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消费者遭遇消费欺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纠纷过程中,可要求哪些赔偿?
案例背景
赵女士计划为将要出生的孩子买个奶瓶,经朋友推荐介绍,她决定买一款产自法国的奶瓶。某日,赵女士在家附近的商场购物时,发现该商场正好在做该品牌奶瓶的促销活动。赵女士询问导购员该奶瓶的品牌、产地、价格后,得知该奶瓶产自法国,而且比朋友买的便宜100元。付款时,赵女士看到奶瓶的标签和说明,都表明确实是产自法国,于是赵女士付款199元。回家后,赵女士在用热水清洗奶瓶时,闻到一点怪味。经朋友查看后,发现该奶瓶并非产自法国,且为假冒品牌,实为某不知名的公司生产的。
学法有疑
在购物过程中,赵女士遭受欺诈,该如何与该商场协商解决?
法律讲堂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上述法条中的“欺诈”,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经营者故意隐瞒该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进而购买该商品或服务。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根据法律规定,若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退还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价款,同时消费者还可要求经营者按所购商品或服务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因此,赵女士可先行了解相关法律,保留相关证据。在与该商场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中,赵女士可要求该商场退还所购奶瓶的价款199元,同时,针对该商场隐瞒奶瓶真实信息的行为,赵女士可要求该商场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奶瓶价款的三倍。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句话说法
消费者在平时要多了解相关法律,在购物过程中能够提高自己识破骗局的意识。如果发现商家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先咨询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根据有效的咨询建议和自身情况积极与商家协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