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府村村民的收入情况
我们在1989年的调查中一共访问了24户村民,其中有18户在1985年的抽样调查中也曾是户访对象。所以,我们可以做一下这18户在1984年和1988年(两次调查都详细询问了调查前一年的收入情况)两年收入变化的比较,这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府村经济情况在这一段时间内所发生的变化。
1984年这18户人均收入的平均值为382元,到1988年增长到1043元。但这18户中有一个养鸡专业户的收入在1988年特别高,达到人均7060元。把这1户排除外,其余17户1988年人均收入为497元。尽管1988年本地遭受旱灾,该年收入仍然超过1984年,证明近年政府的农村政策有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
从表2来看,有6户(33%)在总收入中1988年农业收入所占的比重比1984年提高了,有10户(56%)牧业收入所占比重提高了,还有4户(22%)副业收入的比重提高了。只有3户1988年的人均收入低于1984年。所以可以大致讲,大多数村民在这四年间收入提高了,而且牧业对提高村民收入起了较大作用。
从历史情况分析,当20世纪50年代人口较少、草场依然不错的时候,人们的收入是比较高的。1956年,也就是“高级农业合作社”建立的第一年,日工分值曾达到1.75元。但到1972年却降到0.30元。村民们公认1982年(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的第一年)是最好的一年,好的收成和高收入使得当年有12个外村姑娘嫁到府村。可是这个“黄金时代”十分短促,干旱和草场退化使府村的农牧业生产条件迅速恶化、一蹶不振。后几年收入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的是畜产品提价和外出务工(副业)。
1989年我们访问了村中最富裕和最困难的村民。最富裕的一家(表2中的第14户)是养鸡专业户,拥有2000多只良种鸡。他与其他村的养鸡专业户合作,在县城以联户合资形式办了一个养鸡服务中心,引进种鸡,推销鸡蛋。这个中心与县粮库签订了长期提供饲料的合同,以保证饲料供应。他在1989年夏天共有4群鸡,每群400余只,分养在专门的鸡舍中。小鸡5个月后开始下蛋,差不多每天下1个蛋,母鸡下蛋500天后开始淘汰出售。从1988年的经营情况看,他基本上保持1000只正在下蛋期的母鸡,其中每天有75%~80%下蛋,每天平均可有55~75斤鸡蛋。他的鸡蛋主要销往沈阳,收购价每斤1.80元(销售价为1.90~2.00元)。这样,一年算下来,鸡蛋收入可有4.5万元。另外,1987年出售400只母鸡,获利3000元。他的生产成本主要是饲料,一年约需10万斤玉米,0.24元1斤,即需2.4万元。饲料中配的鱼粉、防病疫苗和冬天保温所烧煤炭,约需千元。加上鸡舍扩建、整修也用了近千元。他还雇了两个人,除供给食宿外,每人一年可得工钱600元。几项加起来,1988年养鸡收入为4.8万元,成本为2.7万元,净收入2.1万元。这户还承包了36亩耕地,还有40多只绵羊和两头牛,农牧业收入约有1420元。全家7口人,户主夫妇专职养鸡,大儿子夫妇专职种地,儿媳刚生一个小女儿,二儿子仅8岁,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父亲。人均收入7060元,除去生产成本后的人均纯收入约为3200元,是本村的首富。
表2 府村村民收入及其构成的变化(1984年、1988年)
经济最困难的一家之所以困难是由于户主出了事故。40岁的男主人在前一年(1988年)帮邻居拉土盖房子,不幸被拖拉机压伤,造成下身瘫痪,这样家里就失去主要劳动力。他家为治病卖了两头牛,把家里卖羊毛的钱(牧业主要收入)都贴了进去,仍然没治好。那家邻居因为他是帮自己做工受的伤,也尽自己所能为他补贴了1900元医药费。全家5口人,37岁的妻子和17岁的大女儿下地干活,14岁的儿子和9岁的小女儿仍在读书。1988年夏天因去赤峰治病,地里种的葵花没人照料,农业基本没收成。当年全家收入只有卖羊毛的350元,人均收入只有70元。1989年只好找亲戚借钱买粮。现在家里值钱的东西只有9只羊、两头牛和一头毛驴。家底薄,孩子小,治病还需要钱,家境确实非常困难。
以上两户均为汉族。下面举一户蒙古族村民的家计情况作为对比。这户有7口人,是本村的“老地户”。户主50多岁,丈夫去世,大儿子已分家另过,二儿子全家4口人(夫妇及两个男孩子)和小女儿尚与母亲同住。家里还有一个78岁的叔公。儿子们是蒙古族,又有些文化,根据政策在就业上得到优先照顾,都找到了非农业生产性质的工作。大儿子在邻近的白音汉(朝格温都)苏木的信用社工作,每月给母亲20元;二儿子在本苏木政府工作,每月工资65元。小女儿是本村小学的民办教师,按合同年工资为786元。但民办教师工资的主要部分是由村民上缴“统筹”费来支出的,每个教师的工资“分片”到某村民小组(原生产队)。有的村民小组交得及时,有的长期拖欠。这户小女儿在这年过了半年多也未能得到上一年的工资,只好请村干部帮着继续催促。户主告诉我们,她的二儿媳是汉族,现在本户的责任田就靠这个熟悉农业生产的汉族儿媳来照料,1988年种的葵花子卖了500多元。
由于前两年畜产品价格提高,这家贷了1000多元买了一些羊。现在有40只羊,其中山羊20多只,1989年夏天仅山羊绒就卖了2550元。大儿子还为母亲到供销社赊了一台黑白电视机。既有稳定的羊毛绒收入,又有几个捧“铁饭碗”的子女,这家的生活在府村可以算是“小康”水平了。
从我们在村里户访所得到的总的印象看,这个村子没有集体的工副业,外出务工或从事非农业劳动的人也主要是各户自找门路、投亲靠友。自实行承包制以来,村民的劳动自主性提高了,收入比起以前也有显著的提高,但消费水平依然很低,不少人仍住土坯房,家中陈设简陋。近两年的旱灾对府村经济的打击是致命的,不少人只有靠去外地务工才能勉强维持温饱。
就整个苏木的情况看,全苏木6000多人,每年政府要发救济款5万~6万元。其中3万多元是“文化大革命”后落实政策对冤假错案者的抚恤,按月领取,另外2万~3万元用于补贴120户“特贫户”。除此之外,政府每年要发衣服、被褥等上千元的救济物资和30万斤救济粮(人均50斤)。本地的农牧业生产仍然处于粗放经营的水平,乡镇工业尚未起步,赤峰以巴嘎塔拉苏木为代表的半农半牧区此时并没有真正解决贫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