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域竞争力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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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指标建设

一 指标选取与指标体系构建

研究县域竞争力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一系列综合数据做支撑,主要包括县域经济、社会、民生、环境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县域竞争力指标的选取,应注重具有综合性与代表性意义的指标,这些指标之间相互联系、相对独立、互为补充,构建起科学严谨的指标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具体县域经济、社会、民生等多方面的发展状况。同时,将各个指标按类别划分,各项分类指标之间又形成有机关联,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反映具体县域的综合实力与整体水平。

县域竞争力评价不仅要对当下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评价,而且应反映该县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其中,县域经济评价指标的选取,既要注重指标对县域竞争力的全面性反映,又要注重指标对县域竞争力的深度性反映,选取的指标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比性,进而构建一套系统完善、科学合理且使用方便的指标体系。广西县域竞争力的指标选择应集中体现以下四个原则。

(1)全面性。县域竞争力评价体系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县域竞争力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各个指标都应反映出县域的某一方面,共同组成的指标体系应包括不同层次结构,充分体现指标体系的内涵。综上所述,评价体系要尽可能体现综合性和全面性。

(2)可比性。指标体系的可比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测评指标体系中应多选取可比性强的相对指标及人均指标;二是指标体系中每一个指标的含义、统计口径和范围、计算方法与获取途径等应尽量一致,使其具有动态可比性和横向可比性。

(3)独立性。所选取的指标之间应相对独立,进而使每个指标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但事实上县域竞争力中的所有指标都有一定的相关性,所以,在选取指标时,应避免选择有高度相关性的指标。且同一指标应避免重复使用,即指标之间不应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4)可行性。评价指标应具有可计量性和可操作性,既要考虑指标体系的科学规范,又要充分结合实际,考虑数据获取的可能性,若全面、一致的数据资料不能获取,则采用相近指标代替或者舍弃。评价指标应尽可能利用现有统计数据和便于收集到的数据,以现有统计制度为基础进行指标筛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