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别投资法律指南:俄罗斯卷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二)普通管辖权法院的争议解决程序

普通管辖权法院的争议解决程序由《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管辖。大多数受普通管辖权法院管辖的权利主张均由治安法院或地方法院进行一审审理。对于须由联邦实体的联邦普通管辖权法院和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进行一审的各类权利主张,在《民事诉讼法》中作了明确规定。

普通管辖权法院分为四级:

(1)初审法院

(2)上诉法院

(3)终审法院(两级程序)

(4)监督上诉法院

每一级有哪些法院有权解决争议具体视案件类别而定,当事方可提请哪一级法院审查及其顺序均是统一的。一旦下一级的审查已经通过,即可进行上一级审查。

对初审法院的判决可在其作出后一个月内提起上诉。上诉法院根据上诉理由对判决进行审查。新的证据只有在当事方成功证明因其无法控制的原因而不能向初审法院提出且法院认为该理由是有效的情况下才可被接受。上诉法院的裁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对上诉法院的裁决(以及初审法院的裁决),可在其生效后六个月内进一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原则上只有经过上诉法院审查后方可由终审法院进行审查。未经过上诉程序的初审法院裁决,只有在上诉因未遵守提交截止时间且截止时间未恢复的情况下才能被驳回(但不因此产生不利影响),才可在终审法院提出申诉。

撤销审查程序是一个两级程序。在提出申请后,终审法院的相关法官将对撤销上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有理由进行撤销审查。如果确定有审查的理由,则将撤销上诉申请,移交终审法院进行开庭审查。否则,法官会裁定拒绝(移交所要求进行事实审查的)撤销上诉申请。败诉方可在六个月内向最高法院民法小组就终审法院作出的裁决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的撤销审查程序也是一个两级程序。最高法院法官决定是否有理由在最高法院小组的法庭会议上审查撤销上诉申请。针对拒绝将案件移交审查的决定,可通过最高法院院长或副院长提出异议。如果异议得到支持,撤销上诉申请将被移交法院,开庭进行审查。

终审法院只有在发现法院裁决存在已影响案件结果的实质性违反实体法或程序法规则的情况时方可撤销或修改法院裁决。

终审法院的裁决一经作出即刻生效,对其可再次在终审法院(终审法院中更高一级的法庭)提起上诉。因此,严格说来,普通管辖权法院系统内存在两级的撤销上诉审查。

最后,在监督上诉法院(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主席团)可对某些法院行为提出上诉(须在该等行为生效后的三个月内提出)。

监督上诉法院认定下级法院的裁决违反下列任何一项时可撤销或修改该等裁决:

·《俄罗斯联邦宪法》、国际法原则和俄罗斯联邦加入的国际协定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

·不特定人群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或其他公共利益。

·法院解释法律和适用法律的统一性。

所有文件均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提交法院,包括由俄罗斯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字所签署的电子文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