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施工
Ⅰ 一般规定
4.7.1 锚杆工程施工前,应根据锚固工程的设计条件、现场地层条件和环境条件,编制出能确保安全及有利于环保的施工组织设计。
锚杆的施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科学合理有序的组织锚杆施工对确保锚固工程的质量影响很大,因此锚杆施工前应充分核对设计条件、地层条件、环境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对锚杆施工的主要环节(钻孔,杆体制作、存储及安放,注浆,张拉与锁定)有明确的技术要求,确定施工方法、施工材料、施工机械、施工程序、质量管理、进度计划、安全管理等事项。
4.7.2 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原材料和施工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7.3 在裂隙发育以及富含地下水的岩层中进行锚杆施工时,应对钻孔周边孔壁进行渗水试验。当向钻孔内注入0.2MPa~0.4MPa压力水10min后,锚固段钻孔周边渗水率超过0.01m3/min时,则应采用固结注浆或其他方法处理。
为保证锚固段浆体的质量,在裂隙发育、空洞贯通以及存在渗流和承压水的岩层中施工锚杆时,要对锚固段周边孔壁进行不透水性试验,其主要目的是防止浆液流失并确保锚固体的质量。参考美国《岩土预应力锚杆建议》PTI 1996、奥地利锚杆规范(B-4455)和我国《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 62—94制定的关于锚固段地层固结灌浆标准。本规范4.7.3条对钻孔内渗水试验的注水压力、持续时间及渗入率作出了明确规定。
Ⅱ 钻孔
4.7.4 锚杆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孔应按设计图所示位置、孔径、长度和方向进行,并应选择对钻孔周边地层扰动小的施工方法;
2 钻孔应保持直线和设定的方位;
3 向钻孔安放锚杆杆体前,应将孔内岩粉和土屑清洗干净。
4.7.5 在不稳定土层中,或地层受扰动导致水土流失会危及邻近建筑物或公用设施的稳定时,宜采用套管护壁钻孔。
套管护壁钻孔是指必须采用套管跟进护壁的钻孔方式。套管护壁钻孔对钻孔周边扰动小,可有效防止钻孔时的塌孔现象,有利于保证灌浆饱满度和灌浆质量,提高孔壁地层与灌浆体的粘结强度。因而本条规定在不稳定地层或地层扰动会引起水土流失,危及邻近构筑物安全使用时应采用套管护壁钻孔。
4.7.6 在土层中安设荷载分散型锚杆和可重复高压注浆型锚杆宜采用套管护壁钻孔。
由于荷载分散型和可重复高压灌浆型锚杆构造特殊,不允许钻孔时泥砂、石屑残留于钻孔内,因而在土层中施工这两种锚杆应采用套管护壁钻孔。当成孔质量较高、洗孔干净时也可采用无套管护壁钻孔。
Ⅲ 杆体制作、存储及安放
4.7.7 杆体的组装和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体组装宜在工厂或施工现场专门作业棚内的台架上进行;
2 杆体组装应按设计图所示的形状、尺寸和构造要求进行组装,居中隔离架的间距不宜大于2.0m;杆体自由段应设置隔离套管,杆体处露于结构物或岩土体表面的长度应满足地梁、腰梁、台座尺寸及张拉锁定的要求;
3 荷载分散型锚杆杆体结构组装时,应对各单元锚杆的外露端作出明显的标记;
4 在杆体的组装、存放、搬运过程中,应防止筋体锈蚀、防护体系损伤、泥土或油渍的附着和过大的残余变形。
规范锚杆杆体的制作、存储及安放,是为了保证锚杆杆体的加工满足锚杆使用功能及防腐要求。规范对杆体制作存储的场地、锚固段杆体与浆体的有效粘结、杆体材料的截取、自由段杆体防护管的有效隔离、防腐要求及避免机械损伤等作出了规定。荷载分散型锚杆组装时对各单元锚杆的外露端作出明显标记是为了荷载分散的张拉,荷载分散型锚杆的张拉方式见本规范附录D。
4.7.8 杆体的安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设计要求的杆体设计长度向钻孔内插入杆体;
2 杆体正确安放就位至注浆浆体硬化前,不得被晃动。
Ⅳ 注浆
4.7.9 注浆设备与注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设备应具有1h内完成单根锚杆连续注浆的能力;
2 对下倾的钻孔注浆时,注浆管应插入距孔底300mm~500mm处;
3 对上倾的钻孔注浆时,应在孔口设置密封装置,并应将排气管内端设于孔底。
4.7.10 注浆浆液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并不得对杆体产生不良影响,对锚杆孔的首次注浆,宜选用水灰比为0.5~0.55的纯水泥浆或灰砂比为1∶0.5~1∶1的水泥砂浆,对改善注浆料有特殊要求时,可加入一定量的外加剂或外掺料;
2 注入水泥砂浆浆液中的砂子直径不应大于2mm;
3 浆液应搅拌均匀,随搅随用,浆液应在初凝前用完。
