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49条第3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是我国公民在家庭生活方面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尽的重要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是我国家庭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公民处理家庭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现实中存在的父母遗弃和虐待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虐待父母的行为,不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情节严重的还应依法给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