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知识实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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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伙?

与公司相比,合伙企业更为注重人合性,合伙企业事务需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旦签订了有期限的合伙协议,就不能随意退伙,否则会影响合伙企业的经营。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合伙人才能退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5条的规定,合伙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声明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合伙人可以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入伙,也可以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当某种事由出现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属于典型的人合性组织,合伙企业的各大重要事项须得到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而合伙人退伙,影响着合伙企业的存续基础,也影响着合伙企业的债务分担、利润分配等事项,涉及每个合伙人的重大利益。因此,合伙人退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如上所述,合伙企业是人合性较强的组织,普通合伙人直接参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合伙人出现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比如患有重大疾病、被判处刑罚等,将影响合伙人参与合伙,也影响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行。因此,当出现此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是合伙人自愿签订,承诺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的约定。合伙企业的存在与发展是建立在合伙人之间的人身依赖基础上的。因此,当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而影响其他合伙人的合伙利益时,比如违反合伙企业事务实行规定、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合伙人可以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