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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场女尸案”是我市1997年3月发生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受害者正是第二机械厂女工王艳——此前,我没能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
1997年1月17日凌晨,24岁的王艳在下夜班之后失联,单位和家属百般寻找未果,遂报了警,警方也没找到王艳。直到3月21日上午,王艳的尸骸在铁厂武装部早已荒废的靶场杂物房内被发现。
这间杂物房位于废弃靶场西南角的深处,地处偏僻,人迹罕至,里面堆满了单位机关淘汰的废旧家具。那年年初,杂物房塌了,铁厂决定直接用铲车把废墟推平。不料铲车作业时,却意外在瓦砾中发现了一具腐败女尸。后经警方辨认,死者正是失联的机械厂女工王艳。
被发现时,王艳的双手被绑在一个联邦椅上。经法医鉴定,她死于颈部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在两个月以上,且从她裸露的下身和被丢在一旁的女士内衣判断,生前可能遭受过性侵。
市局成立了“3·21案”专班,但由于死亡时间长且杂物房已垮塌,案发现场已难以找到对破案有用的线索。虽然在尸骸辨认过程中,痛不欲生的王艳父母向警方提供了一条信息——女儿脖子上一直佩戴的一条黄金项链不见了,但当时这一信息对于破案的帮助极其有限。
“当年不像现在,发了案子调监控,查轨迹,实在不行还能上技侦。当时我们啥也没有,法医也帮不上太多忙,只能寄希望于走访摸排。”那时候,朱警官是市局刑侦支队的骨干民警,全程参与了专案调查。
王艳是本市人,上面还有一个姐姐,父母都是退休职工。一家人既没有仇家,也没有外债。
18岁高中毕业后,王艳在家待业一年。父亲退休后,她接班进入机械厂工作。因为长相姣好,身边有不少追求者,既有本厂同事,也有外单位职工。王艳的择偶标准较高,一直没有确定关系的男朋友,社会交往关系也很简单,平时她与父母同住,除了跟几个同学、同事有来往,基本没有其他关系了。
警方将“3·21专案”定性重大奸杀案,但凶手究竟是“见色起意”还是预谋已久,却实难判断。王艳的遇害现场与她下夜班走的那条路相距不远,但武装部靶场常年封闭,坍塌的杂物房之前也一直上着锁,民警现场勘查后,发现两处门锁也是完好的——王艳究竟是如何进到杂物间的?
朱警官等人首先将目标指向了铁厂。
警方在铁厂摸排调查了一个多月,对全厂600多名员工进行问话,尤其是负责管理武装部靶场、有机会接触到靶场和杂物房钥匙的职工及其男性亲属,全部被列为“重点对象”。但始终未能找到嫌疑人。
与此同时,警方也在陈志等人的协助下对机械厂职工进行了排查,尤其是追求过或正在追求王艳的男职工们。
“之前赵金柱的事情对王艳刺激不小,那个年代嘛,大家思想都还保守。当时厂里还放了她一周假。回来上班后,王艳精神状态依旧不太好,厂里有小半年时间都没安排她上晚班。1月16日是她的第三个晚班,没想到还是出事了。”朱警官说。
当时,王艳失踪一事在机械厂内引起了很大风波。有人说王艳和市里的某位领导儿子“私奔了”,有人说王艳被武汉的一个大款“包养了”,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过年时看到王艳挺着大肚子,“未婚先孕在家养胎呢”。
“这女人漂亮了,身上是非也多。王艳失踪后,厂里那几个追求她的男职工隔三岔五去她家晃悠,说是帮着找人,其实一来想打探些消息,二来想给王艳父母留个好印象。但后来王艳死了,一个个生怕被人怀疑,再也不敢去她家了。”
陈志实在想不通,在他的印象中,唯一有可能威胁到王艳的人就是赵金柱了。他向经办此案的民警讲述了此前赵金柱的事,警方还派人专程去监狱核实情况,确定赵金柱一直在服刑。
3个多月过去,警方一无所获,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专案组逐渐把侦查重点移向社会,开始调查一些曾有过流氓前科的人员,其间也传唤甚至抓捕过一些嫌疑人,但后经调查,都排除了杀害王艳的可能。
“该查的都查了,确实破案条件不足。后来我们也灰心了,说句不好听的,就那时我们手里的证据,即便抓到犯罪嫌疑人也很难给他定罪……”朱警官顿了一下又说,“至于王艳父母说的那条金项链,王艳姐姐脖子上有一条一模一样的,当年我们也试图在那上面做些文章,但没有成功,后来案子就只能暂时挂起来了。”
1997年秋天,王艳的遗骸被亲属火化,“3·21专案”的侦办工作已在事实上宣告失败。案件被列入公安局“在侦卷宗”中。警方把案情和遇到的困难如实告知了王艳的亲属,亲属的抵触情绪很大,但最终还是表示理解。
起初,王艳的父母会不时来公安局询问一下,女儿的案件有无进展,再往后,就越来越少了。到了2003年,王艳的姐姐调去武汉工作,把父母也带去了,之后便再没来过。
“3·21专案”成了我市公安局的一桩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