水泥浆或水泥砂浆的配合比直接影响浆体的强度、密实性和注浆作业的顺利进行。水灰比太小,可注性差,易堵管,影响注浆作业的正常进行;水灰比太大,浆液易离析,注浆体密实度不易保证,硬化过程中易收缩,浆体强度损失较大,将影响锚固效果。
4.7.11 采用密封装置和袖阀管的可重复高压注浆型锚杆的注浆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重复注浆材料宜选用水灰比0.45~0.55的纯水泥浆;
2 对密封装置的注浆应待初次注浆孔口溢出浆液后进行,注浆压力不宜低于2.0MPa;
3 一次注浆结束后,应将注浆管、注浆枪和注浆套管清洗干净;
4 对锚固体的重复高压注浆应在初次注浆的水泥结石体强度达到5.0MPa后,分段依次由锚固段底端向前端实施,重复高压注浆的劈开压力不宜低于2.5MPa。
采用袖阀管式的可重复高压注浆锚杆杆体主要由钢绞线、可重复注浆的袖阀管、注浆枪、止浆密封装置等组成,可重复注浆的套管通常采用PVC塑料管,沿其轴线方向每隔0.5m左右设有一个进浆阀。一次注浆和高压注浆均通过进浆阀得以实现。止浆密封装置设在自由段与锚固段的分界处,目的是将锚固段端部封闭,为锚固段的高压注浆创造条件。可重复高压注浆锚杆的注浆工艺较复杂,注浆枪的直径较小,所需的浆液宜为水灰比较大的纯水泥浆。根据已有工程经验,本条规定高压注浆应在一次注浆后当水泥结石体强度达到5.0MPa时进行,强度过高或过低都难以实现高压劈裂注浆。
Ⅴ 张拉与锁定
4.7.12 锚杆的张拉和锁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锚头处的锚固作业应使其满足锚杆预应力的要求;
2 锚杆张拉时注浆体与台座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值不应小于表4.7.12的规定;
3 锚头台座的承压面应平整,并与锚杆轴线方向垂直;
4 锚杆张拉应有序进行,张拉顺序应防止邻近锚杆的相互影响;
5 张拉用的设备、仪表应事先进行标定;
6 锚杆进行正式张拉前,应取0.1~0.2的拉力设计值,对锚杆预张拉1次~2次,使杆体完全平直,各部位的接触应紧密;
7 锚杆的张拉荷载与变形应做好记录。
表4.7.12 锚杆张拉时注浆体与台座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值
锚杆张拉与锁定是锚杆施工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检验锚杆性能最直观的方式。对张拉设备的选型、张拉预紧、张拉顺序等方面进行控制,可满足锚杆张拉的要求。正式张拉前,取0.1倍~0.2倍拉力设计值对各钢绞线预紧十分重要,它有利于减缓张拉过程中各钢绞线的受力不均匀性以及减小锚杆的预应力损失。
4.7.13 锚杆应按本规范第12.1节Ⅳ验收试验规定,通过多循环或单循环验收试验后,应以50kN/min~100kN/min的速率加荷至锁定荷载值锁定。锁定时张拉荷载应考虑锚杆张拉作业时预应力筋内缩变形、自由段预应力筋的摩擦引起的预应力损失的影响。
锚杆锁定后预应力变化一般不应超过锚杆拉力设计值的10%,超出此范围时,应采取措施进行调控。对预应力损失可采取补偿张拉的方式,即实施二次张拉。以我国上海太平洋饭店深基坑桩锚支护工程为例,在一次张拉后5天内,锚杆预应力值由526kN降至461kN,预应力损失达12.3%。随后补偿张拉至545kN,补偿张拉后7天内预应力值降至520kN,预应力仅损失了4.6%。如果预应力增值超过锚杆设计拉力值的10%,则放松后重新张拉以调低预应力值。因此,对需调整拉力的永久性锚杆,锚头应设计成可进行补偿张拉的形式,而不能用混凝土封死。
4.7.14 荷载分散型锚杆的张拉锁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当锁定荷载等于拉力设计值时,宜采用并联千斤顶组对各单元锚杆实施等荷载张拉并锁定;
2 当锁定荷载小于锚杆拉力设计值时,也可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采用由钻孔底端向顶端逐次对各单元锚杆张拉后锁定,分次张拉的荷载值的确定,应满足锚杆承受拉力设计值条件下各预应力筋受力均等的原则。
Ⅵ 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
4.7.15 锚杆施工全过程中,应认真做好锚杆的质量控制检验和试验工作。
4.7.16 锚杆的位置、孔径、倾斜度、自由段长度和预加力,应符合本规范表14.2.3的规定。
4.7.17 对不合格的锚杆,若具有能二次高压灌浆的条件,应进行二次灌浆处理,待灌浆体达到75%设计强度时再按验收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否则应按实际达到的试验荷载最大值的50%(永久性锚杆)或70%(临时性锚杆)进行锁定,该锁定荷载可按实际提供的锚杆承载力设计值予以确认。
4.7.18 按不合格锚杆所在位置或区段,核定实际达到的抗力与设计抗力的差值,并应采用增补锚杆的方法予以补足至该区段原设计要求的锚杆抗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