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自由银行制度、中央银行制度与货币局制度
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两种类型的现钞发行制度,一种是自由银行制度(Free Banking),另一种是中央银行制度(Central Banking)。自由银行制度是指在自由市场(Laissez Faire)的环境下,不存在最后贷款人制度,没有利率限制,各家商业银行都可以自由发行现钞的货币制度安排(Monetary Arrangement)。换言之,自由银行制度又可以认为是现钞的自由发行制度。在自由银行制度下,市场力量决定了流通中的现钞数量,同时没有任何政府机构发行现钞,也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各家发钞行的自由竞争,币值稳定的发钞行胜出,币值下跌的发钞行退出发钞领域。通过在自由市场经济下的相互竞争,最后流通在市场上的理论上应该是币值稳定的钞票。从历史上的实践来看,美国历史上的野猫银行制度(Wildcat Banking)就是自由银行制度。1836年美国第二银行的特许权到期,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否决了其特许权延期。因此,从1836年至1862年,在美国没有中央银行,这一时代又被称为美国的自由银行时代。1837年密歇根州建立了一项制度,规定只要具备了一定条件,任何人都可以申领银行执照。第二年,纽约州也通过了类似的法律,其后不久,其余大多数州都照此办理。美国社会兴起了通过开办银行借机大捞一笔的热潮。由于设立银行的条件不是很严格,执行起来更为宽松。头脑精明的不少商人在偏僻地区开设银行并发行纸币,由于纸币持有者实际上出于各种原因不可能用纸币去兑现黄金,这些商人通过上述方式扩大资产获取利润,人们将这种银行称为野猫银行。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1863年《国民银行法》(National Banking Act)颁布之前,野猫银行发行的这种不值钱的钞票就被称为野猫银行钞票(Wildcat Money)。有资料称,“野猫银行”一词源于当时芝加哥的一家银行,其发行的钞票上印有野猫的形象,后来这家银行破产了,人们就将这种发行不值钱钞票的银行称为“野猫银行”。还有资料称,“野猫银行”一词源于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1835—1910)的自传,在这本书中马克·吐温提到了1853年受聘的公司付给自己工资的时候就是使用这种钞票。从理论上看,赞成实施自由银行制度的经济学家还不少,如戴维D. 弗里德曼(David D. Friedman)、弗里德里奇·哈耶克(Friedrich Hayek)、乔治·塞尔金(George Selgin)、劳伦斯H. 怀特(Lawrence H. White)等。
中央银行制度是指由中央银行一家机构垄断现钞发行,其发行的现钞是政府规定具有法偿资格的流通手段。如果从意译的角度来看,这两种发钞制度也可以分别称为“分散发行的银行制度”和“集中发行的银行制度”(垄断发行的银行制度)。这两种发钞制度完全对立。从历史发展来看,中央银行制度在国际上占据了主流地位。
货币局制度作为中央银行制度的变种,不仅是一种货币发行制度,而且是一种汇率制度。这种货币发行制度与现代意义上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制度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货币发行受制于外汇储备的多少。根据国际金融学原理,外汇储备的增减受经常账户和资本与金融账户(不含储备账户)差额的影响。这使得货币局制度下的信用扩张与收缩完全受制于该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如果外汇储备流失,将直接影响该国流动性状况。
第二,正统的货币局制度,往往不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这意味着在货币局制度下的商业银行必须谨慎经营,否则没有中央银行施以援手将可能出现破产清算。货币局制度可以视为经济上的某种准外币化,放弃货币局制度则是经济的本币化,如阿根廷政府在2002年宣布放弃《货币兑换计划》。
第三,正统的货币局制度,既不为政府提供存贷款服务,也无法主动调整货币政策。因此,当本国经济与被钉住货币国家的经济周期不一致时,货币局制度下的政策当局利用货币政策来刺激经济的能力就会受到限制。正如1998年后,面对经济日益衰退,阿根廷政府束手无策,无法通过扩张性货币政策将经济的“车轮”从衰退的泥淖中拉出来。
