出一大串书名。丹维里埃几乎被迷住了,兴高采烈。出于一种善意的揣测,他几乎已经认定普林斯顿有一部分十足的平庸之徒,还有一部分十足的书呆子,能遇到一个谈起济慈来头头是道的人,而且这人还很体面,那简直是上天的恩赐。

“读过奥斯卡·王尔德吗?”他问。

“没有。谁写的?”

“这是个人名——你不知道吗?”

“哦,当然。”艾默里的记忆一时出了点差错,卡壳了,“是不是那个幽默歌剧《忍耐》[14]说的就是他?”

“对,就是他。我刚刚读完了他的一本书,《道林·格雷的画像》[15],我非常希望你也读一读这本书。你一定会喜欢的。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借给你。”

“是吗,我太想看了——谢谢。”

“你想不想到我房间里坐坐?我还有几本其他的书。”

艾默里迟疑了一下,朝圣保罗那帮家伙瞥了一眼——其中一个就是气度不凡、精致优雅的亨博德——他思忖着要结识这个新朋友他得需要多大的决心。他还从来没有到要跟他们一伙或者甩掉他们的地步——他还不够强硬——所以他掂量着托马斯·帕克·丹维里埃毋庸置疑的魅力和价值,以及可能招致的威胁,他总觉得邻桌那帮家伙正虎视眈眈,那些玳瑁眼镜后面的每一双眼睛都咄咄逼人,冷酷无情。

“好的,我去。”

于是,他找到了《道林·格雷的画像》和《多洛雷斯》,还有《无情的美人》[16],接下来的一个月他对别的东西再没有任何兴趣。世界好像淡去,但更加有趣,他竭力想透过奥斯卡·王尔德和斯温伯恩——他戏谑地把他们分别称作“芬格·欧弗拉迪”和“阿尔杰农·查尔斯”[17]——这两双饱经世事的眼睛来审视普林斯顿。他每天晚上都手不释卷——萧伯纳、切斯特顿、巴里、皮内罗、叶芝、辛吉、欧内斯特·道森、亚瑟·西门斯、济慈、苏德曼、罗伯特·休·本森,以及萨沃伊轻歌剧[18]——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书他都读,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么多年以来好像什么都没读过。

汤姆·丹维里埃起初对爱默里来说只是一个日常生活的意外,而不是朋友。艾默里每周同他碰一次面,他们一起给汤姆房间的屋顶涂上了金色,用在拍卖会上买来的仿制的挂毯来装饰墙面,摆上了高高的烛台,装上了提花窗帘。艾默里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不仅聪颖伶俐,有文学天分,而且不阴阳怪气,不矫揉造作。事实上,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艾默里在装腔作势,夸耀卖弄,挖空心思地试图把每句话都说得诙谐漂亮,像名言警句一般,但倘若一个人总是满足于那些故弄玄虚的名言警句,他大约就不知道还有许多要高明得多的技艺。十二号楼里的住户都兴致盎然。凯里读了《道林·格雷的画像》开始模仿起亨利勋爵[19],艾默里所到之处凯里总是形影不离,称呼他“道尔”,还不忘像煞有介事地蛊惑他寻欢作恶,来消解他的厌世情绪。凯里甚至在公共食堂里也照做不误,这让同桌就餐的同学惊诧不已,艾默里难免感到难堪,并为此大为光火,之后他的名言警句便只说给丹维里埃听,或者说给一面恰巧合适的镜子。

有一天,汤姆和艾默里试着在凯里的留声机的音乐伴奏中,朗诵他们自己创作的和顿萨尼勋爵[20]有关的诗作。

“吟诵!”汤姆大声说道,“不是背诵!是吟诵!”

艾默里正声情并茂地在表演,被打断后不禁面露愠色,声称要换一张钢琴音乐少一点的唱片。凯里听了不觉笑翻在地。

“换上《花儿与爱心》[21]!”他吼了一声,“哦,上帝啊,我快要笑疯了。”

“关上那该死的留声机,”艾默里嚷嚷着,脸涨得通红,“我又不是在公演。”

与此同时,艾默里小心翼翼地想要启发一下丹维里埃对社交体系的认识,因为他知道这个诗人比他还要老套,丹维里埃需要往头发上涂一点水,学着与一小部分人展开对话,再戴上一顶暗棕色的帽子,这样就显得十分正常了。然而,丹维里埃对那些关于利文斯通衣领和黑色领结的礼仪宣教置若罔闻,事实上,他在隐隐地抗拒着艾默里苦口婆心的宣教。因而,艾默里限定自己每周只能去找他一次,偶尔才会带他来一次十二号楼。即使这样,其他的新生也难免在背后偷笑,称他们俩是“约翰逊博士和鲍斯威尔”[22]。

另外一位常客是埃里克·康尼奇,他隐隐约约地对艾默里有好感,但又担心艾默里是个清高之人,不敢亲近。凯里看透了埃里克虽然嘴上诗情画意,说起话来天花乱坠,但骨子里沉稳、自重、有思想,觉得十分有趣,便让埃里克来背诵诗歌,经常一背就是好几个小时,而凯里则躺在艾默里的沙发上闭着眼睛静静地听:

梦寐之中还是醒来之时?一个密吻

落在她的玉颈,留下紫色的吻痕,

那是疼痛的血液在此瘀结继而浮现;

轻吻,温柔地吮吸——一抹轻痕浅淡……[23]

“真不错,”凯里会轻声地说,“这节诗让霍里德大哥听得舒坦。我猜,这一定出自一位伟大的诗人。”埃里克为自己的朗诵有了听众而喜出望外,于是把《诗歌与民谣》里的诗一首一首地背了个遍,直到凯里和艾默里也几乎耳熟能详。

艾默里是在春日的午后开始写诗的,就在普林斯顿周边大庄园的花园里,那里的人工湖里有天鹅游弋,气氛恰到好处,柳梢之上有浮云悠悠,一片祥和的景象。五月来得太早,突然之间他再也不能忍受被困于围墙之内,不管是星光摇曳的晚上,还是飘洒雨滴的天气,他只管在校园中漫步游荡,不分昼夜。

夜雾中的象征性插曲

夜色中薄雾飘然而至,从月亮的四周漫卷开来,袭上尖顶和塔楼,团簇着,拥围着,接着又沉落下去,梦幻般的尖顶重又显露出来,它的雄心依然高耸入云霄。白天里如蚂蚁般的人影散落于各处,而此刻他们如鬼影飘忽不定,在眼前忽隐忽现。无数朦胧的黄色光块勾勒出大楼哥特式的门厅和回廊,它们在黑暗中赫然耸现,更显得神秘异常。不知何处传来钟声的鸣响,那是一刻的钟点,艾默里正走到日晷的旁边,他停下脚步,在潮湿的草地上躺下来,舒展全身。夜晚的凉气笼罩了他的双眼,时间也似乎停滞不前——四月午后的慵懒光阴已在不知不觉中偷偷溜走,漫长的春日黄昏里的时间更加难以捕捉。日复一日,黄昏里毕业班学生忧伤而动听的歌声散落在校园里,穿透了他本科生意识的外壳,激荡出心底深沉又虔敬的爱,那是他对这些灰色围墙和哥特尖顶的热爱,它们是盛放远去时代的记忆的象征。

从他的窗口望出去,能看到一座高耸的塔楼,塔上有尖顶直插云霄,最高处的塔尖在清晨的薄雾中几乎不可见,这座塔楼最先让他意识到校园中的身影皆是转瞬即逝、无足轻重的,他们不过是传递使徒传统的一代代继任者。他认为哥特式建筑向上飞升的走向与大学的氛围非常契合,他喜欢自己的这一想法,并把它看作一种非常个人的观念。默默蔓延的绿色植被,静谧的教学大楼,以及大楼里偶尔燃起的一盏苦读的夜灯,都能紧紧抓住他的想象,让他思绪万千,而尖塔的肃然高洁让他的思绪有所依着,成为这种思绪的一个象征。

“该死的。”他厉声嘀咕了一句,让双手在草地上沾满了露水,然后顺势捋了捋头发。“明年我要奋斗!”然而他自己也很清楚,此刻让他踌躇满志、沉默无言的塔楼和尖顶的气势,同样会让他心生胆怯。此刻他只是意识到自己的无足轻重,而努力会让他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无能和不足。

校园依然在睡梦中——半梦半醒的迷离状态。他感到一阵紧张的悸动,那似乎正是校园缓慢心跳的一次搏动。假使大学是一条溪流,他要投掷一块石头进去,石头入水时激起的涟漪甚至在他出手的那一刻就已经消失了。然而迄今为止,因为他不曾付出,所以他毫无建树。

一个晚归的新生啪嗒啪嗒地走过松软的小径,他身上的油布雨衣发出很大的响声,非常刺耳。不知何处的一个声音响起:“把你的脑袋伸出来!”这是从一个看不见的窗户下面传来的,想必这是某一种惯用的说话方式。雾中无数细流的潺潺水声涌向耳畔,压迫着他的意识,他终于回过神来。

“天哪!”他突然喊道,随即又被寂静中自己的叫声给惊到了。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他又在草地上一动不动地躺了一会儿,双手紧攥着。接着他跳了起来,轻轻地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衣服。

“我他妈的已经浑身湿透了!”他对着日晷大声喊道。

历史事件

战争开始于他一年级的那个夏天。德国人迅猛进攻巴黎时他还有看热闹的兴趣,但除此之外,整体的事态既没有让他震惊,也未能引起他太多的关注。怀着看一出消遣的情节剧的态度,他希望战事拉长,并且打得残酷血腥。如果战事未能持续下去,他会感到恼火,就像自己拿着票要观看职业拳击比赛,而选手却拒绝厮打纠缠、拼死搏斗一样。

这就是他对战争的总体反应。

“哈—哈奥尔唐斯![24]”

“行啦,姑娘们!”

“开动起来!”

“嗨,姑娘们——能不能把那该死的游戏放一放,过来动动屁股,扭一扭?”

“嗨,姑娘们!”

