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制裁:有效与人道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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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制裁的功能与目的

在经济制裁研究领域,不少研究者并没有对制裁的功能和目的做出合理的区分。国外学者较少强调经济制裁的功能而热衷于分析经济制裁的目的,国内学者则在对经济制裁的功能和目的描述上存在着一定的概念重合或模糊处理的情况。例如,国内有学者认为经济制裁具备以下功能,即:强制性改变功能,阻止或防御功能以及有形的信号功能。(23)有学者认为经济制裁的目的包括:胁迫改变的目的、惩罚的目的、发信号的目的、威慑或预防的目的。(24)更有学者将国外学术著作中有关经济制裁的目的(Pur-pose)一词直接翻译成经济制裁的功能。(25)可见,国内学界在这两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上并没有较为清晰的区分。

从词义上讲,功能(Function)与目的(Purpose)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描述的是事物的属性和功效,即事物或方法所发挥出的有利作用,而后者则更突出行为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所预设的行为目标和结果。所以,经济制裁的功能和目的同样也是两个概念,严格意义上讲不应该等同或相互替换。对于制裁的功能而言,其可以被认为是制裁行为本身所能够发挥的作用和效能。经济性强制措施能够迫使受制裁方在其不愿承受损失的时候作出相应的让步或屈服,这是制裁本身所具备的基本功能。此外,经济制裁所具备的另一个功能在于其相比战争手段而言能够发挥出更为积极的作用,因为它是一种比战争手段更为人道的措施,这也是经济制裁被认为是能够取代战争手段的重要属性。通过经济强制性措施达到目标的实现过程要低成本,最终造成的结果要低伤害。

经济制裁的实现过程要低成本,这是其相比军事手段而言所具备的重要特征。以往美国在采取军事行动上非常积极,因为其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然而从越战后,美国对外军事行动的意愿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在于它不愿意承担战争所带来的巨大伤亡。(26)因此,经济制裁无疑成为其寻求的替代军事手段的最好政策工具。首先,通过中断贸易或金融联系来实现安全和外交政策的目标不会对制裁发起方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其次,制裁方所要付出的经济代价要远低于采取军事打击行动时所要承担的经济成本;第三,经济制裁对制裁发起国的国民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大,尤其对大国而言,长期来看这种影响是可以忽略或被自我消化的。

经济制裁的最终结果要低伤害,这是其相比军事手段而言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通常情况下,军事行动都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无论是军事人员还是无辜的普通民众。残酷是战争永恒的标签,再完美的战争也存在其功能上难以回避的缺陷。虽然人们不愿放弃通过武力的形式来解决国家间冲突,但也不愿意轻易就一些矛盾或争端就悍然发动一场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记忆使得国际社会更能够认识到战争的残酷性。虽然从制裁的实践来看,经济制裁同样会引发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但相比较军事打击行动,经济性强制措施对所在国民众生命与健康的伤害是间接的,是可控的。

与对经济制裁功能的认识相比,人们对经济制裁目的的理解则更为全面。经济制裁的目的是指制裁主体根据自身利益所需而在发动制裁行动前就预先设定的目标和结果。国内外研究者对经济制裁目的的分类给予了多种解释。霍夫鲍尔将惩罚、吓阻和恢复作为经济制裁发起的三个基本的目的。理查德·哈斯则认为经济制裁的目的无非就是要劝阻、胁迫、发信号或者惩罚。(27)此外,还有研究者认为经济制裁的目的在于预防致命冲突。(28)无论怎样去表述制裁的目的,笔者认为其基本上可概括为三种类型:发信号、惩罚、改变。

(一)发信号

发信号的目的是制裁发起方通过经济制裁的方式来向目标制裁方表达不满情绪。抗议、威慑等均是一种信号,其程度可大可小。例如,在2010年美国执意宣布对台军售计划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称中方将对参与售台武器的美国公司实施相关制裁,以敦促美方有关公司停止推动和参与售台武器。显然,寄希望于对这些公司实施经济制裁就能阻止美国对台军售计划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对台军售是一个长期性难题,中国政府也非常清楚这一点,但当时仍然要实施相关制裁措施,其最为直接的目的就是要向美方传递中方的不满信号,表明中方的态度。

再举一个朝鲜的例子,2013年2月,由于朝鲜进行了第三次地下核试验,这一举动与中国长期坚持朝鲜半岛稳定和无核化的立场背道而驰,对于这种悍然不顾中方核心利益而我行我素的做法,中国政府随即中断了对朝鲜的石油出口,并冻结了朝鲜外贸银行在中国银行的账户,停止其正常交易。一系列动作无疑向朝方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中国政府不可能放任朝鲜当局为所欲为。通过对朝制裁,来明确表达中方的不满态度,并希望能促其停止核试验,重回六方谈判桌前。

(二)惩罚

惩罚的目的是通过经济制裁的方式来向目标制裁方进行打击和报复,在制裁实践中围绕这一目的而展开的经济制裁是十分常见的。二战前,美国对日本实施的“道义禁运”及其随后的资产冻结和石油禁运,就是对日本侵占中国东北以及占领印度支那南部之后的惩罚。20世纪60年代,美国明知对古巴的经济制裁已经无法实现其推翻卡斯特罗政权的目的,但仍在执行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经济、金融封锁和贸易禁运。显然,这一制裁的动机早已发生了改变,应该被看作是基于惩罚目的的经济制裁行为。再如,欧盟在2014年对俄罗斯的几家石油公司实施经济制裁后,俄罗斯随即宣布从当年8月开始全面禁止从欧盟等国家进口果蔬和肉制品,这一制裁措施也被国际社会认为是普京的报复性制裁行动。

(三)改变

相比发信号和惩罚,改变则是经济制裁政策目标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目的。改变意在迫使制裁目标作出让步或妥协,联合国对伊朗实施多轮经济制裁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迫使其政府最终放弃发展核计划。众所周知,成立于1952年的巴黎统筹委员会中的中国委员会(CHICOM)就是专门长期针对中国实施贸易控制和经济制裁的机构,其制裁的现实目的就是在于试图转变中国对西方持续构成军事威胁的局面,遏制中国综合实力的提升。

总之,经济制裁的功能和经济制裁的目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制裁相比军事手段更为进步性的意义取决于其自身的功能属性,而不取决于其功利性目的(参见图2.1)。“过程低成本、结果低伤害”是相对于军事手段而言,在追求对外政策目标的实现上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虽然有研究者将经济制裁视为另一种形式的战争,但并不否认相比战争而言,制裁手段具有潜在的人道主义进步价值。只有客观地理解和认识经济制裁的价值,才更有利于我们更为合理地去评估经济制裁的实际运用效果。

图2.1 经济制裁功能与目的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