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分析概括,提升归纳推理能力
技巧简介:从个别信息出发,推出一般结论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发现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些特征,就可以据此进行推理,推导出此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这些特征。这种推理方法就是归纳推理,很显然,它是从零散的信息和个别性的知识出发,用概括的方法推导出了一般性的结论。巧用归纳推理,能够帮助我们发现事物普遍的规律,并利用发现的规律解决难题。
当然,想要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准确地找出规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需要进行大量观察、实验,以获得充足的“推理材料”,之后还要经过思维的加工,才有可能形成科学的结论。
具体来看,在进行归纳推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运用以下这些方法:
1.比较
在采用归纳推理法之前,我们首先要对需要认识的多个对象进行比较,这样可以掌握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也就能够为我们进行归纳推理指明方向。
当然,能够进行比较的对象必须是有一定相同点的,我们不能把截然不同的事物强行进行比较,否则只会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
2.归类
对对象进行比较后,我们了解了它们的相同和不同的地方,就可以将它们按照类别区分开来。如此一来,我们要认识的复杂的对象就会变得有条理。
3.分析综合
在归纳推理的过程中,少不了分析与综合的过程。分析就是对对象的各个侧面、部分、属性加以研究;而综合则正好相反,是对对象的各个侧面、部分、属性按照内在联系进行统一,以掌握其本质和规律。
对于归纳推理来说,这两个过程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可以互相渗透和转化,这样更能够加深我们对对象的认识。
4.抽象概括
抽象概括是进行归纳推理十分重要的步骤,我们可以概括具体的对象之中共同的方面、属性、关系等,而对于那些个别的、非本质的方面、属性、关系等则可以暂时舍弃。
必须指出的是,归纳推理离不开对对象的广泛考察。假如我们能够完全考察一类事物中的全部对象,并能够通过归纳推理得出真实有效的结论,这样的推理就是“完全归纳推理”。
但若是研究对象范围过大、数量过多,或是不断出现新的对象,进行完全归纳推理就成了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此时我们只能针对部分对象或某些属性进行“不完全归纳”,也就是说,通过归纳推理获得的结论是“相对”准确的,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但这并不代表“不完全归纳”毫无价值,事实上,不完全归纳法也是在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产生结论,并不是毫无根据地胡乱猜测。而且这种推理方法非常简单易行,也不需要遵循严格的逻辑规则,所以比较灵活,很适合用来解决实际问题。
所以我们不能完全否定“不完全归纳”,但是在使用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尽可能多的对象。而且我们要注意观察“反例”(与推理出的结论相反的情况)出现的频率,反例出现的次数越多,就说明我们归纳出的结论出现的偏差越大,越需要进行修改。只有这样,我们通过归纳推理得到的结论可靠性才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