指导老师无可奈何地发起脾气,三角俱乐部的主席愁容不展,怒目圆睁,一会儿大发雷霆训斥一通,一会儿又闷不作声,他无精打采地坐在那里,心中纳闷儿,不知道究竟怎样才能让这部剧赶上圣诞节的巡演。

“好吧。我们来排练那首海盗歌。”

这群男扮女装的姑娘最后抽了几口手里的烟,懒懒散散地各就各位;担当主角的姑娘急急忙忙冲到前台,踩出一阵制造气氛的小碎步,装腔作势地把手和脚架好;指导老师又是拍手,又是跺脚,身体一会儿斜向一边,一会儿打着嗒嗒的节奏,他们才勉强排了一出。

三角俱乐部就是一个活跃忙碌的巨大蚁冢。俱乐部每年排演一出音乐喜剧,整个圣诞假期,他们都要带着演员、合唱团、乐队、布景四处巡演。本科生负责创作剧本和音乐,而俱乐部本身无疑是最有影响力的社团,每年都有超过三百名学生申请加入。

艾默里因为在二年级第一次的《普林斯顿人日报》比赛中脱颖而出,便补缺饰演了“滚油”,一个海盗上尉。上周他们每晚都在娱乐城中排演《哈—哈奥尔唐斯!》,他们从下午两点排到早上八点,其间不得不依靠浓浓的黑咖啡来提神支撑,白天上课和课间的时候则在呼呼大睡。娱乐城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场所。它就是一个大型的谷仓一样的礼堂:装扮成女孩、海盗和婴儿的男生散布于礼堂的各处;布景的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灯光师正在调试,有些怪异的光柱会直接投射进一双双愤怒的眼睛里;除此之外,还有乐队在进行常规调音的声音,或是三角俱乐部主题曲欢快的节拍声。那个写歌词的男孩正站在角落里,咬着铅笔,他要在二十分钟的时间里想出一个加演的节目;业务经理正在和俱乐部的干事争论到底要在“那些乱七八糟的挤奶女工的服装上”浪费多少钱;那个往届的毕业生,一八九八年的俱乐部主席,正坐在一个盒子上,想着他们那时候办事要简单多了。

三角俱乐部的剧目到底如何开场始终是一个谜,但一个人兢兢业业的付出是否足以获得一个可以戴在手表链上的金三角,才更是一个让人猜不透的谜。《哈—哈奥尔唐斯!》的剧本一共写了六稿,节目单上一共有九位合作者的名字。所有三角俱乐部的剧目创作的初衷都是要“有所不同——超越寻常的音乐喜剧”,然而经过数位作者、主席、指导教师和演职委员会的加工审定之后,完成的剧目几乎都千篇一律地秉承了三角俱乐部剧目稳妥的老一套:老一套的笑话,而担任主演的喜剧演员也总是在巡演开始之前要么被开除,要么病倒,要么出现什么别的状况;舞团里也总有一个髭须浓密的家伙,“绝不愿一天刮两遍胡子,绝不”!

《哈—哈奥尔唐斯!》有一处极为出彩的地方。普林斯顿有一个传统:那些加入了广为人知的骷髅会的耶鲁学生,不管何时,只要听到这个神圣的名字就要起身离开房间。这些成员都无一例外地在日后的人生中飞黄腾达,这也几乎成了另一个传统,他们或是聚敛财富,或是仕途得意,或者事业成功,反正他们选择什么就成就什么。因而,在每场《哈—哈奥尔唐斯!》的演出中,总会预留出六个座位不予出售,要给从街上花钱雇来的六个最为邋遢的流浪汉留着,这些流浪汉还要被三角俱乐部的化妆师修饰一番,以突出其不堪入目的形象。每次演出到“狂热分子”,海盗头目,指着黑色的海盗旗说,“我是耶鲁毕业生——看看我的骷髅旗!”的时候,那六个流浪汉就会按照事先的指示,非常招摇地从座位上站起身,带着抑郁、自尊心深受伤害的表情离开剧场。据未经证实的传言说,有一回那些受雇的埃利斯[25]居然真的因为一件什么事,气急败坏,愤然离去。

假期里他们在八个城市进行了巡演,观众主要是当地的名流。艾默里最喜欢路易斯维尔和孟菲斯这两个城市:这两个城市的人懂得如何接待陌生人,不仅提供上好的潘趣酒,并且两地都美女云集,让人叹为观止。他觉得芝加哥也不错,当地人热情有活力,完全消除了他们浓重的口音给人带来的不适——然而,那里毕竟是耶鲁的阵地,何况耶鲁的欢乐俱乐部一周后就会在那里演出,因而三角俱乐部只受到了有限的欢迎和礼遇。巴尔的摩是普林斯顿人的主场,每个人都恋恋不舍。他们一路上要消耗掉相当可观的烈性饮品,其中有一位演员每次登台都精神抖擞,他声称自己必须佐以烈酒才能对角色进行独特诠释。剧团配有三辆私人轿车,然而,除了第三辆车里的人,其他车里都没人睡,第三辆车也被称为“动物车”,那里聚集着乐队中戴着眼镜、喜欢夸夸其谈的一帮人。他们行程紧凑,所有的事都紧锣密鼓,根本没有时间感到无聊,然而当他们到达费城的时候,假期已经接近尾声,他们得以从鲜花和油彩的浓重氛围中脱身,舞蹈团里那些扮女装的男生也能脱掉把肚子勒疼的紧身衣,喘口气,放松一下。

待到巡演的队伍解散之际,艾默里迫不及待地动身前往明尼阿波利斯,因为莎莉·韦瑟比的表妹伊莎贝拉·博尔赫要来明尼阿波利斯过寒假,而她的父母则要到国外度假。他记得自己刚到明尼阿波利斯时,曾经和她一起玩过,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她后来搬到了巴尔的摩居住——但从那之后她的情况便不得而知了。

艾默里一路健步如飞,心里充满自信,又有些紧张,还有难以抑制的兴奋。兴冲冲地赶回明尼阿波利斯去见一个儿时相识的小姑娘,这件事看起来很有意思,也很浪漫,所以当他发电报给妈妈让她不必等他回家时,他没有丝毫内疚——他坐上火车,在三十六个小时里一心想着他自己的事。

“宠爱”

在三角俱乐部的巡演途中艾默里开始频繁地接触到了当下美国极为盛行的现象——“宠爱聚会”。

那些因循守旧的像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母亲——当然,大多数的妈妈都很像那个时代的人——根本不知道她们的女儿是多么随便地与人亲吻,她们的女儿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满不在乎了。“只有丫鬟们才会如此行事,”哈斯顿—卡莫莱特夫人对自己人见人爱的女儿说,“她们被吻在先,然后别人前来求婚。”

可这个人见人爱的女儿从十六岁到二十二岁,每六个月就会订一次婚,直到后来与凯姆贝尔父子公司的小汉姆贝尔结婚,这个年轻人居然愚蠢地相信自己是她的初恋情人。即使是在每一次订婚之后,这位人见人爱的女儿(她一贯相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因而并不介意有人在舞会上横刀夺爱把她挑走)还要与他人作情意绵绵的最后吻别,或许是在月光下,或许是在炉火旁,也或许是在外面漆黑的夜色里。

艾默里见到的女孩子们的所作所为,即使是在他有限的记忆中,也都曾是被严格禁止的:舞会之后,凌晨三点在那些不三不四的咖啡馆里吃夜宵,毫无避讳地大肆谈论生活的方方面面,带着半认真半嘲讽的语气,还带着偷偷摸摸的兴奋,这在艾默里看来,世风是着实日下了。但直到他见识了从纽约到芝加哥之间的城市后,目睹了少男少女们如密谋一般统一的行动做派,才认识到这种风气的普遍程度。

午后的大酒店笼罩在冬日暮色的微光里,隐约有鼓乐声从楼下传来……他们在酒店的大堂中踱着步,有些烦躁不安,一杯接一杯地端起鸡尾酒,看得出他们都精心装扮过,都在等待着什么。这时旋转门转了起来,三个裹着裘皮大衣的人扭着身子走了进来。接下来他们要去看戏,坐在桌子边看上一阵子《午夜嬉戏》[26]——当然,母亲总是一路跟着,但她的存在只会让事情变得更隐蔽,更刺激,人都走后留她独自一人坐在甜品桌旁,心里还想着这样的消遣完全不像他们招贴画上画的那么差,只不过很容易让人厌倦。然而,人见人爱的女儿又坠入爱河了……有点儿奇怪,不是吗?——出租车里明明留有足够的空间,但人见人爱的女儿和来自威廉姆斯学院[27]的那个男生还是被挤了出来,而不得不单独另叫一辆车。奇怪!你难道没有注意到人见人爱的女儿晚到了七分钟,而且面颊绯红?不过人见人爱的女儿“总是能蒙混过关”。

这位“美人”已经变成了“调情者”,“调情者”又变成了“小荡妇”。这位“美人”每个下午都有五六位拜访者。如果人见人爱的女儿,由于某些奇怪的意外,同时有了两位来访者,那位无法与她约会的对象就会感到很不自在。舞会的间歇这位“美人”总是会被十几位男士环绕。如果你试图在舞会的间歇找到她,那只能去碰碰运气。

同一个姑娘……一边陶醉于丛林音乐的氛围中,一边又饱受道德规范的质疑。艾默里觉得如果他在八点前随便遇见哪个招摇的姑娘,十二点之前他就很有可能同她接吻,这种感觉实在令人着迷。

“我们究竟为什么会在这儿?”那天晚上在路易斯维尔乡村俱乐部外面,他问那个头上插着绿色压发梳的姑娘,当时他们坐在某个人的豪华轿车里。

“我不知道。我大概是鬼迷心窍了。”

“我们就直说吧——我们今后不可能再见面了。我愿意跟你出来到这儿来,只是因为你是我见到的最漂亮的女孩。你其实也不在乎还能不能再跟我见面的,对不对?”

“我不在乎——但你对每个女孩子都会这么说吗?我究竟做了什么,你要这样对我?”

“还有,你跳舞不觉得累吗?你不想抽根烟,或者干点儿你说过的什么事吗?你就是想着——”

“哦,我们进去吧,”她打断了他的话,“如果你要把我剖析一番。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话题为好。”

当时手工编织的无袖运动衫正引领潮流风尚,艾默里突发灵感,美其名曰“宠爱衫”。这个名字后来从东海岸传到西海岸,在好色之徒和人见人爱的女儿们之间口口相传。

客观描述

艾默里如今已经十八岁了,身高将近六英尺,一表人才,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漂亮,而是异常英俊。他有一张稚气的脸庞,天真烂漫,但长而密的黑色睫毛下有一双锐利的碧眼。他没有那些俊男靓女身上常有的对异性的强烈吸引力,而有一种知性美,但这种特性绝非他所能控制,不能像水龙头那样可以随意打开或关闭。然而,他这张脸总是让人过目难忘。

伊莎贝拉

她站在楼梯的最顶端。兴奋的冲动在她的身体里翻涌,这种兴奋就像跳水运动员站在跳板之上,像女主角面临首演之夜,像那些生龙活虎的年轻人在全国大学生橄榄球赛那天所体验到的感受一样。她本来早该在鼓乐声中,或者在混合着《戴伊思》和《卡门》[28]的不和谐的主题音乐中下楼的。她从未像现在这样在意自己的外表,她也从未对自己的外表感到如此满意。她六个月前刚满十六岁。

“伊莎贝拉!”她的表姐莎莉站在更衣室的门口朝她喊道。

“我准备好了。”她觉得由于紧张嗓子里好像是哽住了。

“我得回去再拿双轻便舞鞋。一会儿就好。”

伊莎贝拉本来要到更衣室去,打算最后再照照镜子审视一番,然而她被某样东西吸引,莫名地在那里站住,俯瞰着明尼哈哈俱乐部宽阔的楼梯。楼梯转弯处的弧度半遮半掩,因而她只看到了楼下大厅里两双男士的脚。两双脚上统一都穿着黑色的男士包头鞋,无法辨认出鞋主人的身份,然而她急切地想知道是否其中的一双属于艾默里·布莱恩。这个年轻人,虽然此刻还未见到,却已经占据了她这一天中相当多的时间——这可是她到这里的第一天。从火车站坐上汽车回来开始,莎莉就抛给她一连串的问题,并不自觉地就要评论几句,透露些情况,或是夸大其词地渲染一番:

“你记得艾默里·布莱恩,对吧?好吧,他简直疯了似的想见到你。他从学校过来已经坐了一整天的车,今晚就能到。他听说了许多关于你的事——他说他还记得你的眼睛。”

这让伊莎贝拉心生得意。这样他们俩算是条件对等了,不管有没有事先的宣传,她都有能力主宰自己的浪漫故事。然而,她翘首期盼的幸福感觉过去后,随之而来的是一阵低落的情绪,她不禁问道:

“你说他听说了我许多事是什么意思?什么样的事?”

