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劳动者可以与劳务派遣公司随意约定派遣期限吗?
案情
姜某和冯某是一对校园情侣,2020年姜某从学校毕业,冯某2021年才能毕业,两人相约等冯某毕业后一起出国打拼。但是,冯某还有一年才毕业,姜某决定先找一份工作。一日,姜某在路边看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门口有招聘启事,觉得待遇不错便前去应聘,最后顺利通过面试。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姜某对合同中劳务派遣期限为两年有异议,他提出自己明年就要出国所以只能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希望公司重新拟合同。该劳务派遣公司表示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有最低期限要求,公司不能接受姜某的提议。那么,劳动者能否与劳务派遣公司随意约定派遣期限呢?
解析
劳动者不能与劳务派遣公司随意约定派遣期限,因为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期限最低为两年。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因此,劳动者不能与劳务派遣公司随意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本案例中,姜某提出的与该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该公司应当拒绝。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