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学校可以拒绝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入学吗?
案情
王某某通过高考考上了H省某本科院校,收到该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她和她的父母非常高兴。学校在9月4日开学,王某某想着利用假期的时间,将驾照考下来。令人意想不到的是,8月的一天,驾校里另一位学员在练车时,不小心将王某某撞伤。驾校里的工作人员将王某某送到医院,经过诊断,王某某左腿骨折,需要住院治疗。眼看就要到开学的时间了,王某某的腿还没有完全恢复,因此不能按时到学校报到。王某某看到录取通知书上明确写着如果新生不能按时到学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想着自己奋斗这么长时间才考上的大学,却因来不及到学校报到而失去入学资格,王某某失声痛哭起来。请问,学生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的,学校可以拒绝入学吗?
解析
新生如果不能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入学,并不必然导致丧失入学资格的结果。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因此,王某某可以向学校说明情况,向学校请假,要求学校准许自己延期入学。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录取学校延期的时间范围内,王某某应当按时入学,否则就只能视为她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如果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入学,学校也不能拒绝接收其入学,应当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法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
第十一条第二款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