莎莉笑了。她感到自己在这位颇有姿色的表妹面前,更像一个经纪人。

“他知道你——你是公认的美女,就这些”——她停顿了一下——“还有,我猜他知道你被人吻过。”

一听这话,伊莎贝拉便猛地攥紧了她裘皮长袍下面的小拳头。她已经习惯了被人议论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她每一次都毫无例外地被弄得心烦意乱,不过——在这个陌生的小镇这倒是有优势的名声。她就是“老手”,不是吗?好吧——让他们等着瞧。

伊莎贝拉看着窗外的雪在严冬的早晨簌簌地飘落。这里总是比巴尔的摩冷得多,她居然都忘了。边门的玻璃上结满了冰,窗户的边角上都积着雪,好像打起了褶子。她的脑子还在想着一件事。他的穿着还像原来的那个男孩子吗?那个穿着莫卡辛软皮鞋和冬季狂欢的服装、在热闹的商业街头不紧不慢地走着的那个男孩?多么有西部风格!当然他不是那样的:他去了普林斯顿,差不多已经读大二了。事实上她对他只有非常模糊的印象。她的一个旧的柯达相册里还保存着一张过去的快照,她对他那双大眼睛印象深刻(现在他很可能已经像那双眼睛一样迷人了)。然而,当她上个月定下了冬季拜访莎莉的行程时,他已经显现出了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的模样。孩子们最善于给人牵线搭桥,他们能够迅速地制订出活动计划,莎莉负责联络,她对伊莎贝拉冲动的个性做出了巧妙的应和。伊莎贝拉有时总是会产生强烈的情绪,即使是稍纵即逝的感情……

她们的车在一幢白色石头筑成的房子前停了下来,这幢房子气势雄伟,这里离那条积雪覆盖的街道有一段距离。韦瑟比太太热情地出门迎接,许多出于礼貌而躲起来的小表妹也都从藏身的角落里出来见了面。伊莎贝拉非常得体地同她们一一见面。她状态极佳,和她接触的每个人都和她交好——除了大一点的姑娘和几个妇人。她给人留下的印象都是有意为之。那天早上她重新认识的六个女孩子都对她有很好的印象,一来她性情爽朗,二来她们对她早有耳闻。艾默里·布莱恩是个公开的话题。显而易见,他一贯轻浮,对爱情不专一,算不上招人待见,但也不让人讨厌——那里的每个女孩子似乎都在某些时候和他有过交往,可是没人愿意提供任何真正有价值的信息。他准保会爱上她……莎莉把这一情况公布给她的一帮小姐妹,而她们刚刚见过伊莎贝拉就开始把同样的信息反过来兜售给她。伊莎贝拉暗暗地下定决心,如果需要,她会强迫自己喜欢他——这是莎莉所期望的。或许,她说不定会大失所望。莎莉把他描述得天花乱坠——他长相英俊,“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说是卓尔不群”,会说漂亮话,而且会恰到好处地不专情。事实上,他简直集所有的浪漫于一身,正是她这个年龄的姑娘所向往的,也是整个社会环境引导她们去追求的。她在想那是不是他的舞鞋,那双在下面柔软的地毯上迟疑地跳着狐步舞的舞鞋。

所有的印象,事实上,所有的想法对于伊莎贝拉来说,就像万花筒一样千变万化。她身上交融着社交和艺术两种不同的气质,这样的融合实在少见,通常这两种气质分属于交际花和女艺术家两个不同的阶层。她的教育,确切一点说是她的世故都来源于那些她看上的男生,她引诱他们和她成双入对;她的手段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只要在电话能打到的范围之内,她酝酿情事的能力,仅仅受限于那些对她没有抵抗力的男人的数量的多寡。她那双深棕色的大眼睛秋波滟滟,眉目传情,她对于异性的强烈吸引力,使她千娇百媚,顾盼生辉。

那天晚上在等着莎莉去拿舞鞋的时候,她就这样站在楼梯的顶端。正当她有些不耐烦的时候,莎莉从更衣室走了出来,满面笑容,带着她一贯的好脾气和好心情,她们一起下到一楼,有两个念头在伊莎贝拉的脑子里交替闪烁着:她为自己今晚神采奕奕而感到高兴,还有她在疑惑他是否是一个舞场高手。

在楼下俱乐部的大房间里,她一度被下午见到的那些女孩子包围,接着她听到莎莉重复着一连串的名字,而她则应声对着一组六个、黑白相间、穿着正式、异常拘谨、模模糊糊有点印象的人鞠躬致意。布莱恩的名字好像被提及了,但一开始她却找不到他人在哪里。接下来在后退和推搡中,这群年轻人乱作一团,窘态百出,他们发现自己不得不和最不想见到的人攀谈几句。伊莎贝拉趁机脱身,和弗洛吉·帕克在楼梯上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帕克现在是哈佛的大一新生,她记得他们曾在一起玩过跳房子。她现在只需幽默诙谐地提提旧事就行了。伊莎贝拉把一种想法落实到社交活动上的能力简直无与伦比。起先,她用略带一点南方口音的低沉嗓音,热情洋溢地重复着过去的事,其中还带着难以抑制的狂热;接着,她好像从远处观望一样停了下来,含笑不语——带着她那灿烂迷人的微笑;既而,她又变着花样地旧事重提,故意玩弄些欲擒故纵的花招,而所有这一切她通过普通的交谈就能做到。弗洛吉完全沉醉其中,丝毫没有察觉这一切并不是为了他,而是表演给在她左边不远处的那个人,那人有一双绿色的眼睛,那双眼睛在仔细喷了水的、油光发亮的头发下面熠熠闪动,伊莎贝拉已经发现了艾默里。一个女演员即使是在自己的个人魅力释放得最彻底的时候,也会对第一排的大多数观众有深刻的印象,伊莎贝拉此刻就在审视着自己的对手。首先,他长着一头红褐色的头发,这让她有些失望,她也因此意识到自己之前预想的是一个黑色头发,像袜带广告上那样清瘦的人物……至于其他方面,他面色红润,身材挺拔,看起来风流潇洒;身上一套修身的燕尾服,一件丝绸褶裥的衬衫,更衬托出他的风姿。当时,女士们依然乐见男士们穿着这种衬衫,但男士们已经开始对它感到厌烦了。

在伊莎贝拉审视他的时候,艾默里也在静静地观察。

“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她猛然转过身,对着他一脸无辜地问道。

舞厅里出现一阵骚动,莎莉领着大家到桌子边就座。艾默里奋力挤到伊莎贝拉的身旁,悄声道:

“你是我晚宴上的搭档,你知道的。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伊莎贝拉倒吸了一口气——开腔搭讪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但实际上她感到自己被人抢了风头,好像主角的一段好词被一个小角色给抢去了……她决不能把主导权拱手让与他人。晚宴桌上不时有笑声传来,大家挤在桌边寻找各自的位置,乱作一团。当她在桌子的上席落座时,有许多好奇的目光都投向了她。她此刻如鱼得水,尽情享受着眼前的一切,弗洛吉·帕克完全被她吸引,绯红的脸颊更为她增添了光彩,帕克望着她不觉出了神,忘了帮莎莉拉出来椅子,陷入了不知所措的窘境。艾默里坐在另一边,一副自命不凡的得意姿态,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毫不掩饰对她的倾慕之情。他一上来就开门见山,弗洛吉也不甘示弱:

“你还扎着辫子的时候,我就听说了许多关于你的事——”

“今天下午是不是有点儿荒唐——”

两人都停了下来。伊莎贝拉满面含羞地转向艾默里。不管对于什么人来说,她的脸庞已经足以回答任何问题,但她还是决定开口。

“怎么得知的——从谁那儿听说的?”

“人人都在说——从你离开之后这些年大家一直都在说你。”她恰如其分地红了脸。在她右边的弗洛吉已经被判出局了,尽管他自己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我来告诉你这些年我记得的关于你的事情。”艾默里继续说道。她将身体微微靠向他,眼睛则羞答答地盯着自己面前的一盘芹菜。弗洛吉叹了口气——他了解艾默里,也知道艾默里似乎生来就懂得掌控局面。他转向莎莉,问她是否明年就要出去求学了。艾默里发起了连珠炮式的进攻。

“我想到了一个形容词,与你非常相配。”这是他最为喜欢的开场白之一——他很少真的想到了什么词,但这么说会引起对方的好奇心,而且他总是能在情急之中,想到一些恭维之词。

“噢——什么词?”伊莎贝拉一脸醉心其中的好奇表情。

艾默里摇了摇头。

“我对你还不够了解。”

“你会告诉我吗——回头?”她用接近耳语的声音说道。

他点了点头。

“我们出去坐坐吧。”

伊莎贝拉点头同意。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的眼睛摄人心魄?”她说道。

艾默里试着让他的眼睛看起来更加敏锐。他猜想她的脚刚刚在桌子底下碰了碰他,但并不十分确定。但也可能只是桌腿碰到了他。这实在是难以分辨。不过,这还是让他兴奋异常,他很快就在想是否有可能用一下楼上的小房间。

