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13:国际私法配套测试(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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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经常居所在广州的西班牙公民贝克,在服务器位于西班牙的某网络论坛上发帖诽谤经常居所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王某。现王某将贝克诉至广州某法院,要求其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7.1.35)

A.侵权人是西班牙公民,应适用西班牙法

B.被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在新加坡,应适用新加坡法

C.被侵权人是中国公民,应适用中国法

D.论坛服务器在西班牙,应适用西班牙法

2.甲国科恩公司依照乙国法律全额投资设立了方尔同公司,方尔同公司在丙国从事经营活动中与麦路公司发生纠纷,并被诉到我国法院。我国法院确定方尔同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据的应该是哪国法律?( )

A.甲国法律

B.乙国法律

C.同时适用甲国法律和乙国法律

D.适用我国法律

3. 甲是某外国公民,该外国的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是22周岁,在甲到我国境内考察时,年龄为20周岁,并且与国内某个企业签订了大米进出口合同,后来甲以其不符合其本国法律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规定,拒绝履行合同。国内一方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该案件?( )

A.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甲的行为能力问题,认定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B.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甲的行为能力问题,认定其有民事行为能力

C.法院应该适用该外国的法律来处理甲的行为能力问题,认定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D.法院应该从有利于保护我国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选择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和该外国法律的规定,认定甲有民事行为能力

4. 法国人甲与美籍华人乙在北京相识,于2011年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甲随夫定居北京并申请放弃法国国籍,于2012年11月20日获得批准后,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至今未获得批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自2012年11月20日以后,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 )。

A.中国法律

B.民事行为发生地国的法律

C.法国法律

D.美国法律

5. 行为地法原则主要适用的领域是( )。

A.民事行为方式

B.行为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C.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D.行为人的民事行为效果

6.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司考2011.1.36)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中国法

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

7.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2.1.35)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8.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6.1.35)( )

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

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6.1.77)

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三、名词解释

1.生理死亡

2.推定存活

3.宣告失踪

4.宣告死亡

四、简答题

1.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2.简述涉外失踪和死亡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

3.简述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

五、论述题

1.论属人法原则。

2.试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确定。

六、案例分析题

F国布朗特先生于2015年10月,与我国西北某企业签订合同,联合开发新疆某地天然气。合同约定以F国为其准据法。后因布朗特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新疆某法院。布朗特称: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本人19岁,按F国法律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是无效的。

问题:布朗特签订该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