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小学校可以开除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吗?
案情
郭某的爸爸是某公司的老板,家里非常富裕,郭某在学校里也一直以“富二代”自居。郭某的父母从小就很溺爱郭某,养成了他嚣张跋扈的性格,刚上初一的郭某在学校里已经是有名的“校霸”,围在他身边的还有很多同年级的“哥们儿”。有一次,郭某的“哥们儿”张某被高年级的孙某欺负,郭某就带着张某找孙某“报仇”,结果把孙某打伤,学校老师将孙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学校为了告诫其他学生,避免发生类似事件,作出了开除郭某和张某的处罚决定。请问,中小学校可以开除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吗?
解析
案例中的中小学校不可以作出将学生开除的处罚决定。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也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因此,案例中,对于郭某和张某等人殴打同学的行为,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定,学校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是联系他们的家长,与家长一起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加强管教,教导他们在学校里要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而不是将学生开除。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