林中的孩子

伊莎贝拉和艾默里显然都不纯真,但他们也没有特别厚颜无耻。而且,外行的身份在他们现在正玩的游戏中毫无价值可言,这种游戏可以说是她之后许多年里的主要功课。她和他一样,一开始游戏只是因为长得漂亮和容易激动的性情而引发的,后来,他们接触到一些随手可及的通俗小说,从大一点的孩子在更衣室的谈话中听到相关的内容,于是便开始了这样的游戏。伊莎贝拉从九点半开始一直在用一种扭捏的步态走路,当她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装出一副天真少女的模样时,艾默里相对来说并没有被她蒙骗。他在等着她卸下面具,但同时他并不想质疑她如此这般做作,因为她有权利这么做。而对她来说,她并没有被他的精于世故和学究气质打动。她毕竟在大城市生活过,见过很多世面。但她接受他的这种姿态——这也是在谈情说爱中惯用的十几个小伎俩之一。他意识到自己如此受到她的偏爱恰恰是因为她在这方面训练有素,他知道自己是她视野之内最好的猎物,而在他失去自己的优势之前,他必须更好地把握自己的时机。因而他们把这个游戏一路进行下去,用尽了心机和诡计,如果她的父母知道,势必会大为震惊。

晚宴之后,舞会就开始了……顺利开始。顺利吗?——每跳几步,就会有男生上来把伊莎贝拉抢过去,接下来他们还会在角落里吵个没完:“你最好让我离她更近一点!”还有:“她也不喜欢这样——我第二次截舞时她这么对我说的。”这话不假——她对每个人都这么说,跳完松手之际她还会特意用力握一下对方的手,意思是说:“和你共舞成就了我的夜晚。”

但时间流逝,两个小时过去了,那些不太敏感的男舞伴最好把他们假装激情的目光投向别处,因为十一点的时候,在楼上阅览室旁的小房间里,伊莎贝拉和艾默里已经在沙发上坐定了。她意识到他们是漂亮的一对,似乎只有这个幽闭的角落才配得上他们这样的佳人,而那些不那么耀眼的人则在楼下上蹿下跳,叽叽喳喳。

那些从门前经过的男孩子都投来嫉妒的目光——女孩子们经过的时候只是笑笑或皱皱眉头,她们心里都更有数了。

他们此时已经步入了一个非常明确的阶段。他们交流了最后一次见面之后彼此的生活进展,而她听到的多数是她早已听过的故事。他正在读大学二年级,加入了《普林斯顿人日报》社,成了编委之一,有望在四年级的时候成为编委会的主席。他得知她在巴尔的摩交往过的一些男孩子是“情场老手”,他们会带着假装的兴奋参加舞会;他们大多数二十来岁,开着炫目的红色斯图兹跑车[29]。他们当中的一大半已经从高中或者大学中退学,其中还有几个是小有名气的运动员,这不免让他对她刮目相看。事实上,伊莎贝拉和大学更进一步的接触才刚刚开始。她和许多年轻人有过一面之交,他们认为她是个“漂亮小妞——值得他们留点儿神”。然而,伊莎贝拉用这些成串的名字织出了一张快乐织锦,即使是维也纳的贵族见了也会觉得炫目非常。这就是这位坐在软沙发里、有着低沉嗓音的年轻女士的本事。

他问她是否觉得他有点自高自大。她说自高自大和自信是两回事。她钦佩的是男人身上的自信。

“弗洛吉算是你的好友吗?”她问道。

“差不多——怎么了?”

“他是个很蹩脚的舞伴。”

艾默里笑了起来。

“他跳舞的时候,好像女孩子是在他后背上而不是在他怀里。”

她很赞同这个说法。

“你总是很善于观察别人。”

艾默里竭力想否认这一点。然而,他忍不住又对几个人评头论足一番,都是为了给她看。后来,他们谈论起手来。

“你的手真是美极了,”她说,“它们看起来像一双弹钢琴的手。你弹吗?”

我已经说过他们步入了一个非常明确的阶段——不,应该说是远不止于此,是进入了一个关键的阶段。艾默里乘了一天多的火车来看她,要知道他乘的那趟车是夜里十二点十八分发车的。他的行李箱和手提包都还在车站等着他,他的怀表已经在口袋里待了有一阵子,开始变得沉重起来。

“伊莎贝拉,”他突然开口道,“我要跟你说件事。”他们之前一直在轻松地聊“她眼中有趣的神情”,伊莎贝拉从他态度的变化中已经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确实,她一直纳闷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开始。艾默里把手伸到他们头顶上方,关掉了电灯,这样他们就处在一片黑暗之中了,只有阅览室的灯光透过门照进来,在黑暗中映出明灭可见的红色微光。然后,他开了口:

“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我将要说的这些话。上帝啊,伊莎贝拉——这听起来像是在背台词,但这不是。”

“我知道。”伊莎贝拉温柔地说。

“或许我们以后再也不能像今天这样见面了——我有时候实在是没什么运气。”他把身子从她身边挪开,靠在长沙发的另一个扶手上,但她依然能在黑暗中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

“你当然会再见到我——傻瓜。”她只是在最后一个词上稍微有些着重——这样它听起来差不多像一个昵称。他声音略带沙哑地继续说道:

“我曾经倾心于许多人——女孩子——我猜你也一样——倾心一些男孩子,我的意思是,可是,老实说,你——”他突然间打住,说不下去了。他身子前倾,用手托住下巴:“哎,这有什么用——我们总要分道扬镳,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

有一阵子两人都默不作声。伊莎贝拉很受触动,她把自己的手帕卷成一个紧实的球,借着从她上方倾泻下来的微光,故意把它丢在了地上。有一刹那,他们的手碰在了一起,但两人都没有说话。沉默变得更为频繁,也更加甜蜜。外面另一对落单的情侣走了过来,开始在隔壁房间的钢琴上弹奏了起来。弹完平时的练习曲目《筷子曲》,他们中的一个开始演奏《林中的孩子》[30],一个轻柔的男高音跟着曲子唱了起来,歌声传进了小房间里:

给我你的手——

我就会知道,

我们要出发去往睡梦之乡。

伊莎贝拉跟着轻轻哼唱起来,忽然一阵颤抖,她感到艾默里握住了自己的双手。

“伊莎贝拉,”他耳语着,“你知道我发了疯似的喜欢你。你对我也是有意的。”

“是的。”

“你有多在乎我——还是你更在乎别的什么人?”

“没有。”他几乎听不到她的声音,尽管他已经把头埋得很低,脸颊上都能感到她温热的鼻息。

“伊莎贝拉,我很快就要返校,在那里待上漫长的六个月,我们为什么不——如果有一件事值得我对你念念不忘,那么——”

“关上门……”她的声音仿佛只是一阵轻微的喘息,他甚至怀疑她是否开口说了话。当他轻轻推门把它关上的时候,外面的音乐声似乎也颤动起来。

月色多明亮,

吻我入梦乡。

多么美妙的歌声,她暗想着——今夜的一切都如此完美,最美好的莫过于这个小房间里的浪漫情景,他们双手紧扣,那不可避免的动人情形也要翩然来临。她未来的生活图景似乎正是此刻良辰美景的无限延展:在月光和淡淡的星光下,在豪华轿车温暖的后座上,在树荫掩映中停着的低矮舒适的敞篷轿车上——只是男孩子可能会换,而眼前这个是那么帅气。他轻轻握住她的手。突然之间他把它翻转过来,贴于他的唇上,吻了一下她的手心。

“伊莎贝拉!”他的低语声与音乐声融合在了一起,而他们似乎也越贴越近了。她的呼吸开始加快。“我可不可以吻你,伊莎贝拉——伊莎贝拉?”她在黑暗中把头转向他,微微张开嘴唇。突然间,一阵嘈杂的说话声、跑动的脚步声朝他们奔涌而来。艾默里如闪电一般飞快地伸手掀亮了电灯,门打开了,冲进来三个男生,其中之一就是急吼吼地要跳舞的弗洛吉。此时,艾默里已经坐定,正在翻阅桌上的杂志,而她则一动不动地坐着,安然自若,气定神闲,甚至还冲他们笑了笑,表示欢迎。然而,她的心在怦怦乱跳,她感到自己平白无故被人抢去了什么。

显然,这一切都结束了。大家嚷着要跳舞,他们俩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在他那一边是沮丧,在她这一边是惋惜,接下来晚会继续,男舞伴们打消了顾虑,还是无休止地插进来跳舞。

还差一刻就午夜十二点了,在一群凑过来祝他好运的人当中,艾默里郑重地和她握了握手。有一瞬间他忽然难以自持,她心里也感到一阵骚动,人群中不知哪个爱逗趣的人插科打诨道:

“带她出去,艾默里!”他在握着她的手时,轻轻按了一下,她也回以同样的反应,就像她和这天晚上二十双手分开时的反应一样——仅此而已。

当她们两点钟回到韦瑟比家时,莎莉问她是否和艾默里在小房间里有过“良宵一刻”。伊莎贝拉平静地转过身来,望着莎莉。她的眼中闪烁着理想主义者的光芒,宛如一个梦想成为圣女贞德那样不容诋毁的梦想家。

“没有,”她回答说,“我已经不做那样的事了;他试图让我那样,但我拒绝了。”

她爬上床时还在想,在明天特别提到这件事时不知道他会怎么说。他长着一张如此好看的嘴巴——她有没有可能——?

“有十四位天使在守候着他们。”莎莉在隔壁房间里带着睡意唱道。

“该死!”伊莎贝拉嘟囔着,一边把枕头拍打得蓬松隆起,一边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钻进冰冷的被子里,“该死!”

狂欢

艾默里因故去了趟《普林斯顿人日报》社。那些无足轻重的势利小人,可以说是衡量成功的精密温度计,眼看俱乐部的选举在即,纷纷对他热情起来,常有高年级的学生成群结队地来拜访他和汤姆,他们的出现总有些唐突,进来之后就靠在家具的边角上,东拉西扯,唯独不提最令人关注的话题。受到如此殷切的关注让艾默里感到很有趣,假使那些来访者代表着他不感兴趣的俱乐部,他就故意说上些不成体统的话来吓唬他们,他自己则感到无比高兴。

“噢,让我想一想——”有一天晚上,他对着一个目瞪口呆的代表说,“你们是代表哪个俱乐部的?”

