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布置原则和结构选型
4.1 布置原则
4.1.1 半地下储仓的平面布置,应根据工艺、地形、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储存品种和施工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半地下储仓的平面形状根据工艺和储煤品种等而定,但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选择稳定的场地,避开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软土地区、地下水位较浅的地区采用半地下储仓方案要慎重进行技术方案和经济比较。调查全国已经建成的储煤半地下储仓发现,如果较好的利用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半地下储仓每吨储煤的造价要低于同等条件下的钢筋混凝土筒仓;如果半地下储仓位于滑坡地段或有其他灾害的地质条件,不但造价要高,而且会留下安全隐患。
4.1.2 半地下储仓的返煤地道宽度应根据地道中机械设备布置、安装和检修所需要的宽度确定,人行道净宽不应小于1000mm,检修道净宽不应小于700mm。返煤地道的高度应能满足设备安装和检修时吊运的需要,净高不应小于2200mm。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考虑到返煤地道人员较少,且埋置较深,通风孔、检修孔有出入条件时,可作为安全出口。考虑到地道内工作环境不佳,安全出口距离较长,规定人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000mm,与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矿井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592的规定也一致。
4.1.3 返煤地道应设安全出口和通风孔,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当设两个安全出口时宜设于地道的两端,其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安全出口和通风孔可与设备检修孔道合并设置,安全出口应有楼梯间直通室外地面。
配煤栈桥纵向安全疏散距离不应大于75m。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考虑到返煤地道人员较少,且埋置较深,通风孔、检修孔有出入条件时,可作为安全出口。考虑到地道内工作环境不佳,安全出口距离较长,规定人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000mm,与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矿井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592的规定也一致。
4.1.4 半地下储仓斜壁顶部两侧应设置人行通道及相应的出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行通道净高不应低于2000mm,宽度不应小于1000mm;
2 人行通道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栏杆离地面100mm高度内不宜留空。
斜壁顶部两侧设置人行通道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人们操作消防设施。
4.1.5 返煤地道内应设排水沟,纵向坡度不宜小于3‰。地道底板横向坡度不宜小于10‰。集水应及时抽排,有条件时可采取自流排水。
当返煤地道在基岩内开凿且水量较大时,应加强排水,地道衬砌及防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
4.1.6 返煤地道伸缩缝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
4.1.7 半地下储仓室外四周应设散水,散水坡度宜采用5%~8%,散水宽度宜采用1.0m~2.0m,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散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有关规定。
在一般场地,散水宽度1.0m~1.2m,对于湿陷性黄土地区,散水宽度可按有关规定加宽至1.5m~2.0m。斜壁边坡后一定范围内的地面排水一定要通畅,不能积水,否则有可能引起土层性质的变化,会加大土钉、锚杆等人工边坡的变形。
4.1.8 半地下储仓周边场地应完善地面排水设施,湿陷性黄土地区尚应采取地面防水措施。
在一般场地,散水宽度1.0m~1.2m,对于湿陷性黄土地区,散水宽度可按有关规定加宽至1.5m~2.0m。斜壁边坡后一定范围内的地面排水一定要通畅,不能积水,否则有可能引起土层性质的变化,会加大土钉、锚杆等人工边坡的变形。
4.1.9 栈桥跨间结构采用桁架时,在卸煤孔下宜避免布置下弦支撑,当不能避免时,应使卸煤孔避开支撑杆件。
桁架的下弦支撑是主要受力构件,落煤处设置下弦支撑容易冲砸和腐蚀。
4.1.10 半地下储仓的返煤地道、配煤栈桥及仓体内,应采取防止瓦斯聚集的措施,并应设置瓦斯排放设施。
半地下储仓的储量一般都较大,而大部分煤中瓦斯的释放都需要很长时间,对于瓦斯和煤尘引起的危害必须重视,应设计采取防止瓦斯集聚的措施和瓦斯排放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