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问:为什么也有人说“道”是规则
规则的定义,辞海里是这样解释的:1、仪范、规范;2、规章、法则;3、整齐,合乎一定的方式。我在这里取第二个解释:规章,法则。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里的“国法”和“家规”,就是规则。
老子说:“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始,是开始,源始,万物初生之际;制,是制度,是规则;名,是条款条文,是成型,是落实、存在。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万物初生之时,针对它们的管理制度也就形成了,人们也就应该知道适可而止,不要去违背它,这样才不会遭受失败。
道者,“先天地生”,世界在的时候它在,世界毁灭的时候它仍然在。它是域中永恒不变的存在。它“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它始终如一的运行造就了天地万物。“吾不知其谁之子也,象帝之先”——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是如何生成的,我只知道,它先于我们这个世界的源始而存在。
道者,导也。我们行路,都知道要顺着道走,道直行,我也直行;道转弯,我也转弯,所以道起着引导的作用。我们行路,同样也知道不要脱离了平坦的大道,因为容易跌进路边的泥潭沟坑,所以道起着限制的作用。同时具备引导和限制的性质,是为规则。
因此道虽然无象无形,但它所表现出来的,所能被我们认知到的,是一种独立运行而不会被任何意志所改变的规则。或者换言之,道是这种规则的制定者,正是道的运行演化出这种规则。遵守这种规则,天地万物才得以产生;遵守这种规则,天地万物才得以生生不息。
规则之所以为规则,正是因为它有维护自身的力量存在,如果违背规则,就会遭到这种力量的惩罚。国家制定出法律,法律是规则,而警察和军队就是维护规则的力量,如果这种力量不复存在,法律也就只能是一纸空文,不再具备规则的约束力。
道是恒定不变的规则,那么它维护自身的力量又在哪里呢?我们好像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因为违背道而被天降惩罚,也感觉不到道有维护自己的专属力量存在。相对于道,我们好像是自由的,无论我们如何言语,如何行事,也不会有一队神秘人忽然从天而降,把你我押入天牢。
没有人规定我们必须吃饭,但我们都不得不遵守,因为不吃饭就会被饿死;没有人规定我们必须按时作息,也确实有很多人不按时作息,但这样做会损害身体。这些我们根本不觉得是规则的规则,它维护自己的力量就来源于遵守者自身,一旦违反,其行为就会被自身所排斥。
因为完全与本性需求相吻合,我们很难觉察到这些规则的存在:“我本来就是要吃饭睡觉的啊,难道还要有人来强迫吗?”这种杜绝了维护力量单独存在,而是把它潜藏在每个遵守者自身之中的规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太上,下知有之”。最高级的规则,甚至难以让人觉察到它的存在,人们只把它当成一种自然现象——“我自然”而已。
我们生存的外部大环境,由天地万物构成,它们由道所生,发自本性地遵从于道。因为如果没有被赋予遵从于道的本性,它们也就无从得以生。这就好像电脑所能加载的程序,必然匹配于它的操作系统一样。所以维护道的力量,就潜藏在这天地万物自身之中。
遵从道,则天地万物对你友善;背弃道,则天地万物视你为仇寇。所以道并不需要成立宇宙政府,也不需要建立宇宙部队来维护自己的规则,因为它直接把这种权力和力量下放到了万物之中。
自然界是万物遵从于道而形成的大环境,并不存在什么明文法令。但没有人命令而雨露自均。天不觉得自己高高在上而尊贵,地不觉得自己处下承载万物而卑贱;乌龟生活在烂泥中而不被认为是粗鄙,知了餐风饮露而不被认为是高洁。麻雀天生腿短,白鹭天生腿长,相互之间却谁也不会自认比谁高贵,谁也不会因为羡慕别人而去改变自己。
我们再观人间世:不论法律有多么完善,国君有多么贤明,不想做自己,就不可能有自由;眼中有高下,就不可能有平等;心中有好恶,就不可能有公正。区别只在于万物遵从于道而民众则不然,天地遵从于道而君主则不然。
天地生成万物,却视万物为刍狗,随之任之,而不会凭自己的意愿对它们随意处置。不论是你厌恶的,还是你喜欢的事物,天地都给予生存空间。不论你是尊敬、祈求天地,还是辱骂、唾弃天地,天地都不会对你区别对待。所以天地看似冷漠不仁,然而此不仁,实乃最大的仁,因为它代表着公正和无私。
“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公正而又能容,天之道也。“天之道,不战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而善谋”,遵天之道,则不言不召,万物自来归附,故可以为天下王。
王天下有王之道,摄生者有生之道。道既然作为一种规则而存在,就一定具有约束性,就不可能对人的任何行为都给予正面回应。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弄懂这种规则,避免违背它而行,避免遭受它的妨害,而尽量得到它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