在来自常春藤、木屋、虎吧这些俱乐部的来访者面前,他可以游刃有余地扮演起“温和、懂事、天真的男孩子”的角色,对于他们到访的目的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

三月初的一个早上迎来了决定胜负的选举日,整个校园都沸腾了,见证了各式各样情绪失控、精神异常的情况,他和埃里克·康尼奇悄悄地溜进木屋俱乐部,不可思议地发现他的同班同学忽然都变得神经兮兮。

这里有那些在俱乐部之间跳来跳去的摇摆群体;也有彼此结识不过三两天的朋友,哭天抢地地非要加入同一俱乐部,声称什么也不能把他们分开;还有那些一夜成名的,记起自己还是新生时遭受的冷落,不免要把积怨发泄一番。有些无名小卒一旦获得让人觊觎的会员资格,很快便会声名鹊起;另有一些自以为已经“搞定一切”的人却遭遇到不曾料想到的劲敌,会感到自己陷入困顿,被人抛弃,他们甚至扬言要退学。

艾默里看到在自己那群人中,有的人会被排斥在外,仅仅是因为戴着绿色的帽子,或者因为有点像“该死的裁缝的人体模型”,或因为“天堂里太有吸引力”,或因为某一天晚上醉得“不像个绅士,上帝做证啊”,或者因为某些除了反对票操纵者再无人知晓的深不可测的秘密原因。

这场社交狂欢活动在拿骚酒吧举办的盛大晚会中达到了高潮,巨型碗盛装的潘趣酒不停地供应,整个楼下的人都欣喜若狂,觥筹交错,到处是欢呼的脸庞和呼喊的声音。

“嗨,迪比——祝贺你!”

“好样的,汤姆,你在帽子俱乐部有一帮得力干将。”

“嗨,凯里——”

“哦,凯里——我听说跟你一起去虎吧俱乐部的都是举重运动员!”

“嗨,我没去木屋俱乐部——那帮花花公子的乐园。”

“他们说欧文顿得知自己拿到了常春藤的会员资格,当场昏了过去——他当天就签了吗?——噢,没有。他蹬上自行车就飞奔去了穆雷—道奇大楼——生怕是搞错了。”

“你怎么加入帽子俱乐部的——你这个不知悔改的酒色之徒。”

“祝贺你!”

“祝贺你自己吧。听说你手下有一大帮人。”

酒吧打烊时,晚会才结束,人们三五成群地分散开来,拥向积雪覆盖的校园,他们一路唱着歌,沉浸在一种不切实际的幻觉中,似乎趋炎附势和剑拔弩张的气氛终于已经过去,他们可以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了。

许久之后,艾默里把这个大学二年级的春天看作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那时他的想法和他眼前的生活完全合拍。他所想的莫过于放任自流,随心畅想,与新结识的十几个朋友度过惬意的四月午后。

一天早上,埃里克·康尼奇来到他的房间,把他从床上叫起来,那时太阳已经升起来很高,窗户上闪耀着坎贝尔大楼独特的光辉。

“起来,原罪,醒醒吧。半小时后到伦威克咖啡馆门口。他们有车子。”他拎起五斗橱的罩子,连同上面的许多小玩意儿,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床上。

“你从哪里搞来的车子?”艾默里挖苦地问道。

“相信我就是了,不过你可不要多嘴多舌,不然就别想去了!”

“我想我还是要睡觉。”艾默里平静地说道,重新钻进被窝里,一边伸手到床边去拿烟。

“睡觉!”

“为什么不?我十一点半还要上课。”

“你真能扫兴!当然,除非你不想去海边——”

艾默里从床上一跃而起,把五斗橱罩子上的小东西撒了一地。海边……他许多年没去过了,上次去还是跟着妈妈一起家庭旅行的时候。

“都有谁去?”他一边往身上套着内衣一边追问道。

“哦,迪克·亨博德、凯里·霍里德,还有杰西·菲伦比,还有——哦,差不多五六个人吧。快点儿,老弟!”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艾默里就已经钻进伦威克咖啡馆,在里面大口大口地吃起牛奶玉米片了。九点半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开心心地上了路,把小镇甩在了身后,直奔迪尔海滩[31]的沙滩而去。

“瞧瞧,”凯里说,“车子原本就在那儿。事实上,这车子不知是被谁从阿斯波利公园[32]偷来的,后来那人把车子丢在普林斯顿去了西部。咱们铁面无私的亨博德从市议会获得了许可来处置它。”

“有人带钱了吗?”菲伦比从前排座位转过头来,提醒大家说。

大家几乎异口同声地断然否认。

“这下可有意思了。”

“钱——钱是什么?我们把车子卖了不就有了。”

“把它当废品卖了怎么样?”

“我们怎么才能弄点吃的?”艾默里问道。

“说实在的,”凯里用责备的眼光看着他,回答道,“你是在怀疑我在短短三天内活下去的能力吗?有时候有些人即使几十年一无所有也照样活下来了。读读《童子军月刊》吧。”

“三天呀,”艾默里若有所思地说,“我还有课呢。”

“其中有一天是安息日。”

“还不都一样,学期还有一个半月呢,我只能再翘六节课。”

“把他扔出去!”

“走回去可得好久呢。”

“艾默里,如果我可以造一个新词的话,你这是在出风头。”

“艾默里,你难道没想过麻醉一下你自己吗?”

艾默里缩回座位中,偃旗息鼓,不再开口,他看着车窗外的景色,陷入了沉思。斯温伯恩的诗句此时倒是应景:

噢,冬日的冷雨和萧瑟都已消逝,

冰雪与罪恶的季节已杳无踪迹;

恋人们天各一方的长日也要结束,

黯淡的天光,无尽的黑夜,都随之而去;

时光在记忆中驻留,悲伤却已忘却,

寒霜消融,春花已在枝头萌动,

树丛中绿芽新展,枝头绿叶如盖,

鲜花竞放,春朝已至。

春水潺潺浇灌着花——[33]

“怎么了,艾默里?艾默里满脑子诗情画意,正想着美丽的鸟儿和花儿。我从他眼睛里就能看出来。”

“没有,我没有,”他掩饰道,“我正想着《普林斯顿人日报》,今晚本该我去排版,但我想我可以打电话回去。”

“哎,”凯里满怀敬意地说道,“这些大人物呀——”

艾默里不觉红了脸,他好像看到败选的菲伦比微微眉头一皱。当然,凯里只是在开玩笑,但自己实在不该提到《普林斯顿人日报》。

真是风和日丽美好的一天,当他们离海边越来越近的时候,已经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带着咸味的海风,他开始想象那波澜壮阔的大海,绵延平坦的沙滩,还有碧波之上的红色屋顶。很快,他们就穿过了小镇,大海突然出现在眼前,那一瞬间,他兴奋不已,心潮宛如凯歌般澎湃……

“噢,天哪!快看!”他大叫起来。

“怎么了?”

“放我下去,快——我有八年没见过它了!哦,好心人啊,快停车!”

“这小子真古怪!”埃里克说。

“我真觉得他有点儿怪异。”

车子如他所愿贴着路沿停了下来,艾默里朝着海滨步道飞奔起来。起先,他意识到海是蓝色的,接着又觉得它茫茫一片,浩瀚无边,再后来他听到涛声阵阵,不绝于耳——确实,正像人们所认识的海洋,这不过是它最平常的景象,但那时如果有人告诉他,这些是再平常不过的景象,他一定会惊讶得目瞪口呆。

“现在我们该去吃午饭了,”大家伙儿在一起溜达的时候,凯里像下达命令一样说,“行啦,艾默里,走吧,你也该实际一点。”

“我们应该先去最好的饭店,”他接着说,“然后一步一步再作打算。”

他们沿着海滨步道漫步,挑了目之所及最为豪华的一家酒店,径直就去了那里的餐厅,围着一张桌子坐下。

“八杯布朗克斯鸡尾酒,”埃里克吩咐道,“再来一份总会三明治和土豆条。吃的每人一份。余下喝的大家分吧。”

艾默里吃得很少,他一直坐在那把能够看见大海,并感受得到礁石上惊涛拍岸的气势的椅子上。午餐结束后,他们都坐着,安静地抽着烟。

“花了多少钱?”

有人扫了一眼。

“八块两毛五。”

“漫天要价。我们就给两块,再给一块给服务生。凯里,找找身上的零钱。”

服务生走了过来,凯里郑重地递给他一块钱,又丢了两块钱在账单上,接着扭头就走了。他们慢悠悠地朝门口晃过去,不一会儿就被那个心存疑虑的伽倪默德[34]给追上了。

“搞错了,先生。”

凯里接过来账单,仔仔细细地核对了一番。

“没问题!”他说着,一边一本正经地摇着头,一边把账单撕成四片,丢给了服务生。服务生一时没反应过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脸茫然,而他们则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他会不会再来追我们?”

“不会,”凯里说,“他这一时半会儿肯定认为我们是大老板的儿子或者什么;过会儿他会再核对下账单,然后把经理叫来,到那个时候——”

他们把车丢在了阿斯波利,乘电车去了阿伦赫斯特,他们去那些挤满人的亭子里转悠,专门看那些漂亮的姑娘。四点钟的时候,午餐室里提供点心,他们这一次依然只付了总数的一小部分,甚至比上一次的比例还少。大约他们这伙人的长相和手段发挥了作用,使得他们每次都能得逞,这一次也没有人来追他们。

“看到了吧,艾默里,我们是马克思说的社会主义者,”凯里解释说,“我们不相信私有财产,而且我们正在将它付诸伟大的实验。”

“马上要天黑了。”艾默里提醒说。

“看着吧,你就对霍里德彻底放心吧。”

五点半的时候他们变得快活起来,手挽着手,排成一排在海滨步道上来回闲逛,一边还哼唱着关于悲伤的海浪的小曲儿。这时凯里被人群中的一张脸吸引住了,他跑了过去,但很快就回来了,带着一个艾默里所见过的最不起眼的女孩子。她长着一张苍白的大嘴巴,从一只耳朵一直咧到另一只耳朵,龅牙鼓出来像一个楔子,眯眯眼还有点斜视,谄媚似的在她宽阔的鼻翼上方瞟来瞟去。凯里正儿八经地给他们做了介绍。

“她叫卡卢卡,夏威夷女王!我来介绍下这几位先生。康尼奇先生,斯洛恩先生,亨博德先生,菲伦比先生和布莱恩先生。”

那个姑娘挨个行了屈膝礼。可怜的人儿。艾默里猜想她可能从未被人注意过——说不定她还有点弱智。她和他们同行期间(凯里邀请她共进晚餐),她的言行无不印证着艾默里的猜想。

“她更喜欢自己的家乡菜,”埃里克一本正经地对侍者说,“不过,不要太过精细的饭菜也可以。”

整个晚餐期间他对她说话都毕恭毕敬,凯里在另一边朝她傻乎乎地示爱,她咯咯笑个不停,合不拢嘴。艾默里乐得坐在一旁看着他们打情骂俏,一边想着凯里的品位实在一般,以及他如何把一次普通的遇见演绎成了曲折有趣的故事。他们在座的几个人似乎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能力,和他们在一起无异于一次身心的放松。艾默里通常只喜欢和男孩子单个地交往,一大群人会让他感到恐慌,除非这群人是以他为中心的。他想知道每个人对于整体都做了怎样的贡献,因为大家多多少少总要有精神上的付出。埃里克和凯里是这群人的活力所在,但他们并非中心。从某种角度上说,那个默不作声的亨博德,还有带着咄咄逼人的傲慢的斯洛恩,才是他们的中心所在。

