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律硕士联考一本通·真题卷: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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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2 留置权

[考点提要]此考点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类型,重要性介于质权和抵押权之间,出现的概率较高,通常以小案例的形式考查,但是有时也会直接以主观简述题的形式考查。但无论哪种命题形式,均是以考查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为主。

一、单项选择题

冯某将其所有的大卡车送至通达汽车修理厂修理,因冯某未依约定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依法将该车留置,但未与冯某约定留置汽车后支付修理费的期间。根据物权法规定,修理厂在实现其留置权前应当给冯某支付修理费的期间为( )。(2012-专-28)[63]

A.1个月以上 B.2个月以上

C.3个月以上 D.6个月以上

[解析]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至少2个月,故B选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有( )。(2010-专-39)[64]

A.行纪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委托合同

[解析]留置权适用范围在我国民事立法中经过了一个不断扩张的过程。从“非法律允许留置,不得”到“非法律禁止留置,均可”。原《担保法》规定了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原《合同法》规定增加了仓储和行纪。原《物权法》和现行《民法典》采取开放式的立法模式,只要合法占有,且符合留置权的其他构成要件,均可留置。因此,A、B、C、D均为正确选项。

三、主观题

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条件。(2012-专-54)

[答案][65]

(1)含义

留置权是指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并以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2)成立条件

①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②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债权的发生出自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

③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

④没有禁止留置的规定和约定,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