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讲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学习本原则,应当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落实这一原则的以下几点体现:
1.人民法院享有统一定罪的权力。
2.被追诉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律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不能称为犯人。
3.不存在免予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只能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或者不起诉的决定,而不能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4.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自诉人承担,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不以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86条)。
6.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3项)。
【例】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2/64,多选)
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该题涉及对“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理解。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明确规定了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定罪权是刑事审判权的核心,人民法院作为我国唯一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统一独立行使刑事审判权。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的基础上,依法组成审判庭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故AB两项说法正确。“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故C项说法错误。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在审查起诉和第一审程序中体现了疑罪从无的精神,从“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中无法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故D项说法错误。本题符合题意的是AB两项。
本讲重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