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护手册(以案释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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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年人再婚被子女干涉,该怎么办?

年逾六十的王某曾经有过一段美满的婚姻,但丈夫因工伤早早去世,她自己一人苦苦支撑把孩子养大。现在儿子已经成家,并搬出去单过。王某深感生活和情感上的空虚和寂寞,为了晚年能有个依靠和情感寄托,通过友人的介绍,结识了同样单身的退休老人郭某。“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王某和郭某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了解后,均认为对方是自己晚年生活的依靠,所以准备登记结婚。可王某的儿子听说母亲要再婚的消息后,平时不怎么登门的他竟然过来质问母亲为什么要给他找后爸。王某对儿子讲,自己只是想晚年找个伴,和自己说说话,共同走完余生,希望儿子能够理解,并支持自己再婚的想法。可令王某伤心的是,儿子非但听不进她的话,还表示强烈的反对。儿子认为女人就要从一而终,而母亲现在的行为就是朝三暮四,给自己丢人。面对儿子的反对,伤心至极的王某想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律师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指的是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是指采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胁迫等手段,使被干涉人不能行使自己婚姻自由的权利。“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如果没有使用暴力,将不构成本罪;行为人虽然采取了暴力行为,但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也同样不构成本罪。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或杀害行为,应当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处罚。本案中,王某的儿子虽然有干涉母亲再婚的行为,但并未采取暴力手段,所以应当通过教育的办法解决,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过训诫的方法解决。如果将来王某的儿子采取暴力手段干涉母亲婚姻自由,一旦情节严重,必将受到刑罚的严惩!

在我国,因受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部分地区还时不时发生干涉婚姻自由的现象,主要包括包办、买卖婚姻,非法阻碍子女婚事,干涉寡妇再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强制或者阻碍他人离婚等。严重的,还会采取捆绑、紧逼、殴打、恐吓等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社会危害性相当严重,这些行为都是对我国现有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破坏和践踏,违背婚姻自由的法定原则,一旦出现,必须严厉查处和纠正,将婚姻自由原则贯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