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功能与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基于四个派出所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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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研究思路

本书第一部分在对派出所、警察、功能等概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派出所面临的困境是派出所功能转型的内因。当前我国公安派出所在运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对困境:一是文本规定与当前派出所实际业务职责不一致,二是派出所职权范围与老百姓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三是基层派出所民警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

派出所这些困境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有外部的体制原因,也有内部民警积极性受到比较大的影响;有来自上层规定模糊的原因,也有来自老百姓需求的原因;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这些原因归根结底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外部的、上层的原因是对派出所任务、职权等规定得比较模糊;而内部的、老百姓的原因是:民警对派出所“被扩大的权力清单”并不买账,老百姓对派出所的工作职权范围认识是所有政府部门的“兜底部门”。大家都认识到派出所在国家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但随着国家和社会的急剧转型,派出所对于国家建设、社会治理和个人发展的功能已经不能适应国家和基层社会治理变革的需要。通过派出所功能转型的研究,期待派出所走出目前的困境。

本书第二部分提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法治化是派出所功能转型的外因。一方面,国家治理必须通过科层体系,实现对民众的福祉。派出所是国家科层体系的最末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国家对具体基层社会的治理需要通过基层县、县镇一级镇府去实现,而派出所在乡镇一级被称作“半个镇府”,其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另一方面,基层社会治理的状况构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基础和主战场。派出所直接面对基层社会中的种种矛盾、纠纷与案件,大到群体性事件,小到邻里纠纷、夫妻吵架,而这些大部分又都是上访、刑事案件的源头。将基层社会暴露出来的小纠纷、小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需要派出所高效的运作机制。

本书主体为第三、第四和第五部分,分别又分为两大部分:各部分的第(一)层主要从新功能的优势和与满足社会治理需求的角度来论述向新功能转型的理由;各部分的第(二)层到第(三)层一方面从理论的高度来讨论实现派出所新功能要遵循和秉持的理念;另一方面借助于笔者提炼的框架概念,主要从实践层面推进角度来探讨派出所的调解、执法、刑事司法、管理、防范与服务等如何在实战中实现和贯彻向派出所新功能的转型。

本书第六部分落脚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现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对象;也是国家治理能力完善的基础和前提。派出所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派出所通过改革和完善处理案件、解决纠纷等来实现功能的逐步转型,进而适应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实现国家治理的不断完善。

本书导论部分作为引论,通过分析在基层派出所锻炼中遇到的一个普通案件,引出本书关注的焦点,进而反思和观察引出本书的论题;在此基础上对本书的分析思路和框架进行了简单的交代,当然也包括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的交代。结束语部分通过阐述和分析派出所功能转型的理念、制度、实践和检验,对本书主题进行更加细致和深入的思考,希冀在未来的研究中能够不仅有益于公安学理论的发展,而且能对公安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