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1年是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30年来,中国—东盟关系不仅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和东盟自身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极大地促进了双边贸易关系的发展。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的全面实施,原地产规则、贸易通关协定、服务贸易、投资领域等方面的门槛降低,自贸区红利得到进一步释放,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经济融合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中国和东盟的密切合作使中国—东盟贸易在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迎难而上,不仅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而且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长率和自东盟的进口增长率都维持在6.6%~6.7%;而且贸易结构均衡、亮点鲜明,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和自东盟的进口基本持平,机电产品、电子制造和集成电路等产业蓬勃发展。
2020年第一季度,东盟首次超越欧盟,成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实现互为最大贸易伙伴。但是,东盟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明显差异、经贸结构的雷同化等给中国与东盟经贸的发展和融合带来了一定的阻碍。首先,东盟的10个成员国中既有如新加坡这样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又有如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不发达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的巨大差异使东盟国家内部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不利于成员国间经济政策的协调;其次,东盟成员国在经济发展比较优势方面的互补性并不明显,成员国经济发展大多以出口为导向,出口产品也多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近年来又大都转向下游的电子信息产品。东盟成员国在经济结构上和贸易结构上雷同化的特征都将增加中国—东盟未来经济、贸易发展的不确定性,更直接决定着疫情常态化下中国和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关系能否持续。为此,有必要对中国与东盟及其成员国间的贸易全景进行描述,对贸易结构、贸易优势和互补性进行度量、分析。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一带一路”经贸指数研究院继《中国—中东欧贸易指数报告》《中国—其他金砖国家贸易指数报告》后,又基于2000—2018年中国—东盟贸易数据编制了中国—东盟贸易指数,并形成研究报告。在2000年10月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提出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协议;2019年8月,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升级版议定书全面生效。这20年是中国—东盟进出口贸易在波动和调整中飞速发展的时期。
作为“一带一路”经贸指数研究系列之一,相承于《中国—中东欧贸易指数报告》和《中国—其他金砖国家贸易指数报告》的中国—东盟贸易指数包括贸易竞争力指数、贸易活力指数、贸易效率与贸易潜力指数和贸易信心指数五大部分,并基于这五个综合指数及其构成指数全面展示了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贸易现状、特点以及面临的问题。相较于之前的研究成果,《中国—东盟贸易指数报告》还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扩展研究:
第一,《中国—东盟贸易指数报告》不仅编制了出口贸易指数,还编制了一系列进口贸易指数。
为了回应东盟各国对贸易平衡的期待,使更多东盟国家的商品能够进入中国市场,共享贸易发展红利,实现互利共赢,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扩大进口的举措,重要举措之一就是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具体了解中国从东盟各国进口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其增长率、进口商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进口商品结构的相似性,这有助于制定扩大进口、促进双边贸易的举措。
第二,《中国—东盟贸易指数报告》更详细、更全面地描绘了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货物贸易。
传统上,中国从东盟国家进口的主要是原材料,出口的主要是机械制品。为了深入反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各国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量、贸易结构、贸易优势的发展变化,《中国—东盟贸易指数报告》不仅包括国家间的贸易指数,还包括《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简称海关编码HS)的二十一大类贸易指数,以期能及时、准确、深刻地对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双边贸易状况进行细致刻画,以实现“见微知著,一叶知秋”的目的。
在中国—东盟贸易指数编制和研究报告撰写的工作中,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统计系和“一带一路”经贸指数研究院的周昀、司继春等老师以及潘文捷、高雅、任一平、赵晓晖等研究生都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完成了大量的工作,特此表示感谢!
刘永辉 周平 张建新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