迪克·亨博德,从大学一年级开始,似乎就被艾默里看作一个贵族的典型代表。他身材修长但匀称健壮,黑色的鬈发,五官端正,肤色偏黑。他说的每句话,不知为何听起来都合情合理。他胆量过人,虽然算不上智力超群,但头脑灵活,充满了荣誉感,那是一种带着十足魅力和贵族使命的荣誉感,不同于一般的正义感。他也会挥霍放荡,但不会萎靡不振,即使是他最为出格的冒险,也从不会被人认为是“出风头”。人们模仿他的穿衣打扮,学他说话的方式……艾默里甚至认定他可能会妨碍世界的进步,但自己是不会被亨博德改变的……

他不像典型的中产阶级那样健康有活力——他似乎从来不出汗。如果没有回报的话,有些人是不会跟司机打交道的;但亨博德即使是在雪梨餐厅同一个黑人共进午餐,人们也总是放心,觉得这很正常。他不是一个势利小人,尽管他只认识班上一半的同学。他的朋友既有出身高贵的,也有来自底层的,但是想要刻意与他“交好”则是不可能的。仆人们对他顶礼膜拜,把他奉若神明。他似乎是高年级学生想要努力成为的永恒楷模。

“他就像《伦敦新闻画刊》上登载的阵亡英国军官的画像。”艾默里曾对埃里克这样说。

“好吧,”埃里克回答说,“如果你想知道让人震惊的真相,他的父亲曾经是一名杂货店的店员,后来在塔克马的房地产市场上捞了一笔,十年前来到了纽约。”

艾默里当时感到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消沉情绪。

目前这种类型的聚会总是发生在俱乐部选举之后,班上的同学一呼百应,凑到一起——仿佛要孤注一掷,最后一次努力了解自己的集体,和同伴们团结一心抵制其他俱乐部各自为政的抱团理念。这是把他们从平日里谨言慎行、亦步亦趋的拘束中解放出来的、彻底放松的活动。

晚饭之后他们把卡卢卡送到海滨步道,然后沿着海滩闲逛回阿斯波利。夜晚的大海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它的色彩和醇美的沧桑感似乎都已消逝,只剩下让斯堪的纳维亚的传奇英雄黯然神伤的一片荒凉废墟。艾默里想到了吉卜林的诗句:

海豹掠杀者来临之前的腊卡农海滩。[35]

大海依然是一段乐章,只是充满了无尽的忧伤。

到了晚上十点的时候,他们已经身无分文了。他们用仅有的一毛一分钱饱餐了一顿,之后唱着歌、踱着步穿过海滨步道上的赌场和亮着灯的拱门,也会不时驻足,饶有兴致地听一听沿途乐队的演奏。在一个地方,凯里加入了一个为法国战争孤儿募捐的活动,净得了一块两毛钱,他们用这笔钱买了些白兰地酒,以防夜里受凉感冒。他们最后看了场电影,结束了这一天的活动,那是一部古典喜剧。他们一边看,一边集体爆发出阵阵大笑,场内的其他观众受到了惊扰,不禁对他们满腹怨言。他们一开始的入场很明显是预先策划好的,每个人入场时都指着身后的那个人骂骂咧咧。斯洛恩,他是最后一个进来的,当他看到其他人都已在场内就座,便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推脱掉所有的责任。接着,当气急败坏的检票员冲进场内找人的时候,他便若无其事地跟了进来。

他们后来在赌场旁边重新会合,安排了一下如何过夜。凯里跟看门人套近乎磨了半天,最后他准许他们睡在平台上。他们在售货亭中收集到了一堆毯子当作床垫和被子,并且一直畅谈到深夜,后来都昏昏沉沉入睡了,一夜无梦,但艾默里则尽可能地保持清醒,为了看海面上一轮皓月的壮观景象。

他们就这样痛痛快快地玩了两日,乘着电车或汽车在海滨游玩,或者沿着拥挤的海滨步道徜徉;他们有时和有钱人一起进餐,更多的时候则是在那些老板毫无戒心的餐馆里,简单吃上几口就溜之大吉。在一家快印店里,他们拿着架势,一共拍了八张相片。凯里坚持要大家一起,拍张橄榄球“校队”的集体照,后来又拍了张纽约东区流氓团伙的集体照,大家都反穿着外套,凯里在正当中,坐在一个硬纸板做成的月亮上面。摄影师很可能一直在欺骗他们——至少,从没叫他们去取过照片。天气格外宜人,他们又在外面睡了一宿,艾默里照例不情愿马上进入梦乡。

星期天一大早,天空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冷漠姿态,连大海都开始低沉地抱怨起来。于是,他们就搭上过路农场主的福特车,返回了普林斯顿。他们都得了感冒,头昏脑涨地各自散去,但除此之外,这趟漫游并没有生出别的麻烦来。

早在这之前一年,艾默里就开始荒疏学业了,他并不是故意的,而是由于懒惰,外加上兴趣广泛而无暇顾及。解析几何,还有高乃依和拉辛的忧思六音步诗行对他实在没什么吸引力;他之前翘首期盼的心理学,原来也是一门枯燥的学科,讲的都是肌肉反射和生物学术语,根本不是性格和影响因素研究。那门课排在中午,总是让他昏昏欲睡。后来他发现“主观和客观,先生”这句话可以回答绝大多数的问题,便不管什么场合,总是拿这一句来搪塞。有一次老师瞅准了,专门喊他起来回答问题,不知是菲伦比还是斯洛恩把他弄醒,他站起来脱口而出的就是这句,这件事一度在班上被传为笑话。

聚会是常有的——到奥兰治或者新泽西的海滩,偶尔也会去纽约和费城,他们有一次在纽约,从查尔兹酒吧带出来十四个女招待,把她们拉上一辆公交巴士的顶层,一起沿着第五大道兜风。他们缺课的次数越来越多,已经超出了规定允许的范围,这意味着来年他们不得不多修一门附加课程,但春光大好,他们不允许任何事来干扰他们丰富多彩的外出漫游。五月的时候,艾默里当选为二年级的舞会筹备委员,他和埃里克经过一长夜的谈论,草拟出了一份加入高年级学生会的班级备选人的暂定名单,他们把自己放在了确定当选的一栏里。高年级学生会大概由十八位最具代表性的高年级学生组成,考虑到埃里克作为橄榄球经理的身份,和艾默里取代伯恩·霍里德成为《普林斯顿人日报》主席的可能性,他们的推测似乎还是很有道理的。奇怪的是,他们两个都把丹维里埃列入了可能人选的名单,这一猜测如果放在一年前肯定会让班上的同学大跌眼镜。

整个春天艾默里和伊莎贝拉·博尔赫都保持着断断续续的书信往来,两人的激烈争吵常会导致书信中断,而他寻找新的爱情词汇的不懈努力又使得这样的往来得以维系。他发现伊莎贝拉在信中总是小心谨慎并且表现出越来越鲜明的理智,但他仍抱有一线希望,但愿她不至于过分高贵冷艳到与整个春天都格格不入,而最好她能像在明尼哈哈俱乐部时那样,让他在小房间春心荡漾。五月间,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写上洋洋洒洒三十页信纸,把信封塞得满满的寄给她,外面还要标上“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哦,埃里克,我觉得我已经厌倦大学生活了。”当他们在黄昏一起散步的时候,他难过地说。

“我想,在某种程度上,我也是。”

“我想要的不过是乡下的一处小屋,在某个温暖的乡下,还有一个老婆,再做一点不至于让自己虚度余生的事情。”

“我也一样。”

“我想退学。”

“你女朋友怎么说?”

“哦!”艾默里冷不丁地被吓了一跳,“对于结婚,她恐怕想都没想过……我是说,目前没想过。我刚才说的是将来,你知道的。”

“我女朋友说要结婚。我已经订婚了。”

“真的订婚了?”

“对。不要对任何人透露,拜托,但我确实是订婚了。明年我可能就不来了。”

“可你刚刚二十岁!要放弃学业?”

“怎么了,艾默里,你刚刚不是还说——”

“是的,”艾默里打断他说,“但我只是希望。我不会真的想退学。刚才只是因为这美妙的夜晚让我感怀。我有种感觉,这些美妙的夜晚将一去不复返,而我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体会。我希望我的女朋友能在身边。但是结婚——根本不可能。尤其是我父亲说,钱不像过去那么好赚了。”

“这些个晚上真是良辰虚度呀!”埃里克附和着说。

艾默里叹了口气,但开始利用起这些夜晚的时光。他有一张伊莎贝拉的快照,镶在一块旧的怀表里面,几乎每天晚上一到八点钟,他就会把灯关掉,只留下书桌上的台灯,这时他会把这张照片放在面前,坐在打开的窗户前面,着了迷似的给她写信。

……噢,对你的思念如此深切,以至于我无法说清自己此时的真实感受;你对于我来说犹如一场梦境,恕我无法将对你的感觉付诸纸笔。你的前信我已收到,简直美妙至极!我把它从头到尾读了六遍,尤其是最后一部分,有时候我非常希望,你能更加坦率一些,告诉我你对我的真实看法,但是你在信中把我写得太过美好,我甚至怀疑这是否是你的真实情感,我已经等不到六月了!你务必要做好准备,来参加我们的舞会。我想,舞会应该会很棒,我希望在这个精彩的学年结束的时候,带上你一起参加。我经常回想起你那天晚上说的话,想弄明白你究竟想对我说什么。假如是别的什么人,而不是你——可是,你知道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觉得你是轻浮善变的,你是如此受人欢迎,宛如被众星所拱的月亮,我无法想象你真的最喜欢我。

噢,亲爱的伊莎贝拉——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有人正在远处的校园里用曼陀林演奏《爱之月》,音乐仿佛把你送到了我的窗口。这会儿他又在弹奏《再见,小伙子,我已经结束》,这音乐与我正合适,因为我正好结束了所有事情。我已经决定再也不碰鸡尾酒了,我也知道自己不会再一次坠入爱河——我做不到——你已经占据了我的黑夜和白天,对于别的姑娘,我连想都不会想。我每天都能遇到她们,但对她们没有丝毫的兴趣。我并不是要假装无动于衷,因为根本不是那样的。只是因为我在爱着你。噢,最最亲爱的伊莎贝拉(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无法只单纯地叫你伊莎贝拉,我恐怕今年六月在你的家人面前,我也会忍不住会说“最最亲爱的”),你一定要来参加舞会,随后我会到你家拜访,待上一天,这样一切就完满了……

如此等等,一味地重复着你侬我侬的论调,但是对于他们两位似乎有着无穷的吸引力,百看不厌。

六月来临,烈日炎炎,人们都懒洋洋的,就算是考试也无法让他们打起精神。他们在木屋俱乐部的院子里度过让人昏昏欲睡的黄昏,在那里高谈阔论,直到石溪那边的乡野被蓝色的雾霭笼罩,网球场周围的丁香花开成了白茫茫的一片,他们都不再说话,默默地抽烟……之后沿着空荡荡的展望大道和四处歌声不断的麦考什林荫大道漫步,随后大家汇入拿骚街欢腾的人群。

那些天里汤姆·丹维里埃和艾默里很晚才出来散步。二年级的班级里掀起了一股赌博的热潮,许多个闷热的夜晚,他们埋头掷骰子,常常要玩到凌晨三点钟。赌完一盘,他们从斯洛恩的房间出来,发现露水已经降下,天上的星星已经暗淡得要隐去。

“我们去借两辆自行车,出去兜一圈。”艾默里提议道。

“好的。我一点都不困,而且这差不多是这一学年最后一个晚上了,真的,因为周一舞会的准备就开始了。”

他们在霍尔德楼的院子里找到了两辆未上锁的自行车,于是在三点半,他们沿着劳伦斯维尔路骑车出去了。

“你这个夏天打算做什么,艾默里?”

