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金融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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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币与良币的竞争

1560年,英国财政大臣格雷欣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名义价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也就是“良币”,必然退出流通——它们被收藏、熔化或被输出国外;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也就是“劣币”,却充斥市场。人们称这种现象为“格雷欣法则”,也叫作“劣币驱逐良币规律”。

在铸币时代,当那些低于法定重量或者成色的铸币——“劣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人们就倾向于将那些足值货币——“良币”收藏起来。最后,良币被驱逐,市场上流通的就只剩下劣币了。在金银复本位制度下,由于金和银本身的价值是变动的,这种金属货币本身价值的变动与两者兑换比率相对保持不变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复本位制无法实现。比如说当金和银的兑换比率是1∶15,当银由于银的开采成本降低而后其价值降低时,人们就按上述比率用银兑换金,将金贮藏,最后使银充斥于货币流通,排斥了金。相反,当银的价值上升而金的价值降低,人们就会用金按上述比例兑换银,将银贮藏,流通中就只会是金币。

事实上,“劣币驱逐良币规律”不难理解,因为这种情况在生活中也广泛存在。比如在公共领域,当潜规则盛行时,守规矩的人肯定争不过不守规矩者。例如排队购物或上车,文明程度低的城市,守规矩排队者总是被挤得东倒西歪,几趟车也上不去,而不守秩序的人倒常常能够捷足先登,争得座位或抢得时间。最后遵守秩序排队上车的人越来越少,车辆一来,众人都争先恐后,搞得每次乘车都如同打仗,苦不堪言。

回归正题,“劣币驱逐良币”这种现象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呢?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说:“我相信,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不公的。他们欺骗臣民,把货币最初所含的金属分量次第削减。”在欧洲,从罗马时代到17世纪,铸币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不断贬值的历史。臣民可以拒绝贬值的货币吗?不能!那将被视为对王权的挑战。

在中国,汉武帝曾经把禁苑里的白鹿皮做成钱币,规定一块白鹿皮币值40万钱,强行卖给王侯宗室。在欧洲,对政府铸造的金币、铜币,也总有人想办法从边缘弄下一些边角余料,降低了货币的实际价值,但由于是法定货币,它们仍然能得以流通。总之,在每一个大规模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案例中,都能看到“法定货币”的身影。

如果再进一步探讨一下,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货币都是国家“垄断”呢?私人为什么不能铸币呢?

其实在最初的时候,铸币行业与其他行业没有什么区别,19世纪初期,铸币权都是分散的,每一个铸币者生产最讨顾客喜欢的钱币——大小或形状讨顾客喜欢,其价格经市场自由竞争后确定。古希腊几乎每座城邦都有自己铸造的货币,中世纪的德国各封建领主的铸币机构有600多所。

人类用货币欺骗人类的历史和人类最早使用金币的历史一样久远。在坦桑尼亚,牛曾经被用来当作货币,可不幸的是,人们发现交易中所支付的牛都是瘦弱的病牛,因为价格只是用牛的数量来表示,价格在优质牛和劣质牛之间没有区别,因此将劣质牛作为支付,而将优质牛保留起来就是很自然的事。即使在纳粹集中营里,“劣币”也会驱逐“良币”,手工卷烟很快就将机器卷烟驱逐了出去。

古罗马时期,这种做法达到了最疯狂的程度,铸币机构曾铸造白银含量只有2%的银币。渐渐地,那些足值的货币会离开市场。

为了避免劣币充斥市场,人们开始反对私人铸币。他们更愿意信赖政府铸币,并相信政府能够防止或者惩罚那些私人铸币的欺诈行为。于是,政府渐渐地垄断了铸币权。

可是政府就真的值得信赖吗?

在16世纪的英国,贵金属的供给不敷造币使用,必须在新铸造的货币之中加入其他金属成分,故当时市场上就有两种货币,一种是原先不含杂质的货币,另一种是加入其他金属的货币。虽然两种货币在法律上的价值相等,但人们却能加以辨认,并且储存不含杂质的货币,将含杂质的货币拿去交易流通。故市面上的良币就渐渐被储存而减少流通,市场上就只剩下劣币在交易。

公元1世纪,在臭名昭著的尼禄皇帝统治时期,这些铸币的贵金属含量开始减少,金币和银币中越来越多地掺进了合金。紧接着用这种计量单位表示的价格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上涨,罗马帝国的衰落也就从通货膨胀开始了。

但是很多时候,经济生活中也存在“反格雷欣法则”的现象,也就是说“良币驱逐劣币”。

你拿着100元在菜市场买菜,当你认真检视找回来的50元钞票时,是否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你在检查收到的是否是假钞,套用经济学术语:你在驱逐劣币。

没错,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劣币不能驱逐良币,因为每一天都有无数的人在自发地驱逐劣币。买主固然倾向于使用劣币支付,但他们未必能够得逞。因为卖主和买主一样精明,他们会拒绝接受劣币。买主要想买到商品,只好把藏起来的良币投入使用。

每个人既是买主又是卖主,当他作为买主被卖主拒绝劣币之后,他做卖主时自然也会拒绝劣币。你为什么反复检查出租车司机找给你的钱?因为你知道如果你收到假币,就很难把它花出去。长期下来,劣币就将退出流通。因此,在市场竞争条件下,总是良币驱逐劣币,而不是劣币驱逐良币。

比如在中国的钱庄、票号时代,哪家的信用好,哪家的银票就坚挺。山西的“四大恒”钱庄信用卓著,四家的银票同时通行全国,连慈禧太后也得使用。而那些信用成问题的钱庄票号,它们的银票就会被迅速抛离市场,充分体现了良币驱逐劣币的威力。“红顶商人”胡雪岩的阜康钱庄信用出问题后也是落得个被抛弃的结局。银元时代,墨西哥“鹰洋”和中国“袁大头”由于其优质的成色,一直作为良币稳占市场,从来没有被驱逐之忧。

也就是说,当金融货币被银行券或纸币替代后,“格雷欣法则”就被倒置了,即“良币”驱逐了“劣币”。这是因为,金融货币与商品相交换时,体现的是一种“钱货两清”的等价交易;而纸币本身没有价值,它与商品的交换体现的是一种债权债务的信用关系,商品生产者售出商品接受纸币,以信任纸币发行人的信用为前提。所以,“优良”的纸币发行人发行的纸币必然受到欢迎,而“低劣”的纸币发行人发行的纸币必然遭到抵制,于是良币驱逐了劣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