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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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查访,于199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 )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
A.1982年1月1日
B.2000年6月30日
C.2001年1月1日
D.2001年6月30日
2.诉讼时效一般只对( )产生法律效力。
A.请求权 B.抗辩权
C.形成权 D.支配权
3.下列情形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
A.权利人的代理人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B.法定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
C.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起诉
D.权利人死亡,而继承人尚不知道
4.1995年3月,张某将他与李某共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得款20000元。李某在外地得知后即来信要求分得10000元,张某未给。1998年1月,李某回到本地再次向张某索要,张某给了10000元。2月,张某得知诉讼时效已过仍向李某索回10000元,李某拒绝,张某起诉。法院应( )。
A.判决李某归还张某10000元
B.驳回张某的起诉
C.调解由李某归还张某5000元
D.判决由李某归还张某5000元
5.李某在开啤酒瓶时酒瓶突然爆炸,致其身体多处受伤,则若其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时效期限为( )。
A.2年 B.4年 C.1年 D.6个月
6.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 )。
A.实体民事权利
B.依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C.财产所有权
D.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7.诉讼时效期间是由( )。
A.法律直接规定的
B.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C.当事人约定的
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8.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09年司考.卷三.单5)
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9.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1年司考.卷三.单5)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10.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4年司考.卷三.单5)
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11.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其后,乙公司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17年司考.卷三.单4)
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二、多项选择题
1.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属何种期间?( )
A.诉讼时效期间 B.除斥期间
C.可变期间 D.不可变期间
2.下列权利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有( )。
A.丁因无因管理而享有的对戊的必要费用请求权
B.张三因李四避险过当而享有的赔偿请求权
C.甲因乙违反合同而享有的违约金请求权
D.丙因佳人影楼侵犯其肖像权而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3.下列哪些规定是除斥期间?(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B.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C.租赁期间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D.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4.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又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甲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向丙支付赔款
B.丁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D.乙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5.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14年司考.卷三.多53)
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
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
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
6.下列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些?( )
A.孟某与王某的房屋相邻,王某装修房屋将大量建筑垃圾堆放在门前妨碍孟某通行,孟某有请求王某排除妨碍的权利
B.孟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曹某居住,租期届满后,孟某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有请求曹某搬离房屋的权利
C.孟某的轿车(登记在孟某名下)被徐某强行夺走,孟某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有请求徐某返还宝马轿车的权利
D.孟某与妻子刘某离婚,法院判决婚生子小孟(6周岁)与刘某共同生活,孟某按月给付抚养费,小孟有请求孟某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三、名词解释
1.时效(西北政法大学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2.期限
3.除斥期间(武汉大学2012年考研真题)
四、简答题
1.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诉讼时效制度的作用。
3.试比较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不同。
五、案例分析题
甲、乙系同事,2017年10月甲因办出国手续向乙借款2万元,写有借条,约定在出国前返还借款。后甲出国,并在国外生活了近3年。其间,甲虽与乙一直有联系,但对借钱一事却只字未提。2020年12月30日,甲回国,此时乙因女儿病重急需用钱,找到甲,甲当即表示尽快还钱,并在原借条上写下“2021年1月10日前还清”。2021年1月15日,乙再找到甲时,甲称其债务早已过诉讼时效,不用返还。现问:
(1)甲对乙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
(2)乙能否通过诉讼要回甲所欠的钱?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本题主要是发现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在这里是个陷阱。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受侵害时起算,即从1981年1月1日开始计算,最后的截止日期应当是2001年的1月1日。但是本案中涉及的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且“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应当包括知道“加害事实”和“加害人”两个方面。因此,1年的起算点为1999年6月30日,最后的截止日就是2000年6月30日,没有超过20年的最长期限,所以,正确答案为选项B。
2.答案:A。与形成权相对应的是除斥期间。
3.答案:A。注意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的区别。选项B、选项C、选项D中的事由都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4.答案:B。《民法典》第192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理论上称之为自然债务。
5.答案:A。本题属于产品质量致人伤害的情况,应适用《产品质量法》中2年特殊时效。
6.答案: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依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7.答案:A。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或变更。
8.答案:D。《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此中断。当事人请求的方式,应认为口头或书面等能达到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A、B、C项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而D项不属于。
9.答案: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所以,A选项错误。该规定第17条规定,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所以,B选项正确。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所以,C选项错误。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所以,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项。