“别问我——我估计,还是老一套。到日内瓦湖城住一两个月——我可指望你七月的时候到那里去呢,你知道的——接着再到明尼阿波利斯,那儿意味着无休止的夏日舞会,找姑娘玩,然后越来越厌倦——不过,啊,汤姆,”他忽然补充了一句,“这一年岂不是棒极了!”

“不。”汤姆加重了语气说道。现在的汤姆,穿着布鲁克斯名牌上衣,脚上穿着弗兰克斯的名牌皮鞋,与之前判若两人了。“我赢了这场游戏,但我感觉到我再也不想玩第二个了。你说的没错——你是个橡皮球,不管怎样,这对你来说还算合适,但我已经厌倦了改变自己去迎合这个世界的角落里那些偏狭的势利做派。我想去一个地方,在那里人们不会因为领带的颜色和大衣的褶皱就遭到排斥。”

“你去不了,汤姆。”艾默里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在渐渐消退的夜色中骑车漫行;“现在不管你去哪儿,你会不自觉地运用‘有’或‘无’的标准来进行判断。不管是好是坏,我们已经给你打上了印记,你就是普林斯顿这种类型的人!”

“好吧,那么,”汤姆抱怨说,他提高了嗓门,沙哑的声音带着悲伤,“我为什么必须得回来?我已经学到了普林斯顿能教给我的一切。再花费两年的时间在一些迂腐的知识上或者在俱乐部里混日子,不会有任何益处。它们只会瓦解我的意志,让我变得毫无斗志,完全循规蹈矩。甚至现在我就已经没了骨气,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摆脱这一切。”

“哦,但你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汤姆,”艾默里打断他说,“你只是太过突然地看到了这个世界趋炎附势的一面。普林斯顿总要让那些有头脑的人建立起一种社会意识。”

“你认为是你教会了我那些,对吗?”他疑惑地问道,一边在半暗的天光中打量着艾默里。

艾默里暗暗地笑了起来。

“不是我吗?”

“有时候,”他慢吞吞地说,“我觉得你是我的邪恶天使。我本可以成为一个相当不错的诗人。”

“算了吧,这么说也太不留情面了。你选择来到一所东部大学。你要么睁眼看看人们你争我夺的卑劣本性,要么就视若无睹,糊糊涂涂地过去,而你怨恨这样的做法——就像马蒂·凯那样。”

“对,”他表示赞同,“你是对的。我不会喜欢那样。然而,二十岁上就变成一个愤世嫉俗的人也很残酷。”

“我生下来就是了,”艾默里咕哝着说,“我是一个愤世嫉俗的理想主义者。”他打住没说下去,自己也疑惑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们骑到了沉睡中的劳伦斯维尔中学,然后折返回去。

“骑这一圈很舒服,对吧?”汤姆立马说道。

“对,这是一个美好的结束,完美一击;今晚的一切都很好。哦,对于这个即将到来的闷热、倦怠的夏天,要是伊莎贝拉在的话就好了!”

“哦,你和你的伊莎贝拉!她肯定是个天真无邪的姑娘……我们来吟诗吧。”

于是,艾默里对着路过的灌木丛朗诵起了《夜莺颂》。

“我永远不会成为诗人,”艾默里朗诵完后说道,“我其实不够感性;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件事物在我看来有着绝对的美:女人、春天的黄昏、夜晚的音乐和大海;我体会不到像‘激扬清越的号声’[36]那样微妙的事物。我可能会成为一个知识分子,但除了那些庸俗诗歌,我再也写不出别的什么东西。”

他们骑车回到普林斯顿的时候,初升的太阳在研究生院后面的天空中勾画出色彩绚烂的版图。他们赶忙去冲了个澡,顿时一身清爽,就当是代替睡眠了。中午,身着艳丽服装的校友组成的乐队和合唱团已经挤满了街道,橙黑相间的旗帜在风中舒展、飘扬,而这些旗帜下的帐篷里正迎来校友的盛大欢聚。一处印着“六九届”这几个烫金大字的帐篷引得艾默里驻足凝视良久。几位两鬓斑白的老者坐在那里,安静地交谈着,而此时各班的游行队伍正蜂拥而至,像一幅展开的人生万象图景般斑斓多姿。

弧光灯下

随后,在六月将尽的时候,悲剧那双祖母绿色的魅眼突然盯上了艾默里。就在他骑车到劳伦斯维尔中学回来之后的那天晚上,他们一群人出发去了纽约做短途旅行,此番他们是要寻求刺激。到了夜里十二点的时候,这些人便分乘两辆车,开始打道回府。大家伙儿都玩得很尽兴,醉酒程度各不相同,有的人还很清醒,有的已经醉眼迷离。艾默里乘的是后面那辆车;他们走错了路,迷失了方向,所以匆匆忙忙要赶上前面的车子。

当天晚上月朗风清,行驶在路上的欢悦让艾默里倍感陶醉。他甚至在头脑中模模糊糊地酝酿出一首诗的两个小节……

灰色的汽车在黑暗中驶向夜的深处,它悄无声息,所过之处不曾惊扰到一个生灵……如同鲨鱼潜行在幽静的海水洋流之中,一路上星光闪烁,水花飞溅,美不胜收,披着银色月光的树木行行对对,朝身后分野而去,夜行的鸟儿拍打着翅膀,啾声婉转,掠过夜空……

在一间灯影交错的客栈旁小驻片刻,昏黄的小客栈在昏黄的月光下——接下来是一片寂静,欢笑声渐起渐落……汽车又迎着六月的暖风继续赶路,路面在阴影中延伸,阴影在夜色中变柔和,直到那昏黄的阴影,在疾驰的车轮下,投进一片蔚蓝……

他们的车子猛地停了下来,艾默里抬头凝视,不觉呆住了。路边站着一个女人,正在和开车的埃里克说话。后来他还记得,她身上那件破旧的和服睡衣让她显得像个泼妇,还有她开口说话时沙哑的嗓音显得有些空洞:

“你们是普林斯顿的学生?”

“是的。”

“哦,这边有你们的一个人死了,还有两个也快不行了。”

“天哪!”

“看!”她用手指着,他们看过去,都惊恐地睁大了眼睛。在路边弧光灯的强光之下躺着一个人,他脸朝下倒在不断扩大的血泊里。

他们都从车上跳了下来。艾默里想起了那个后脑勺——那个头发——那个头发……接着他们把那个人翻了过来。

“是迪克——迪克·亨博德!”

“哦,上帝啊!”

“摸摸他的心跳!”

那个丑老太婆不容争辩的声音响起,好像某种沙哑的凯旋式乐曲:

“他早就咽气了,行啦。车子翻了。两个没受伤的刚刚把另外几个抬进去,但这个已经没救了。”

艾默里冲进了屋子,其他人也都跟着进去。他们都浑身发软,一走进那个逼仄破败的起居室就瘫坐在沙发上。斯洛恩的肩膀被刺伤了,他躺在另外一张长沙发上。他几乎已经神志不清,不停地喊着什么,好像是八点十分还有一节化学课。

“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菲伦比的声音带着紧张,“迪克在开车,他抓着方向盘不放,不肯让别人开。我们跟他说他喝多了——接着就是这个见鬼的转弯——哦,上帝!……”他脸朝下扑倒在地上,扯着嗓子干号起来。

医生已经到了,艾默里走到诊疗床边,有人递给他一张床单让他盖上那具尸体。凭着忽然冒出的一股狠劲儿,他抬起了其中的一只手,并任凭它自然地跌落回去。虽然此时这具尸体的额头已经冰凉,但脸上并非毫无表情。他看到了鞋带——那天早上迪克系的鞋带。系好鞋带的人是他——而现在的他只是白色被单下一团沉重的血肉。他所知道的那个迪克·亨博德,那个记忆中富有魅力、有着独特个性的人,以及能唤起对他记忆的一切——噢,这一切现在都变得让人恐惧,绝无半点高贵气质,都已被碾作尘土。所有的悲剧都带给人离奇怪诞又肮脏作呕的紧张情绪——如此毫无价值,不值一提……像动物一样死去……艾默里记起了他童年时代在某个巷子里看到的那只被碾轧在地的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的猫。

“得有人陪菲伦比回普林斯顿。”

艾默里走出门外,迎面而来的夜风让他微微颤抖——在一团扭曲变形的金属物中,一块破碎的挡泥板在风中摇晃,发出一阵凄惨尖细的悲鸣。

高潮!

