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政治学评论(第9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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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为什么重要?

巧得很,2000年,亨廷顿主编(作为两位联合主编之一)的一本书,书名就叫《文化的重要作用》。在该书简短的前言中,亨廷顿说起编书的缘起——其实就是他本人何时而又为何开始重视文化的作用:

那是20世纪90年代初,我碰巧浏览了加纳和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的经济统计数据,惊讶地发现两国当时的经济水平何其类似:它们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大致相等。在经济构成方面,初级产品、制造业和服务业所占的比例彼此相近;绝大部分的出口是初级产品,韩国当时仅生产为数不多的若干工业制成品。它们接受的经济援助水平也差不多相等。30年后,韩国成为一个工业巨人,经济名列世界第14位,拥有一些跨国公司,大量出口汽车、电子设备及其他高级制成品,人均收入接近希腊的水平。此外,它在巩固民主体制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加纳却没有发生这样的变化,它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韩国的1/14。发展快慢相关如此悬殊,能作何解释呢?无疑,这当中有多种因素,然而在我看来,文化应是一重要原因。韩国人珍视节俭、投资、勤奋、教育、组织和纪律。加纳人的价值观则有所不同。简而言之,文化在起作用。(亨廷顿、哈里森,2010:7)

如果将亨廷顿的著作编年,就会发现他这里的自述基本可信。在亨氏20世纪90年代以前逾三十年的漫长学术生涯中,讨论美国国家战略也好,讨论各国的政治现代化也好,讨论世界范围内的政治秩序与民主潮流也好,他确实对文化关注甚少,尤其很少将某地某国的特定文明、文化与其经济表现、国家利益界定、现代化模式、民主发展路径之间必然地联系起来。至于提出美国的“国家利益来自于民族认同注11。首先得知道我们是谁,然后才能知道我们的利益何在”(Huntington,1996:10、30),“现代化并不等于西方化”,由于文明、文化的分野,现代化的非西方与现代化的西方之间不是越来越相似,而是将趋向更为多元,“世界大多数地区都正在变得更加现代化而更少西方化”(Huntington,1996:28—46),而在讨论西方与非西方在民主政治上的不同表现时,也认为“有必要引入文化因素”(Huntington,1997:8)注12,云云,都是亨廷顿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才有的想法。因此,1993年他推出引起轩然大波的“文明冲突”论,绝非偶然;2000年他将自己主编的书命名为《文化的重要作用》,也不是巧合;而2004年的《我们是谁?》以文化取代政治意识形态,否定1981年《失衡的承诺》中有关美利坚民族认同界定的结论,更非意外。这种变化自然还有更为广阔的时代、学科等背景(这里从略),不是个例,但作为素爱标新立异、不喜人云亦云的政治学界耆宿,亨廷顿的前后不一,仍旧值得特别关注。

正如亨氏在解释自己为何开始重视文化时所描述的,他之观念转变,显然既不是受民族及其文化本身独特的审美趣味、心理魅力等吸引,也不是由其他什么形而上的原因所触发(即使偶有这些方面的因素,最后也都落实到“有用”上去了),而是源于一种彻头彻尾的实用计算、功利考量。《文化的重要作用》一书的副标题,“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恰如其分地表明了亨廷顿对于文化的态度。因为他亲眼见到不同的文化有着完全不一样的实用价值,所以才相信应当格外重视文化因素。这一态度很自然地延伸到了他以文化为核心作出的对美利坚民族认同的新解释当中。

大体上,亨廷顿是从三方面论述为什么要坚持以盎格鲁-新教文化为美利坚民族认同核心的:

1. “在缺乏人种、族性和文化共性的情况下,意识形态的黏合力是弱的”。既然在美国,维持人种、族性上的同一性已然不可能,而“美国信念”又来自盎格鲁-新教文化并由其决定,那么坚持美国在这一文化上的共性,对于推迟美利坚共同体的衰亡,遏制其解体,就变成极为关键的了。相反,若是美国在人种、族性失去共性之后,再在文化上丧失统一,“仅仅以‘信念’作为团结的基础,那就可能很快演变成一个松散的邦联”;而来自国内外的历史经验都表明,这样的统一体“通常都是长不了的”(亨廷顿,2005:18)。这是对文化同质化与建构民族认同、维持国家统一之间关系的一般性评价。它不只适用于美国,也可能适用于其他类似国家。因此,亨廷顿这里的态度是比较相对主义的。

2. “国家利益来自民族认同”,美国人如何界定其民族认同,“将决定美国在世界上起什么样的作用”。这里存在三种可能的方案:如果美国将自己定义为多族裔、多种族尤其是多文化的社会,那么它就应该向世界各国人民和文化开放,并且坚持多样性,鼓励国族层次以下的族裔、种族和文化认同,也就是说,美国将成为一个世界主义的国家,“是世界给美国定形”;如果美国坚持美国价值观的普遍适用性,认为美国有责任以其力量为后盾,“在全世界创立秩序,对付邪恶”,“试图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去改造别国的人民和文化”,那么美国就将走向一个帝国主义国家;美国人还“可以保持自己社会和文化的特性,使之不同于别国人民的社会和文化”,这又将使美国成为一个与其他国家一样独特的民族国家。亨廷顿反对前两种方案,因为它们“都是企图减少或消除美国与别国之间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差别”:世界主义的方案带来美利坚“分裂国”,而不是“合众国”,并将导致美国在定义国家利益时无所适从,陷入分歧、混乱和摇摆状态;帝国性质的方案则往往与其他社会自有的认同(和美国一样,它们也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价值观、传统和体制)不相容,导致它们对作为异己文化的美国价值观的激烈抵制,同时,美国也将“失去自己作为一个民族的特性,而成为一个跨国大帝国的居支配地位的组成部分”。亨廷顿认为最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选择是民族国家方案,只有它才承认美国不同于别国社会,并要求保持和加强美国自立国以来的独特认同。《我们是谁?》由此呼唤“出现一个再次充满活力的美国,重申其历史性的盎格鲁-新教文化、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并因与一个不友好的外部世界的对峙而充实力量”(亨廷顿,2005:2、302—304),这就使得以文化而不是政治意识形态为核心来定义美国民族认同成为必要。在这里,亨廷顿不仅明确而且深入地阐明了他的相对主义立场。他反对美国追求普世之国或帝国,主张美国应当将自身定义为西方文明意义上的独特之国。

3. 归根结底,亨廷顿主张以文化为核心界定美利坚民族认同,是因为在他眼中,盎格鲁-新教文化确有其比其他所有文明、文化更“有用”,因而更具吸引力的特性,诸如个人主义、自由精神、道义追求、工作伦理,等等。这些特性为美国各种族、族裔和文化背景的人所接受后,“成为他们自由、团结、实力、繁荣以及作为世界上向善力量道义领导者的地位的源泉”(亨廷顿,2005:3)。正是因为盎格鲁-新教文化如此“有用”,所以在《我们是谁?》中,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亨廷顿对之有一种毫无保留的绝对推崇,甚至可以说他已经表达出一种没有挑明但不加掩饰的文化优越感。

总之,由于亨廷顿相信盎格鲁-新教文化“有用”(甚至是最“有用”的),所以才认为它是好的。而在《我们是谁?》中,亨廷顿这样说:“绝大多数情况下,认同都是建构出来的”(Huntington,2004:22);认同之所以重要,又是“因为它影响人们的行为”(亨廷顿,2005:21)。因此,他以“有用”而好的盎格鲁-新教文化为核心要素,在理论上重构一种美利坚民族认同,以期进一步影响现实,也就合乎情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