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私法自治乃民法的基本价值,即私法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自由是私法自治价值在制度层面的体现。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促进市场交易、鼓励财富创造的基本规则。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共计526条,接近民法典分编条文总量的一半,足见其在我国民法典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合同法颁行于1999年。民法典合同编的编纂,以合同法和其他民事单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基础,对现行合同制度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予以坚持,被实践证明不合时宜的予以删除,被实践证明需要进行调整的进行修改,被实践证明需要补充的进行相应地补充,进一步完善了合同制度。主要体现在:
第一,完善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为适应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合同编对电子合同订立、履行的特殊规则作了规定。
第二,强化对债权实现的保护力度。针对实践中一些合同当事人不信守合同、欠债不还等突出问题,为保障债权顺利实现,防范因违约可能导致的债务风险,构建诚信社会,合同编完善了合同保全、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则,并增设专章规定了保证合同。
第三,加大对弱势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保护。合同编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规定了电、水、气、热力供应人以及公共承运人对社会公众的强制缔约义务;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利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合同编增加了住房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制度。
第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要求,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负有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义务,在合同终止后负有旧物回收义务;还规定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依法负有回收义务。
第五,根据合同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修改了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债权转让、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一般规则;完善了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典型合同的具体规则,增加了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保理合同。
第六,明确了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细化对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之债的规定。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尤其关注上述立法动态,并结合合同编的具体条文进行评析与注释。
本书以民法典合同编为依据,对该编的各个条文进行逐条释评。本书根据立法的实际情况,对每个条文的释评基本围绕着五个方面展开:(1)“本条来源”。列出条文在旧法上的来源,以及相较于旧法的变化。(2)“立法演变”。梳理每个条文在立法进程中的演变。(3)“条文释义”。从规范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各个方面解析各条文,并在此基础上评述国内学说和实务见解,比较域外相关立法规定及理论发展,提出忠实于规则的公允合理的解释方案,从而构建每个条文的规范化的教义学构造。(4)“法条关联”。梳理与民法典合同编条文有所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与司法解释等法律渊源,以阐明它们与民法典合同编条文的关联性,便于读者查阅。(5)“案例评议”。梳理经典案例的核心见解,辅以学术分析,呈现在司法实践中相关法条的适用情况,形成沟通抽象法条与具体案件之桥梁。
为了便于评注,本书将民法典各分编审议稿、民法典草案等作简称处理,具体如下:
2018年8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首次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简称“一次审议稿”;
2018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简称“二次审议稿”;
2019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于2019年12月28日向全社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简称“《民法典(草案)》”。
本书作者及在本书写作中的分工如下:
林旭霞: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撰写第1-5章、第25-27章;负责全书统稿、审定。
郑丽清:福建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撰写第10-12章、第18-19章;负责《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各章审稿。
张娟: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教授。撰写第6-9章、第28-29章;负责《第一分编 通则》各章审稿。
杨振锐: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撰写第13-17章。
真煜茜: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撰写第20-24章。
社会生活日新月异,合同法理论博大精深,学术研究未有止境。随着司法实践的开展,对民法典合同编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的研究必将更加深入。由于作者学识和水平有限,本书难免存在一些疏漏、不足或可商榷之处,敬请读者不吝赐教。
林旭霞
2020年7月