所幸的是,事故的第二天在一片忙乱中很快就过去了。当艾默里独自一人的时候,他的思绪总是不可避免地要转回到那个骇人的景象,血红的嘴巴在一张惨白的脸上洞开,强烈的对比让人感觉极不和谐,但他决意要把当下兴奋的感觉堆积起来,来掩盖掉这个悲惨的记忆,把它冷冷地抛到脑后。

伊莎贝拉和她的母亲下午四点驱车到了镇上,他们经过喜气洋洋的展望大道,穿过欢乐的人群,接着到木屋俱乐部所在的楼里喝了杯茶。当晚各个俱乐部要举行年度晚宴,所以七点钟的时候,他把她交给一个大一新生,安排好十一点的时候和她在健身房见面,只有到那个时候,高年级学生才能参加新生的舞会。她和他期盼的一样,他非常开心,并且热切期盼着这一夜成为他所有梦想的中心。九点钟,高年级的学生都站在俱乐部前面,观看新生热闹非凡的火把游行。艾默里看着眼前在夜色中盛装出行的人群,不禁在想,在这些黑暗而雄伟的背景的衬托下,在燃烧的火炬之下,不停欢呼着的、全神贯注的新生,是否也觉得熊熊火炬照亮的夜晚,像一年前他看到的一样光辉灿烂。

第二天又是呼啸而过。他们一行六人在俱乐部的一个私人宴会厅一起共进午餐;大伙儿都很兴奋,伊莎贝拉和艾默里隔着桌上的炸鸡温柔地对视。他们知道,他们的爱情将会天长地久。他们在舞会上一直跳到五点钟,那些单身汉不停地插进来要和伊莎贝拉跳舞,兴高采烈地把他抛在一边。随着时间越来越晚,人们截舞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他们的红酒让不停袭来的倦意都歇了脚,能让他们彻夜狂欢直到天明,而酒就藏在衣帽间的大衣口袋里。这群没有舞伴的人都是同一类人,他们似乎都听从一个人的领导。倘若一个黑发美人在他们身边翩翩起舞,他们就会发出轻微的惊叹声,很快这种情绪就会像涟漪一样涌向前去,总有一个人比别的人脚底滑溜,他一个箭步冲上去,和美人跳起舞来。接着,当那个身高六英尺的姑娘(是你们班的凯带过来的,他一个晚上都在忙着把这姑娘介绍给你们)大踏步地走过来,他们的队列就会接连后退,几个人会面面相觑,接着专注地看着舞厅里远处的角落。这是因为凯此刻满头大汗,焦急万分,他从摩肩接踵的人群中挤出来,正在寻找熟悉的面孔。

“我说,老兄,我已经有一个特别可爱的——”

“对不起,凯,但我已经定下这个姑娘了。我得在那家伙截进去前和她跳上一曲。”

“好,要不下一个?”

“什么——啊——呃——我发誓轮到我去截舞了——没人等着跟她跳舞的时候你再来找我。”

伊莎贝拉提议出去待一会儿,不妨坐她的车去兜兜风,这让艾默里喜出望外。汽车沿着普林斯顿校园中安静的道路缓缓而行,他们一路上羞涩又兴奋,谈论着最近的心事,交换着浅白的心里话。一个小时的甜蜜时光很快就过去了。艾默里心里有种出乎意料的坦诚,并没有试图去吻她。

第二天他们驱车穿行于新泽西的乡间,到纽约吃了午饭,下午去看了一部问题剧,看第二幕的时候伊莎贝拉从头哭到尾,这让艾默里有些不知所措——但她的样子不免又让他心底生出无限柔情。他禁不住要俯身去吻干她的眼泪,而她则在黑暗的掩护下,把手放在了他的手心,让他温柔地握住。

六点钟的时候,他们到达了博尔赫家位于长岛的避暑别墅,艾默里一下车就冲到楼上换了一身出席晚宴的正装。在他扣上衬衫饰扣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他可能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享受着人生的欢悦。他正值青春年少,眼前的世界在他朦胧的视野中都变得神圣起来。他和自己同辈中的佼佼者一起并肩来到了普林斯顿。他坠入爱河,而他的爱又得到了回应。打开所有的灯,他望着镜子中的自己,试图从自己的脸上找到某些特性,这些特性表明他比普罗大众更有洞察力,更加义无反顾,更有能力去影响他人,更有能力去贯彻自己的意志……牛津或许会是一个更大的天地。

他默默地崇拜起自己来。他的外表是多么潇洒,这身晚宴服装是多么得体。他步入大厅,因为听到有脚步声传来,便在楼梯上面停了下来。正是伊莎贝拉,从她闪亮的秀发到她金色的小巧舞鞋,她从未像此刻这般动人。

“伊莎贝拉!”他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喊出了声,同时伸出双臂。就像故事书里写的那样,她扑到他的怀里,在他们的嘴唇第一次碰在一起的那半分钟里,他的虚荣心膨胀到了极点,他年少的自我中心主义登峰造极。

注释

[1]吉格(jigger)是一种双向量杯或酒杯,主要用于调酒或饮料,一吉格相当于1.5盎司,大约45毫升。此处用来指用吉格杯调制的饮料。

[2]“吉布森少女”(Gibson Girl),美国画家吉布森(Charles Dana Gibson,1867—1944)以自己的妻子为原型创作的系列钢笔墨水少女画。

[3]拿骚楼(Nassau Hall),普林斯顿大学最早建成的综合性大楼,始建于1756年,当时是新泽西最大的建筑,内有教室、图书馆、小教堂、师生住宿区等多功能设施。

[4]深蓝和深红两色的队服分别指代耶鲁和哈佛的橄榄球队,这两支球队一直是普林斯顿队的宿敌。

[5]法提玛(Fatima),一种土耳其烤烟风味的香烟。

[6]《英诗宝库》(Golden Treasury of English Songs and Lyrics,1861),著名英国文学批评家、诗人弗朗西斯·特纳·帕尔格莱弗(Francis Turner Palgrave,1824—1897)选编的英文抒情诗集。

[7]特伦顿(Trenton),美国新泽西州的首府。

[8]法明顿(Farmington),康涅狄格州的一所高级中学;多卜斯(Dobbs),纽约州的一所寄宿制预备学校;威斯托弗(Westover),康涅狄格州的一所私立女子预备学校;达纳霍尔(Dana Hall),马萨诸塞州的一所私立女子预备学校。以上学校均为名牌高级中学。

[9]双子城(Twin Cities),指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和圣保罗两市。

[10]圣提摩西女子学校,马里兰州的一所女子高级中学。

[11]总会三明治(club sandwich),通常为三片烤面包,中间夹鸡肉或火腿或熏肉和生菜、番茄及色拉酱。

[12]《玛佩萨》(Marpessa,1897),斯蒂芬·菲利普斯(Stephen Phillips,1864—1915)创作的长诗,取材于古希腊神话中伊托利亚公主玛佩萨和太阳神阿波罗之间的爱情故事。

[13]这一句为英国桂冠诗人阿尔弗雷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09—1892)诗集《莫德》(Maud,1855)中第十二首的首句。

[14]《忍耐》(Patience,1881),W.S.基尔伯特(William Schwenck Gilbert,1836—1911)和阿瑟·苏立文(Arthur Sullivan,1842—1900)创作的轻歌剧,1881年4月在伦敦首演,剧作对王尔德和唯美主义运动进行了嘲讽。

[15]《道林·格雷的画像》是王尔德唯一的长篇小说,创作于1891年,在本书中多次被提及,艾默里常将自己和放荡、颓废的道林·格雷作比照。

[16]《多洛雷斯》(Mystic and Somber Dolores,1866)为斯温伯恩所作的长诗;《无情的美人》(Belle dame sans Merci,1819)为济慈的诗作。

[17]芬格·欧弗拉迪、阿尔杰农·查尔斯分别是王尔德和斯温伯恩全名当中的两个名字。

[18]巴里(Sir James Matthew Barrie,1860—1937),英国小说家、戏剧家;皮内罗(Sir Arthur Wing Pinero,1855—1934),英国著名演员、导演、戏剧家;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1865—1939),爱尔兰著名诗人、剧作家;辛吉(Edmund John Millington Synge,1871—1909),爱尔兰剧作家、诗人;欧内斯特·道森(Ernest Christopher Dowson,1867—1900),英国诗人、小说家;亚瑟·西门斯(Arthur William Symons,1865—1945),英国诗人、文学批评家;济慈(John Keats,1795—1821),英国著名浪漫主义诗人;苏德曼(Hermann Sudermann, 1857—1928),德国剧作家、小说家;罗伯特·休·本森(Robert Hugh Benson,1871—1914)英国天主教神父、作家;萨沃伊轻歌剧(Savoy Comic Operas),19世纪末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兴起的一种歌剧,因常在伦敦的萨沃伊剧院上演而得名。

[19]《道林·格雷的画像》中的人物,主张生活的唯一追求是美和感官享受。

[20]即爱德华·普伦吉特(Edward Plunkett,1878—1957),英国剧作家、诗人、小说家,其作品均以顿萨尼勋爵(Lord Dunsany)的名字发表。

[21]美国流行歌曲,由西奥多·默西·托巴尼(Thodore Moses Tobani,1855—1933)作曲,玛丽·D.布莱恩作词,在美国英语里“花儿与爱心”常有多愁善感之意。

[22]约翰逊博士(Samuel Johnson,1709—1784),英国大文豪,独自编纂了第一部英语大词典,对后世影响深远;鲍斯威尔(James Boswell,1740—1795),传记作家,约翰逊博士的好友,著有《萨缪尔·约翰逊传》(The Life of Samuel Johnson,1791),两人之间的友谊被人们传为美谈。

[23]这是斯温伯恩《诗歌与民谣》中《维纳斯颂》(Laus Veneris)的第一节。

[24]奥尔唐斯(Hortense de Beauharnais,1783—1837),荷兰国王路易·波拿巴的妻子,法皇拿破仑三世的母亲。

[25]埃利斯(Elis)是称呼耶鲁学生的绰号。该名源于艾利和·耶鲁(Elihu Yale,1649—1721),他曾是学校最早的出资人,学校也以他的姓命名。

[26]《午夜嬉戏》(Midnight Frolic),纽约新阿姆斯特丹剧院演出的剧目。

[27]马萨诸塞州威廉斯顿的威廉姆斯学院(Williams College),享誉世界的文理学院,美国最有名的贵族学院。

[28]《戴伊思》(Thaïs,1894),法国剧作家马斯奈(Jules Massenet,1842—1912)根据阿纳托尔·法朗士(Anatole France,1844—1924)同名小说改编的歌剧;《卡门》(Carmen,1875),法国作曲家毕赛特(Georges Bizet,1838—1875)根据梅里美(Prosper Mérimée,1803—1870)同名小说改编的四幕歌剧。作者此处试图把伊莎贝拉和这两部歌剧的女主角作对比。

[29]斯图兹(Stutz),20世纪初叶风靡一时的两座轿跑车,由美国斯图兹汽车公司生产。

[30]《林中的孩子》(Babes in the Woods,1915)是杰罗姆·柯尔恩(Jerome Kern,1885—1945)和斯凯乐·格林(Schuyler Greene)为百老汇音乐剧《好人艾迪》(Very Good Eddie,1915)创作的流行歌曲。

[31]迪尔海滩(Deal Beach),位于新泽西海滨的一处度假胜地。

[32]阿斯波利公园(Asbury Park),位于新泽西州的海滨小镇公园。

[33]斯温伯恩的著名长诗《阿塔兰塔在卡吕顿》(Atalanta in Calydon,1865)中的一段,“春水”句未完。

[34]伽倪默德(Ganymede),古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为宙斯司酒。此处指年轻的服务生。

[35]引自吉卜林《丛林之书》(The Jungle Book,1894),《腊卡农》(Lukannon)一诗的第二小节。

[36]引自济慈叙事诗《圣安格尼斯之夜》(The Eve of St.Agnes,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