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别投资法律指南:俄罗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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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外国证券在俄罗斯的配售和流通有哪些要求

一般而言,外国证券可通过下列决定获准在俄罗斯配售或公开流通:

·一家俄罗斯证券交易所的决定(如果外国证券已在国外于俄罗斯银行认可的66家证券交易所中的任何一家上市)。

·俄罗斯银行的决定(如果外国证券尚未在俄罗斯银行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系首次向公众发售)。

此外,《证券法》还允许进行未获邀约的上市(未经发行人授权的上市)。在上述所有情况下,规制拟予配售或发售的证券的外国法律不应限制该等证券在俄罗斯境内配售或公开流通。

在证券尚未在俄罗斯中央银行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情况下,为使证券得以在俄罗斯上市,外国发行人必须遵守若干要求,其中最为重要的是:

·在俄罗斯银行注册俄罗斯募集说明书。

·获得俄罗斯银行对外国证券配售的许可。

·被分配以ISIN(国际证券识别编号体系)/CFI(金融工具分类编码)代码。

募集说明书必须以俄文书写,由俄罗斯经纪人签署,在某些情况下还应经外国发行人签署,并符合俄罗斯中央银行规定的披露要求。如果募集说明书中存在任何虚假的、不完整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信息,则签署募集说明书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获准取得在俄罗斯公开配售或公开交易的外国证券的所有权必须在经俄罗斯银行许可而提供存管服务的俄罗斯托管机构进行登记。

未获准公开配售或公开流通的外国发行人证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