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溢洪道设计
7.4.1 大、中型淤地坝宜采用陡坡式溢洪道。
7.4.2 宽顶堰陡坡式溢洪道应由进口段、泄槽和消能设施三部分组成(图7.4.2)。
图7.4.2 溢洪道示意图
①—进水段;②—泄槽;③—出口段;④—引水渠;⑤—渐变段;⑥—溢流堰;⑦—消力池;⑧—尾渠;⑨—排水孔;⑩—截水齿墙
7.4.3 进口段由引水渠、渐变段和溢流堰组成。引水渠进口底板高程应采用设计淤积面高程,可选用梯形断面。
7.4.4 中等风化岩石引水渠边坡应为1∶0.5~1∶0.2,微风化岩石引水渠边坡应为1∶0.1,新鲜岩石引水渠边坡可直立;土质边坡设计过水断面以下边坡不应陡于1∶1.0,以上不应陡于1∶ 0.5。
7.4.5 溢流堰宜采用矩形断面。溢流堰长度宜取堰上水深的3倍~6倍。溢流堰及其边墙宜采用浆砌石修筑,堰底靠上游端应设置砌石齿墙,深度宜取1.0m,厚度宜取0.5m,堰宽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B——溢流堰宽(m);
q——溢洪道设计流量(m3/s);
M——流量系数,可取1.42~1.62;
H0——计入行进流速的水头(m);
h——溢洪水深(m),即堰前溢流坎以上水深;
V0——堰前流速(m/s);
g——重力加速度,取9.81m/s2。
7.4.6 泄槽在平面上宜采用直线型式沿轴线对称布置,宜采用矩形断面,浆砌石或混凝土衬砌,坡度根据地形可采用1∶3.0~1∶5.0,底板衬砌厚度可取0.3m~0.5m。顺水流方向每隔5m~8m应设置沉陷缝,遇地基变化时,应增设沉陷缝。泄槽基础每隔10m~15m应设置齿墙,深度宜为0.8m,宽度宜为0.4m。泄槽边墙高度应按设计流量计算,高出水面线0.5m,并满足下泄校核流量的要求。矩形断面的临界水深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hk——临界水深(m);
a——系数,可取1.1;
q——陡坡单宽流量[m3/(s·m)];
g——重力加速度,取9.81m/s2。
7.4.7 溢洪道出口可采用消力池消能或挑流消能形式。
7.4.8 在土基或破碎软弱岩基上的溢洪道,宜选用消力池消能,采用等宽矩形断面。
7.4.9 岩基较好的溢洪道可采用挑流消能,在挑坎末端应设齿墙,基础嵌入新鲜完整的岩石,在挑坎下游应设护坦。挑流消能水力设计应包括确定挑流水舌挑距和最大冲坑深度。挑流水舌外缘挑距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L——挑流水舌外缘挑距(m),自挑流鼻坎末端算起至下游沟床床面的水平距离;
v1——鼻坎坎顶水面流速(m/s),可取鼻坎末端断面平均流速v的1.1倍;
θ——挑流水舌水面出射角(°),可近似取鼻坎挑角,挑射角度应经比较选定,可采用15°~35°,鼻坎段反弧半径可采用反弧最低点最大水深的6倍~12倍;
h1——挑流鼻坎末端法向水深(m);
h2——鼻坎坎顶至下游沟床高程差(m),如计算冲刷坑最深点距鼻坎的距离,该值可采用坎顶至冲坑最深点高程差。
其中鼻坎末端断面平均流速v可按下列两种方法计算:
1 按流速公式计算,使用范围为S小于18q2/3:
式中:v——鼻坎末端断面平均流速(m/s);
q——泄槽单宽流量[m3/(s·m)];
φ——流速系数;
Z0——鼻坎末端断面水面以上的水头(m);
hf——泄槽沿程损失(m);
hj——泄槽各局部损失水头之和(m),hj/Z0可取0.05;
S——泄槽流程长度(m)。
2 按推算水面线方法计算,鼻坎末端水深可近似利用泄槽末端断面水深,按推算泄槽段水面线方法求出;单宽流量除以该水深,可得鼻坎断面平均流速。
冲刷坑深度可按下式计算:
T=kq1/2Z1/4(7.4.9-5)
式中:T——自下游水面至坑底最大水垫深度(m);
k——综合冲刷系数;
q——鼻坎末端断面单宽流量[m3/(s·m)];
Z——上、下游水位差(m)。
7.4.10 对超过消能防冲设计标准的洪水,允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部分破坏,但不应危及坝体及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安全,且易于修复,不得长期影响枢纽运行。
7.4.11 小型淤地坝溢洪道设计可按本规范第7.4.1条~第7.4.10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