10.答案: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权,它的性质是自然债权,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它所对应的债务也是自然债务。传统上,债权具有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和债权保护请求权三项权能,在效力上分别体现为债的请求力、保有力和强制执行力。作为法律规定的债务具有上述权能与效力,是一种完全之债,而自然债务系因其欠缺债的部分权能和效力,故有学者称自然债务为不完全债务,并将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此,就自然债务方面而论,乙公司需要向甲公司清偿10万元债务,只是这10万元债务甲公司不能请求法院保护而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乙公司书面答复的效力在于其同意履行3万元的意思表示使对方的债权具有了法律强制力,甲公司的债权在3万元范围内恢复了强制执行力。因此仅从强制执行力方面论,本题A项表述正确。由于乙公司仅放弃了10万元中3万元的时效利益,因此D项表述错误。C项的问题在于,乙公司的书面回函中“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的表述在法律上对甲公司是无效的。因为作为自然债务,它仍然还是债务,债务既然存在,就有义务偿还。自然债权这个债权,只是在权能上缺乏了一项,而不是债权整体上不存在了。既然债权仍然存在,那么其所对应的义务当然也存在,并没有完全丧失,只是权利人不能请求强制执行这个债务而已。因此,C项表述错误。至于B项,乙公司的书面答复并非为了与甲公司订立合同,而要约是欲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乙公司的书面答复因不具有缔约意图而不构成要约,因此B项错误。
11.答案:D(司法部公布答案为A)。(1)依《民法典》第192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作为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尽管是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但该承诺函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不得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故A选项说法错误,而D选项说法正确。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A,未考虑小王的行为可以构成表见代理。(2)诉讼时效中断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就不会再发生中断,故本题中B选项中“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的说法错误。(3)依《民法典》第19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由此可知本题C选项说法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D。所谓时效,指一定事实在法定期间内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也可以说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达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中包括以下两点:(1)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经过实体权利并不消灭,而仅仅消灭胜诉权;除斥期间是消灭实体权利。(2)法定期间是否可变。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断、中止、延长,因此属于可变期间;而除斥期间属于绝对不变期间。而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民法典》第2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了法定的六个月保证期间,保证人的实体权利消灭,可以免除保证责任。而且,连带责任的法定保证期间也不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况,只要超过六个月的法定期限,保证人就可以免除责任。因此,很明显,保证期间是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可变期间,而不是可变期间。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D。
2.答案:ABCD。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包括: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利息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主要有必要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
3.答案:ABD。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4.答案:ABCD。《保险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不属于人寿保险,故丙对乙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的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也为2年。本题中,由于丙不断索赔,诉讼时效始终处于中断并重新计算的状态,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并未经过,故A、B、C、D项均错误,当选。由于题干中对“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明确交代是向谁索赔,而根据题意很容易让人认为是向甲索赔,若如此D项就是正确的了,故此,本题有题意不明之嫌。
5.答案:ABCD。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是债权请求权、继承请求权。本题中,A项是形成权;B项是诉权;C项中,公共维修基金为业主共有,业主大会对该项基金的使用拥有决策权,其请求业主缴付维修基金是业主赋予业主大会的权利,是一种业主自治性的权利,具有社员权的属性;D项则是支配权。因此均不适用诉讼时效。
6.答案:ABCD。根据《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A项中,孟某请求邻居王某清理建筑垃圾排除妨碍的权利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第1项。故A项正确。B项中,孟某作为不动产房屋的所有权人在租期届满后依法请求承租人曹某返还房屋的权利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第2项。故B项正确。C项中,孟某作为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徐某返还宝马轿车的权利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第2项。故C项正确。D项中,被监护人小孟请求监护人孟某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第3项。故D项正确。
三、名词解释
1.答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时效应具备两个条件:(1)要有法律规定的一定事实状态存在。(2)一定的事实状态必须持续一定的时间,即不间断地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具有以下特征:(1)时效是法律事实。(2)时效是事件。(3)时效具有强制性。
2.答案:是指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分为期间和期日。期间,是指从时间的某一特定的点到另一特定的点所经过的时间。它是时间的某一特定的段或区间;期日,是指不可分割的一定时间,它是时间的某一特定的点。
3.答案: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有以下主要特征:(1)除斥期间一般是法律规定的;(2)除斥期间是某种权利存续的期间。
四、简答题
1.答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其特征是:(1)它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2)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如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有权受领;(3)它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无权协议变更。
2.答案:(1)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诉讼时效制度的作用之一在于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权利人如不及时行使权利,就可能导致权利的丧失或不受法律保护,这就促使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利益。(2)避免证据灭失。诉讼时效制度的作用之二在于避免证据灭失。一种事实状态长期存在,必致证据湮灭、证人死亡,此事实状态是否合法,殊难证明。实行时效制度,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认为权利人丧失权利或不受法律保护,即以时效为证据的代用,避免当事人举证和人民法院调查证据的困难。
3.答案:
五、案例分析题
答案:(1)《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民事权利一般在3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本题中,甲于2017年10月向乙借钱,直到2020年12月30日乙才第一次向甲要钱,时间已过了3年,甲债务的诉讼时效3年早已届满,如果当时甲表示不愿还钱,则乙将无法通过诉讼要回借款。
(2)根据上述分析,乙要求法院判决甲还钱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是甲已重新作出承诺,而不是时效没有届满。
[1] 编者注:应当注意的是,本题中如果张三是因为经验不足而采购了质量不合格的编织袋,则甲可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同时可给予张三行政处分。
[2] 编者注:每年司法考试中均有此类问题,答题时主要把握是否“足以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这一点。各校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也时常会涉及,如清华大学2004年入学考试题中考了“表见代理”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