专栏3-5
领券制度
所谓领券制度,即银行券领用制度,是指不具有银行券发行权或准备放弃发钞权的银行,向拥有银行券发行权的银行缴纳准备金后,领用相应规模的该行银行券。清政府逊位之后,中华民国政府仍然没有建立起中央银行制度,此时许多商业银行均有发钞权。为了尽快实现银行券的集中发行,政府有计划地实现货币统一,部分有发钞权的商业银行开始放弃发行权,领用行采用十足准备制或者部分准备制,将银元(银两等)或其他保证品(如政府债券)换取发钞行的银行券。对于领用行来说,这属于资产的一增一减;对于发钞行来说,则是资产和负债的同时增加。发钞行因此而扩大了货币发行,遂将增加发钞(领用行领用的银行券)获得的收益让渡一部分给领用行。
领券制度是近代中国实现现钞垄断发行的过渡性措施。该制度兴起于1915年,结束于1942年,是在中央银行缺位的情况下,为加速中国银行的银行券扩大发行设计的间接发行制度。1942年,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垄断了货币发行权,确立了央行的职能,领券制度宣告终结。
专栏3-6
大面额现钞的是与非
欧洲中央银行在2002年开始发行第一套现钞,这些现钞不仅在欧元区国家流通,而且在欧元区的周边国家(如东欧国家)流通。据估计,20%~25%的欧元现钞在欧元区之外流通。在第一套现钞当中,就有500欧元面额的,这是当时世界上单张币值最高的现钞。之所以发行如此大面额的现钞,主要是欧元区部分国家在欧元问世之前,就发行过与500欧元面额相近的现钞。500欧元目前大约相当于4 000元人民币。该面额现钞发行之后,被许多欧盟国家的超市、便利店和加油站拒收。普通民众花20欧元就可以购买一周的食物,以至于许多欧元区的民众都没有见过这种面额的现钞。然而据统计,欧元大面额现钞的印制数量(张数)和流通价值额却在逐年增加。为什么会如此呢?实际上,500欧元面额现钞的需求分为两类。一是主要用于非法的地下交易,如毒品交易、军火贸易、走私贸易、人口贩卖和器官买卖等。500欧元面额的现钞是全球犯罪团伙最为偏爱的币种,恐怖分子也常常携带该面额现钞进行大规模的资金转移,以至于该面额现钞获得了“本拉登”的绰号。二是金融体系动荡、社会经济生活不稳定的中小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那些经历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国家,其民众主要将500欧元面额的现钞用于价值储藏。
500欧元大额现钞的发行不仅使得欧洲中央银行获得了可观的铸币税收入,也成为欧元实现国际化“曲线救国”的路径之一。在欧洲中央银行决定发行200欧元和500欧元面额现钞的时候,美联储很快做出反应,曾经一度决定也发行500美元面额的现钞,以抗衡大面额欧元现钞,保护美元在海外的铸币税收入。不过,伴随着500欧元面额现钞主要用于非法交易,欧洲中央银行改变了思路。2016年5月,欧洲中央银行宣布,2018年年底之后不再发行500欧元面额的现钞。不过,已经发行在外的500欧元面额的现钞仍然可以正常流通。
除此之外,有的国家取消或者废除大面额现钞的,其主要目的是打击假币和偷税漏税。例如,2016年11月8日,印度总理莫迪突然宣布印度500卢比与1 000卢比(约相当于50元和100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9.8印度卢比)面额的现钞从当晚零时起作废,不再是法定货币。印度所有商业银行9日将歇业一日,ATM取款机将暂停使用一天。从11月10日起,印度中央银行开始发行新版500卢比和2 000卢比面额的现钞。持有500卢比与1 000卢比面额现钞的民众需要在11月11日至12月30日期间到印度各商业银行、邮政局等机构兑换为小面额现钞,且每人每天只允许换取总值4 000卢比的新币。2016年12月30日之后,旧版500卢比与1 000卢比面额现钞就成为废纸一张。
印度政府宣称,此举是为了打击贪腐和来路不明的黑钱。在印度,为了偷逃税款,很多人都用现金交易。尽管印度政府曾经采取过多种措施鼓励民众如实填报收入,但效果甚微。此外,有专家估算,印度货币市场上流通的卢比中假币占到了大约25%。因此有专家认为废钞令也是为了遏制货币流通领域中的假钞。
不过,废钞令实际上作用有限。印度政府曾经认为在废钞令发布后将会有5万亿卢布的废钞,但是2017年印度储备银行发布的年度报告称:“旧版500卢比与1 000卢比面额现钞存入银行或者换为新钞的金额达到了约15.28万亿卢比,占所有废钞纸币总额的99%。”这表明拥有大量“黑钱”的人借此机会进行了洗白,富人们或是雇人将旧钞存入银行,或是雇人兑换新钞,这使得印度政府的废钞令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