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的婚姻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吗?
案例实录
孙某与女朋友周某交往了4年,正当孙某以为两人即将结婚,并开始着手准备婚礼时,周某突然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情急之下,孙某威胁周某与其结婚,声称如果周某不答应,就杀她全家。周某在胁迫之下,无奈与孙某结婚。婚后,周某无法忍受孙某的折磨,请求法院撤销其与孙某的婚姻关系。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分析
法院会受理并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婚姻自由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受胁迫而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本案中,周某是因为受到胁迫而与孙某结婚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情节,法院会受理并支持周某的请求,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保护周某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温馨提示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胁迫婚姻违反了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因此法律规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受胁迫方,因为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受胁迫方要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超过法定期限,则受胁迫方的撤销权消失。该法定期限为:受胁迫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自测小题
选择:以下哪些情形,构成因胁迫而结婚?[5]( )
A.张某称:如果李某不与他结婚,就要散播她在重要升学考试时作弊的消息,李某顾及自己的声誉,不得不与之结婚
B.黄某为与赵某结婚,不惜以自杀相逼并作出自杀行为,赵某无奈之下与黄某结婚
C.方某称:如果宋某不与自己结婚,就不救治她的奶奶,宋某被逼无奈,只能与他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