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245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4—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1.5、3.3.2、3.3.3、3.3.4、3.3.5、3.3.6、3.3.10、3.3.11、3.3.12、3.5.1、6.2.1、6.2.2、6.2.5、6.2.6、6.3.1、6.3.2、6.3.3、6.3.4、6.3.6、6.3.7、6.3.8、6.3.9、6.3.10、6.4.1、6.4.2、6.4.5、6.4.10、6.4.11、6.4.12、6.3.13、6.4.14、6.4.16、6.5.1、6.5.2、9.1.1、9.1.3、9.2.1、9.3.1、9.3.2、9.3.3、9.4.1、9.4.3、9.6.1、9.6.2、9.6.3、9.6.4、10.1.1、10.1.2、10.1.3、10.1.4、10.1.5、10.1.6、10.1.7、10.1.8、10.1.9、10.2.1、10.2.2、10.2.3、10.2.4、10.2.5、10.2.6、10.3.3、10.3.4、10.3.5、10.4.1、10.4.2、10.5.3、10.5.4、11.1.1、11.1.2、11.1.3、11.2.1、11.2.4、11.2.5、11.2.6、11.2.7、11.2.8、11.3.1、11.3.3、11.3.4、11.3.5、11.3.6、11.4.8、11.5.5、11.5.6、11.5.7、11.5.9、11.5.10、11.6.1、11.6.2、11.6.3、11.6.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34—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